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倘若爱
以下,是2005年7月4日那天,我的日记。
那天,是我第一次想要嫁给他。
随后不久的那个秋天,我们结婚了。
相识不过7个月,我就从无忧无虑的在校生,变作他人妇。
那年我研三,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笑说,这叫“闪婚”。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自己,还真是满腔孤勇。
因为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嫁人,就是用女人的一辈子,去打一个赌。
一个关于幸福与否的赌。
后来的日子,一言难尽。
但用四年的时间,今天,我终于可以说:万幸。
万幸,在四年前的2月21日,在青春正好的25岁那年,让我遇见你。
这就是我选在今天这个日子,开这个坑的原因。
谨以此书,献给我和阿呆哥的相识四周年。
献给普天下将要尝试、正在经历或是已然走过这段岁月的人们。
献给那段曾令我们痛苦、迷茫、欢笑、感慨的“磨合期”。
2005-7-4倘若爱
我和他,用最老土的方式认识。
后来过很久,有人问:你们是怎么认识?我都这样笑答:最最老土的那一种。
自然有聪明的人,一听就笑:我还以为你这样的女子,是犯不着相亲的。
我就乐了,我这样的女子,我是哪样的女子?
自然也有会说话的人:你这样的女子,写些纤细柔丽的句子,永远穿裙子,还是纱质柔软的那一种,若不是见到你吃自助餐时候大块朵颐的样子,真要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
真是要乐晕我。
然而总有人喜欢刨根问底:他是什么样的人?高吗?帅吗?有钱吗?
真真的奇怪:现今的女孩子,说起人家的男朋友,为什么总要拣这三个词做关键词?
其实很遗憾,我挑的男人,不高,不帅,拿副主任科员的基本级别工资。
凭良心说,看第一眼的时候我很失望:我在艺术学院呆了6年,看长相好、气质好的男孩子看到眼底都起了茧。而眼前的这一个:长相很南方,和我们山东人的审美标准有一定的外形差异。失望、失望、失望到底。
然而,不是没有惊喜:那晚我们聊很多关于习惯、关于学习的话题,观点居然是惊人的一致。
于是尝试在一起,所谓在一起,就是一起逛街、看电影、吃饭。
真是佩服自己,写那么多的花前月下,可是居然走相亲路线,还要把恋爱谈到这么老土。
时间长了,再看他的时候,真是没得心烦:长相不好,傻乎乎的小书呆,无数次想要分手。
可是这个时候,突然生病。
病毒性感冒,这是种很没有形象的病:高烧不退,眼都烧红了。偏偏又是盛夏,我躲在棉被里瑟瑟发抖的时候,同住的人却在拼命扇扇子——社会主义就是这点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看我发烧便没人敢开空调。感动得我眼泪都要往下掉。
终于烧到38.8度,几乎被同屋人拽进了医院急诊室。他当时在我旁边,依旧是傻头傻脑的样子,居然不知道要先挂号,也不知道要先划价再交费再取药……我看都懒得看他一眼,真是绝望死了。坐在走廊上,回想这么多天来他的呆,他的笨,那些让周围人看见了都会喷饭吐血的糗事情,恶狠狠对他说:以后我要是有儿子,坚决不让他考你们S大!!
他居然还得意地笑:切!你以为你儿子能考上我们S大啊?
气死我了!
看我翻白眼,他还安慰我:没关系,你儿子可以考北大!实在不行还可以去耶鲁。
我真是没话说了,只好从牙缝里挤一个字:滚!
他听见了,居然还可以在医院走廊上哈哈大笑?!
可是,那么倒霉,我居然药物过敏?!
打吊针,据说全地球人都不过敏来着,可是我居然过敏——我终于明白自己原来是火星人……
过敏的时候,感觉很绝望:开始是胳膊疼,然后是感觉麻痹,四肢发麻,渐渐呼吸困难,头疼恶心,眼前渐渐模糊,黑到失明,乱冒金星,人开始从椅子上往下滑,最后的感觉是有冷汗哗哗地淌,可是已经没有力气擦……
终于被抢救过来的时候,睁开眼,看见眼前的呆子目光呆滞地看着我,眼神好像遗体告别。
看见我醒了,这个没人性的东西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不知道你躺在这张床上,要不要收费?
我绝望,真想死了算了。可是还听见他跟旁边的人说:应该是不收费的吧?这种走廊上的急救床好像就是给那种快不行了的人准备的……
我真想戳自己几刀!
那段日子里,我的样子和女鬼差不多:裙子是不必穿了,永远是大T恤衫、短裤、拖鞋,披头散发、目光迟钝地在医院走来走去。
他陪我打针、拿药,被我呼来喝去,还傻乐:你这个人脾气真坏!
我说我就是脾气坏怎么着了?!
就这样走过14天高烧期,7天恢复期。当我今天坐在这里写日记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走到酷热太阳下去买西瓜。
是刚刚,去看叶倾城的日记,里面有句话“看过感冒中的爱人而仍然爱她,才是真爱。”我理解,病中我们如此脆弱,形象没有命重要,故而没有人有力气去维护形象。她还说:“其实在小说里,宝玉从来没有见过黛玉的病中,他们见面,总是吟诗作赋,他去搅缠她,也是她精神好的时候。如果他活生生看到这个,这些脏,这些痰、鼻涕、眼泪、脓——虽然,这一切与眼泪、汗水、接吻时的唾液一样,都是身体的分泌物,他会怎么想?他还会爱他心目中无瑕的美玉吗?也许,很难……我不由得想,我们之所以没有成为我们所厌恶、痛恨、鄙夷的人,也许,只是我们运气好。”
是的,我运气好。我病好后减少了发脾气的次数,因为病好了脾气就小了,也是因为知道了什么是爱。就好象今天,他还是那么傻那么呆,但是我知道这些提炼与升华的工作需要我去做,至少这样的一张任我涂抹的白纸是完全属于我的,总比某些已经成为名作的画幅要好——我知道那样的画幅我永远买不起。
倘若爱,就要宽容。就好象他宽容我的坏脾气、没形象;而我宽容他的书呆气。
昨天是周日,我们去看钻戒,我喜欢那种纤细的白金指环上一颗或许不大但是纯净度好的钻石戒指。在“周生生”,随便一颗就是他几个月的工资,就是使他的积蓄倾家荡产。而他还是不在乎,人生只一次的婚戒,他说一定要买个自己喜欢的。
还好还好,我喜欢的从来不是10克拉的全美方钻,我喜欢简单干净,不是奢华繁琐。
选定的那一枚,不大,不是很昂贵,然而每次看过去的时候,都觉得很喜欢,十分十分的喜欢。
虽然还是不甘心,觉得一纸婚书是将自己从大学女生推向“已婚妇女”的绝望,然而看见那枚婚戒在无名指上的神圣,是告诉全世界“吾已有夫、闲人勿近”的高傲姿态,便觉得很是熨帖自豪。
熨帖是因为终于嫁出去,自豪是可以告诉所有人还有那么个男人肯无条件全身心去爱你。
什么呆什么笨什么没钱不好看,什么相亲老土,和这样的归属感比起来,统统是废话。
倘若爱,那就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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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气干云之后,故事开始……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那天,是我第一次想要嫁给他。
随后不久的那个秋天,我们结婚了。
相识不过7个月,我就从无忧无虑的在校生,变作他人妇。
那年我研三,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笑说,这叫“闪婚”。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自己,还真是满腔孤勇。
因为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嫁人,就是用女人的一辈子,去打一个赌。
一个关于幸福与否的赌。
后来的日子,一言难尽。
但用四年的时间,今天,我终于可以说:万幸。
万幸,在四年前的2月21日,在青春正好的25岁那年,让我遇见你。
这就是我选在今天这个日子,开这个坑的原因。
谨以此书,献给我和阿呆哥的相识四周年。
献给普天下将要尝试、正在经历或是已然走过这段岁月的人们。
献给那段曾令我们痛苦、迷茫、欢笑、感慨的“磨合期”。
2005-7-4倘若爱
我和他,用最老土的方式认识。
后来过很久,有人问:你们是怎么认识?我都这样笑答:最最老土的那一种。
自然有聪明的人,一听就笑:我还以为你这样的女子,是犯不着相亲的。
我就乐了,我这样的女子,我是哪样的女子?
自然也有会说话的人:你这样的女子,写些纤细柔丽的句子,永远穿裙子,还是纱质柔软的那一种,若不是见到你吃自助餐时候大块朵颐的样子,真要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
真是要乐晕我。
然而总有人喜欢刨根问底:他是什么样的人?高吗?帅吗?有钱吗?
真真的奇怪:现今的女孩子,说起人家的男朋友,为什么总要拣这三个词做关键词?
其实很遗憾,我挑的男人,不高,不帅,拿副主任科员的基本级别工资。
凭良心说,看第一眼的时候我很失望:我在艺术学院呆了6年,看长相好、气质好的男孩子看到眼底都起了茧。而眼前的这一个:长相很南方,和我们山东人的审美标准有一定的外形差异。失望、失望、失望到底。
然而,不是没有惊喜:那晚我们聊很多关于习惯、关于学习的话题,观点居然是惊人的一致。
于是尝试在一起,所谓在一起,就是一起逛街、看电影、吃饭。
真是佩服自己,写那么多的花前月下,可是居然走相亲路线,还要把恋爱谈到这么老土。
时间长了,再看他的时候,真是没得心烦:长相不好,傻乎乎的小书呆,无数次想要分手。
可是这个时候,突然生病。
病毒性感冒,这是种很没有形象的病:高烧不退,眼都烧红了。偏偏又是盛夏,我躲在棉被里瑟瑟发抖的时候,同住的人却在拼命扇扇子——社会主义就是这点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看我发烧便没人敢开空调。感动得我眼泪都要往下掉。
终于烧到38.8度,几乎被同屋人拽进了医院急诊室。他当时在我旁边,依旧是傻头傻脑的样子,居然不知道要先挂号,也不知道要先划价再交费再取药……我看都懒得看他一眼,真是绝望死了。坐在走廊上,回想这么多天来他的呆,他的笨,那些让周围人看见了都会喷饭吐血的糗事情,恶狠狠对他说:以后我要是有儿子,坚决不让他考你们S大!!
他居然还得意地笑:切!你以为你儿子能考上我们S大啊?
气死我了!
看我翻白眼,他还安慰我:没关系,你儿子可以考北大!实在不行还可以去耶鲁。
我真是没话说了,只好从牙缝里挤一个字:滚!
他听见了,居然还可以在医院走廊上哈哈大笑?!
可是,那么倒霉,我居然药物过敏?!
打吊针,据说全地球人都不过敏来着,可是我居然过敏——我终于明白自己原来是火星人……
过敏的时候,感觉很绝望:开始是胳膊疼,然后是感觉麻痹,四肢发麻,渐渐呼吸困难,头疼恶心,眼前渐渐模糊,黑到失明,乱冒金星,人开始从椅子上往下滑,最后的感觉是有冷汗哗哗地淌,可是已经没有力气擦……
终于被抢救过来的时候,睁开眼,看见眼前的呆子目光呆滞地看着我,眼神好像遗体告别。
看见我醒了,这个没人性的东西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不知道你躺在这张床上,要不要收费?
我绝望,真想死了算了。可是还听见他跟旁边的人说:应该是不收费的吧?这种走廊上的急救床好像就是给那种快不行了的人准备的……
我真想戳自己几刀!
那段日子里,我的样子和女鬼差不多:裙子是不必穿了,永远是大T恤衫、短裤、拖鞋,披头散发、目光迟钝地在医院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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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刚刚,去看叶倾城的日记,里面有句话“看过感冒中的爱人而仍然爱她,才是真爱。”我理解,病中我们如此脆弱,形象没有命重要,故而没有人有力气去维护形象。她还说:“其实在小说里,宝玉从来没有见过黛玉的病中,他们见面,总是吟诗作赋,他去搅缠她,也是她精神好的时候。如果他活生生看到这个,这些脏,这些痰、鼻涕、眼泪、脓——虽然,这一切与眼泪、汗水、接吻时的唾液一样,都是身体的分泌物,他会怎么想?他还会爱他心目中无瑕的美玉吗?也许,很难……我不由得想,我们之所以没有成为我们所厌恶、痛恨、鄙夷的人,也许,只是我们运气好。”
是的,我运气好。我病好后减少了发脾气的次数,因为病好了脾气就小了,也是因为知道了什么是爱。就好象今天,他还是那么傻那么呆,但是我知道这些提炼与升华的工作需要我去做,至少这样的一张任我涂抹的白纸是完全属于我的,总比某些已经成为名作的画幅要好——我知道那样的画幅我永远买不起。
倘若爱,就要宽容。就好象他宽容我的坏脾气、没形象;而我宽容他的书呆气。
昨天是周日,我们去看钻戒,我喜欢那种纤细的白金指环上一颗或许不大但是纯净度好的钻石戒指。在“周生生”,随便一颗就是他几个月的工资,就是使他的积蓄倾家荡产。而他还是不在乎,人生只一次的婚戒,他说一定要买个自己喜欢的。
还好还好,我喜欢的从来不是10克拉的全美方钻,我喜欢简单干净,不是奢华繁琐。
选定的那一枚,不大,不是很昂贵,然而每次看过去的时候,都觉得很喜欢,十分十分的喜欢。
虽然还是不甘心,觉得一纸婚书是将自己从大学女生推向“已婚妇女”的绝望,然而看见那枚婚戒在无名指上的神圣,是告诉全世界“吾已有夫、闲人勿近”的高傲姿态,便觉得很是熨帖自豪。
熨帖是因为终于嫁出去,自豪是可以告诉所有人还有那么个男人肯无条件全身心去爱你。
什么呆什么笨什么没钱不好看,什么相亲老土,和这样的归属感比起来,统统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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