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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4.番外10—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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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重生到现在,折腾了这么久, 总算可以安定下来了。

  未来的美好生活构想令吴擎远一时间充满了干劲儿,第二天就主动去找老村长解决房子的事情, 总不能一直住在林家,这些事情都得尽早的办。

  这段时间田里的活不多,家家户户都还算清闲,他一上门,老村长也没有耽搁, 当即就带着他去看村里空置的屋子。

  这些都是户籍迁走到别处安家定居的村民留下不要的,不是什么特别好的房子, 好的房子人家肯定早卖了赚钱,怎么会白白留着。

  所以吴擎远看到的全是村里最常见的泥土草房, 再加上长时间空置无人居住, 屋子破败, 杂草丛生, 烂得不得了。

  不过好在古代人修房子实诚, 每家每户都是自己修的, 用料和手艺都是有保证的,所以这些房子看着破败,但还算结实, 只要稍微收拾修补一下就能住人了。

  吴擎远虽然有些不太满意, 但重新修的话至少还要等上好几个月, 此刻也只能先将就一下,等所有事情理顺了再好好的修一座大房子。

  房子的手续办得很快,接下来就是修葺的工作。

  这里没有专门的建筑队伍,修房子补房子都是村里男人的必备手艺,吴擎远干脆请林老根帮忙,花钱请了几个老实的村汉来帮忙。

  工钱方面他很大方,按照村里的规矩这种修房子的力气活,是一天三十文钱并且包吃,他给的是一天四十文包吃。

  这不是他钱多到没处花,而是只是修葺房子,时间没有建房那么久,大家工钱拿得多,干活自然就卖力,算下来实际上不会花太多,每人多给十文钱就能跟村里人打好关系这买卖很划算。

  和吴擎远预料的一样,给工人结完工钱的第二天,村里人对他态度又再次升了一个程度。

  之前认亲的时候村里人其实对他其实就很有好感,长得英俊,态度礼貌,说话听着好像也是读过书的,这种在村里一群大字不识的粗人中是非常受欢迎的。

  现在再看他修房子工钱给得那么多,明白人都能猜出他至少不是个差钱的,自然看他就更加顺眼了。

  也不是大家嫌贫爱富贪图什么,这是很正常的表现,毕竟大家住在村里,有什么重大事情都是一起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不想来个穷鬼拉低村里的生活品质啊。

  尤其是看到原本受苦受难的周哥儿穿着新衣服,气色很好的出来,村里人对他印象就更好了,周哥儿在村里人缘不错,看到可怜的孩子终于过上了好日子,有个好长辈照顾,除了原本的周家,村里大多数人都挺高兴的。

  房子修葺的事情热闹的进行着,吴擎远和林老根还有几个村汉一起干活,中午大家吃饭的事情就交给林阿默和周哥儿帮忙做好送。

  中午时分,林阿默和周哥儿按时提着饭菜过来。

  “爹,吴大哥,二叔,张叔王叔,快来吃饭了”

  “表哥”

  两个少年将东西放下招呼。

  比起林阿默活泼外向的性格,周哥儿局促的和吴擎远打完招呼,就赶忙拿着勺子帮大家盛饭干活,看起来性格稍微内向一点,不善表达。

  但其实周哥儿也不算内向,只是没有林阿默那么活泼罢了,平日还是挺出热的,只是苦了十几年,一夕之间就多了个照顾自己的表哥,这些天吃得好,穿的好,他简直觉得像做梦一样,一下子有些不适应罢了。

  吴擎远倒也没把他这点局促放在心上,生活一下子改变,周哥儿不适应也很正常,过段时间熟悉一些就好了。

  干了一上午的活,大家都又累又饿,他准备的伙食也非常不错,一荤一素外加窝头管饱,比其他做工只有素菜的饭好太多了,众人吃得非常香。

  现在天气很热,吃过饭吴擎远没让大家继续干活,坐在树荫下休息聊天,这也耽搁不了什么,来帮忙的村汉干活速度快,不差这点休息的时间。

  跟村里人聊天的话题其实很匮乏,说来说去不是今年的田地收成,就是村里谁家又怎么了之类的八卦,平凡普通的就像山里的石头,一辈子都不改变。

  不过平凡也有平凡的乐趣,只有真正经历过风浪痛苦和绝望的人,才会体会到平凡普通是多么难得的可贵。

  不过这种平淡的温馨吴擎远很喜欢,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安稳下来,然后找到个喜欢的人过日子。

  喝着消暑的绿豆汤,和几个村汉聊着天,除了天气太热没空调,感叹一下古代生活水平比较落后外,吴擎远还是很满足的。

  “吴大哥,现在的天还不算热呢,再过几天才是最热的时候,其实这还算好,用凉水擦擦澡,吃几个西瓜就好了,冬天才难过,那雪下得躲在屋里把棉被套身上都没用“

  听他说天气太热,坐在他旁边的林阿默笑了起来,一边再递给他一碗绿豆汤一边说话。

  “林家哥儿说得对,俺最讨厌冬天了,冷得俺都不想出门,还有那柴火碳也贵死了,俺媳妇每年都说俺连烧炭的钱赚不够没用,诶。”

  “对对对,俺媳妇也这样说我,不过好点儿的碳得十几文一斤了,都快跟吃肉差不多了,天天烧谁家支撑得起啊”

  旁边众人跟着附和感叹。

  吴擎远喝汤的动作却忽然停了下来,抬起头“一斤碳要十几文?”

  这几天他去买修补房子的材料对这里的物价有了更多的认识,一斤碳而已,猪肉都才二十几文一斤呢,平常的青菜就更便宜了,怎么碳这么贵。

  “十几文是比较好的,也有便宜的,几文钱一斤,不过便宜烟大,熏人。”

  大家都知道他刚来不知道很正常,耐心解释。

  “原来如此。”

  吴擎远放心碗,心中转悠了起来。

  还有好心的村汉提醒“对了吴兄弟,刚才俺看你这屋子的炕是坏的,你改明儿去买材料,得一块儿弄好了,不然冬天可没法过,不用炕,这碳敞开烧一个冬天下来至少得花五六两的银子呢”

  “谢谢大哥,我明天就去买,只是我不会修炕,你们有认识的人吗?”吴擎远点点头。

  “吴大哥,不用找别人了,大柱哥就会,咱们村修炕修得最好的就是他!”

  他话刚落,林阿默就接上了话头,抿嘴笑着指着朝对面的粗壮如牛的张大柱。

  本来林老根是没打算叫他来帮吴擎远的,虽然吴擎远给的工钱是四十文一天,但张大柱在隔壁村的地主家做短工,一天工钱是五十文,没道理让人家吃亏。

  但谁知道开工那天张大柱自己就跑了过来,啥话都没说,拿起工具就开始闷头干活,吴擎远给他银子他也也不要,硬是要来帮白工。

  这其中因为啥,明白人都知道,他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眼睛老盯着周哥儿动都不动一下的模样实在太明显了!

  此刻听到林阿默把话头带到自己身上,朝自己递眼色,张大柱反应过来,赶忙摸着脑袋结巴回答“嗯嗯,俺会修!表哥,俺明天就帮你家修炕”

  他刚说完,在场的人就全部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这个张大柱当真脑子一根筋,还没娶到人家小哥儿,就直接叫起表哥来了。

  周哥儿也懊恼的瞧了他一眼,然后害臊的把脸躲到自己好友身后去,暗道了一句憨牛!

  “那行,大柱兄弟谢谢了,阿喜,再给大柱兄弟盛碗绿豆汤”

  吴擎远也忍俊不禁,点头,然后示意周哥儿再盛碗汤过去,阿喜是周哥儿的小名。

  周哥儿拒绝不得,拘谨的点点头,然后听话的端着汤过去。

  而张大柱看到周哥儿走到面前,眼神更痴了,抱着汤碗盯着面前喜欢的人动都不动,惹得大家又是一阵取笑。

  虽然这里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也不是不能自由恋爱,何况张铁柱和周哥儿那点事儿,村里人都知道。

  林阿默捂着嘴偷笑,林老根则又笑又忧的敲了他脑袋一下,小声的嘀咕教训“就你多事儿,还学会牵红线了,丢人!”

  冷不丁的挨了一个敲,林阿默委屈的揉揉额头,见他爹有种想要长篇大论的模样,眼珠咕噜一转,赶忙将手上的空碗盛满汤,一溜跑到吴擎远面前。

  “吴大哥,这绿豆我熬了一个上午,可好喝了,再给你一碗,天热你多喝点。”

  他一边说一边将碗塞到吴擎远手里,然后调整位置躲到吴擎远这边。

  回头看到林老根说到一半只能闭上嘴的模样,小脸上笑得欢快狡黠。

  “”

  吴擎远低头刚巧看到。

  虽然少年脸上的青斑依旧很丑陋,可那欢快的笑容却令他沉寂已久的心脏颤动,让他忍不住挺直背脊帮对方遮挡。

  而且考虑到他是客人的原因,林阿默给他的碗里特意多分了一些面,吴擎远注意到他自己碗里几乎都是青菜,只有零星几根面条做点缀,可混着面条汤,再配上窝窝头,少年吃的也十分香。

  “吴兄弟,咱们乡下吃食简陋,你莫嫌弃哈”

  这边林老根朝吴擎远招呼了一声,然后将碗里的面条又重新分了一些给小儿子,这才也跟着一口面汤一口窝窝头呼啦呼啦的吃起来。

  难得的面条让父子三人狼吞虎咽,气氛其乐融融,吴擎远道了一声谢也跟着吃起来,对于末世人来说,是不会嫌弃任何可以吃的食物。

  吃饭的空隙,林老根又开始啰嗦了起来,这啰嗦的根源还是林阿默和村里周家老太婆对着干的事情。

  虽说林老根疼他两个孩子,不准任何人说不是,可他也不是不懂理的人,自己小哥儿生的不好看,本来就不好说人家了,性格又因为从小没亲娘教,一点矜持都不懂,现在还跟长辈对着干,这名声传出去,谁家敢娶他哥儿啊。

  过了今年林哥儿就十九了,同龄的小哥儿孩子都地上跑了,林老根心里急啊。

  “阿爹,你说的我都知道,可是今天你也瞧见了,就算周哥儿是周阿奶家捡回来的,周家养了周哥儿,但自从周大爷走了之后,周阿奶就没把周哥儿当人看,让周哥儿当牛做马,没日没夜的干活,现在还差点打死周哥儿,周阿奶真的是太过分了,我不能不管!“

  一提起周哥儿的事情,林阿默放下碗筷,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自己的情况自己当然清楚,敢跟长辈吵架的小哥儿,方圆百里都没有过,传出去明天他头顶就又得多一个不敬长辈的标签,可眼看着周哥儿遭虐他就忍不住脾气。

  “反正也村里没人不嫌弃不指点我啊,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嘛,我就在家孝敬阿爹您一辈子,那多好”

  林阿默倒是看得很开,林老根则担心得很,继续教训“这天下哪儿有不嫁人的姑娘和小哥儿?难不成你要孤家寡人过一辈子?!”

  “阿爹您别生气,不是还有阿弟嘛,阿弟这么聪明,村里的老秀才都夸咱弟聪明,以后去了私塾念书肯定是个能考状元的料,到时候阿弟当了大官,咱们家有钱有势,阿弟就给我招个上门夫婿回来,对吧,阿弟?”

  林阿默接住他爹的话,满脸的笑容和乐观。

  “对,以后我给咱哥撑腰,看谁敢嫌弃咱哥!爹您不用担心”

  林天宝也配合点头,两兄弟一唱一和。

  “就你们歪理多!”

  林老根口舌笨,说不过,只能憋着脸瞪了两个娃一眼,又气又笑,虽然是歪理,但说得也不无道理,真嫁不出去,他就多存银子给林哥儿招个上门相公回来也不错。

  见他没有否定这个提议,林阿默和林天宝吐吐舌头嘿嘿笑起来,这就又算边把他们爹给忽悠过去了。

  父子三人的温馨气氛感染了吴擎远,他目光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林阿默,被少年开朗乐观的笑容所感染而吸引,不由自主的细细打量。

  忽略脸上那块大大的青斑,林阿默样貌其实长得很可爱,神采奕奕的大眼睛尤其好看,里面充满了少年人的活泼,像山间的泉水,透着令人心悸的清凉。

  但就是因为那块几乎遮住了半张的青斑破坏了一切,不仔细去看,只会觉得他相貌丑陋吓人。

  “吴大哥,我是不是吓到你了”

  正笑着的林阿默感觉到吴擎远的视线,脸上的笑容立刻停了下来,一边伸手将自己长了青斑的半边脸遮住,一边小心翼翼询问。

  因为相貌的原因他从小被人说,哪怕他性格乐观,但也不可能一点自卑都没有,并且对周围人的视线异常敏感,饶是吴擎远动作再小,他也能感觉到,不由得心里有点忐忑的赶忙将自己脸遮住。

  换句现代的话说就是,他觉得自己生得丑不怪他,可吓到别人他就觉得自卑怪自己了,从小到大他没少出门的时候吓到村里的小孩。

  林老根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没了,心情沉重,自己小哥儿长得不好看一直都是他的心病,要不是丑,他家林哥儿这么勤快懂事怎么说亲那么困难。

  “没有,我就是觉得,要是没有那块青斑,其实你生得很好看”

  感觉到气氛不对,吴擎远开口安慰。

  “你不是废话嘛,谁都知道咱哥要是不长这块青斑,那就是柳树村最好看的哥儿了!”

  人小鬼大的林天宝翻翻白眼鄙视。

  林家两兄弟从小没娘,年纪也相差了近十岁,林天宝可谓是林阿默当哥又当娘一手带大的,感情比平常人家的兄弟更加亲厚,和林老根一样,不管对不对,就是不许别人说他哥半点不是,一家人都是牛脾气。

  “”

  吴擎远活了两辈子早就是人精了,林家父子的性格他不用相处太久就摸透了,笑了笑没生气。

  倒是林阿默不好意思的朝他说了句“吴大哥你别放在心上,我弟小不懂事”,然后教训似的拍了拍林天宝的头,他虽性格冲动不矜持温柔,但却是懂理的。

  “无妨,我想说你脸上的青斑是可以治的。”

  吴擎远盯着林阿默微笑。

  “你说什么?!”

  林家三父子则因为他这句话瞬间安静下来,然后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异口同声惊呼。

  林阿默脸上的青斑是自娘胎就带出来的,天生的东西,放在现代就是去医院做手术消除也依旧可能会留下一些痕迹,按照这里连发烧都能死人的医疗手段,这种天生的胎记青斑是根本没得治的,也没人听说过胎记还能治的。

  吴擎远竟然说可以治,别说林家三个不懂医的百姓,就是皇宫的御医来了也得这表情!

  “吴大哥,你,你说的都是真的?我脸上青斑真的可以治好吗?”

  林阿默更是扑过来,忘记了授受不亲的规矩,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激动询问,一双漂亮的丹凤眼亮得就像夜空灿烂的星星,充满着期待和光彩。

  吴擎远在他扑过来的一瞬间就紧绷住了身体,几乎是惯性的想要做出防御姿态,末世十年的生活让他的戒备心十分严重,这种近距离的触碰让他十分不习惯。

  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看看林家三父子充满期待的目光,又看看自己被林阿默抓住的手臂,忽略手臂上属于少年体温的触感,继续说话。

  “是的,我曾在游历的时候遇到过一位老神医,就是我刚才给你们那颗药丸的老神医,他教过我一点粗浅医术,我想我可以帮林哥儿治疗脸上的青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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