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九章卖鸟
四碗白开水很快端上来了。
店小二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奚落他们,四个碗都是破的,隋煌那个最夸张,不光是碗边有缺口,正中间还有裂纹,水不断从裂纹流出来,一碗水瞬间变半碗。
四个人嘻嘻哈哈的也不在意,隋煌从怀里掏出几个大饼,郭萍取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一些用盐炒过的花生,诸葛燕书一边拿出一个小瓷瓶来,一边说道,今天老头子抽风,我没办法去厨房,大家没肉吃了。
没关系,我有,赵春色笑了笑,也从袖子里取出一个油纸包来放在桌上,隋煌打开一看,只见鸡腿,红肠,猪肝,应有尽有,春色你发财了?隋煌似乎几日不知肉味一样,看了这些荤腥,欢呼一声,就用筷子夹了一块肥叉烧,放进自己嘴里,用力咀嚼起来。
赵春色又是一笑道,山人自有妙计,郭萍也夹了一片红肠,慢慢送入口中,少年脸上很快有了笑意,看来绣坊那里又新开了个叉烧店,老板还是个寡妇,应该很喜欢我们春色,这几天我们有口福了,可以跟着他,吃几天香甜的软饭。
生我者父母,知我着郭萍,赵春色微笑点头,算是默认了郭萍的猜测。
你怎么知道的,隋煌本来已经开始撕扯手里的鸡腿,闻言有些诧异,都是吃肉,他吃的还比郭萍多,为什么他什么都没吃出来呢。
郭萍笑笑,你看这油纸包,四面印着花纹,一看就不是一般吃食店出来的,在乌头土生土长,专做叉烧的那几家,我们多少也都吃过,东河郡本地人口味偏咸,那些店为迎合客人多加盐腌制,这家却是甜的,所以我说这是个新店,而且八成就开在春色巡查的绣坊。
那你怎么知道开店的是个寡妇,还很喜欢春色,诸葛燕书也是有些不解。
很简单,郭萍吃了个花生米,又接着说道,能从店里拿出这么多东西,不是老板,就是老板的家属,如果是店主的老婆或者是女儿,就是想讨好情人,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再说春色这个人,风流而不下流,如果真是前面两种情况,他也不会接受,所以只能是女老板,待字闺中的女人,就是年纪大了,嫁不出去,也少有出来抛头露面的,所以我说她是个寡妇,最后一个问题更简单了,不喜欢他为什么送他这么多东西?
精辟,隋煌觉得此处应有掌声,于是挥起两个油腻的手掌啪了起来,你这窥一斑而知全豹的本事,就应该去当个刑房书吏,当捕快太浪费人才了。
那也要有门路才可以阿,郭萍摇摇头,这个世界,不是你有本事就可以成功的,无权无势,又无人提携,我等英雄如何出头。
谁说不是,赵春色点点头,远的我就不说了,就说这乌头县衙,县令靠着祖荫,代代都有梁氏之人出任,县衙六部各书办书吏。不是以前那些老人的子孙,就是门生,县令的儿子永远是县令,县丞的儿子永远是县丞,我们这些有心上进的人,报国无门,只能当个捕快,天天在街上拣树叶。
两人的话勾起了诸葛燕书的郁闷,少年沉下脸来。
来来,有菜无酒不成席,燕书家的酒可是我们乌头一绝,不喝可惜了,隋煌看他们都不开心,忙把他们三个碗里的水倒空,又把诸葛燕书带的那个瓷瓶打开,一股浓郁的清香从瓶中流出,渐渐弥漫稻香村茶舍。
江小白,清而不混,流香四溢,一定是客回头的江小白,正是午饭时间,稻香村除了他们四人,还有几桌客人,闻到味道,纷纷夸赞起来。诸葛家的这种秘制白酒,用的就是杏花江的水,本身味道也很独特,香而不腻,不易上头,一直颇受乌头本地人喜爱。
小瓶其实装不不了多少酒,隋煌给他们三个人,每个人碗里倒了一点,他自己的碗太破,就干脆用小瓶喝,来,有肉,有酒,有兄弟,其他的管那么多干什么,啊,好酒,隋煌说完,自己已是先对着瓶口喝了一口,脸上立刻多出一丝陶醉。
说的好,赵春色也拿起碗来,如此好酒不能辜负,我们兄弟的情谊更不可辜负,来一口气把它喝干了,说完把酒碗举起。
不问明日,只看今朝,今朝有酒,我们兄弟便共谋一醉,诸葛燕书和郭萍也把酒碗举起了,哈哈哈,四个人,一口气把酒饮尽,互相对望,又是一阵肆意长笑。
笑出了郁闷,笑开了胸怀,笑声代替了江小白的酒香,充斥在稻香村,其中却夹杂着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卖鸟了,卖鸟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就是这个畜生,随便给点钱,我就出手了。
卖鸟?隋煌摇摇头,我以为芙蓉街只卖吃的,没想到连宠物都卖。
也许就是卖吃食呢,赵春色笑道,听说大辽黄山有种鸟,名叫飞龙,肉滑骨酥,在大辽,也只有少数身份尊贵的人才可以享用,外面卖的说不定就是这种肉鸟。
一只鸟才有多少肉,真是阿弥托福,隋煌听了他的话摇了摇头。
不如去看看吧,郭萍心中好奇,提议道,反正我们也差不多吃完了。
那就去看看,芙蓉街是诸葛燕书巡查的地段,他也算是地主,少年说完,站起来当先向外走去。
其他三人也一一起身离席走出稻香村,这帮瘟神,四人就要了四碗白开水,自然不需要付钱,身后,店小二一边骂着,一边收拾他们留下的杯盘狼藉。
卖鸟了,卖鸟了,谁把这个贼鸟卖回去吧,我一分钱不要,另外搭钱给你们好不好。
那边诸葛燕书四人循着叫卖声,在卖猪下水的铺子旁边找到了卖鸟人。
本来以为,既然是卖鸟,对方要么是庄户人家,种田的时候逮到了野鸟水禽,要么是那家的穷汉,偷了大户人家的珍禽出来贩卖。
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十四五岁的公子哥,只见他不仅长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身衣着更是不凡,外罩一件白貂制成的轻袄,里面也是一身白绸,脚上是月牙白的靴子,头上方巾上还镶了一颗龙眼大的珍珠,浑身上下一片白,坐在那里,有气无力的叫喊着,卖鸟了,卖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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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奚落他们,四个碗都是破的,隋煌那个最夸张,不光是碗边有缺口,正中间还有裂纹,水不断从裂纹流出来,一碗水瞬间变半碗。
四个人嘻嘻哈哈的也不在意,隋煌从怀里掏出几个大饼,郭萍取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一些用盐炒过的花生,诸葛燕书一边拿出一个小瓷瓶来,一边说道,今天老头子抽风,我没办法去厨房,大家没肉吃了。
没关系,我有,赵春色笑了笑,也从袖子里取出一个油纸包来放在桌上,隋煌打开一看,只见鸡腿,红肠,猪肝,应有尽有,春色你发财了?隋煌似乎几日不知肉味一样,看了这些荤腥,欢呼一声,就用筷子夹了一块肥叉烧,放进自己嘴里,用力咀嚼起来。
赵春色又是一笑道,山人自有妙计,郭萍也夹了一片红肠,慢慢送入口中,少年脸上很快有了笑意,看来绣坊那里又新开了个叉烧店,老板还是个寡妇,应该很喜欢我们春色,这几天我们有口福了,可以跟着他,吃几天香甜的软饭。
生我者父母,知我着郭萍,赵春色微笑点头,算是默认了郭萍的猜测。
你怎么知道的,隋煌本来已经开始撕扯手里的鸡腿,闻言有些诧异,都是吃肉,他吃的还比郭萍多,为什么他什么都没吃出来呢。
郭萍笑笑,你看这油纸包,四面印着花纹,一看就不是一般吃食店出来的,在乌头土生土长,专做叉烧的那几家,我们多少也都吃过,东河郡本地人口味偏咸,那些店为迎合客人多加盐腌制,这家却是甜的,所以我说这是个新店,而且八成就开在春色巡查的绣坊。
那你怎么知道开店的是个寡妇,还很喜欢春色,诸葛燕书也是有些不解。
很简单,郭萍吃了个花生米,又接着说道,能从店里拿出这么多东西,不是老板,就是老板的家属,如果是店主的老婆或者是女儿,就是想讨好情人,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再说春色这个人,风流而不下流,如果真是前面两种情况,他也不会接受,所以只能是女老板,待字闺中的女人,就是年纪大了,嫁不出去,也少有出来抛头露面的,所以我说她是个寡妇,最后一个问题更简单了,不喜欢他为什么送他这么多东西?
精辟,隋煌觉得此处应有掌声,于是挥起两个油腻的手掌啪了起来,你这窥一斑而知全豹的本事,就应该去当个刑房书吏,当捕快太浪费人才了。
那也要有门路才可以阿,郭萍摇摇头,这个世界,不是你有本事就可以成功的,无权无势,又无人提携,我等英雄如何出头。
谁说不是,赵春色点点头,远的我就不说了,就说这乌头县衙,县令靠着祖荫,代代都有梁氏之人出任,县衙六部各书办书吏。不是以前那些老人的子孙,就是门生,县令的儿子永远是县令,县丞的儿子永远是县丞,我们这些有心上进的人,报国无门,只能当个捕快,天天在街上拣树叶。
两人的话勾起了诸葛燕书的郁闷,少年沉下脸来。
来来,有菜无酒不成席,燕书家的酒可是我们乌头一绝,不喝可惜了,隋煌看他们都不开心,忙把他们三个碗里的水倒空,又把诸葛燕书带的那个瓷瓶打开,一股浓郁的清香从瓶中流出,渐渐弥漫稻香村茶舍。
江小白,清而不混,流香四溢,一定是客回头的江小白,正是午饭时间,稻香村除了他们四人,还有几桌客人,闻到味道,纷纷夸赞起来。诸葛家的这种秘制白酒,用的就是杏花江的水,本身味道也很独特,香而不腻,不易上头,一直颇受乌头本地人喜爱。
小瓶其实装不不了多少酒,隋煌给他们三个人,每个人碗里倒了一点,他自己的碗太破,就干脆用小瓶喝,来,有肉,有酒,有兄弟,其他的管那么多干什么,啊,好酒,隋煌说完,自己已是先对着瓶口喝了一口,脸上立刻多出一丝陶醉。
说的好,赵春色也拿起碗来,如此好酒不能辜负,我们兄弟的情谊更不可辜负,来一口气把它喝干了,说完把酒碗举起。
不问明日,只看今朝,今朝有酒,我们兄弟便共谋一醉,诸葛燕书和郭萍也把酒碗举起了,哈哈哈,四个人,一口气把酒饮尽,互相对望,又是一阵肆意长笑。
笑出了郁闷,笑开了胸怀,笑声代替了江小白的酒香,充斥在稻香村,其中却夹杂着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卖鸟了,卖鸟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就是这个畜生,随便给点钱,我就出手了。
卖鸟?隋煌摇摇头,我以为芙蓉街只卖吃的,没想到连宠物都卖。
也许就是卖吃食呢,赵春色笑道,听说大辽黄山有种鸟,名叫飞龙,肉滑骨酥,在大辽,也只有少数身份尊贵的人才可以享用,外面卖的说不定就是这种肉鸟。
一只鸟才有多少肉,真是阿弥托福,隋煌听了他的话摇了摇头。
不如去看看吧,郭萍心中好奇,提议道,反正我们也差不多吃完了。
那就去看看,芙蓉街是诸葛燕书巡查的地段,他也算是地主,少年说完,站起来当先向外走去。
其他三人也一一起身离席走出稻香村,这帮瘟神,四人就要了四碗白开水,自然不需要付钱,身后,店小二一边骂着,一边收拾他们留下的杯盘狼藉。
卖鸟了,卖鸟了,谁把这个贼鸟卖回去吧,我一分钱不要,另外搭钱给你们好不好。
那边诸葛燕书四人循着叫卖声,在卖猪下水的铺子旁边找到了卖鸟人。
本来以为,既然是卖鸟,对方要么是庄户人家,种田的时候逮到了野鸟水禽,要么是那家的穷汉,偷了大户人家的珍禽出来贩卖。
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十四五岁的公子哥,只见他不仅长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身衣着更是不凡,外罩一件白貂制成的轻袄,里面也是一身白绸,脚上是月牙白的靴子,头上方巾上还镶了一颗龙眼大的珍珠,浑身上下一片白,坐在那里,有气无力的叫喊着,卖鸟了,卖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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