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李家有女名诗澜
当晚,李旭派人邀请赵云赴晚宴。
偏厅之中,李旭和李夫人坐在上首位,左下方是赵云的位置,在赵云的对面还有一个位置,暂时无人。
四个位置,各有一张小桌,桌后有蒲团,人跪坐蒲团之上以用膳,距离甚远,是这个时代的特点之一。
赵云到来之后,先行见礼:“小侄见过李叔c见过叔母。”
李夫人生的端庄秀丽,虽年过四十,但容貌姣好c风韵犹存,可以见得,年轻时定是一位美人。李旭的外貌也很好,是个老帅哥,年轻时肯定风流倜傥。
看到他们的样子,赵云心中倒是对李家千金有了些许期待,父母都如此好看,女儿自当美丽才是。
李夫人看着赵云的目光充满了审视的意味,但结果是很显然的,名传千古的大帅哥,虽不如宋玉c潘安之流以俊朗传世,但容貌方面,赵云不论是气质还是长相,都足以让任何人满意!
特别是其气度,赵云自身的修养,加上他后世的灵魂带来的些许改变,让赵云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十足,双眸之中不时散发神采,令人满意至极。
李夫人没有说话,只是对着李旭轻轻点头,显然,对于赵云她很是满意,若是能成为女婿,她必然是同意的。
李旭笑道:“贤侄不必客气,请坐吧。”
“多谢李叔。”赵云保持着礼数坐下,虽然这种坐法让他很不舒服,但此时也只能忍着。
菜肴很丰盛,四菜一汤,还有一小壶美酒。
酒菜上齐之后,李旭说道:“小女听闻贤侄志向远大,心生向往,欲与贤侄一叙。”
赵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在侍女的搀扶下,李家千金款款而来。
赵云抬头看去,顿时惊艳不已。
漂亮!
太漂亮了!
莲步轻移c白裙似仙,肤若凝脂。
秋水为神玉为骨,杏脸桃腮映红唇。
美目盼兮如生波,巧笑倩兮似含春。
赵云心神震动,前世今生两辈子,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什么闭月羞花c沉鱼落雁,古代四大美人他没见过,但就他想来,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可笑他之前还在想,这李家千金是否长相丑陋,故此没人看得上,是李旭那老家伙在往脸上贴金。
此刻他才知道,若此女真的眼光极高,那放眼当世,恐怕真的没几个人能入她的法眼!
甚至于,赵云自己的内心之中,都生出了一股微弱的自卑感。
这种自卑感,并非赵云不自信,而是上辈子的记忆对他印象太深,穿越之后还不足半年,心态难以扭转。上辈子只是个宅男,如此女神一样的人物,只能在电视上看到!
如今出现在他面前,不由自主的就会由一种紧迫感。
但是随即,他又将这种感觉压了下去,老子现在是赵云!
天下间,什么样的女人我配不上?
只是一瞬间,赵云恢复了平静,目光清澈的看向李家千金。
对方目光也看向他,赵云淡然一笑,点头示意,李家千金微微颔首以作回应。
落座之后,赵云眼观鼻c鼻观心,并没有死盯着人家看。
李旭笑道:“小女诗澜,本名诗诗,七岁那年,逼着我给她改名。”
赵云略作沉吟,说道:“醉情于诗c波澜生辉,李小姐好文采。”
李诗澜看向赵云,问道:“赵公子也懂诗词?”
赵云摇头一笑:“云自幼跟随师父在山中修行,仅读过几年书,谈不上懂。”
李诗澜举杯示意:“赵公子不必自谦,醉情于诗c波澜生辉,如此解释,小女子之前也未曾想到过。”
赵云同样举杯,一饮而尽,说道:“献丑了。”
见他不愿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李诗澜也不紧逼,节奏回到了李旭的掌控中。
李旭伸手:“贤侄,用膳吧。”
赵云点头,不时与李旭交谈,李诗澜则在一旁看着,至于李夫人,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
酒过三巡之后,李旭不再多言,只是笑道:“老夫出游多日,有些乏了,今日不胜酒力,便由小女替代,与贤侄共饮。”
赵云道:“李叔不必如此客气。”
李诗澜再次举杯示意赵云,赵云又与其共饮一杯。
放下酒杯后,李诗澜问道:“听爹爹说,赵公子志向远大,竟想效仿冠军侯?”
赵云笑道:“男儿生于世间,总要有点梦想。冠军侯一生波澜壮阔c令人向往,奈何天妒英才,致其早亡,若冠军侯寿数再多三十载,则匈奴无所遁形也。云不才,愿继其大志,出征塞外c护我大汉边疆安宁!”
李诗澜问道:“赵公子果然志向远大,但小女子却有疑惑,仅三百乡勇,百匹战马,如何攻破鲜卑?莫非赵公子有天神之力?”
赵云心中一凛,顿时明白了,这一次的晚宴,搞不好就是这个李诗澜要考验自己啊!
李旭说她眼光太高,常山郡无人能入其眼,恐怕所言非虚。
这一次借钱,想不到借出这么件事来。
不过见到李诗澜之后,赵云已经不再抗拒这种事情。
他虽然不是什么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人,但李诗澜确实貌美,是他生平仅见,如此佳人,若能为伴,当真是人生幸事!
他如今已经二十四了,这个年纪,别说在这个时代,就是后世,家中父母也该着急娶媳妇儿了。
再者说来,若是成功娶了李诗澜,不单单自己可享天人之福,还能得到李旭的大力支持,买官募兵,积蓄麾下实力。
古往今来,这种事情数不胜数,说出去也不丢人。
种种因素下,赵云甚至起了主动追求之心。
三国时代的美人,貂蝉c甄宓c大小乔都是极为有名的,但是这些美人此刻要么还没出生c要么年纪小得不行不行的,他可不是禽兽。再说,眼前的李诗澜即便不如这些历史美人,恐怕也相去不远!
如此良配,他怎愿放弃?他虽然要效仿霍去病,但婚恋观却和霍去病不同。
霍去病说“匈奴未灭c何以为家”,他却无所谓,先成家c后立业,也不是不行。
于是,他开始仔细的考虑,而后说道:“鲜卑势大,善战之士以十万计数。鲜卑首领檀石槐可称雄才伟略,野心勃勃,昔年先帝欲与和亲亦被其拒绝,更放弃了异姓王位,可见其侵汉之心不死。鲜卑常年劫掠边境,仅凭三百勇士c百匹战马,自然无法与之相抗。”
李诗澜又问:“既如此,赵公子凭什么说要效仿冠军侯之言?莫非只是空口白话?”
赵云一笑,起身站立,说道:“现在的弱小并不重要,三百勇士c百匹战马,只是开始而已。不出三年,我有信心做到率领带甲十万精兵c战马过万之精锐,深入草原,杀穿鲜卑c劫掠王庭,扬我大汉之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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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厅之中,李旭和李夫人坐在上首位,左下方是赵云的位置,在赵云的对面还有一个位置,暂时无人。
四个位置,各有一张小桌,桌后有蒲团,人跪坐蒲团之上以用膳,距离甚远,是这个时代的特点之一。
赵云到来之后,先行见礼:“小侄见过李叔c见过叔母。”
李夫人生的端庄秀丽,虽年过四十,但容貌姣好c风韵犹存,可以见得,年轻时定是一位美人。李旭的外貌也很好,是个老帅哥,年轻时肯定风流倜傥。
看到他们的样子,赵云心中倒是对李家千金有了些许期待,父母都如此好看,女儿自当美丽才是。
李夫人看着赵云的目光充满了审视的意味,但结果是很显然的,名传千古的大帅哥,虽不如宋玉c潘安之流以俊朗传世,但容貌方面,赵云不论是气质还是长相,都足以让任何人满意!
特别是其气度,赵云自身的修养,加上他后世的灵魂带来的些许改变,让赵云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十足,双眸之中不时散发神采,令人满意至极。
李夫人没有说话,只是对着李旭轻轻点头,显然,对于赵云她很是满意,若是能成为女婿,她必然是同意的。
李旭笑道:“贤侄不必客气,请坐吧。”
“多谢李叔。”赵云保持着礼数坐下,虽然这种坐法让他很不舒服,但此时也只能忍着。
菜肴很丰盛,四菜一汤,还有一小壶美酒。
酒菜上齐之后,李旭说道:“小女听闻贤侄志向远大,心生向往,欲与贤侄一叙。”
赵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在侍女的搀扶下,李家千金款款而来。
赵云抬头看去,顿时惊艳不已。
漂亮!
太漂亮了!
莲步轻移c白裙似仙,肤若凝脂。
秋水为神玉为骨,杏脸桃腮映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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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心神震动,前世今生两辈子,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什么闭月羞花c沉鱼落雁,古代四大美人他没见过,但就他想来,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可笑他之前还在想,这李家千金是否长相丑陋,故此没人看得上,是李旭那老家伙在往脸上贴金。
此刻他才知道,若此女真的眼光极高,那放眼当世,恐怕真的没几个人能入她的法眼!
甚至于,赵云自己的内心之中,都生出了一股微弱的自卑感。
这种自卑感,并非赵云不自信,而是上辈子的记忆对他印象太深,穿越之后还不足半年,心态难以扭转。上辈子只是个宅男,如此女神一样的人物,只能在电视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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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即,他又将这种感觉压了下去,老子现在是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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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瞬间,赵云恢复了平静,目光清澈的看向李家千金。
对方目光也看向他,赵云淡然一笑,点头示意,李家千金微微颔首以作回应。
落座之后,赵云眼观鼻c鼻观心,并没有死盯着人家看。
李旭笑道:“小女诗澜,本名诗诗,七岁那年,逼着我给她改名。”
赵云略作沉吟,说道:“醉情于诗c波澜生辉,李小姐好文采。”
李诗澜看向赵云,问道:“赵公子也懂诗词?”
赵云摇头一笑:“云自幼跟随师父在山中修行,仅读过几年书,谈不上懂。”
李诗澜举杯示意:“赵公子不必自谦,醉情于诗c波澜生辉,如此解释,小女子之前也未曾想到过。”
赵云同样举杯,一饮而尽,说道:“献丑了。”
见他不愿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李诗澜也不紧逼,节奏回到了李旭的掌控中。
李旭伸手:“贤侄,用膳吧。”
赵云点头,不时与李旭交谈,李诗澜则在一旁看着,至于李夫人,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
酒过三巡之后,李旭不再多言,只是笑道:“老夫出游多日,有些乏了,今日不胜酒力,便由小女替代,与贤侄共饮。”
赵云道:“李叔不必如此客气。”
李诗澜再次举杯示意赵云,赵云又与其共饮一杯。
放下酒杯后,李诗澜问道:“听爹爹说,赵公子志向远大,竟想效仿冠军侯?”
赵云笑道:“男儿生于世间,总要有点梦想。冠军侯一生波澜壮阔c令人向往,奈何天妒英才,致其早亡,若冠军侯寿数再多三十载,则匈奴无所遁形也。云不才,愿继其大志,出征塞外c护我大汉边疆安宁!”
李诗澜问道:“赵公子果然志向远大,但小女子却有疑惑,仅三百乡勇,百匹战马,如何攻破鲜卑?莫非赵公子有天神之力?”
赵云心中一凛,顿时明白了,这一次的晚宴,搞不好就是这个李诗澜要考验自己啊!
李旭说她眼光太高,常山郡无人能入其眼,恐怕所言非虚。
这一次借钱,想不到借出这么件事来。
不过见到李诗澜之后,赵云已经不再抗拒这种事情。
他虽然不是什么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人,但李诗澜确实貌美,是他生平仅见,如此佳人,若能为伴,当真是人生幸事!
他如今已经二十四了,这个年纪,别说在这个时代,就是后世,家中父母也该着急娶媳妇儿了。
再者说来,若是成功娶了李诗澜,不单单自己可享天人之福,还能得到李旭的大力支持,买官募兵,积蓄麾下实力。
古往今来,这种事情数不胜数,说出去也不丢人。
种种因素下,赵云甚至起了主动追求之心。
三国时代的美人,貂蝉c甄宓c大小乔都是极为有名的,但是这些美人此刻要么还没出生c要么年纪小得不行不行的,他可不是禽兽。再说,眼前的李诗澜即便不如这些历史美人,恐怕也相去不远!
如此良配,他怎愿放弃?他虽然要效仿霍去病,但婚恋观却和霍去病不同。
霍去病说“匈奴未灭c何以为家”,他却无所谓,先成家c后立业,也不是不行。
于是,他开始仔细的考虑,而后说道:“鲜卑势大,善战之士以十万计数。鲜卑首领檀石槐可称雄才伟略,野心勃勃,昔年先帝欲与和亲亦被其拒绝,更放弃了异姓王位,可见其侵汉之心不死。鲜卑常年劫掠边境,仅凭三百勇士c百匹战马,自然无法与之相抗。”
李诗澜又问:“既如此,赵公子凭什么说要效仿冠军侯之言?莫非只是空口白话?”
赵云一笑,起身站立,说道:“现在的弱小并不重要,三百勇士c百匹战马,只是开始而已。不出三年,我有信心做到率领带甲十万精兵c战马过万之精锐,深入草原,杀穿鲜卑c劫掠王庭,扬我大汉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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