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9章 这样的人必须镇压
永城、沈复的结局,梁一飞印象深刻。
在mba,讲到企业家定位,课程里举例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批企业家之中,沈复并不是那骗局做得最大的,但是下场却是最惨的。
由于清查及时,有关部门果断出手,这次非法集资案件对股东造成的损失倒不是特别巨大,超过六成的资金被追回,倒是没有出现后世那些集资平台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情况。
有形的手,在这次案件中充分的发挥了正面作用。
沈复事件,稍微屁股摆正一点的人,至少都能达成一个共识:这个集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
但是具体分析,潘觉也好,当前很多才和世界接触,对于经济了解有限的人,都没有分析的太透彻,大多还流于喊口号式的口诛笔伐。
或者是从‘违法金融政策’等等大处声讨。
说得没错,但是‘金融政策’是一个很大的框,没有严谨的分析,不细化下来,很容易流于表面。
就像指责别人,‘你是坏人’,‘你干坏事’,那就得说清楚,这人到底怎么坏,到底干了哪些坏事,这些事为什么是坏事,会有怎样的恶劣结果。
嗓门大不管用。
甚至还有人认为,作为企业家,敢于起诉银行行长,是一种进步。
潘觉就觉得,明明一件很占理的事,可按照之前那些声讨的声音,难以服人,反而显得底气不足。
做媒体,不管是出于什么出发点,既然要摇旗呐喊,要宣传,那就得有理有据,让人打心眼里服气,这才能有威信,有效果。
作为省报的记者,这也是潘觉的任务所在。
之前他写的几篇文章都是有理有据,论述分明清晰,以理服人,这次,报社领导对他的要求也是这样。
“嗯。”梁一飞点点头,这个沈复的结局他是清楚的,所以这时候讲话,又是通过潘觉,自己不可能有什么风险,于是沉吟了一下,说:
“先说那些个为沈复出声的人,分析一下他们的动机,其实很简单,抱着和当初小山庄事件一样的态度,大家都是企业家,兔死狐悲,要是处置了某某某,将来也就能处置我,要是不处置、从轻处置,将来轮到我,也就能按例办事。所以这些人的话,由于立场问题,天然没有说服力,你只要指出这一点就行,没必要去和他们的看法一条条一款款的去争论。”
梁一飞在这边讲话,潘觉很自然的就从包里拿出小本子开始记录。
“你可别到时候说是我讲的啊,我一个企业家,也有天然立场,要是说是我讲的,那接下来的话同样没有说服力。”梁一飞笑道。
“梁哥你放心,我明白,企业家,安全第一,我是耍笔杆子的,这些话当然都是我想出来的。”潘觉很有眼力劲的说。
“你能这么想,那我就不跟你藏着掖着了,这个事,从经济、法律、国家性质三方面,他都有很重大的问题可以写。”
听梁一飞又来‘一二三’,显然是有清晰思路了,潘觉又开始笑:“嘿嘿嘿,您说我听着呢。”
“经济上,他给出高额利息集资,得到的钱早就足够用于实业,可始终没有实际项目投产,或者项目根本不足以满足回报,那他这个高额利息,是从哪来的?”
“后面集资的人的钱,给前面的人付利息?”潘觉说。
“对,一旦后面没有人入股投资,他资金就要断裂,越往后,他这个雪球滚的就越大,一旦资金断裂,受到损害的人就越多,所以这时候国家及时出手是有很有必要的。他这个行为,在外国被称为‘庞氏骗局’,外国几十年前就有了,已经被确定为是金融诈骗,你可以回去查一下资料。所以讲他是企业家,集资是合法合理的商业手段,这显然是错误的。”
1993年,‘庞氏骗局’这个概念在国内肯定是有专家学者了解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还是很陌生,也从来没有在公开媒体上直接提到过。
历史上,沈复案件,正是第一个让‘庞氏骗局’进入大众视线的案件。
即便如此,直到很多年之后,这种骗局依旧大行其道,甚至都不用改头换面。
傻子已经多到骗子都不够用的地步。
“第二个说法律,是,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说庞氏骗局是违法,但是有两条,一个是扰乱金融秩序,他这个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第二个,就更明确,是贪污!永城我知道,据说沈复的个人生活相当的奢靡,他从哪来这些钱?”
这次潘觉却是一愣,不解说:“啊?贪污?不对吧,永城就是沈复的个人企业,永城集资来的钱,就是沈复的钱,他自己贪污自己的钱啊?没这个说法吧。”
“小潘,这次我教你一个招,以后再遇到类似事情,第一个查偷税漏税,第二个查企业性质。一查一个准,想搞谁就搞谁。”
梁一飞笑了笑,“永城嘛,我要是没记错的话,是集体所有制,不是私营企业。”
“不是私营企业?!”潘觉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要是这样的话,那都不用讲别的,光是贪污这一条坐实,沈复就彻底无话可说。
梁一飞表情有些古怪,点点头。
永城的确是集体企业。
80年代末期,私营企业的申办审批极为困难,政策待遇也卡得很死,为了方便,很多脑子‘灵活’的人,都选择了挂靠当地的国家单位,比如学校、乡镇企业等等。
很多在老百姓看来的大型私营企业、著名企业家,其实都是集体企业,或者干脆是国企。
比如这个永城,比如健力宝,都是这样的典型。
无论企业家再怎么能干,说到底,从法理上来说,就是个上级指派的厂长,厂子并不是他个人的,厂子赚再多钱,也不能多朝口袋里放一毛!
改革开放初期,因为产权不清晰,导致了大量的纠纷,一大批知名企业就倒在这上面。
所以当初梁一飞宁可自己承担众多麻烦,受委屈,绕一系列看似没必要的大圈子,也要确保手头的企业是百分之百的私营。
产权清晰,账目清晰,那么在一般情况下,遇到基本同层级的对手,就很难从明面上整倒他,只能靠常规竞争。
常规竞争,梁一飞不怵任何国内企业家。
“这我还真不知道,我回去就调查清楚!”潘觉惊诧道,重重在小本子上记了一笔,然后说:“那最后一条,国家性质,是什么意思?”
“小潘,我问你,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写在宪法里的,宪法是根本法,可是为什么我们也会有资本主义的公司、私营企业、股市这些东西呢?”梁一飞问。
潘觉脸色微微一僵:“梁哥,这个话题有点危险吧?”
“作为企业家,搞不清这点,才是真正的危险。”梁一飞说:“我们的干部,叫做人民干部,我们的军队,叫做人民军队,那么我们的企业家,我认为,同样是人民企业家,同样是发展经济,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我们和西方资本主义的根本不同。”
顿了顿,说:“初中政治书上就写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那么作为企业家,他如果拿了钱去创造价值,去真正研发产品,那叫做发展生产力,相反,就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再说,国家为什么给政策、给市场,培养出一批企业家,搞活经济呢?
初中课本上也都说了,是为了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企业家能发财,固然依靠个人能力,但和国家政策也是密不可分的。企业家享受了国家政策,却不履行赋予的使命,哪怕在很多人鼓吹自由经济的西方来说,这也严重的背离了契约精神。
同样的,当前国家的大政策是什么?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先富,要带动后富。他这种集资行为,一旦资金断裂,后果可想而知,是他富了,后来者穷了。
所以,从国家性质来看,永城的做法,根本是和社会主义的宪法精神背道而驰,和国家政策针锋相对,说严重点,他的行为,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镇压他,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合情合理合法!”
潘觉听得一愣一愣的,政治书上那些话,他作为宣传口,比谁都熟悉,可是能分析的这么透彻,理论联系实际如此紧密的,也就是梁一飞了。
消化吸收了一会,总结说:“那也就是说,从经济上,他并非合理正当的经济行为;法律上,有重大违法行为;在政治上,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家,更是从根本违背的了社会主义原则。”
“对,这样的人不处理,这样的企业不惩治,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做的?!”
梁一飞想了想,说:“要是文章想出彩,你还可以加一段,专门对庞氏骗局的分析,提出,要警惕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商业陷阱,擦亮眼睛,远离以集资为名的圈钱骗局。”
懂得多,不如叫声大,叫声再大,声音传播的范围,也比不过站在上风口讲话。
庞氏骗局国内的确有人知道,可是,如果潘觉能借着这次永城的机会,提出这个概念,并且结合实际进行深入分析,那么可以预见,他的未来,绝对不止是一个普通记者。
庞氏骗局专家、经济学专家,这些头衔指日可待,而拥有了这些头衔的潘觉,对于梁一飞未来的产业布局,自然是大有好处的,要不然梁一飞也犯不着和他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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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ba,讲到企业家定位,课程里举例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批企业家之中,沈复并不是那骗局做得最大的,但是下场却是最惨的。
由于清查及时,有关部门果断出手,这次非法集资案件对股东造成的损失倒不是特别巨大,超过六成的资金被追回,倒是没有出现后世那些集资平台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情况。
有形的手,在这次案件中充分的发挥了正面作用。
沈复事件,稍微屁股摆正一点的人,至少都能达成一个共识:这个集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
但是具体分析,潘觉也好,当前很多才和世界接触,对于经济了解有限的人,都没有分析的太透彻,大多还流于喊口号式的口诛笔伐。
或者是从‘违法金融政策’等等大处声讨。
说得没错,但是‘金融政策’是一个很大的框,没有严谨的分析,不细化下来,很容易流于表面。
就像指责别人,‘你是坏人’,‘你干坏事’,那就得说清楚,这人到底怎么坏,到底干了哪些坏事,这些事为什么是坏事,会有怎样的恶劣结果。
嗓门大不管用。
甚至还有人认为,作为企业家,敢于起诉银行行长,是一种进步。
潘觉就觉得,明明一件很占理的事,可按照之前那些声讨的声音,难以服人,反而显得底气不足。
做媒体,不管是出于什么出发点,既然要摇旗呐喊,要宣传,那就得有理有据,让人打心眼里服气,这才能有威信,有效果。
作为省报的记者,这也是潘觉的任务所在。
之前他写的几篇文章都是有理有据,论述分明清晰,以理服人,这次,报社领导对他的要求也是这样。
“嗯。”梁一飞点点头,这个沈复的结局他是清楚的,所以这时候讲话,又是通过潘觉,自己不可能有什么风险,于是沉吟了一下,说:
“先说那些个为沈复出声的人,分析一下他们的动机,其实很简单,抱着和当初小山庄事件一样的态度,大家都是企业家,兔死狐悲,要是处置了某某某,将来也就能处置我,要是不处置、从轻处置,将来轮到我,也就能按例办事。所以这些人的话,由于立场问题,天然没有说服力,你只要指出这一点就行,没必要去和他们的看法一条条一款款的去争论。”
梁一飞在这边讲话,潘觉很自然的就从包里拿出小本子开始记录。
“你可别到时候说是我讲的啊,我一个企业家,也有天然立场,要是说是我讲的,那接下来的话同样没有说服力。”梁一飞笑道。
“梁哥你放心,我明白,企业家,安全第一,我是耍笔杆子的,这些话当然都是我想出来的。”潘觉很有眼力劲的说。
“你能这么想,那我就不跟你藏着掖着了,这个事,从经济、法律、国家性质三方面,他都有很重大的问题可以写。”
听梁一飞又来‘一二三’,显然是有清晰思路了,潘觉又开始笑:“嘿嘿嘿,您说我听着呢。”
“经济上,他给出高额利息集资,得到的钱早就足够用于实业,可始终没有实际项目投产,或者项目根本不足以满足回报,那他这个高额利息,是从哪来的?”
“后面集资的人的钱,给前面的人付利息?”潘觉说。
“对,一旦后面没有人入股投资,他资金就要断裂,越往后,他这个雪球滚的就越大,一旦资金断裂,受到损害的人就越多,所以这时候国家及时出手是有很有必要的。他这个行为,在外国被称为‘庞氏骗局’,外国几十年前就有了,已经被确定为是金融诈骗,你可以回去查一下资料。所以讲他是企业家,集资是合法合理的商业手段,这显然是错误的。”
1993年,‘庞氏骗局’这个概念在国内肯定是有专家学者了解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还是很陌生,也从来没有在公开媒体上直接提到过。
历史上,沈复案件,正是第一个让‘庞氏骗局’进入大众视线的案件。
即便如此,直到很多年之后,这种骗局依旧大行其道,甚至都不用改头换面。
傻子已经多到骗子都不够用的地步。
“第二个说法律,是,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说庞氏骗局是违法,但是有两条,一个是扰乱金融秩序,他这个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第二个,就更明确,是贪污!永城我知道,据说沈复的个人生活相当的奢靡,他从哪来这些钱?”
这次潘觉却是一愣,不解说:“啊?贪污?不对吧,永城就是沈复的个人企业,永城集资来的钱,就是沈复的钱,他自己贪污自己的钱啊?没这个说法吧。”
“小潘,这次我教你一个招,以后再遇到类似事情,第一个查偷税漏税,第二个查企业性质。一查一个准,想搞谁就搞谁。”
梁一飞笑了笑,“永城嘛,我要是没记错的话,是集体所有制,不是私营企业。”
“不是私营企业?!”潘觉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要是这样的话,那都不用讲别的,光是贪污这一条坐实,沈复就彻底无话可说。
梁一飞表情有些古怪,点点头。
永城的确是集体企业。
80年代末期,私营企业的申办审批极为困难,政策待遇也卡得很死,为了方便,很多脑子‘灵活’的人,都选择了挂靠当地的国家单位,比如学校、乡镇企业等等。
很多在老百姓看来的大型私营企业、著名企业家,其实都是集体企业,或者干脆是国企。
比如这个永城,比如健力宝,都是这样的典型。
无论企业家再怎么能干,说到底,从法理上来说,就是个上级指派的厂长,厂子并不是他个人的,厂子赚再多钱,也不能多朝口袋里放一毛!
改革开放初期,因为产权不清晰,导致了大量的纠纷,一大批知名企业就倒在这上面。
所以当初梁一飞宁可自己承担众多麻烦,受委屈,绕一系列看似没必要的大圈子,也要确保手头的企业是百分之百的私营。
产权清晰,账目清晰,那么在一般情况下,遇到基本同层级的对手,就很难从明面上整倒他,只能靠常规竞争。
常规竞争,梁一飞不怵任何国内企业家。
“这我还真不知道,我回去就调查清楚!”潘觉惊诧道,重重在小本子上记了一笔,然后说:“那最后一条,国家性质,是什么意思?”
“小潘,我问你,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写在宪法里的,宪法是根本法,可是为什么我们也会有资本主义的公司、私营企业、股市这些东西呢?”梁一飞问。
潘觉脸色微微一僵:“梁哥,这个话题有点危险吧?”
“作为企业家,搞不清这点,才是真正的危险。”梁一飞说:“我们的干部,叫做人民干部,我们的军队,叫做人民军队,那么我们的企业家,我认为,同样是人民企业家,同样是发展经济,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我们和西方资本主义的根本不同。”
顿了顿,说:“初中政治书上就写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那么作为企业家,他如果拿了钱去创造价值,去真正研发产品,那叫做发展生产力,相反,就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再说,国家为什么给政策、给市场,培养出一批企业家,搞活经济呢?
初中课本上也都说了,是为了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企业家能发财,固然依靠个人能力,但和国家政策也是密不可分的。企业家享受了国家政策,却不履行赋予的使命,哪怕在很多人鼓吹自由经济的西方来说,这也严重的背离了契约精神。
同样的,当前国家的大政策是什么?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先富,要带动后富。他这种集资行为,一旦资金断裂,后果可想而知,是他富了,后来者穷了。
所以,从国家性质来看,永城的做法,根本是和社会主义的宪法精神背道而驰,和国家政策针锋相对,说严重点,他的行为,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镇压他,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合情合理合法!”
潘觉听得一愣一愣的,政治书上那些话,他作为宣传口,比谁都熟悉,可是能分析的这么透彻,理论联系实际如此紧密的,也就是梁一飞了。
消化吸收了一会,总结说:“那也就是说,从经济上,他并非合理正当的经济行为;法律上,有重大违法行为;在政治上,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家,更是从根本违背的了社会主义原则。”
“对,这样的人不处理,这样的企业不惩治,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做的?!”
梁一飞想了想,说:“要是文章想出彩,你还可以加一段,专门对庞氏骗局的分析,提出,要警惕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商业陷阱,擦亮眼睛,远离以集资为名的圈钱骗局。”
懂得多,不如叫声大,叫声再大,声音传播的范围,也比不过站在上风口讲话。
庞氏骗局国内的确有人知道,可是,如果潘觉能借着这次永城的机会,提出这个概念,并且结合实际进行深入分析,那么可以预见,他的未来,绝对不止是一个普通记者。
庞氏骗局专家、经济学专家,这些头衔指日可待,而拥有了这些头衔的潘觉,对于梁一飞未来的产业布局,自然是大有好处的,要不然梁一飞也犯不着和他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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