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九十九章 虎哥的风水
因为太淡,故而让人无法从其言语中察觉到多余的情感,因而略微冷漠,进而显得不近人情,然后便是寒冷。
黑脸胖子瞳孔微微一缩,他便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但他转念一想,一个女人而已,难道还能威胁到他不成?许是刚才被砸了脑袋,流了不少血的缘故,浑身发冷也是正常现象,他岂能被区区一个长得好看的女人吓到呢?
抬眼一瞧,那手执吉他的矮个儿男子此时高举着吉他,愣在那里,竟还没有砸下去,他神色间露出不悦,声音微沉道:“发什么呆?没见过女人吗?是不是得老子砸你一酒瓶子醒醒神?”
那矮个儿男子听到黑脸男子的话,顿时清醒过来,脸上露出凶色,毫不犹豫的将举高的吉他狠狠砸下
“慢!”
“砰!”
那声“慢”是慕鼓喊的,但依然无法阻止那把古旧的吉他碎成一片。
那矮个儿男子微微一愣,就连黑脸胖子也愣了一下。让他们发愣的,自然不是慕鼓那突然喊出的“慢”,而是碎掉的吉他。本以为吉他结实,碎的该是桌子,却不料那结实的吉他遇到桌子,碎的竟是如此干脆,而那桌子,却依然好好的。
路奇的眼中暗藏着一丝心疼,那是他小时候攒了很久很久的钱,才买来的一把心爱的吉他,虽然不是很贵,但对他来说却极为难得,因为家里经济条件有限,而如今自己对乐器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故而一直将这把吉他沿用至今。然而,就在今天,这把心爱的c陪了他多年的吉他,在这间他同样心爱的酒吧里,寿终正寝了。
吉他碎了一地,了无生气,他的心也跟着碎了一地,了无生趣。
没有人能够明白他的心情,卢卓忧心的是他那双能够奏出美妙乐曲的双手,对他的吉他反倒不是特别上心,慕鼓是一个吊儿郎当的家伙,哪里晓得音乐的妙处?不热爱音乐,自然不会在乎他的吉他,不然,刚才明明能够阻止,他为何却要纵容?
当然,这也不能够埋怨慕鼓,无知者无畏,便是这个道理。因为不了解,所以不理解,慕鼓不着急自然情有可原,也或者,慕鼓的能力虽强,但仅限于某些方面,比如捉鬼降妖,但鬼和妖是什么样子的,大家都没有见过,更没有见识过,岂知道那妖魔是否如电视里展现的那般强悍?
路奇什么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上去抢,他一个人如何能抢过那么多人?这边除了莫潇和卢卓,便只有慕鼓和那个叫许诺年轻男人,慕鼓一定会上前帮忙,但许诺和他的小跟班可就不见得了,他岂能因为一把吉他,就拉着慕鼓等人与他一同拼命。虽然在他看来,那吉他便是他从小到大一路走来,最亲密无间的友人。
古有林黛玉葬花之事,他不是林黛玉,自然不会多愁善感忧心忡忡到没事找事,寻个没人的地儿去葬吉他,但他心爱的吉他终究是死去了,他会把它葬在心里。
慕鼓确实不了解这把吉他对路奇的重要性,但他却是能够理解的,他之所以出言阻止,一方面是因为路奇的吉他,而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因为酒吧。他更心疼桌椅被毁后酒吧的惨不忍睹。
但芙殇极轻巧的一句话,便改变了整个事情的走向。慕鼓其实是有时间阻止的,但他却并未阻止,但转念一想,才突然明白那把吉他对路奇的重要性,就像慕家那本名叫《封者》的古书,对他的重要性一样。可就是这念头一转的工夫,那矮个儿男子已将高高隆起的吉他,狠狠砸下。
原本,他以为碎掉的应该是桌子,结果碎掉的却是异常结实的吉他
难过的自然是路奇,但慕鼓的心里也不比路奇好过多少,作为同窗校友,他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路奇。当他将目光落在路奇的脸上时,路奇其实并未表现出太多和伤心难过有关的情绪来,只是目光略闪了闪而已。就是因为这样,慕鼓心里愈发的内疚。
黑脸胖子见这一招并未见效,区区一只吉他,他觉得不够。他既然是来闹事的,那便该有点闹事的样子,而仅仅毁去了一只吉他,自然远远不够。
莫潇此时陪着笑脸上前道:“我们老板是真的不在,并非有意怠慢各位,如今慕少便是千帆尽唯一的主事之人,有什么话,坐下来慢慢说,好不好啊?”
言语之间,谦卑姿态尽显。
莫潇愈是谦卑,黑脸胖子便愈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他黑着脸冷哼一声,懒得看慕鼓,沉沉道:“与他一个穷酸书生有什么好说的?要说,就让老板亲自来说。”
慕鼓神色淡淡,不屑道:“想要与老板面谈,你没资格!与本少谈,那是本少给你面子!你不想谈,正好,本少也不想谈!你待如何?”
莫潇的谦卑与慕鼓的嚣张,形成了相当鲜明的对比,那黑脸胖子仿佛从高高云端,重重的摔到了地上,其中的滋味,实在无法为外人道。他以为,慕鼓只是一个学生,自然是任他拿捏,他以为,慕鼓也会如眼前这三个年轻学生一般,低声下气卑躬屈膝的与自己讨饶,然后
然后,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要求足够的好处,再扯高气昂的勒令千帆尽躲在幕后的神秘老板,让他滚出这片地盘,免得让他看见心烦,再然后他看了芙殇一眼这个极惹眼又极出尘的妞,就是他的了脾气虽然差了些,看上去高冷了些,但如此丽质的姑娘,如今也少见了
然而慕少?他有什么资格称呼自己为慕少?天下那么多人,有多少见了自己便要收声敛息,就仿佛见了天下之帝王他的脸色若是有异,有多少人会在他的面前瑟瑟发抖然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c仿佛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谓慕少,面对他的时候,却如此嚣张,他有什么资格?他难道不该涕泪横流的跪在地上,抱着他的大腿求他放过千帆尽吗?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他不过出去游玩了半年有余,这个时间并不算长,他每年都会或长或短的出去游山玩水,然而,如今刚一回来,他便听闻了千帆尽的事情,小小的一个千帆尽,短短时间的营业额,超过了他数个酒吧的营业额,这也就罢了,问题是这些日子以来,他名下那些酒吧的营业额,正在以不可阻挡的势头下降着,这让他如何不气愤?
他将这所有的一切源头,都归咎于千帆尽的突兀出现,并横插一脚,若是没有千帆尽,他至于这般狼狈吗?他需要出山来兴师问罪吗?
他以为,这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只带了十几个兄弟,结果,他竟然狼狈到被一个年轻学生狠砸了一酒瓶子他虽然生的不帅,与潘安不能相提并论,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十分爱惜如今,脑门上这么大的窟窿,到时候免不了要缝针,伤口处免不了要留下疤痕
这让他如何能忍?!
想到这里,他的呼吸逐渐粗重。别人也许会去整容,他才不去那种地方,万一别人下刀不慎,他的脸就毁了,都说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的改变?五官便是一个人风水所在,他认为自己如今活的风生水起,万一改上一改以后,风水变的差了,他该找谁算账去?
然而,他一直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的保护着自己的这张脸的时候,他就在这小小的千帆尽里毁了一世英名,这可是事关风水的人生大事,如今的风水宝地,找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以为就像某些明星那样,在脸上随意的整来整去,就能保一世荣华吗?
他虽然长得差强人意,可他从来不缺荣华富贵,可那无知小儿,竟然在他的脑门上敲开一个窟窿!这也就罢了,另外一个无知小儿,竟然指着自己的鼻子,叫嚣着自己没资格见他们的老板!还牛气哄哄的质问自己“你待如何?”
他没资格吗?他是谁?他可是名扬半个大陆的虎哥!只要拿出他虎哥的名头,黑白两道,走到哪里不是任他逍遥?是可忍孰不可忍!如今,那姓慕的小娃竟然敢对他不屑一顾!那嚣张跋扈的眼神,那伶牙俐齿的模样,他这便让人将他的眼睛挖了喂狗!将他抛到大海里喂鱼!
慕鼓不屑的说完那句话,就见那黑脸胖子的眉头皱的愈发的紧,眼里的光愈发的阴霾,仿佛黑云压城,天将雨冰,甚是吓人。
莫潇和卢卓哪里见过这样的气场?此时早就被吓的不敢出声,路奇也有些喘不过气来,但他的性子倔强,看上去反而是表现最好的那个。许诺表面上看上去似没有多大反应,但心里却一直在打鼓,心道这次可是碰到狠主了,至于小六,所在许诺的身后,一动也不敢动。可见,这黑脸胖子的气场真不是盖的。
但慕鼓无所谓,芙殇更是无所谓,红柳也似乎没什么反应——她对这种所谓的重重威压,向来没什么感觉。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但慕鼓的性子,却更像水做的,遇水则融,遇油则分,巨浪舞风,惊涛拍岸,比低处更低,比高处更高,他便是这样的一个人。
人若向他低头,他比别人更低三分,人若对他扯高气昂,他便比别人更飞扬跋扈。
慕鼓从来都不是坐以待毙的主,他岂愿热恋贴人家的冷屁股?
芙殇没有慕鼓这般的口才,但她觉得慕鼓的这几句话说的相当有气势,掷地有声,特别解气,特别酷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特别合她的脾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何必委曲求全?
芙殇眸中的光亮起,嘴角微微上翘,表示她此时的心情甚好。心想如果剧情就这样发展下去,想来即便不用打架,也照样能把那家伙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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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脸胖子瞳孔微微一缩,他便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但他转念一想,一个女人而已,难道还能威胁到他不成?许是刚才被砸了脑袋,流了不少血的缘故,浑身发冷也是正常现象,他岂能被区区一个长得好看的女人吓到呢?
抬眼一瞧,那手执吉他的矮个儿男子此时高举着吉他,愣在那里,竟还没有砸下去,他神色间露出不悦,声音微沉道:“发什么呆?没见过女人吗?是不是得老子砸你一酒瓶子醒醒神?”
那矮个儿男子听到黑脸男子的话,顿时清醒过来,脸上露出凶色,毫不犹豫的将举高的吉他狠狠砸下
“慢!”
“砰!”
那声“慢”是慕鼓喊的,但依然无法阻止那把古旧的吉他碎成一片。
那矮个儿男子微微一愣,就连黑脸胖子也愣了一下。让他们发愣的,自然不是慕鼓那突然喊出的“慢”,而是碎掉的吉他。本以为吉他结实,碎的该是桌子,却不料那结实的吉他遇到桌子,碎的竟是如此干脆,而那桌子,却依然好好的。
路奇的眼中暗藏着一丝心疼,那是他小时候攒了很久很久的钱,才买来的一把心爱的吉他,虽然不是很贵,但对他来说却极为难得,因为家里经济条件有限,而如今自己对乐器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故而一直将这把吉他沿用至今。然而,就在今天,这把心爱的c陪了他多年的吉他,在这间他同样心爱的酒吧里,寿终正寝了。
吉他碎了一地,了无生气,他的心也跟着碎了一地,了无生趣。
没有人能够明白他的心情,卢卓忧心的是他那双能够奏出美妙乐曲的双手,对他的吉他反倒不是特别上心,慕鼓是一个吊儿郎当的家伙,哪里晓得音乐的妙处?不热爱音乐,自然不会在乎他的吉他,不然,刚才明明能够阻止,他为何却要纵容?
当然,这也不能够埋怨慕鼓,无知者无畏,便是这个道理。因为不了解,所以不理解,慕鼓不着急自然情有可原,也或者,慕鼓的能力虽强,但仅限于某些方面,比如捉鬼降妖,但鬼和妖是什么样子的,大家都没有见过,更没有见识过,岂知道那妖魔是否如电视里展现的那般强悍?
路奇什么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上去抢,他一个人如何能抢过那么多人?这边除了莫潇和卢卓,便只有慕鼓和那个叫许诺年轻男人,慕鼓一定会上前帮忙,但许诺和他的小跟班可就不见得了,他岂能因为一把吉他,就拉着慕鼓等人与他一同拼命。虽然在他看来,那吉他便是他从小到大一路走来,最亲密无间的友人。
古有林黛玉葬花之事,他不是林黛玉,自然不会多愁善感忧心忡忡到没事找事,寻个没人的地儿去葬吉他,但他心爱的吉他终究是死去了,他会把它葬在心里。
慕鼓确实不了解这把吉他对路奇的重要性,但他却是能够理解的,他之所以出言阻止,一方面是因为路奇的吉他,而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因为酒吧。他更心疼桌椅被毁后酒吧的惨不忍睹。
但芙殇极轻巧的一句话,便改变了整个事情的走向。慕鼓其实是有时间阻止的,但他却并未阻止,但转念一想,才突然明白那把吉他对路奇的重要性,就像慕家那本名叫《封者》的古书,对他的重要性一样。可就是这念头一转的工夫,那矮个儿男子已将高高隆起的吉他,狠狠砸下。
原本,他以为碎掉的应该是桌子,结果碎掉的却是异常结实的吉他
难过的自然是路奇,但慕鼓的心里也不比路奇好过多少,作为同窗校友,他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路奇。当他将目光落在路奇的脸上时,路奇其实并未表现出太多和伤心难过有关的情绪来,只是目光略闪了闪而已。就是因为这样,慕鼓心里愈发的内疚。
黑脸胖子见这一招并未见效,区区一只吉他,他觉得不够。他既然是来闹事的,那便该有点闹事的样子,而仅仅毁去了一只吉他,自然远远不够。
莫潇此时陪着笑脸上前道:“我们老板是真的不在,并非有意怠慢各位,如今慕少便是千帆尽唯一的主事之人,有什么话,坐下来慢慢说,好不好啊?”
言语之间,谦卑姿态尽显。
莫潇愈是谦卑,黑脸胖子便愈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他黑着脸冷哼一声,懒得看慕鼓,沉沉道:“与他一个穷酸书生有什么好说的?要说,就让老板亲自来说。”
慕鼓神色淡淡,不屑道:“想要与老板面谈,你没资格!与本少谈,那是本少给你面子!你不想谈,正好,本少也不想谈!你待如何?”
莫潇的谦卑与慕鼓的嚣张,形成了相当鲜明的对比,那黑脸胖子仿佛从高高云端,重重的摔到了地上,其中的滋味,实在无法为外人道。他以为,慕鼓只是一个学生,自然是任他拿捏,他以为,慕鼓也会如眼前这三个年轻学生一般,低声下气卑躬屈膝的与自己讨饶,然后
然后,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要求足够的好处,再扯高气昂的勒令千帆尽躲在幕后的神秘老板,让他滚出这片地盘,免得让他看见心烦,再然后他看了芙殇一眼这个极惹眼又极出尘的妞,就是他的了脾气虽然差了些,看上去高冷了些,但如此丽质的姑娘,如今也少见了
然而慕少?他有什么资格称呼自己为慕少?天下那么多人,有多少见了自己便要收声敛息,就仿佛见了天下之帝王他的脸色若是有异,有多少人会在他的面前瑟瑟发抖然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c仿佛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谓慕少,面对他的时候,却如此嚣张,他有什么资格?他难道不该涕泪横流的跪在地上,抱着他的大腿求他放过千帆尽吗?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他不过出去游玩了半年有余,这个时间并不算长,他每年都会或长或短的出去游山玩水,然而,如今刚一回来,他便听闻了千帆尽的事情,小小的一个千帆尽,短短时间的营业额,超过了他数个酒吧的营业额,这也就罢了,问题是这些日子以来,他名下那些酒吧的营业额,正在以不可阻挡的势头下降着,这让他如何不气愤?
他将这所有的一切源头,都归咎于千帆尽的突兀出现,并横插一脚,若是没有千帆尽,他至于这般狼狈吗?他需要出山来兴师问罪吗?
他以为,这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只带了十几个兄弟,结果,他竟然狼狈到被一个年轻学生狠砸了一酒瓶子他虽然生的不帅,与潘安不能相提并论,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十分爱惜如今,脑门上这么大的窟窿,到时候免不了要缝针,伤口处免不了要留下疤痕
这让他如何能忍?!
想到这里,他的呼吸逐渐粗重。别人也许会去整容,他才不去那种地方,万一别人下刀不慎,他的脸就毁了,都说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的改变?五官便是一个人风水所在,他认为自己如今活的风生水起,万一改上一改以后,风水变的差了,他该找谁算账去?
然而,他一直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的保护着自己的这张脸的时候,他就在这小小的千帆尽里毁了一世英名,这可是事关风水的人生大事,如今的风水宝地,找起来哪有那么容易?以为就像某些明星那样,在脸上随意的整来整去,就能保一世荣华吗?
他虽然长得差强人意,可他从来不缺荣华富贵,可那无知小儿,竟然在他的脑门上敲开一个窟窿!这也就罢了,另外一个无知小儿,竟然指着自己的鼻子,叫嚣着自己没资格见他们的老板!还牛气哄哄的质问自己“你待如何?”
他没资格吗?他是谁?他可是名扬半个大陆的虎哥!只要拿出他虎哥的名头,黑白两道,走到哪里不是任他逍遥?是可忍孰不可忍!如今,那姓慕的小娃竟然敢对他不屑一顾!那嚣张跋扈的眼神,那伶牙俐齿的模样,他这便让人将他的眼睛挖了喂狗!将他抛到大海里喂鱼!
慕鼓不屑的说完那句话,就见那黑脸胖子的眉头皱的愈发的紧,眼里的光愈发的阴霾,仿佛黑云压城,天将雨冰,甚是吓人。
莫潇和卢卓哪里见过这样的气场?此时早就被吓的不敢出声,路奇也有些喘不过气来,但他的性子倔强,看上去反而是表现最好的那个。许诺表面上看上去似没有多大反应,但心里却一直在打鼓,心道这次可是碰到狠主了,至于小六,所在许诺的身后,一动也不敢动。可见,这黑脸胖子的气场真不是盖的。
但慕鼓无所谓,芙殇更是无所谓,红柳也似乎没什么反应——她对这种所谓的重重威压,向来没什么感觉。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但慕鼓的性子,却更像水做的,遇水则融,遇油则分,巨浪舞风,惊涛拍岸,比低处更低,比高处更高,他便是这样的一个人。
人若向他低头,他比别人更低三分,人若对他扯高气昂,他便比别人更飞扬跋扈。
慕鼓从来都不是坐以待毙的主,他岂愿热恋贴人家的冷屁股?
芙殇没有慕鼓这般的口才,但她觉得慕鼓的这几句话说的相当有气势,掷地有声,特别解气,特别酷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特别合她的脾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何必委曲求全?
芙殇眸中的光亮起,嘴角微微上翘,表示她此时的心情甚好。心想如果剧情就这样发展下去,想来即便不用打架,也照样能把那家伙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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