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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冤家一向路窄,冲动总在少年

  白小七醒来之时,只觉得昨夜刚做了一场大梦,可身旁那灵霄娘娘像的残骸却是使人触目惊心。

  回想起昨夜种种,白小七往身旁一模,果然有一柄四尺五寸长的连鞘宝剑躺在那里。更加可怕的是在白小七用力思考“修齐剑术”四个字之后,竟然真的有一套精妙剑术浮上心头。

  几乎是下意识间,白小七手中宝剑出鞘,便连挥了三剑。这三剑使出,真是如臂指使一般,有着股说不出的畅快。然而过后白小七马上想起了灵霄娘娘的嘱咐,说了声得罪,小心翼翼的把剑收起,生怕因为这三剑耗光了灵霄那仅剩的灵力。

  收好了宝剑,再将书箱背在身上,白小七想了想又把宝剑插在书箱与后背之间,还用布条缠了几圈,才算勉强把剑给固定住。

  正在迷茫之时,山下逐渐传来人声。

  “完了完了,肯定是附近的村民来参拜来了。”白小七看见身边的废墟,脑袋里“嗡”的一声。

  用膝盖想也知道,要是让村民们看见眼前这幅景象,白小七最少也要被判个毁坏神像的罪名。楚唐国的百姓一向敬畏神袛,到时候白小七百口莫辩,被凌迟处死都未必没有可能。

  想到这里,白小七赶紧绕到庙后,趁着还没有被人看见,先行钻进了山林之中。

  果不其然,白小七刚刚离开不远,就听见灵霄娘娘庙的方向传来一声尖叫。而后更是马上骚动起来,隐约间还能听见一些“缉拿凶手”之类的话语。

  好在村民们多半是以为凶手在推毁神像之后,肯定已经逃之夭夭了,因此也没人带头搜山。白小七拨开挡路的草木,只是认准了一个方向下山,走了没多一会便又来到了一条小路上。

  这山上有许多小路,看起来是上山采药或者砍材的村民用许多年的时间一点点走出来的。

  在这么大的一座山上,到处都能打材采药,所以村民们为了避免冲突,通常每个人都有固定的上山路线。也正是因为这样,白小七一路上根本就没有遇见任何人影就顺着小路慢慢下了山。

  到了山下,白小七才零零散散的看到了几个人影。而通过这些路人间的谈话,他才知道灵霄娘娘在附近的影响力竟然恐怖如斯——连带着云间村在内的十余个村子已经联合起来,誓要抓住毁坏神像的凶手。非但如此,这些村子里面的丁壮还四处设卡,盘查一应路人,而盘查的主要对象便是似白小七这样的生面孔。

  好在白小七生的还算英眉俊目,而且由于读了十几年的书,本人的气质也十分温和,让人根本无法联想到毁坏神像的凶手。所以在路上和几个行人交谈两句之后,白小七就大概问清楚了最近的几个关卡所在的位置。

  按说他脸上也没写着“凶手”两个字,就算是被守关的人拦住了,也未必能看出他是毁坏神像的凶手。但俗话说做贼心虚,白小七下意识的就想躲开那些拦路的关卡,因此在看清四下无人之后,就又找机会钻进了路旁的树丛。

  照着白小七一开始的想法,他进了树林之后只要绕一个大圈,就能躲开前面的两个哨岗。而过了这两个岗,离灵霄娘娘庙的距离就比较远了,再往前面的岗可能就不会那么严格,到时候他说两句好话,别人也就让他过去了。

  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在他老家的林子里,白小七的确是可以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然而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在没有熟悉的参照物的情况下,你以为你在林子里直走,其实没准已经拐了好大一个弯了,更别说准确的避开两个哨岗后再回到大路上了。

  再加上山林里的路一向是坑坑洼洼,白小七深一脚浅一脚的,对高度也没有个明确的认识。因此在不知不觉下,即便是白小七以为他自己走的路还算正确,可实际上他都已经绕到了半山腰了。

  从头一天的中午开始,白小七就已经粒米未进。他有心在山上采点野果充饥,却无奈根本找不到能吃的东西。虽然身旁不时有窸窸窣窣的动静,说不定是山兔或者老鼠之类的,但白小七一介文人,根本就抓不住那些玩意儿。

  就这样,白小七饿着肚子一直走到了中午,才实在是忍不住找了一个树桩坐下。

  楚唐国北部的天气基本上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冬夏分明!

  冬天的云间村固然是寸草不生,可到了夏季,人走在路上几乎都能给晒出油来。山林里虽然没什么阳光,但到了晌午时分炎热感还是慢慢传了进来。白小七又走了一上午,流了一身的汗,难免会感到口渴。

  饥饿尚且可以忍受,然而喉咙中传来的那种火烧般的干涸却让他实在忍耐不住。几乎是不受控制地,白小七躺坐在树桩上呻吟了起来。

  也许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在白小七在那边哼哼唧唧的时候,树后面忽然转出一个人影来。

  “小兄弟,你在这干什么呢?”那人看见白小七躺在地上,哼唧不休,第一反应是有毒蛇把他咬伤了,因此满脸都是担心的神情。

  白小七听见人声,先是被吓了一跳,赶紧翻身坐了起来。等看到来人脸上全是担心,好像并没有想要抓他的念头,才放下心来仔细打量了对方几眼。

  眼前那人看样子能有五六十岁,中等身材,身上穿着一身村民中常见灰色衣衫,头上绑着的汗巾也都早被汗水浸透,身后背着的竹篓里放满了柴火,右手上还提着一柄看来已经不甚锋利的柴刀,看来多半是进山打柴的村民。

  对于白小七来说,此时见到了活人,简直就像是见到了救星一样。来不及多想,白小七赶紧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道:“这位老伯,我是苦树县的秀才,南下之时路过此地。无奈山路崎岖,又不辨方向因此迷路在此。刚才我实在渴的紧了,所以忍不住了呻吟两声,还望老伯不要见怪。”

  在这白小七还留了点小心思,特意没有说昨天遇到强盗的事情,这样一来老汉自然也想不到他昨夜已经在灵霄娘娘庙住了一宿了。

  “小老儿虽然没怎么读过书,不过我也知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道理。这样吧,你随我来,我带你下山就是了。”打柴的老汉呵呵一笑,就要去头前领路。

  白小七虽然急着下山,但还是客气道:“老伯不用心急,你这柴”

  “不妨事不妨事。”老汉把手伸到背后拍了拍竹篓道:“我已经打的差不多了,再者说,我打柴并不是为了卖钱,只是自家用的而已。家里一天也用不了多少柴火,我打的这些,都够烧三天啦!”

  一边说着话,老汉已经开始用柴刀拨开树木带路了。白小七见状也不好再推迟,就跟在老汉的身后下了山。

  路上虽然也有遇到关卡阻拦,但有老汉领着,白小七本身又不像是会无故毁坏神像的人,因此守关的人都只是盘问几句就放他过去了。仅仅走了一个多时辰,白小七便来到了老汉家中。

  老汉的家是个连院的小草房,院子里散养着几只鸡鸭。二人一进屋,老汉便扯着嗓子喊道:“老婆子,我带客人回来啦,你快给客人倒点水来。”

  “哎呀,不必麻烦。”白小七刚要推迟,就被老汉打断道:“别客气啦,你刚才渴成那样,我差点以为你叫毒蛇咬了呢!”

  白小七脸一红,屋里果然有个笑容慈蔼的老太太端着碗水走了出来。看见白小七的打扮,老太太知道这是个读书的苗子,于是越发恭敬,直将水端到了白小七的面前道:“来吧小伙子,咱们家虽然破落,可一碗水总归是拿的出来的,你也就别推辞了。”

  “多谢了。”白小七双手捧过这碗水,咕嘟咕嘟便喝了起来。

  那边老太太看见白小七这幅样子,知道年轻人是渴坏了,于是一边轻拍白小七两下,一边笑道:“慢点喝,慢点喝。你这孩子,喝的这么急,可别呛着了。”

  白小七只觉得从未喝过如此甘甜的水,三两口就把一大碗水喝了个精光。老太太见状接过碗来,不等白小七说话,便又说道:“这孩子真是渴坏了你先进屋等着,我再给你倒一碗去!”

  “走吧,进屋吧。”老汉也笑呵呵的拉着白小七的手,想让他进去休息一会。白小七心想既然来了,若不进屋一坐便是无礼,因此也没过多抗拒,就跟着老汉走近了草屋。

  草房内外可说是表里如一,客厅里虽然干净整洁,但只有一张缺了一角的桌子和三把黑漆漆的木头凳子。看样子这些桌椅应该也不是专业人士打造的,形状并不算十分美观。

  不过白小七自己的家里,也并不比这好到哪去,所以白小七全然没有嫌弃的神情,而是解下书箱后就随便找了个凳子坐下了。

  刚刚坐下时白小七下意识的想要从书箱中取出本书来看,可是在用力之后,书箱的盖子却纹丝未动。

  白小七这才想起他和灵霄娘娘的“约定”,一想到以后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读书,白小七不禁叹了口气。

  “小伙子,年纪轻轻的叹什么气啊?”老太太端着一碗凉水,满脸慈祥的问道。

  “啊,没什么,只是离家久了有点伤感罢了。”白小七接过水来喝了一口,不过由于他已经不是很渴,所以只喝了小半碗就把水放在了桌子上。

  “看样子你是离家赶考的吧?”老太太呵呵笑着,安慰道:“年轻人,多走走,长长见识总是好的。等你考了功名,衣锦还乡的时候,咱们羡慕还来不及呢。”

  白小七嘴角泛起一丝苦笑,却没答话。

  这时候那打柴的老汉也放好了柴火,走回了客厅。刚一进门,老汉忽然惊呼一声,倒了白小七一跳。

  “你这”老汉指着白小七背后的宝剑道:“小兄弟你怎么还带着剑呢?”

  原来一路上老汉都在前面带路,而白小七的宝剑又插在他的后背与书箱之间,所以老汉并没注意。而此时白小七卸下了书箱,却还背着剑,那将近五尺长的宝剑可就十分打眼了。

  虽说楚唐国的律法不禁铁器,然而这么长的宝剑带在身上,终究是有点骇人的。

  “啊,出门在外,这只是备着防身的。”白小七慌忙解释一句。

  老汉和白小七走了一路,觉得这年轻人心眼并不坏,所以虽然看见了宝剑,却也不十分害怕。沉默半晌之后,老汉在心里咬了咬牙,突兀的问道:“小兄弟,我看你的宝剑这么好看,剑法也一定十分高明吧?”

  白小七本有意解释说自己对剑术一窍不通,但顾虑到这样说未免会惹人生疑。再加上年轻人总归要点面子,白小七又想到昨晚灵霄娘娘说的,自己在剑术上天赋异禀的话来。因此略一思索便答道:“我虽不才,也曾受高人夸赞在剑道一事颇有天赋。”

  老汉闻言,眼中难掩欣喜之色。可是刚刚张了张嘴,老汉却欲言又止,眼中满是纠结。

  “老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么?”白小七年纪虽小,可人情世故什么的也多少懂得一些。因此此时看见老汉表情,就顺口问了一句。

  老汉长叹了一口气,而后摆了摆手:“算了算了,我看你年纪轻轻的,不能连累了你啊。”

  越是这么说,白小七越是费解,于是追问了一句:“老伯有什么事情不妨先说一说,我能帮就帮,若帮不了也不逞强,怎么能算得上连累我呢?”

  “是啊老头子,你就说说吧。”一旁的老太太抹了抹眼角,哀声劝道:“但凡有一点机会,也得把碧儿从火坑里拉出来啊!”

  听见白小七都这么说了,再加上老伴也在一旁劝他,那老汉终于下定了决心道:“实不相瞒,老汉我姓程,今年五十有七。我和我老伴算是老年得子,在我四十二岁那年才育有一女。我家里虽然贫困,可待闺女的确是如掌上明珠一般可是三个月前,山里有个大王来了我们村上收粮,好死不死就偏偏看上了我家的闺女程璧,竟直接给抢到山上去了。咱们这穷乡僻壤的,山贼行恶官府尚且无力管制,何况是抢了我家一个闺女。前些日子我们老两口在衙门口喊得嗓子都哑了,可真是连县令老爷的面都不曾见着啊。本来我觉得这多半是我老两口上辈子没积德,老天爷铁了心要让我们骨肉分离,可今天见小兄弟器宇轩昂又背着这么一把宝剑,还是难免有点旁的心思”

  程老汉显然是个厚道人,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还是拉不下脸来求白小七以身犯险。可老妇人爱女心切,此时却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直接抢过话头来说道:“小伙子,你要真是武功高强,老太太就在这求求你把我的女儿救回来吧!”

  说着话,老太太双腿一软,竟然就要跪下。

  白小七哪能受得了如此大礼,赶紧上前扶起了妇人。他本有心拒绝,可看着老妇人那充满乞求的双眼,拒绝的话却又如何说得出口?

  在心里暗骂自己太好面子,吹牛惹祸之后,白小七双目急转,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老太太见白小七一时没有答应,心里早就凉了半截。可人家和她无亲无故,的确是没有理由帮她犯险,因此老太太也不能多说什么,只是长叹了一声道:“我苦命的碧儿啊,是老妈妈无能,救不了你啊!”

  说话间又勾起了老太太的伤心事来,大颗浑浊的眼泪顺着眼角便滴落下来。

  白小七本就心善,见不得老太太如此痛苦,这时候慌忙之下,心里也乱了分寸。而人心一乱,就会经常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比如白小七此时心里就想:“虽然我不会武功,不过好歹有着满腹的圣贤书籍,到时候我与那贼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他未必不会把程姑娘还回来!”

  想到这里,白小七也是全然忘记了他自己面对云岭五侠时的狼狈模样。用力扶起老妇人后,白小七信誓旦旦道:“在下虽然不能保证救回程姑娘,但也愿意一试。不知道那贼人所在何处,贼头又姓甚名谁?”

  老太太本来伤心过度,现在听白小七答应了她的请求,又骤然开心起来,哀喜交加之下一时间说不出句囫囵的话语。还是程老汉扶着老伴说道:“那山大王的老巢在此去往北五十里左右的云岭山上,听说贼头是几个拜把子兄弟,手下有许多弟兄。而那些兄弟具体都姓甚名谁,咱不过是个种庄稼的老汉,也不晓得那许多,只知道来抢我闺女那贼头自称姓张。”

  一听老汉的描述,白小七猛然想起几个人来。略一思索,白小七又问道:“那姓张的贼头是不是个黑脸的大汉,身高能有九尺左右?”

  老汉一听,立刻点点头道:“正是!不知道小兄弟如何知道此人?”

  白小七咬牙一笑道:“此人名叫张世峰,和几个兄弟打家劫舍,无恶不作,我一早就听过他们几个的恶名。”

  其实白小七咬牙发笑,只不过是不想让人看出自己脸上露了怯。可看在程老汉扶起眼中,却觉得白小七果然是一位嫉恶如仇的少侠,心中更添几分宽慰。

  就这样,程老汉死活要留白小七在家吃饭过夜。而白小七由于身无分文,所以只是稍加推辞便留了下来,吃过晚饭之后就回到了程老汉给他准备的客房里,思索起这两天遇到的一件件事来。

  说实在的,白小七不过是个有些胆小怕事,却又有那么一点好面子的小秀才。任他之前想破了脑袋,也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有这番遭遇。

  不过从他被云岭五侠抢劫之后才过了几个时辰就又能笑的出来这件事上也能看出,白小七这个人往好了说叫比较乐观,往难听了说叫没长大心。

  帮程老汉讨回女儿这件事,但凡有脑子的人都知道白小七绝无可能成功。而白小七自己也明白,再遇上了云岭五侠,自己这条小命可能就要交代出去了。但他又不想失信于人,于是只好一遍遍的在心里默念“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么想了半天之后,竟然连自己都要信了!

  人有心事的时候总是很难入睡,白小七躺在床上半晌无言,不知不觉间月亮都已经来到了天空的正中央。

  就在白小七终于感受到了一丝困意的时候,耳边突然想起一个清脆的女声:“我说,要不你现在偷偷跑了算了。”

  白小七被吓了一条,猛地翻身想要坐起来。而起身之后,白小七终于想起这个熟悉的声音来自何处,拿起手边的宝剑道:“灵霄娘娘,是你么?”

  “别叫我灵霄娘娘了,我都听人家这么叫了我快要一万年了!”灵霄的身形在月光下缓缓成形,只是比之昨晚在灵霄娘娘庙里要淡薄许多。

  “那我叫你什么?”白小七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灵霄,可心里还是觉得对方出现的方式十分神奇。

  “叫我”灵霄把手放在嘴边作思考状,可想了半天之后突然狂躁道:“算了算了,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吧,总之别叫我灵霄娘娘了。大不了就只叫我灵霄算了,反正别叫我娘娘,听着像宫里人似的!”

  白小七不知道对方为什么生气,但还是从善如流道:“既然如此,我就叫你灵霄姑娘吧。”

  “行行行,都行!”灵霄点点头道:“说正事吧,你虽然有点学剑的天赋,可现在和平常人也没有任何区别。说白了,你这不就是去送死么?”

  “我我这怎么能叫送死?”白小七虽然知道灵霄说的全是实话,可脸上还是火辣辣的红了一片道:“程老伯一家有恩于我,我自然应该帮他排忧解难。再者说张世峰他们强抢民女,为天理所不容。我看他之前既然没有杀我,就证明这人并非不讲道理,我与他好好陈明利弊他未必不会把人放回来!”

  灵霄听了白小七的长篇大论,却只是呲笑一声道:“人家饶你一次,难道还饶你第二次?”

  “你c你不是剑灵么?”白小七羞的满脸通红,却仍狡辩道:“既然你是剑灵,总该有办法的吧?”

  “我是剑灵不假,而且是很厉害的那种。”灵霄无奈的摊开双手道:“可你看看我现在这副模样,已经是泥菩萨过河了。而且我跟你说用槐树皮给我弄个剑鞘,你也不当回事,否则我也不至于只能在月至正空的时候才能出来说两句话。”

  白小七闻言,也不好再多说,只能神色黯然的问了一句:“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灵霄知道白小七的心情肯定不会太好,因此语气缓和地安慰道:“听我的,你明天照常出发,走到一半就换一条路南下。程老伯本来也没指着你一定能带回程璧,说白了你现在只不过是给他个盼头罢了。”

  见白小七没有马上回答,灵霄又接着说道:“你自己想想,反正你无论如何也救不回程璧,何苦搭进自己一条性命去?”

  白小七虽然也有着读书人那一套“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但却不是迂腐之人。他知道灵霄说的不错,自己也没必要为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送死,于是只好在心里对程老伯道了个歉,然后冲着灵霄点了点头。

  “你现在太弱小了,等你强大起来,就不会再有这种事了。”灵霄用一种近乎于怜悯的神情看向白小七,在心里默念道。

  经历了一段令人难受的沉默之后,白小七把宝剑放在桌子上道:“我要休息了,等明天我会想办法给你找槐树皮做剑鞘的。”

  说完话, 白小七就要躺回床上。

  “等一下!”灵霄在白小七回头时说道:“把剑放在床上,我现在灵力不稳,最好不要让我的本体距离你三尺以上的距离。”

  白小七一愣,脸上露出一点尴尬的神色。

  “怎么了?”灵霄不解道:“刚才你躺在床上的时候不是一直把我放在身边么?”

  “刚才我确实是把剑放在身边来着。”白小七挠挠头道:“可是那时候我有点忘了你是剑灵了,现在你一显型我才想起你是个姑娘。”

  白小七喉咙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响,好像是咽了一下口水,然后接着说道:“男女授受不亲,我和你睡在同一张床上这实在是有些不妥不妥”

  灵霄听了白小七的话后直翻白眼,然后唉声叹气道:“我的老天爷,你这个理由可真是太有说服力了。不过没关系,我是剑灵啊,其实本身是没有性别的。如果你觉得我现在这副模样不那么方便的话,我也能给你变成一个浓眉大眼络腮胡子的大汉,只不过到时候灵霄这个名字可就真的不太适合我了。”

  “嗯?你的外表能随意改变么?”白小七一惊道:“那你要是犯了什么事,岂不是改一改外表就行了?”

  “哪有那么简单啊?”灵霄作势敲了敲白小七的脑壳道:“首先,我是剑灵,通常来讲我犯了事就是我主人犯了事。我是能改变外表,可我又不能让我的主人改变外表。再者说,我的本体就是你拿着的那把剑,剑灵再怎么变化本体也不会有任何区别,因此别人只要看那柄剑就知道我是谁了啊好了,说了那么多,你到底需不需要我变个样子啊?”

  说话的功夫,灵霄已经把脸凑到了白小七的面前,而此时也正是白小七首次仔细的打量起灵霄。

  灵霄的脸正如神像上雕刻的一般,稍稍有些婴儿肥。一双宝石般的眼睛虽然没有那种属于人类的神采,但光从审美的角度上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白小七曾见古书之上夸赞美人“眉眼如画”,本来还道那只是溢美之词,而此刻见了灵霄的眉眼,才惊觉古人见的美人或许也和眼前的灵霄一样,其实并非人类。

  在面对面的情况下,灵霄那高耸的鼻梁几乎贴在了白小七的脸上,一人一灵距离如此之近,就连白小七的鼻子都仿佛闻到了由灵霄发梢传来的那根本不存在的香气。

  按理说灵霄与白小七有着阴阳之隔,两“人”暂时都是无法碰触到彼此的。可是白小七偏偏有一种感觉,无论是灵霄鼻翼里呼出的空气,还是她那额前的长发,都弄得自己痒痒的,使他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

  “算了算了。”白小七拿起长剑,躺回了床上道:“比起让一个浓眉大眼络腮胡的大汉躺在我旁边,我还是更希望躺在我身旁的是个漂亮姑娘。”

  说完话,白小七紧闭双眼,决心今晚一定要好好休息,不能再理这个变着法打击他的灵霄了。所以他也没能看到,在他说完话之后,灵霄那本来一直耷拉着的嘴角,忽然有了一丝挑起的弧度。

  许久以前,灵霄刚刚萌发灵智没多久时,一个身穿黑袍的汉子曾这样问道:“我堂堂一个走到哪里别人都要退避三舍的人物,怎么修出了你这么个娇滴滴剑灵来?若是让别人知道了这件事,可让我怎么见人啊?”

  “主人若是嫌我的样貌不好看,我以后努力变化也就是了。”刚刚显型的剑灵几乎没有灵力,自然也没有随意改变外表的能耐,所以灵霄只能恳求道:“只是希望主人不要抛弃我。”

  “他妈的,老子本来就想着说剑是那些伪君子用的东西,该改换一柄大刀才合我的心意,谁知道偏偏你在这个时候出来了,真是晦气!”汉子淬了一声,却还是把剑挂回了腰上。

  刚刚出生的剑灵只能依靠主人剑气为食,所以灵霄闻言更加惶恐道:“主人放心,等我积攒出一些灵气来,就马上变成个魁梧的汉子,绝不让你丢人!”

  “哼!”汉子冷哼一声,而后扬起手道:“罢了罢了,我听说剑灵和主人最好是吃喝拉撒都要在一起,一想起要和个汉子同吃同住我就头皮发麻,你还是就这样吧!”

  说完,汉子拍拍腰上的宝剑,再补充了一句:“他妈的,比起和一个魁梧的汉子睡在一起,老子当然更希望枕头旁边躺着的是个漂亮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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