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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3章 千年往事(1)

  天秀被吓得不轻,魔君衍说这句话的时候,简直就是热血澎湃,可他完全不记得,有什么未完成的决斗啊!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天秀如实说道,不只是听不懂,是完全同不懂,彻头彻尾的听不懂。

  魔君衍愤怒的拎起天秀胸前的衣服:

  “你难道真的忘了!”

  天秀举起双手投降,痛感真实的一点都不像是自认为的梦境:

  “忘了什么?”

  魔君衍双眼中像是两簇熊熊燃烧的烈火,却没有将记忆燃城灰烬,反而诉说起千年前的回忆——

  “就让我来告诉你,一千年前——”

  一千年前,还没有琼州。有一个国家叫做朝国,故事起源在那番域之地——

  番域的菊花遍地肆意,从番域有菊花的种子开始,这里便成了闻名遐迩的菊花城。

  菊花,历年来将番域的秋季绽放得如烟花般绚烂。

  北方的人们看到第一次霜降,就知道又一年菊花烂漫,其中的不少公子便会跋山涉水,千里迢迢来睹一睹。

  因为对这些公子们来说,赏天上的烟花早习以为常,而地上的烟花就闻有所闻,见所未见。

  大雁南飞必先飞过番域,也是在此时启程,于是这些公子们就像大雁一般,约上志同道合的好友,从遥远的北方日夜兼程地“飞”去,好生气派。

  可惜沿途不是阡陌纵横,就是山路延绵,或是河水湍急,怎么也赶不上大雁。

  不少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公子见了此景会仰天大笑:“鸿飞御我!鸿飞御我啊!”

  可惜今年的菊花城怕是公子们无人问津,不然就是拿生命赏花了。

  不是说一朵花一个生命吗?成千上万的落花,盖不住成千上万的亡灵吗?为什么秋风中的血腥味已然掩过了黄色花海的香味?

  那吹袭一地的菊花散落成一堆,两堆,几十堆,正在被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仿佛给布料上色一样,只不过用的不再是颜料,而是刀光剑影。

  “锵锵”的两下,伴随刀起刀落,剑起剑落,人与花就这样被溅上了殷红,连同殷红的味道一并落地,再被一个个殷红的脚印践踏

  最后身虽入土,殷红的味道却弥漫天空,无形地在空气里凝聚成两个大字:战争。

  这里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朵菊花,每一片土壤,都大口大口地将这两个字呼吸进去,然后用自己的殷红再加深这两个字的深度与广度。

  “是不是连大雁也不忍心看下去,摆成‘人’字,做最后的哀悼?”殷红中的战士们,胸口流着殷红的血,嘴角的殷红也无力拭去。

  他们无力说话,只能无力地躺着,无力地看着天空,天空也看着他们,他们身上压着菊花,菊花也被他们压着,他们“睡”在土地上,也会“睡”在土地下,他们只能用最后一口气无力地这么想着。

  番域的夜终于来临。黄色花海或许将在几夜后褪下黄色的初装,穿上血红的嫁衣,不过恐怕难以出嫁——这座菊花城回不到美丽的从前了。

  西风劲吹,朝王熊赴的营帐已经是所有营帐中最严实的了,账里的烛光还是随风摇曳,左倾右倒,像是小孩子走独木桥,把握不了平衡,一会儿晃到这边,一会儿晃到那边。

  而深夜议事不也是个人想法摇摆不定,难以抉择,才让众人权衡其中的利弊吗?

  如此想来,围着桌上烛火的四位将领似乎明白朝王遇到难事了。

  此时帐中只有四位将军,他们静候了一会还不见朝王,便按耐不住,低声议论开了。

  一位体态肥壮的将军率先打破死寂,说:“你们说,朝王为何三更半夜不睡觉叫我们哥四个来?是不是被夫人踹下床了?”

  他说完笑眯眯地环顾四周,眼珠子瞪得大大的,仿佛在找自己口中被踹下床的朝王一般,令三位将军哭笑不得。

  他是据星将军,心直口快,和他那粗犷的长相倒也符合。

  “三弟,你这样子口无遮拦成何体统!要被大王听了,非把你脑袋给拧下来不可,到时候看你还有没有嘴巴说话!”

  责备来自据月将军,他在四人中排名第二,对据星的胡言乱语虽然习以为常,也知道他的性子就这样,但是仍要说上几句。

  一旁的据辰将军听笑了,慢慢地捋了捋胡须,说:“三哥,你真是糊涂啊,番域之战大王怎么会带王后来呢?你见过打仗带女人的吗?”

  据星将军被据月和据辰的一番话说得无言以对,只好默默地叽咕,没准又寻新欢了呢?

  过了不知多久,月亮在帐上的深深的轮廓印淡了不少,位置也悄悄偏移了,只能朦朦胧胧地望见半个弧形,不过足以说明还是夜里。

  “大王向来雷厉风行,今日却如此拖延。”老大据日将军沉沉地说,“优柔寡断谁都有,除了大王。”

  据星恶狠狠地说:“谁说不是呢,我看是在耍我们哩,自己呼呼大睡去了。”说罢攥了攥左右拳头,在胸前相撞,发出一声闷响,就像自己郁闷的心情。

  “依我看,大王要和我们商议的事情定然不发生在番域,而是在——京城。”据日话语顿了顿,将“京城”两个字凸显出来。

  “大哥,小弟觉得就是你想多了,就是传唤我们结果自己睡着了还”据星说话跟连环炮似得一发接着一发,本就倦意涌上来的几人听了愈发厌烦,硬生生被据月大吼一声“三弟”堵住了。

  “番域之战,虽说敌我来说皆生死攸关,却也不至于一天大败或大胜,此间各有小胜小负情理之中,在正面战场上,势均力敌的军队想要战局突变,太难了,这你们领军打仗也是懂的。”据日继续说道,“所以我认为事情一定出在京城,朝王率领军队来番域,京城的兵力所剩无几,而且还掌握在太子和熊公子手中,他们素来不和,太子暗地”

  话还没说完,只听见把守帐门的两位士兵齐声道:“大王到!”

  语罢,只见帷帐被左右士兵各自撩开,庄严的朝王就这样走来,冷冷的夜风也“趁虚而入”,趁着帷帐被拉起的口子,灌进了四位将军的脖子里,据星缩了缩脖子,暗暗地骂了句“该死的”。

  跟着钻入的还有几缕月光,恰好映照在书案上的地图。

  纸上是诡秘莫测的战争。

  纸旁是被这夜风吓坏身子的蜡烛,斜着的蜡烛虽然也还燃着,却莫名让人觉得氛围阴森了。

  纸前是四位不知何事的将军,整个在他们眼里本就神秘的夜,更加神秘了。

  月光一两秒的显现,在放下帐门后便被格挡在帐外,烛光一两秒的将熄又燃,也因此“重正雄风”,那么,神秘是否也会在渲染了一会后,因朝王的迟到而落下帷幕呢?

  四位将军除了据星,或多或少都开始揣测。

  “各位久等了!”朝王匆匆地走到桌案的另一边,深深注视对面的四位将军,未入座便先开了口。

  站着的朝王和同样站着的四位将军相比较,矮小多了,却流露着一股他们没有的威严。

  那将士们的明光铠穿戴在年逾半百的朝王身上,仍然透露出意气风发,期间还有段故事——

  太子熊续惺本是在他此番远征前特地命工匠打造了金丝甲,最好的材料,最好的工匠,只为博父王一笑。朝堂之上相献之时,满心的期待却被拒绝了。

  朝王说:“你的心意为父心领了,你可知何为金丝甲,何为明光铠?”

  熊续惺自小便是习武之人,这自然难不倒他。

  “禀父王,金丝甲,锁子甲上镀金也,工匠一天也只能完成金丝甲上十余厘米的铁布,稀有至极,足可彰显父王贵族风范!”熊续惺骄傲地诉说这金丝甲来之不易,而到了明光铠语气一转,嘴角轻扬,不屑地说:“明光铠则为将士装备,怎配得上父王龙血凤髓?”

  “惺儿,你错了。金丝甲耗财耗力,彰显的是贵族之气,过于显目反而适得其反,容易遭受针对。亲赴战场就该与将士们一样,明光铠在阳光下厮杀,胸前和背后的圆护会发出耀眼的白光,慑敌千里。‘见日之光,天下大明’,加之马蹄乱耳,铠甲乱目,我与众将同衣同心同生死,何愁此战不胜矣!”

  于是,朝王穿了泯然众军的明光铠。其实他所说的容易遭受针对很大的原因是指弓箭,对手赤蛮国有位天下第一的弓箭手,百步穿杨。再穿耀眼的金丝甲就更加显眼了,方便敌人瞄准。

  不过这些事情朝王自然不会在文武百官众目睽睽下讲给太子听,不然战鼓未擂,先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仗还如何打?

  四位将军跟随朝王出了营帐,夜色下绕了好几个营帐,长筒鞋与地面摩擦出“咯噔”的足音,因为只有五个人,还是在夜阑人静时,便有了一份空灵。

  越发惨淡的月光,还能勉强衬出人的影子,树影婆娑定然是见不到了,只有黑蒙蒙的一团,像砚台上的墨水,乍一看浑然一体。

  这番意境,总会给人一些感触,就像见了明月总会产生一缕思念,望了落叶总会莫名悲凉,四位将军一路都在思考朝王说的话,他说:“请四位将军即刻随我去山林营帐看一个女子!”

  话语间眉头紧锁。

  他们一个跟紧一个,据星将军走在最后,忽然往前一倾,耸了耸肩,人高马大,肩膀骨头竟能抵在前面据月的脖子处。

  据月心领神会地回眸,步子缓下来,却故意脚踏得响了几分。聆听据月的足音,可以发现它居然还在逐步逐加响,其中包含玄机。

  乌漆墨黑的夜,人与人之间的注意力本身很少,很多时候走在前面的人都是不会回头的,一是容易跌跌撞撞,二是回头了也看不清人脸,所以完全是靠身后的脚步声来辩别有没有人跟来。

  而以声音辨认,就会有一个近响远轻的道理,一般来说,距离自己越近,脚步声越响;距离自己越远,脚步声越轻。

  据月和据星因为有话要说,悄悄拉开了其他三人近十米,故而据星故意提高了脚步声,为的是不让朝王发现,制造出紧跟其后的假象。

  朝王的多疑是出名的。据月是个很小心谨慎的人,走路的小事就可见一斑,常人能懂这个道理但却往往想不到。就像据星,原本大步流星,被据月提醒地拽了拽才学乖。

  “二哥,我知道朝王要带我们见谁。”据星声线压得很低,沙哑地说了一句。

  “你是说?”

  “说”字被据月拖了长音,嘴巴良久才合上,诧异地看着据星。据星一向是糊里糊涂,蒙在鼓里,怎会有深思熟虑呢?

  “二哥,你可记得前日京城城门口的女子?”据星继续说道,“就是我去京城那日。”

  据月朝据星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骂道:“你是不是傻,我们又没去,谈什么记得?”

  在据月不停地追问下,又一个故事慢慢浮出水面,就像天空慢慢泛了鱼肚皮,所有事物都经不起时间的浸泡。

  那是前日,据星接到朝王的指令,让他一大早赶回京城,让驻守京城的李勇廷老将军带领他的勇行军支援番域,进行一场围歼战。

  朝国的兵权分配制度与众不同,共有三个虎符,一个在朝王那,一个归于四位将军,由据日将军掌管,最后一个便是在李勇廷手中,其权力大小可想而知。

  只有朝王的虎符与他们一方的虎符同时使用,才能调兵遣将,这法则是亘古不变的。

  所以据星这次出行,朝王自然是交托了虎符,不然若单单是通报一声也不用派堂堂一名将军去了。

  据星一大早便带上两个随从,朝京城的方向快马扬鞭,一路风景如画,是墨水泼乱的山水画,因为他们早已无心于山,无心于水,而风景也很有性子地我行我素,匆匆向反方向“嗖嗖”跑去。

  树木留给眼的余光一片绿一片白,偶尔挺翘的花朵也点缀了一缕红色。

  据星到了路的尽头,却遇上一件在他看来不分青红皂白的事。

  那是在京城的城门口,太子熊续惺的一支十来人的部队围成圆圈,围住的不是什么出逃士兵,而是个女子,准确来说,是朝王的妃子。

  她穿一袭粉红的连衣裙,袖口用金丝绣了两只鸳鸯,腰间系着的黄色丝带打了个大大的蝴蝶结,将本就高挑的身姿更勾勒得曲线尽展了。

  城口多风,而风好像也是个好色的男人,不时将女子裙底撩开。她白皙的两双秀腿时隐时现,却不知是因冷冽还是紧张,一直颤抖不安。

  “你们想干什么?”女子冷冷地用双眸注视围拢自己的一群士兵,长长的睫毛下水灵的瞳孔里波澜不惊,红唇轻启,“给我让开!你们可知道本宫是谁!”

  语罢,纤瘦的手指将面前的十余人一一指了个遍,蓝紫色的指甲油涂在指尖,在白色的手上仿佛一簇簇紫罗兰,真是应了那一句“美人如花”,连美人的手指也像花枝招展般。

  “哦?你是谁呢?”一个男人声音从人群外不急不慢地传来,慵懒中又透露出一股放荡不羁。

  女子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于是回应道:“我可是贵妃,见了我还不行礼,你们居然敢拦我?活腻了是不是?还不滚开!”

  这时,熊续惺的队伍分别往左右两边挤,缩小了人与人的间距,中间就腾出来一条路。只可惜,这条路不是放女子走的。

  熊续惺就这样出现在女子的面前,深邃的眼睛,飘逸的长发,还有那腰间的玉佩,在风中与佩剑发出空灵的声响。

  那玉佩是羊脂白玉,玲珑通透而无瑕,象征了纯净c勇c洁,女子一看便不禁愣然,惶恐道:“太,太子,太子殿下”

  他的英姿飒爽在她的眼里,她的眉目如画也在他的眼里。

  天空下起了雨,城墙被雨水渲染出一片一片的阴暗,熊续惺仿佛想到了什么,忽然大步上去。

  他“咔擦”一声拔出佩剑,剑出鞘便瞬间沾满了雨,就在离她不到半米的地方滴滴坠落。

  “你居然敢私通敌国。”她袖口藏的东西已经被他看在眼底。

  她镇静地说:“我没有。”

  脸上的妆在雨中慢慢卸下,像是所有狡辩都掩饰不住真相。可是她的美是不需要掩饰的,真的很美,连熊续惺也打心里觉得。

  “那这是什么!”

  “这是你杀我的理由!”

  他刺了下去,刺进去不到一寸又拔了出来。

  胸口偏左的地方血流了出来,她倒在地上的前一秒钟,先跌入了熊续惺的怀里,把他胸前铠甲染上了一缕殷红。

  熊续惺捏着她的下颚,轻轻说:“还好我今日狩猎穿了铠甲,不然我的白袍能被你染成红袍。”

  他的大拇指沾了沾胸前铠甲上的血,伸进了嘴里,然后咬疼了手指。

  出奇的温柔,她却很安静,眼睛一眨不眨,手也一动不动。不然这样的美女,总会为自己被雨冲淡的粉黛暗自神伤吧。

  “就是这里了,请进吧。”朝王在一个营帐前一边说一边走进去。

  并行的据日将军发现,这是少数扎在山林上的营帐,甚至可以望见下面的平地战场。

  营帐外面没有把守,连帷帐还是大王亲自撩开的,却在几米外都设有重兵,看似不安全,其实是最安全的。因此,里面人的身份就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四位将军紧随其后走入营帐,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木床,床上躺了个女子,床边蹲了个的大夫。

  “就是她。”据星贴着据月的耳朵轻轻说,“这就是我前日去京城在城门口碰到的那个女子。”

  据星又轻轻补充:“二哥,你是不是也觉得美若天仙啊,是不是也想睡上一觉啊。你还别说,能当王真是好,那么多美女可以享用”

  据星一直轰炸据月的耳朵,虽是呢喃软语,但废话连篇。要不是朝王在场,据月真要一脚将他踢去九霄云外。

  不过据月感到庆幸的是,这个三弟知道悄悄说了,不然可以想象:

  据月拍拍朝王的臂膀,一边笑一边说:“厉害了我的王,艳福不浅啊!啥时候给弟兄们消受消瘦?”然后四个活人变成了四具尸体。

  如此想来已是万幸了。

  帐里是幽幽的,两盏短短的烛灯默默地被时间悄悄蚕食,那将要燃尽的小小灯芯用了最后的长度,勉勉强强拉伸出每个人清清淡淡的影子。

  那趟在床上的女子,被换上白色的亵衣,血迹已经将她胸前的衣服和被子染成了红色。

  娇美的侧脸尽管苍白如纸,这纸还是画出了曾经的艳丽,因为纸上梨花带雨,就算是未不因世事的儿童,只要会写字,保证会提上一个“美”字。

  她,名纷幽烟,朝王熊赴的贵妃。

  文儒装束的大夫半蹲在床边,伸出满是皱纹的手替纷幽烟把脉,随身的下人特意搬了盏烛灯端在手中,跪在主人旁边给他照明。

  纷幽烟被卷起一层的衣袖露出了雪白的手腕,烛光映照的静脉清晰可辨,大夫苍老的手搭在上面,疙瘩与光滑简直形成了鲜明对比。

  安静在空气中氤氲了良久。

  大夫将纷幽烟的手小心翼翼地放进被子里,又提了提被子,只露出纷幽烟的脸蛋,然后对朝懿王鞠了一躬,便起身提起了工具箱。

  “她怎么样了?”,朝王问道,“如实说来吧。”

  大夫摇了摇头,无奈地说:“是这样的。大王来之前我已经检查过这位姑娘胸前的伤口,上了止血的药草。”

  “依据伤口的大小和痕迹来看。”大夫继续断言,“伤口深不到半寸,窄而锋利,应该”

  这时帐门口传来脚步声,众人望去,只见已分不清是月光还是烛光,光线勾勒出道近乎两米的阴影,像是帐上的影子,又像是真的赫然立着,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

  仿佛是画中走出来一般,但不止走出来,还在慢慢走进,慢慢清晰,就如同先是水墨画的单调灰白,然后变成彩绘,所有的线条都明朗起来,鲜艳起来。

  那帷帐就是面画布吧那门上收拢帷幔的挂扣就是画夹吧?要不怎会有如画般的男子走来?

  紧皱的眉毛,像是封锁心事,高挑的鼻梁隐隐透露出骨子里的骄傲,俊朗的脸庞有一道浅浅的刀疤,让人看了都心疼,一道稀疏胡须下,两瓣薄唇,三言两语未闻,四平八稳的男子已明朗在人们的视野里。

  他来了,太子熊续惺,只身一人。

  朝王摆手示意熊续惺不必行礼。于是,熊续惺安静地站在父王身后,两眼深邃,不辨悲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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