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六章 秦人血勇铠
人的损失大,狼的损失更大。这次是白狼族和苍狼族以及周边数十个大小狼族共同组成的狼族大军,战到此时,原本是浩浩荡荡铺天盖地而来的狼群已经折损了三分之二,原本是密集厚实的包围圈,现在单薄了不少。为了保持对人类的包围态势,狼爸不得不下令缩小包围圈的范围,以此保持包围圈的密集厚实。
白狼族和苍狼族是超级大的狼群,人类如果不来这里这种情况还会保持下去。但现在,白狼族和苍狼族损兵折将,精锐折损了大半,白狼族那些有经验的老狼全部葬身火海,苍狼族的情况也不必白狼族好多少。周围那数十个大小不一的狼群到现在至少有一半举族皆亡,折损大半的狼群超过剩余狼群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余的狼群折损大小不一,但是没有一个狼群不受损失的。
狼的折损和人类不同,人类是有伤有亡,而狼只有死,因为狼伤势不重的话会一直战斗到死,重伤的话也只能等死。所以狼折损多少就是死了多少。
狼爸对狼大的指挥相当满意,人搭建的木枪设置的障碍非常麻烦就算是狼爸来指挥也需要费一番脑筋。而狼大只用了两次攻击就把人类所依赖的屏障烧成了灰烬,损失是大了些,做法也惨烈了些,但狼爸不得不承认,狼大的做法非常有效。先用苍狼陷阵用死尸铺平道路,因有人类射出火箭,随后派出白狼死士自焚破敌,这计策环环相扣衔接的天衣无缝,战斗发起的时机和战斗节奏把握的恰到好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抓住机会发起总攻,而是等待火势减小。如果是狼爸指挥,那绝不会等,因为狼在豁出命奔跑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闯过火墙,尽管那样会把皮毛烧焦,但还不至于被点燃。
狼大毕竟还年轻,又是第一次指挥这么大的战斗,怎会不出现一点失误呢,它已经做得很好了。
狼爸舔着狼大的嘴巴,这对于狼来说是长辈喜爱晚辈的最亲昵的表示。在往常狼大会因此而兴奋不已,但现在狼大的眼中却流出了一串串眼泪。
狼三狼四死了,还被人类剥了皮挂在上楼上,狼大知道想抢回来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它才想到了用火去烧的办法。狼可以死,但不能死的没有尊严,尤其是狼三狼四是白狼,那是狼中最尊贵的王族,同时也是白狼狼帝之子,它们的皮毛怎么可以任人践踏,烧了它让这皮毛跟着狼三狼四的灵魂回归天国吧。狼大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而且也做到了。
包围圈内原来军营的木墙包括那些哨楼都被烧成了灰烬,如今熊熊烈火已经逐渐熄灭,只剩下一圈儿巨大的炭火堆。这碳火堆里面不仅有木头还有很多狼的骨灰,其中也包括狼三狼四的。
夜风呼啸,那一堆堆炭火忽明忽暗,风过处会重新蹿出火苗。将士们背靠背坐在地上吃干粮喝水。赢来看到蒙放用弄回了不少箭,同时还拎着两只烤的滴答冒油的狼腿。
“公子吃这个,吃饱了有力气厮杀!”
“哪来的?”
“遍地都是!”
赢来立即冲着白泽说:“百将,让兄弟们互相掩护着去弄狼肉吃,我们的干粮就剩这些了,留着以后吃,现在就吃狼肉。狼想吃咱们,咱们先吃了它们!”
“好,弟兄们,交替掩护弄狼肉回来,不要离得太远一定要在弓一半箭射程之内!”
这个时候也不用讲究了,将士们砍下狼腿迅速剥皮直接扔到碳火堆里烤。这当然是有的烤的焦黑,有的还带着血丝,可现在顾不了那么多,这时候能快速补充体力最重要,而且没有什么食物比肉更能快速恢复体力的了。将士们大口吞咽着烤狼肉,说实话这比吃干粮解馋。
蒙放把一个小葫芦递给赢来,以为是酒的赢来拔出葫芦塞儿之后就闻到一股浓重的个血腥味。
“这是什么?”
“狼血,那两只白狼的心头血,我特意收起来准备送给大庶长的。公子,这狼血可是好东西,喝了狼血以后遇见狼狼就会怕你,用狼血染红的旗帜c枪缨c璎珞c盔缨有辟邪壮胆的功效,这都是大庶长告诉我的。他还说狼血里面白狼的血最好,其次是苍狼。这可是最好的狼血呀,公子你喝。”
赢来捏着鼻子喝了一口,那腥气险些让他吐出来。赢来还不容易压制住恶心,把葫芦还给蒙放说:“给大家都喝点儿。”
“公子,兄弟们早就喝过了,咱们秦人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都得喝狼血,都得是家里的父亲叔伯或者兄弟亲手抓来的狼放出的血才行。公子,小放是不是僭越了?”
赢来笑着说:“我们是兄弟,不算僭越。谢啦,兄弟!”
放方一听心里高兴举着葫芦非要让赢来多喝几口,这还不算他还用手指蘸着狼血描赢来铠甲上的花纹。蒙统c白泽,曹尉史还有将士们也一个个走过来,每个人都用手指蘸着狼血描着赢来铠甲上的花纹直到将赢来铠甲上所有的花纹都描了一遍为止。
做完这些将士们各回原位,赢来站起身来向所有人一揖到地。这种用鲜血描绘铠甲的做法不属于正常礼制范畴之内,可以说是只在军中流行的一种做法。
每个秦军无论是士兵还是统帅,只要是上过战场的都有这样一件袍泽们用手蘸着狼血或者敌人的鲜血描成的铠甲,这幅铠甲会伴随每个秦军一生,将士们都会将其视若珍宝珍藏起来,有些士兵宁肯穿着布衣上战场也舍不得穿这套铠甲。因为这是秦人从军之后的第一套铠甲,又是用狼血或者人血描绘花纹,所以别的国家管这套铠甲叫做“秦人血勇铠”,是可以传给后世子孙或者随着主人下葬的,由此可见其珍贵程度。
这种珍贵不在于这套铠甲做工如何,防御力如何,其珍贵在于它所代表的秦人剽悍勇猛,吃苦耐劳,手足相依的精神。这种铠甲只有上过战场,杀过敌人的猛士才配拥有,即便你是一国之君如果不上战场不亲手杀敌的话,想要获得这样的铠甲也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秦人的尚武精神是有着深远的历史传承的。这也是赢来之所以大礼拜谢众袍泽的原因所在。
赢来不知道自己的父君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铠甲,但是他亲眼看到过自己的大伯父,也就是大庶长世父的家中就有这样一件铠甲,那件铠甲被世父放在一间专门的屋子里,周围摆放着各种兵器弓弩,甚至还有一排人的头骨。那时候赢来还小,他从来不敢一个人走进那间屋子,那间屋子里的味道以及那些铠甲兵器和人头骨散发出来的杀气,让赢来已接近那间屋子就感到恐怖异常就像立即转身逃走。现在赢来明白了,被他一向视为鬼屋的那间屋子,其实是大伯父心中的圣殿,也是他荣耀和骄傲的记载。铠甲兵器都是他用过的,那上面都带着敌人的血。人头骨全是敌人的首级,是世父亲手砍下来的敌人的首级!
这样的房间西垂宫内是没有的,这样的铠甲父君是没有的。赢来从前也没有,但现在他有了,赢来觉得此时此刻自己的身体内充满了力量,他的头高高扬起,腰杆挺得笔直,右手长剑指向那轮血月。
赢来:“风!”
众将士:“大风!”
“风!”
“大风!”
“风!”
“大风!”
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白狼族和苍狼族是超级大的狼群,人类如果不来这里这种情况还会保持下去。但现在,白狼族和苍狼族损兵折将,精锐折损了大半,白狼族那些有经验的老狼全部葬身火海,苍狼族的情况也不必白狼族好多少。周围那数十个大小不一的狼群到现在至少有一半举族皆亡,折损大半的狼群超过剩余狼群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余的狼群折损大小不一,但是没有一个狼群不受损失的。
狼的折损和人类不同,人类是有伤有亡,而狼只有死,因为狼伤势不重的话会一直战斗到死,重伤的话也只能等死。所以狼折损多少就是死了多少。
狼爸对狼大的指挥相当满意,人搭建的木枪设置的障碍非常麻烦就算是狼爸来指挥也需要费一番脑筋。而狼大只用了两次攻击就把人类所依赖的屏障烧成了灰烬,损失是大了些,做法也惨烈了些,但狼爸不得不承认,狼大的做法非常有效。先用苍狼陷阵用死尸铺平道路,因有人类射出火箭,随后派出白狼死士自焚破敌,这计策环环相扣衔接的天衣无缝,战斗发起的时机和战斗节奏把握的恰到好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抓住机会发起总攻,而是等待火势减小。如果是狼爸指挥,那绝不会等,因为狼在豁出命奔跑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闯过火墙,尽管那样会把皮毛烧焦,但还不至于被点燃。
狼大毕竟还年轻,又是第一次指挥这么大的战斗,怎会不出现一点失误呢,它已经做得很好了。
狼爸舔着狼大的嘴巴,这对于狼来说是长辈喜爱晚辈的最亲昵的表示。在往常狼大会因此而兴奋不已,但现在狼大的眼中却流出了一串串眼泪。
狼三狼四死了,还被人类剥了皮挂在上楼上,狼大知道想抢回来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它才想到了用火去烧的办法。狼可以死,但不能死的没有尊严,尤其是狼三狼四是白狼,那是狼中最尊贵的王族,同时也是白狼狼帝之子,它们的皮毛怎么可以任人践踏,烧了它让这皮毛跟着狼三狼四的灵魂回归天国吧。狼大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而且也做到了。
包围圈内原来军营的木墙包括那些哨楼都被烧成了灰烬,如今熊熊烈火已经逐渐熄灭,只剩下一圈儿巨大的炭火堆。这碳火堆里面不仅有木头还有很多狼的骨灰,其中也包括狼三狼四的。
夜风呼啸,那一堆堆炭火忽明忽暗,风过处会重新蹿出火苗。将士们背靠背坐在地上吃干粮喝水。赢来看到蒙放用弄回了不少箭,同时还拎着两只烤的滴答冒油的狼腿。
“公子吃这个,吃饱了有力气厮杀!”
“哪来的?”
“遍地都是!”
赢来立即冲着白泽说:“百将,让兄弟们互相掩护着去弄狼肉吃,我们的干粮就剩这些了,留着以后吃,现在就吃狼肉。狼想吃咱们,咱们先吃了它们!”
“好,弟兄们,交替掩护弄狼肉回来,不要离得太远一定要在弓一半箭射程之内!”
这个时候也不用讲究了,将士们砍下狼腿迅速剥皮直接扔到碳火堆里烤。这当然是有的烤的焦黑,有的还带着血丝,可现在顾不了那么多,这时候能快速补充体力最重要,而且没有什么食物比肉更能快速恢复体力的了。将士们大口吞咽着烤狼肉,说实话这比吃干粮解馋。
蒙放把一个小葫芦递给赢来,以为是酒的赢来拔出葫芦塞儿之后就闻到一股浓重的个血腥味。
“这是什么?”
“狼血,那两只白狼的心头血,我特意收起来准备送给大庶长的。公子,这狼血可是好东西,喝了狼血以后遇见狼狼就会怕你,用狼血染红的旗帜c枪缨c璎珞c盔缨有辟邪壮胆的功效,这都是大庶长告诉我的。他还说狼血里面白狼的血最好,其次是苍狼。这可是最好的狼血呀,公子你喝。”
赢来捏着鼻子喝了一口,那腥气险些让他吐出来。赢来还不容易压制住恶心,把葫芦还给蒙放说:“给大家都喝点儿。”
“公子,兄弟们早就喝过了,咱们秦人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都得喝狼血,都得是家里的父亲叔伯或者兄弟亲手抓来的狼放出的血才行。公子,小放是不是僭越了?”
赢来笑着说:“我们是兄弟,不算僭越。谢啦,兄弟!”
放方一听心里高兴举着葫芦非要让赢来多喝几口,这还不算他还用手指蘸着狼血描赢来铠甲上的花纹。蒙统c白泽,曹尉史还有将士们也一个个走过来,每个人都用手指蘸着狼血描着赢来铠甲上的花纹直到将赢来铠甲上所有的花纹都描了一遍为止。
做完这些将士们各回原位,赢来站起身来向所有人一揖到地。这种用鲜血描绘铠甲的做法不属于正常礼制范畴之内,可以说是只在军中流行的一种做法。
每个秦军无论是士兵还是统帅,只要是上过战场的都有这样一件袍泽们用手蘸着狼血或者敌人的鲜血描成的铠甲,这幅铠甲会伴随每个秦军一生,将士们都会将其视若珍宝珍藏起来,有些士兵宁肯穿着布衣上战场也舍不得穿这套铠甲。因为这是秦人从军之后的第一套铠甲,又是用狼血或者人血描绘花纹,所以别的国家管这套铠甲叫做“秦人血勇铠”,是可以传给后世子孙或者随着主人下葬的,由此可见其珍贵程度。
这种珍贵不在于这套铠甲做工如何,防御力如何,其珍贵在于它所代表的秦人剽悍勇猛,吃苦耐劳,手足相依的精神。这种铠甲只有上过战场,杀过敌人的猛士才配拥有,即便你是一国之君如果不上战场不亲手杀敌的话,想要获得这样的铠甲也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秦人的尚武精神是有着深远的历史传承的。这也是赢来之所以大礼拜谢众袍泽的原因所在。
赢来不知道自己的父君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铠甲,但是他亲眼看到过自己的大伯父,也就是大庶长世父的家中就有这样一件铠甲,那件铠甲被世父放在一间专门的屋子里,周围摆放着各种兵器弓弩,甚至还有一排人的头骨。那时候赢来还小,他从来不敢一个人走进那间屋子,那间屋子里的味道以及那些铠甲兵器和人头骨散发出来的杀气,让赢来已接近那间屋子就感到恐怖异常就像立即转身逃走。现在赢来明白了,被他一向视为鬼屋的那间屋子,其实是大伯父心中的圣殿,也是他荣耀和骄傲的记载。铠甲兵器都是他用过的,那上面都带着敌人的血。人头骨全是敌人的首级,是世父亲手砍下来的敌人的首级!
这样的房间西垂宫内是没有的,这样的铠甲父君是没有的。赢来从前也没有,但现在他有了,赢来觉得此时此刻自己的身体内充满了力量,他的头高高扬起,腰杆挺得笔直,右手长剑指向那轮血月。
赢来:“风!”
众将士:“大风!”
“风!”
“大风!”
“风!”
“大风!”
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