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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75章

  杜氏抿嘴一笑,探过身子去看林菊绣的花,林菊不算多有天赋,但是是个很认真努力的姑娘,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绣得有模有样,心里不禁有几分自豪,这毕竟是自己教出来的,便夸她:“菊子绣得真好,当初我刚学的时候,还被嬷嬷骂过好多次呢,现在你这帕子放在集市上,定然是能卖得出去了的。”

  虽然知道杜氏有意逗自己开心,但林菊心里还是甜甜的,她毕竟年纪小,这么一打岔,刚才的愁绪就散了许多,转而专心地绣起花来。

  傍晚时分,秦氏抱着林竹,盯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回来了,老太太看见她,就想起她带走的几个鸡蛋,以及这大忙天的,她耽误的活计,就没啥好脸色,秦氏全程装作没看见,埋下头扒饭,心里愁得慌。

  晚上,洗过澡的林竹等着痱子粉,却迟迟不见秦氏过来给他涂那凉凉的,让他很舒服的东西,不禁有些不高兴了。

  这天晚上,林竹又变成了夜哭郎。

  林大壮翻来覆去,最后最终一脚踢在秦氏身上:“这还让人怎么睡,那老三媳妇不是说送了痱子粉吗?你没给他用?”

  秦氏有些心虚,她怎么解释这件事情呢?感觉自己做出的这事情,说出来还让人觉得脸上挺挂不住的。

  她含糊道:“给他抹了啊,这孩子麻烦得很,不知道哪里又不对劲了。”

  林大壮憋了一肚子火,在田里忙活一天了,回来还睡不安稳,这小子真是欠揍。

  老是像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第二天,秦氏顶着两个更黑的黑眼圈,看着白天反倒睡得香甜的林竹,深深地觉得,这不是个办法。

  她在屋里转了几圈,悄悄地看着杜氏也进出好多回了,终于在杜氏晒尿布的时候,鼓足勇气去搭讪。

  “那个,三弟妹啊,你今天早上可吃饱没有?宛桃的奶可够吃啊?她的牙长出来几颗了?”

  杜氏:“!”

  秦氏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

  她尽量让自己显得柔和一些,柔和的表情在那双三角眼里闪闪发光。

  事出反常必有妖,杜氏不动声色地将最后一块尿布拧干,挂在绳子上,这才端起盆回头道:“都好得很,劳烦大嫂挂心了。”

  眼看着杜氏就要走,秦氏有些着急,灵机一动:“上回三弟妹给竹子的痱子粉,我看着好用得很,竹子晚上也不闹了,睡得可香,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好东西呢,真是谢谢三弟妹了。”

  专门来道谢的?这不像是秦氏的风格啊。

  杜氏心里想着,脸上是温和的笑意:“没什么,竹子也是我侄子,不必道谢。”

  不就是表面功夫吗,谁不会啊。

  秦氏脸上的笑容越发殷切了:“那什么,昨晚上竹子不是又闹了一夜吗,那痱子粉吧,痱子粉,被梅子那个死丫头不小心碰翻了,昨天没得用,竹子才哭了一夜,我这心里知道不该再来麻烦三弟妹,可是,这竹子嗓子都哭哑了,我实在是心疼,就只能厚着脸皮再来跟三弟妹讨一盒了。”

  狐狸尾巴还是露出来了,杜氏心里冷笑,果然秦氏这样的人就不值得帮她,半分感念没有,这还盯上自己了。

  她口吻冷淡下来:“大嫂这话说的,我又不是做这痱子粉的,那痱子粉是我掏出积蓄给竹子买的,城里面多的是,那盒打翻了也没法子,大嫂自己再去买一盒吧。”

  秦氏急了:“三弟妹,你也知道,我这不是没钱吗,要不然能厚着脸皮来问你要吗?实在不成,不成的话,你就算借钱给我行不?等我有钱了一定还给你。”

  秦氏的人品,她也算是了解了一二,借给秦氏的钱,哪里有可能再还回来,杜氏微微一笑:“大嫂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多少银子,上回那些银子可全都给娘保管着了,这次买痱子粉的钱是仅剩下来的一点钱,大嫂要是想借钱,我这里实在是没有,不如大嫂去问问娘?”

  提起那件事情,秦氏脸色一变,杜氏讽刺一笑,端着盆回屋去了。

  秦氏气得差点咬碎了一口银牙,那老太太那么有本事,不仅是她从杜氏那里拿来的钱,连同自己这些年攒下来的私房,也一并拿走了,偏生还是她理亏,不敢乱嚷嚷起来,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那老太太要是能借钱给她,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最后,林竹实在是闹得厉害,秦氏只能含着一把血泪,将自己仅剩下的私房钱拿出来,让林大壮去城里买了一盒痱子粉回来。

  时间过得很快,两个小娃娃更是长得飞速,林竹终于不负众望地长牙了,他长牙长得晚,胃口却大得很,不拘吃什么,一张小嘴,跟个小黑洞似的,才那么大一点,就能吃下一大碗粥。

  杜氏在秦氏那里态度强硬,可是平时给宛桃煮那些吃的,肯定会多出来许多,家里除了宛桃,就是林竹,加上林竹那小子其实还挺黏着她的,杜氏对林竹有几分怜爱之情,有时候多出来的就让林菊去端给林竹吃。

  林竹小小的不懂事,只知道张大嘴巴吃得很欢快,林菊一边喂他一边想,三婶对自己和弟弟这么好,以后等她长大了,一定要报答三婶。

  时间过得很快,经过宛桃的不屑努力,终于在六个月的时候成功地坐起来了,杜氏高兴得不得了,这算是她成长过程中又一次飞跃,可惜这个时候林大树不在家,要不然一定高兴得蹦起来。

  正当杜氏想去找纸笔将这件历史性的事件记下来的时候,宛桃忽然努力蹦出了一个字:“娘”

  奶声奶气的,但发音居然出乎意料地清晰。

  杜氏愣住了。

  从宛桃出生之后,她一直在暗暗盼着宛桃说话,一般小孩子约莫一岁左右才能喊爹喊娘的,她家这娃是神童啊。

  她激动得将宛桃抱起来用力地亲了几口,宛桃没料到杜氏居然反应这么大,而且晚上等林大树回来,杜氏就像一只蝴蝶一样飞舞着跑过去,宛桃趴在摇篮边,听着院里杜氏的声音,都能想象出她的眉飞色舞:“宛桃会坐了,会叫娘了!”

  林大树没想到,自己不过是白天不在,宛桃便干了这两件大事,他不禁有些郁闷,一进门,便看见闺女朝他笑,又甜甜地叫了声:“爹。”

  他就像一脚踏进了云彩里,晕乎乎的都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秦氏累了一天,坐在自家塌上,一边瞅着三房那边,一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多大点事啊,就吵吵嚷嚷的,没见过世面。”

  那孩子翻身说话什么的,不都是迟早的事情,那么大惊小怪的干嘛,不过就是个丫头片子,她前面生养了两个丫头片子,养林菊的时候还有几分新奇,养林梅的时候便半点兴趣也没有了。

  林竹此刻倒是很稀奇地醒着,抱着自己的脚丫啃,正是长牙的时候,一边啃一边流口水,还挺津津有味。

  秦氏搞不懂,林竹比那宛桃还大几天,怎么什么都慢一拍呢?他懒得不行,别说坐了,就是翻身都很少翻,不是睡就是这么懒洋洋地躺着。

  她往他跟前凑了凑,试着哄他:“竹子,会叫娘不?我是娘,来,跟我学,娘”

  林竹瞧着秦氏傻乐呵。

  秦氏瞪他:“快点叫啊,你可不能输给那个丫头片子,你是林家长孙,以后这林家的所有东西都是你的。”

  林竹傻乐呵,面前的小围嘴上都是口水。

  秦氏心里又憋屈又气。

  自从发现宛桃会说话之后,杜氏和林大树最大的乐趣就是围在宛桃面前教她说话,宛桃学话自然快了,既然杜氏都知道在太夫人面前刷好感度,宛桃也很乖觉,第三个会叫的就是奶奶。

  她声音又糯又甜,连太夫人都忍不住对她多看了几眼,脸上的表情带了几分温和慈爱,她虽然对孙女无感,但是宛桃这么小小的年纪的就能给她长脸,抱出去谁不夸一句好看。

  连性子寡淡的林初墨,听了宛桃叫了一声叔叔之后,眼中的情绪也有几分波动。

  他放在眼中的东西并不多,成天只知道埋头读书,家里的事,田里的事,太夫人不让他管,他也做不来,林初墨知道,自己读书是家里一个很大的负担,家里哥哥嫂子们碍于太夫人的淫威才不敢说什么,他生于农家,有机会读书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他生性聪慧,也知道努力。

  家里的侄儿侄女多了去了,即便三嫂很是特别,他也没多注意过宛桃。

  而现在,一句糯糯的叔叔,他这才发现这个小侄女粉雕玉琢的,仰着小脑袋看着他笑的模样,让他的心都化了。

  杜氏瞧着林初墨有些讷讷的模样,有几分开玩笑道:“初墨,你想抱抱宛桃吗?”

  她本来以为初墨会说一些类似“我不会抱孩子,怕伤了她,还是不必了,我回去读书了。”之类的话,没想到,林初墨纠结了几秒钟,然后对着她郑重地点了点头。

  杜氏有几分诧异,小叔瘦瘦弱弱的,那双葱白的手仿佛天生就是拿笔杆子的,好像跟抱孩子不搭边,但瞧着林初墨神色真诚,便略有些不放心地将宛桃交给了他。

  宛桃也没想到四叔居然会抱自己,他将宛桃接过来,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一阵别扭。

  宛桃身上有一股奶香味,杜氏还给她抹了香脂,整个娃香喷喷的,软软的跟小包子似的,林初墨抱着她的动作有些僵硬。

  林初墨也还是个孩子,平时看着成熟稳重得很,这时候却露出了一些属于孩子的不知所措,宛桃将小脑袋贴在他胸膛上,轻轻地念:“叔叔。”

  小婴儿做久了,撒娇的本领也是信手拈来。

  林初墨的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杜氏见林初墨如此,不由笑道:“初墨年纪也不小了,过几年就该讨媳妇了。”

  林初墨一怔,然后脸慢慢红起来,一直红到了耳后根。

  他赶紧把宛桃交给杜氏,匆匆道:“三嫂,我先回去读书了。”就赶紧跑了。

  杜氏被他这行云流水的动作整得一愣一愣的,她摸了摸宛桃的脑袋,轻轻一笑:“还是个孩子呢。”

  到底还是个孩子,提到这种事情就羞得不行,不过杜氏倒真是有几分好奇,以后嫁给林初墨的姑娘该是什么样子,林初墨的模样,别说是在这依山村里,就是比起她在外面见过的那些披金戴银的富家公子,也是不差的。

  林初墨对宛桃有几分亲近,杜氏是高兴的,但看在林小苗眼中,就不大舒服了。

  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孩,即便在女孩不怎么受重视的林家,也是千娇万宠长大的,林初墨就比她大两岁,长得又好看,又聪慧,也是太夫人的心肝宝贝,对她一直都是淡淡的。以前林小苗没觉得什么,但是现在,看着自己四哥对自己好像都不想多看一眼,现在却乐意时不时去抱抱宛桃,心里就不舒服了。

  她便去找林初墨理论,彼时,林初墨刚吃过饭,也不急着去读书,准备先休息一刻钟,平时他都是在外面随便走走,这几天却找到了新乐趣,抱着宛桃逗逗玩。

  他刚从林大树手中将宛桃接过来,便见林小苗气冲冲地跑过来了,张口就质问他:“四哥,你以前为什么不抱我?”

  林初墨:“???”

  他有些迷茫道:“你这么大了,还要我抱吗?”

  林小苗不耐烦道:“我不是说现在,我小的时候,你也没抱我,没带我玩,怎么现在倒抱这个丫头片子了?”

  林初墨更加茫然了,他瞧了瞧宛桃,又瞧了瞧林小苗,不由蹙着眉道:“小妹,你不要无理取闹,你小的时候,我年纪也小啊。”

  他说话慢条斯理的,听得林小苗直跳脚,但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就是看连他也有围着这个丫头片子转的趋势,心里不舒服罢了。

  她瞪着眼睛,叉着腰,竟然冒出了一句:“你是不是看这丫头片子长得水灵好看,才抱她的?是不是我以前不可爱?”

  说完这句话,林小苗自己都觉得自己蠢,没想到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话来补充,林初墨忽然眼睛一亮,笑着点点头:“正是如此。”

  他也奇怪着呢,自己从来不对哭哭闹闹的小朋友感兴趣的,怎么现在就很喜欢宛桃呢。

  嗯,小苗分析得很合理。

  宛桃险些憋出内伤,这小叔叔小姑姑的,你们要不要这么可爱啊。

  林小苗的表情如遭雷击,简直难以置信,她确实不算好看,但是从小养得还算精细,也是小家碧玉一枚,再说了,她长到这么大,已经有爱美的心思了,林初墨承认得这么干脆,还用一种你怎么这么聪慧的眼神看她,让林小苗幼小的心灵一时间承受不住,竟然哇一声,张大嘴巴哭了出来。

  屋里的老太太听到宝贝女儿的哭声,立刻拿着拐杖冲了出来,谁敢惹自己女儿哭,那还得了!没想到中气十足的骂声还没出来,便见林初墨正抱着宛桃,手足无措地看着坐在地上撒泼的妹妹。

  老太太骂人的话没吼出来,那副表情跟吞了苍蝇一样。

  林初墨见老太太出来,求救道:“娘,妹妹这”

  要是旁人惹了林小苗哭,老太太的拐杖肯定二话不说就招呼上去了,可是林初墨特殊啊,况且,她了解自己的儿女,林小苗被她惯的,就跟一个小霸王似的,林初墨从小就懂事知礼,从来没惹过林小苗。

  所以尽管是林小苗坐在地上哭,老太太很快就判断出来,这大概是林小苗没事找事了。

  她立刻换了口吻,皱着眉头瞧林小苗:“都是十岁的大姑娘了,动不动就坐在地上嚷像什么样子,快给我起来!”

  林小苗见老太太不帮她,哭得更伤心了,不仅没起来,还扑通一声躺在地上打滚,将老太太给她新做不久的衣裳染得都是泥灰。

  老太太青筋直冒:“你快给我起来!”

  林小苗不听,老太太抬起头,便见了正拿着盆出来的林大能,顿时怒气有了发泄的地方:“老二,还在那愣住干嘛!跟块木头似的,还不快出来把你妹妹扶起来!”

  林大能一脸懵,他刚刚是听见哭声了,可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好在他被骂惯了,也不觉得被骂一定需要什么理由,便赶紧把盆放下,去扶林小苗了。

  林小苗不依不饶,踢得林大能身上都是灰,才被拉起来,还抽抽噎噎跟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见势不妙,林大树早早就悄悄将宛桃接过来,让杜氏赶紧带她回房去了。

  宛桃津津有味地趴在杜氏肩膀上看热闹,杜氏看着女儿这副好奇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好笑,这才多大点人儿啊,就给人感觉鬼精鬼精的。

  林初墨惹了妹妹大哭一场,虽然老太太并没有责怪他,但他还是感觉有些愧疚,正想着如何跟林小苗道歉的时候,老太太看着他道:“你怎么还不去读书啊?小苗不懂事,哭完也就算了,还是读书要紧。”

  老太太自己没读过书,但是读书人地位高,家里有秀才的,都不用交赋税,以后还能做官,她对读书人有一种天然的敬畏。

  林初墨正愁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老太太这么一说,他便顿感松了口气,道:“那儿子去看书了。”

  便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林小苗委屈得不得了,现在已经不只是因为林初墨那句话委屈了,她一直不太喜欢四哥,一是因为他不像其他哥哥那般让着她,哄着她,他好像不属于这个家里似的,分明是洗得发白的长衫,但是放在他身上,就莫名地穿出了一股清贵的感觉。

  二是因为老太太宠着他,她时常感觉自己的宠爱受到了威胁。

  现在呢,她跟林初墨闹起来了,老太太二话不说就帮林初墨,这让林小苗完全不能接受。

  老太太皱着眉头瞅着林小苗,无比心疼她身上的新衣服,瞪着眼睛吼:“还站着干啥,快去把衣服换下来,你这丫头,就不能给你做新衣服,净知道糟蹋。”

  林大能还愣在原地,老太太瞧见老二呆头呆脑的样子,心里更气了,扯着嗓子骂:“你还在这站着干啥,田里的活不用做啊,都在家里吃白饭啊。”

  林大能被吼得有些懵,他很想跟老太太说,秋收刚刚结束,现在田里也没活干,但是对上老太太要吃人般的目光,他咽了咽口水,还是把这话咽了下去,算了,没活干就没活干吧,他出去转转也好。

  这之后,宛桃跟林初墨的关系便莫名亲厚了起来,林初墨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抱抱小侄女,特别是宛桃一笑的时候,他恍然发现了,原来除了书之外,世界上还可以有别的能让他觉得美好的东西。

  林小苗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不痛快,但是想到那天的惨痛经历,她也只好当做没看见,只是对宛桃始终没法喜欢起来,毕竟她也是抢走自己宠爱的人,跟自己分宠的人,不管是谁,她都讨厌。

  想到这里,她狠狠地扒了一口番薯饭。

  秋收结束之后,田里的活陆陆续续还有一些,下了秋雨之后,天气一天一天地变凉了。

  杜氏出了月子之后,平常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绣手帕,积攒出了一批之后,她瞧着那一堆精致的手帕,想着怎么将它们卖出去。

  林大树拍拍胸脯道:“通州城里有个康平秀坊,平时村里妇人绣了手帕就会到那里卖,媳妇,这就交给我吧,让我进城去卖。”

  康平秀坊,杜氏也知道,卖的东西很是杂乱,从几文钱到几十两的东西不等,收购这种帕子的时候,多数是三文钱到五文钱一条帕子,有些绣工就能绣出来的一些花草啥的。

  但杜氏绣的帕子不一样,不仅用的绣线将就,而且这绣花的手法精细,用林菊的话来说,绣出来的花草就跟真的一样,她不屑于去做那些粗糙的绣品。但是如她这般精细绣出来的帕子,花的心思肯定多,是不可能跟那些帕子一个价格的,要不然,她倒是还不如用这时间去多睡会呢。

  她瞧着摇篮里睡着的女儿,肌肤通透,泛着红润的光泽,就跟水蜜桃似的,女儿生得好看,更要好好养,她自己是有些嫁妆,但是坐吃山空定然是不行的,她得想法子赚钱才是。

  杜氏就道:“不用你去卖,你上城的时候带着我便是了。”

  林大树性子憨厚,肯定不知道怎么讲价,没准到时候店小二随便忽悠几句,他就把帕子低价卖了。

  林大树万事都听媳妇的,而且他也确实想带着媳妇出去走走,杜氏自从嫁给他,好像一直都在家里呆着,他怕她闷坏了。

  然后,他瞧见了摇篮中的宛桃,便提议:“带着宛桃一起去吧,城里热闹,她肯定喜欢。”

  宛桃现在已经发出了几颗小牙,吃的粥啊,蛋羹什么的也多起来了,杜氏很多次想给宛桃买点瘦肉,煮点肉粥吃,但是家里孩子太多,单独给宛桃开小灶,她觉得有些不大好,都煮一份吧,花费又太大,她倒不至于舍不得,只是像秦氏这样的,胃口还真不能养大了。

  林大树也想,从上回买肉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他再次提议要买肉,老太太却不同意,扯着嗓子瞪着他:“上回买的肉,那猪油不是还没吃完吗?买什么买?一个两个的,这么不会过日子!”

  林大树被骂了一顿,买肉的事情只能暂时搁下来。

  要是带着她们娘俩出去,就能给她们买点好吃的了,林大树默默地想。

  杜氏觉得不错,而且他们两个出去,将宛桃放在家里,她肯定也不放心啊,打定主意,两人就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去跟老太太说了要去城里卖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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