正文 第二十三章 青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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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
岩浆之上,火舞银蛇,这里的生物除了火鼠是以岩浆为食的之外,真没想到还会有灵物在这个如同地狱般的地方。几天下来林洛别在这里的时间也接近极限了,火焰将他的皮肤烤的通红,一会都会烤成人肉串了。
林洛别寻着那股微弱的灵气行走,走着走着发现了一只青鸟,躺在了岩浆中的一块石台上。看样子已经是奄奄一息了,林洛别用真气护体一跃而上跳上了石台。靠近了一看林洛别才发现这只青鸟是如此的美丽,林洛别从来没见过如此美丽的鸟。
躺在这个石台上就像身体柔弱的女子,身形如孔雀一般却比孔雀高贵的太多,青色羽翼如晓天一般,些许金黄色羽毛点缀在羽翼之上,白色的头冠之上透露着青色,虽然奄奄一息但眼睛却是那样的清澈。
这火山之中虽然温度极高,若不是林洛别一直用真气护体,说不定早就连三角裤衩都会被高温给烧个精光。但这青鸟不同,他没有用真气护体,但高温却没有办法燃烧青鸟的羽毛,这青鸟即使在这么强的高温下仍改不了她的美丽。但持续的高温与缺水最终波及到了他的生命。
林洛别轻轻扶起青鸟的头,给它喂些水,在这火山中水也炙热的成沸水,林洛别施法尽量降低水温喂给青鸟,“不是为了救你我就离开过啦。”
青鸟喝了点水,在这火山之中那么久肯定脱水了太久。这只青鸟应该道行不是很高,误入这个火山中意外被困却跑不出去。林洛别抱起青鸟,要飞出去,林洛别也在这里呆不了多久了。刚一从火山里出来一下就感觉从夏天的非洲瞬间转移到了南极,这么刺激会不会感冒。
离开了高温的威胁,青鸟也恢复了些精神。伸开羽翼,白色的条纹长在羽翼内侧,只有青鸟展开翅膀的时候才会看到。
“这是只青鸾鸟啊?”躺在一旁石床上的刑龙子看到青鸟后说道。
青鸾不停的喝着林洛别的水,一定是渴的不行了。林洛别仔细端详着青鸾,她真的好美,是他所见过的鸟类中最美的鸟。
“青鸾?”林洛别用手指轻轻,摸着青鸾的小脑袋,想逗着她玩。
青鸾也会觉得很痒,躲闪着林洛别的手指。离开山底的岩浆后青鸾精神了很多,拍打着羽翼轻飘飘的身体盘旋在林洛别周围。
“你救了她,她认你做主人了。”刑龙子看着飞舞的青鸾说。
“她挺美的。”林洛别伸出手,青鸾轻轻的落在了林洛别的手上,清澈的眼睛盯着林洛别。
“相传青鸾是世间最美的鸟,甚至比那凤与凰的雍容华贵还要更加的清澈美丽。能歌善舞,说她的声音是世间最美的声音,但没人听到过。因为青鸾只为她所爱歌唱。”
“她找不到她的所爱吗?”
“人们见过的青鸾只有一种,青鸾追其一生都在寻找他的另一半。但始终都没有找到,所以他才会孤独绝望与不开心,导致人们以为青鸾不会叫。”
“只为自己所爱之人歌唱,多么高尚。”林洛别看着青鸾,自己也想起了萧雨婷。萧雨婷离开了蓬莱岛,自己在着原来的地方继续以前的生活,说起来林洛别的内心对萧雨婷有着几分愧疚。
“天霄国境内的事你已不需要担心,问剑楼的人会处理好的,我想希望让你继续往西行至天狼国,天狼国内同样有着重要的东西,在没被别人找到之前先入你手。”刑龙子虽然看起来不在意凡间俗事,但好像天下大事他都知道。
“青鸾,我们结伴同行好吗?”林洛别看着青鸾问,青鸾也点着头,林洛别救了他的命,在青鸾认为林洛别就已经是他的主人了。
“你这一路西行既是为了寻找往生门一事,也是为了增加自己修行,做任何事要经过一下你的大脑。不要鲁莽。”刑龙子担心自己的兄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而会吃一堑闲来无事再去吃一堑。
“天狼国,是天霄国的友国吗?”林洛别问。
“天狼国的人可不像天霄国的人那么友善,他们国家还在延续着奴隶制传统,但作战能力依然很强,被很多国家称为野蛮国家。”
“生吃人脑吗?”
“那是僵尸。”
“总之你先去天狼国,天霄国有问剑楼那个剑圣在,鹿蜀跟尚付不会闹出太大的事情。”刑龙子看样子与那剑圣也是旧相识。“萧雨婷也不会有事的,你就放心的去吧。”
到底是拜把子兄弟,刑龙子现在简直是林洛别肚子里的蛔虫啊,如刑龙子所说鹿蜀尚付两个妖不简单,林洛别最担心的是萧雨婷她一个人,唐西槿那个出门都会有唐府众保镖保护才不会让林洛别担心,林洛别答应过唐西槿会回去看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有空去找她。
“行,那我就跟我的新朋友去天霄国了。”刑龙子依旧没有给林洛别一分钱,林洛别早已习惯了刑龙子的抠门,据刑龙子解释,林洛别上次在森林里的那买馒头的钱也是刑龙子临走前不小心掉的,林洛别也是表示相当的服气。
林洛别也没有停下来休息,带着新朋友青鸾就往天狼国去了。天霄国的人文素质在林洛别的心里都觉得不咋地,也不知道这个全世界公认的野蛮国家会差到什么程度。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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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浆之上,火舞银蛇,这里的生物除了火鼠是以岩浆为食的之外,真没想到还会有灵物在这个如同地狱般的地方。几天下来林洛别在这里的时间也接近极限了,火焰将他的皮肤烤的通红,一会都会烤成人肉串了。
林洛别寻着那股微弱的灵气行走,走着走着发现了一只青鸟,躺在了岩浆中的一块石台上。看样子已经是奄奄一息了,林洛别用真气护体一跃而上跳上了石台。靠近了一看林洛别才发现这只青鸟是如此的美丽,林洛别从来没见过如此美丽的鸟。
躺在这个石台上就像身体柔弱的女子,身形如孔雀一般却比孔雀高贵的太多,青色羽翼如晓天一般,些许金黄色羽毛点缀在羽翼之上,白色的头冠之上透露着青色,虽然奄奄一息但眼睛却是那样的清澈。
这火山之中虽然温度极高,若不是林洛别一直用真气护体,说不定早就连三角裤衩都会被高温给烧个精光。但这青鸟不同,他没有用真气护体,但高温却没有办法燃烧青鸟的羽毛,这青鸟即使在这么强的高温下仍改不了她的美丽。但持续的高温与缺水最终波及到了他的生命。
林洛别轻轻扶起青鸟的头,给它喂些水,在这火山中水也炙热的成沸水,林洛别施法尽量降低水温喂给青鸟,“不是为了救你我就离开过啦。”
青鸟喝了点水,在这火山之中那么久肯定脱水了太久。这只青鸟应该道行不是很高,误入这个火山中意外被困却跑不出去。林洛别抱起青鸟,要飞出去,林洛别也在这里呆不了多久了。刚一从火山里出来一下就感觉从夏天的非洲瞬间转移到了南极,这么刺激会不会感冒。
离开了高温的威胁,青鸟也恢复了些精神。伸开羽翼,白色的条纹长在羽翼内侧,只有青鸟展开翅膀的时候才会看到。
“这是只青鸾鸟啊?”躺在一旁石床上的刑龙子看到青鸟后说道。
青鸾不停的喝着林洛别的水,一定是渴的不行了。林洛别仔细端详着青鸾,她真的好美,是他所见过的鸟类中最美的鸟。
“青鸾?”林洛别用手指轻轻,摸着青鸾的小脑袋,想逗着她玩。
青鸾也会觉得很痒,躲闪着林洛别的手指。离开山底的岩浆后青鸾精神了很多,拍打着羽翼轻飘飘的身体盘旋在林洛别周围。
“你救了她,她认你做主人了。”刑龙子看着飞舞的青鸾说。
“她挺美的。”林洛别伸出手,青鸾轻轻的落在了林洛别的手上,清澈的眼睛盯着林洛别。
“相传青鸾是世间最美的鸟,甚至比那凤与凰的雍容华贵还要更加的清澈美丽。能歌善舞,说她的声音是世间最美的声音,但没人听到过。因为青鸾只为她所爱歌唱。”
“她找不到她的所爱吗?”
“人们见过的青鸾只有一种,青鸾追其一生都在寻找他的另一半。但始终都没有找到,所以他才会孤独绝望与不开心,导致人们以为青鸾不会叫。”
“只为自己所爱之人歌唱,多么高尚。”林洛别看着青鸾,自己也想起了萧雨婷。萧雨婷离开了蓬莱岛,自己在着原来的地方继续以前的生活,说起来林洛别的内心对萧雨婷有着几分愧疚。
“天霄国境内的事你已不需要担心,问剑楼的人会处理好的,我想希望让你继续往西行至天狼国,天狼国内同样有着重要的东西,在没被别人找到之前先入你手。”刑龙子虽然看起来不在意凡间俗事,但好像天下大事他都知道。
“青鸾,我们结伴同行好吗?”林洛别看着青鸾问,青鸾也点着头,林洛别救了他的命,在青鸾认为林洛别就已经是他的主人了。
“你这一路西行既是为了寻找往生门一事,也是为了增加自己修行,做任何事要经过一下你的大脑。不要鲁莽。”刑龙子担心自己的兄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而会吃一堑闲来无事再去吃一堑。
“天狼国,是天霄国的友国吗?”林洛别问。
“天狼国的人可不像天霄国的人那么友善,他们国家还在延续着奴隶制传统,但作战能力依然很强,被很多国家称为野蛮国家。”
“生吃人脑吗?”
“那是僵尸。”
“总之你先去天狼国,天霄国有问剑楼那个剑圣在,鹿蜀跟尚付不会闹出太大的事情。”刑龙子看样子与那剑圣也是旧相识。“萧雨婷也不会有事的,你就放心的去吧。”
到底是拜把子兄弟,刑龙子现在简直是林洛别肚子里的蛔虫啊,如刑龙子所说鹿蜀尚付两个妖不简单,林洛别最担心的是萧雨婷她一个人,唐西槿那个出门都会有唐府众保镖保护才不会让林洛别担心,林洛别答应过唐西槿会回去看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有空去找她。
“行,那我就跟我的新朋友去天霄国了。”刑龙子依旧没有给林洛别一分钱,林洛别早已习惯了刑龙子的抠门,据刑龙子解释,林洛别上次在森林里的那买馒头的钱也是刑龙子临走前不小心掉的,林洛别也是表示相当的服气。
林洛别也没有停下来休息,带着新朋友青鸾就往天狼国去了。天霄国的人文素质在林洛别的心里都觉得不咋地,也不知道这个全世界公认的野蛮国家会差到什么程度。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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