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五章 屈指可数
杀了州军校尉,等于和朝廷决裂了。此刻,我真成了不折不扣的反贼。
反了,又怎样?
奶奶的,我一个现代人,还特么的要效忠你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曹氏皇族不成?
“兄弟们,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咦,这不是毛老人家的话吗,不管了,拿来先用说,“既然大家瞧得起薛某,咱们就共同为了一个目标,什么狗屁匈奴,什么狗屁朝廷,为了黎民生存c为了子孙幸福,为了以后大伙儿都过上好日子,拼了!”
“拼了!”十多张嘴大吼!
我拿箭指了指剩下的人,“其他人来不来我薛某也不勉强,只是希望你们回去带个话,这世上总有正义两个字,总有天理昭昭的日子。你们回去告诉什么赵县令c吴刺史,大丈夫总有一天要让他们跪下来舔着我的脚,让他们看看什么是忠c什么是奸!谋叛哈哈哈哈,还是看看谁杀的匈奴多吧。走!”
说完,我就带着这些弟兄,簇拥着族长c邓哥,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些歹毒的官儿,回头再算账,现在的确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解决,太平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
通过嵇家和其他宗族势力的动员,转移妇孺的事情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庄稼已经动员了全体青壮抓紧收割c抓紧掩埋。我和邓哥一起,把手上现有的青壮做了整编,受过系统训练的作为种子部队,大部分集中在一起;略通武术的,和系统训练的其他人员统编为第二类部队;第三类就是没有受过训练又没有武术根底的青壮,这部分人最多,统编为第三类部队。
薛福让我派去联络其他郡县的青壮去了,只有集中力量才能打胜仗。值得欣慰的是,有灾民营的根基,以我名义进行的征召还是有号召力的,陆陆续续青壮从其他地方来投奔过来。
小梅,我交给她的主要任务是整编青年妇女,打起仗来死伤是肯定有的,要有人抢救,平日这么多人吃饭也要有人准备,都需要人手。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了人,军饷怎么算?先欠着了。
虱子多了不怕痒,就以我的名义向四乡八里的百姓们先借着,趁着粮食收割,在山上囤好粮食。
对三类部队的整训是没法系统进行了,只能让邓哥临时性地组织他们搞些演练,好在北地民风一直彪悍,打架还是可以的,军阵没演习过,先做到让他们令行禁止吧。
逐渐地,我在阳邑北部形成了一股势力,构筑了一些防线,整个农村都动员起来了,很好地坚壁清野。几个邻县的乡村受到影响,也在抓紧防备。现在看来,只有一个明显让人叹息的地方了,就是大的县城。
没人动员,换句话说,当局者没相信匈奴会杀这么深,没想到老百姓还需要动员。奶奶的,整个一国民党抗战思维么,敌强我弱的态势不动员老百姓,就凭你那千八百的兵,真能抗住草原铁骑?真以为高大的城墙是坚不可摧的?
雁门关都不敢这么说。
最起码丁扬此时是极其焦虑的,他就在雁门关里。
城外,就是黑压压的匈奴大军。
乌斯此次虽不是倾巢而出,也是尽遣精锐。不为什么,日子过不下去了,草原大旱,“地主家也没余粮”,牛羊死得太多了,部落之间追逐鲜美的草场已经自己干了好几仗了。牧马人不能内耗,这是乌斯坚定的想法,要把尖锐的爪子伸向草原之外。中原相比草原,太富庶了,除了牛马牲畜不多,粮食充足c器物精美c人口众多,简直就是取之不尽的宝藏。与其盯着日渐减少的草场,不如放手到中原去抢一回,一旦得手,不仅各种金银财宝取之不尽,大批粮食可供过冬,更有娇滴滴的美女可以享用,南地的女人,皮肤都是嫩的,掐一下能留出水来,乌斯每每想到这里,小腹以下就蠢蠢欲动。
如果乌斯只会抢女人c抢粮食,就把他看得太低了。乌斯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他清楚地知道,部落之间总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很多是因为资源有限,夹杂着世仇等原因,要想把这些部落和人都聚集在一起,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抢!抢中原的男人c女人,抢各种东西。有了这个目标,部落就会团结,他就是这个团队最有力量的人。劫掠成功,就会不仅增加他的威望,更可以增加他的实力,让那个虚弱的单于颤抖吧,看看谁才是真正的草原之王。
乌斯还有更大的野心,草原只是他野望的一部分,他更像一只狼,后腿扎在草原上,两只前爪想探到中原去。与其隔三差五地到中原劫掠一回,不如直接攻占一些有利地形,把中原这些好地方占去一些。以后再想深入中原,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乃至最后把中原皇帝敢下台也是不错的选择。花花世界的诱惑太大了,这个乌斯可不是只知道待在草原上没见识的小羊,借助通商的机会,他详细考察过大魏王朝在边境的布防,内陆的一些重要城市,去过长安和京师,那里的决胜烟柳常常走进他的梦里来。这一次借助天灾的影响,十万草原部落兵丁都整装待发了,他有信心把这些虎狼驱赶到中原去,并州,就是他的第一个目标。
如今,他率十万大军兵临雁门关下,就是要踏出登顶草原之王c中原之王的第一步。
他的第一个对手,就是丁扬,骠骑将军,雁门关守将。
乌斯十万兵,丁扬呢?两万。还是名义上的。缺饷,缺兵,丁扬始终头疼的事,在匈奴人来了的时候,还是没解决。
丁扬从州城赶来的时候,雁门关是有守将的,但是丁扬毫不客气地把他给杀了。不为什么,稳定军心。原来的守将胡青克扣军饷不说,还吃空饷,搞得整个边军怨声载道。历来边军都应当是朝廷军队里战斗力最强的才是,如今却是军心涣散,斗志消沉,兵熊熊一个,将熊可是熊一窝啊。
作为一支军队,作风硬不起来,打起仗来只有死的份儿。丁扬不想送死,所以他要让人死。所以,他来了之后很容易就揪住克扣军饷的罪名,把胡青给宰了,首级高高地悬在旗杆上,还抓了一批胡青的死党,暂时不杀,丁扬还有用。
等乌斯第一次陈兵在雁门关外的时候,这些人就用上了。
丁扬挑了三千人,个个身材彪悍,一人一把大刀,一个大盾,布阵在雁门关城门外,城门关得死死的,阵最前面的,就是绑着跪着的一排人。丁扬拎着一口大号的鬼头刀,站在这排人的后面。遥遥地看着乌斯带着人马在离城门一站之地止住了阵脚,丁扬就挥起了大刀,挨个把这一排人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鲜血汩汩地殷红了脚下的土地,匈奴人也看傻了。这是啥操作?
丁扬砍完了脑袋,也不擦下身上脸上的血迹,回身对着三千盾刀手喊道,“大丈夫要死朝上,总不能像他们这样克扣兄弟们的口粮窝窝囊囊地死吧。匈奴人生性凶残,他们来了,是不会饶过我们性命的。而今,身后就是雁门关,我已经下令把门锁死了。要是杀不退匈奴,我和你们一样就死在这城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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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了,又怎样?
奶奶的,我一个现代人,还特么的要效忠你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曹氏皇族不成?
“兄弟们,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咦,这不是毛老人家的话吗,不管了,拿来先用说,“既然大家瞧得起薛某,咱们就共同为了一个目标,什么狗屁匈奴,什么狗屁朝廷,为了黎民生存c为了子孙幸福,为了以后大伙儿都过上好日子,拼了!”
“拼了!”十多张嘴大吼!
我拿箭指了指剩下的人,“其他人来不来我薛某也不勉强,只是希望你们回去带个话,这世上总有正义两个字,总有天理昭昭的日子。你们回去告诉什么赵县令c吴刺史,大丈夫总有一天要让他们跪下来舔着我的脚,让他们看看什么是忠c什么是奸!谋叛哈哈哈哈,还是看看谁杀的匈奴多吧。走!”
说完,我就带着这些弟兄,簇拥着族长c邓哥,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些歹毒的官儿,回头再算账,现在的确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解决,太平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
通过嵇家和其他宗族势力的动员,转移妇孺的事情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庄稼已经动员了全体青壮抓紧收割c抓紧掩埋。我和邓哥一起,把手上现有的青壮做了整编,受过系统训练的作为种子部队,大部分集中在一起;略通武术的,和系统训练的其他人员统编为第二类部队;第三类就是没有受过训练又没有武术根底的青壮,这部分人最多,统编为第三类部队。
薛福让我派去联络其他郡县的青壮去了,只有集中力量才能打胜仗。值得欣慰的是,有灾民营的根基,以我名义进行的征召还是有号召力的,陆陆续续青壮从其他地方来投奔过来。
小梅,我交给她的主要任务是整编青年妇女,打起仗来死伤是肯定有的,要有人抢救,平日这么多人吃饭也要有人准备,都需要人手。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了人,军饷怎么算?先欠着了。
虱子多了不怕痒,就以我的名义向四乡八里的百姓们先借着,趁着粮食收割,在山上囤好粮食。
对三类部队的整训是没法系统进行了,只能让邓哥临时性地组织他们搞些演练,好在北地民风一直彪悍,打架还是可以的,军阵没演习过,先做到让他们令行禁止吧。
逐渐地,我在阳邑北部形成了一股势力,构筑了一些防线,整个农村都动员起来了,很好地坚壁清野。几个邻县的乡村受到影响,也在抓紧防备。现在看来,只有一个明显让人叹息的地方了,就是大的县城。
没人动员,换句话说,当局者没相信匈奴会杀这么深,没想到老百姓还需要动员。奶奶的,整个一国民党抗战思维么,敌强我弱的态势不动员老百姓,就凭你那千八百的兵,真能抗住草原铁骑?真以为高大的城墙是坚不可摧的?
雁门关都不敢这么说。
最起码丁扬此时是极其焦虑的,他就在雁门关里。
城外,就是黑压压的匈奴大军。
乌斯此次虽不是倾巢而出,也是尽遣精锐。不为什么,日子过不下去了,草原大旱,“地主家也没余粮”,牛羊死得太多了,部落之间追逐鲜美的草场已经自己干了好几仗了。牧马人不能内耗,这是乌斯坚定的想法,要把尖锐的爪子伸向草原之外。中原相比草原,太富庶了,除了牛马牲畜不多,粮食充足c器物精美c人口众多,简直就是取之不尽的宝藏。与其盯着日渐减少的草场,不如放手到中原去抢一回,一旦得手,不仅各种金银财宝取之不尽,大批粮食可供过冬,更有娇滴滴的美女可以享用,南地的女人,皮肤都是嫩的,掐一下能留出水来,乌斯每每想到这里,小腹以下就蠢蠢欲动。
如果乌斯只会抢女人c抢粮食,就把他看得太低了。乌斯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他清楚地知道,部落之间总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很多是因为资源有限,夹杂着世仇等原因,要想把这些部落和人都聚集在一起,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抢!抢中原的男人c女人,抢各种东西。有了这个目标,部落就会团结,他就是这个团队最有力量的人。劫掠成功,就会不仅增加他的威望,更可以增加他的实力,让那个虚弱的单于颤抖吧,看看谁才是真正的草原之王。
乌斯还有更大的野心,草原只是他野望的一部分,他更像一只狼,后腿扎在草原上,两只前爪想探到中原去。与其隔三差五地到中原劫掠一回,不如直接攻占一些有利地形,把中原这些好地方占去一些。以后再想深入中原,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乃至最后把中原皇帝敢下台也是不错的选择。花花世界的诱惑太大了,这个乌斯可不是只知道待在草原上没见识的小羊,借助通商的机会,他详细考察过大魏王朝在边境的布防,内陆的一些重要城市,去过长安和京师,那里的决胜烟柳常常走进他的梦里来。这一次借助天灾的影响,十万草原部落兵丁都整装待发了,他有信心把这些虎狼驱赶到中原去,并州,就是他的第一个目标。
如今,他率十万大军兵临雁门关下,就是要踏出登顶草原之王c中原之王的第一步。
他的第一个对手,就是丁扬,骠骑将军,雁门关守将。
乌斯十万兵,丁扬呢?两万。还是名义上的。缺饷,缺兵,丁扬始终头疼的事,在匈奴人来了的时候,还是没解决。
丁扬从州城赶来的时候,雁门关是有守将的,但是丁扬毫不客气地把他给杀了。不为什么,稳定军心。原来的守将胡青克扣军饷不说,还吃空饷,搞得整个边军怨声载道。历来边军都应当是朝廷军队里战斗力最强的才是,如今却是军心涣散,斗志消沉,兵熊熊一个,将熊可是熊一窝啊。
作为一支军队,作风硬不起来,打起仗来只有死的份儿。丁扬不想送死,所以他要让人死。所以,他来了之后很容易就揪住克扣军饷的罪名,把胡青给宰了,首级高高地悬在旗杆上,还抓了一批胡青的死党,暂时不杀,丁扬还有用。
等乌斯第一次陈兵在雁门关外的时候,这些人就用上了。
丁扬挑了三千人,个个身材彪悍,一人一把大刀,一个大盾,布阵在雁门关城门外,城门关得死死的,阵最前面的,就是绑着跪着的一排人。丁扬拎着一口大号的鬼头刀,站在这排人的后面。遥遥地看着乌斯带着人马在离城门一站之地止住了阵脚,丁扬就挥起了大刀,挨个把这一排人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鲜血汩汩地殷红了脚下的土地,匈奴人也看傻了。这是啥操作?
丁扬砍完了脑袋,也不擦下身上脸上的血迹,回身对着三千盾刀手喊道,“大丈夫要死朝上,总不能像他们这样克扣兄弟们的口粮窝窝囊囊地死吧。匈奴人生性凶残,他们来了,是不会饶过我们性命的。而今,身后就是雁门关,我已经下令把门锁死了。要是杀不退匈奴,我和你们一样就死在这城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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