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2、蹀躞山野,就为了那一颗篝火的种子?
这天太阳很好,山壑里晨雾早早就散尽了。
利用篝火熏起的浓烟,吓退了成群的大灰狼,猎人香椿儿便领着花毛小子尽快地转移了,他们穿过一片山坳,攀上一道山脊,又沿着那条逐次升高的山脊线,登上了一座山峰,从那里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脚下的山川,那一柱浓烟袅袅升腾的地方,就是他们刚刚撤离的战场。
就在那一块凸起的山岩上,猎人驻步不前了。
花毛小子不知道那猎人想要干什么,见到他盘桓许久,一直没有继续前进的意思,便也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去,在一边耐心地等待着。虽然,那猎人在睡梦中每次都回应了花毛小子的呼唤,证明他就是香椿儿,是花毛小子同父异母的哥哥,可花毛小子依然认定他是自己的敌人,因为他杀死了那只三条腿的老虎,而且正在对大山里的生灵们构成极大的威胁。只是花毛小子一直下不了手,因为他长的太像自己的老爸了,爱屋及乌,爱父及兄,人心都是肉做的,总有丝丝牵连,酸楚难言,恻隐万千,左右为难。花毛小子在大山里跑了一夜,最后还是回到了猎人的身边,那不仅仅只是为了参加一次野火烧烤的盛宴,主要还是割舍不下那一堆温暖而又神奇的篝火,其次也是为了贴近观察香椿儿,想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人,然后再决定自己应该怎么做,替天行道,大义灭亲,或者各行其道,放他一马。只是,一群不知好歹的大灰狼跑出来搅局,居然向人们发起了进攻,花毛小子和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结成了同盟军,有声有色地打了一场篝火阵地保卫战,那份热闹,那个激情,那种开心!这一仗打下来,花毛小子丢掉了自己的麂皮战裙,那几粒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宝贝鹅卵石,还有猎人后来馈赠的那半拉烧烤野兔,最后变成了精光屁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可心里还是觉得异常兴奋,因为,花毛小子和猎人香椿儿并肩作战的结果,不仅让他认识到那一堆篝火对于保家卫国的重要作用,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让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尤其令人开心的结果,原来那篝火居然也有种子,可以自由取用的!
篝火的种子,就是猎人向他展示的那只打火机。
那打火机,此刻就装在猎人的衣兜里。
就为了那只打火机,那一份篝火的种子,花毛小子这会儿更舍不得离开猎人香椿儿了。
花毛小子的两眼一直不错眼神地看着猎人,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猎人香椿儿当然也知道那小野人在看他,心里很有几分得意,感觉有人把自己当成天神一样崇拜,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脑袋发热,两腿发飘,不由自主地昂首挺胸,龙骧虎步,在这种情况下,就连孔雀都会开屏,猩猩也会作态,装模作样是情理中事,不痛不痒那就有悖常理了。猎人的心里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想让小野人当伙计,做奴才,而自己当老板,做老爷,要达到这样一个目地,当然可以用金钱收买,也可以暴力强迫,但是那些都是下策,很难和谐相处,无法长治久安,而最佳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小野人对自己敬若天神,诚惶诚恐,只求报效,不思索取,心悦诚服地追着自己的屁股跑,那不就包赚不赔,万事大吉了?猎人果真是一个现代人,出门打工十多年,顶真没赚几个钱,只是饱经世态炎凉,粗通人情世故,当然还远远地达不到那种厚脸皮黑心肠的精品程度,只是泛泛地知道了一些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道理,至于精神可以变物质,愚民足以安天下,这些道理差不多已经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了,猎人只是似懂非懂,夹缠不清,也就顾不上太多了。
猎人忽然伸长脖子,这是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山坳里篝火笼烟,居然一改先前的形态,不再是很有规律地随风飘游,却忽然变得烟飞灰扬,杂乱无章,而后渐次淡化,就要熄灭了。
猎人立刻倍加警惕起来,在山石上踮着脚,探着身,咬着牙,嘬着嘴,极力要开拓自己的视野,想透过山坳里那些大树的树冠,看清楚先前的那一处篝火营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终于,猎人如愿以偿地看到了一些活动的人影,并且立刻做出自己的判断:正是那一伙对头星,他们追上来了,正在扑灭野火!
花毛小子也看出名堂,知道就是那伙鸣枪追击猎人的人们,只是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扑灭篝火呢?那不是一种最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吗?既然是好东西,就让那篝火一直燃烧下去,不是更好吗?除非,他们和猎人一样,也可以对篝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拥有一份篝火的种子?不肯让野火一直烧下去,是怕那野火被山风鼓动起来,会毫不留情地烧光了大片的森林?可猎人为什么就不管这些呢?他们和猎人绝对不是同类人,好像相互有着根深蒂固的矛盾,见面就会打起来,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大山里的万千生灵形形色色,彼此都可以和谐相处,这些穿衣戴帽的人类看上去大体也都差不多,为什么一定要争强斗狠呢?
花毛小子使劲挠头,可越挠越犯糊涂。
猎人又招呼他上路了。
猎人说,又是那帮子公家人,这会儿正在荡平篝火,等会儿收拾停当了,保不准还要追上来。咱们民不与官斗,弱不与强敌,只有趁早开溜了,跑的越远越好哇!
花毛小子置若罔闻,他犹犹豫豫,还有很多心思没有想明白。
猎人光火了,说你他妈的还磨蹭什么?不想要命了是不是?不知道咱们是干啥的?咱们就是那个偷猎者,也叫盗猎贼,抓不住保准发大财,抓住了那就要蹲大狱,这道理你明白不明白?要想健康快乐并且光彩照人地活着,你就要充份地发挥两条腿的功能,三十六计,逃跑为上,留得火铳在,不怕没财发!
这猎人有了发威的地方,训斥起人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花毛小子悄悄地叹了口气,心里倍加郁闷了,这都是谁跟谁呀?自己生在仙人洞,长在大山里,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闷了就吼一声野狼嗥,打从根本上算起就是一个闲云野鹤自由民,怎么忽然就被不明不白地拉上贼船,变成一个盗猎贼了?还有,那乱套近乎的猎人哥哥,你其实也明白自己在和一个小野人打交道,怎么就不知道敲敲脑袋醒醒神,人家自由自在的小野人凭什么就一定要通晓你的语言,任凭你在这里胡说八道?
花毛小子愤愤然,但也只是哼哼鼻子,最终还是服从命令。
这样的结果,也足以让那猎人忘乎所以,得意洋洋了。
猎人扛着猎枪,引着小野人,顺着一条延伸向遥远的山脊线,又出发了。真正的山里通,不是钻山沟,就是走山脊,山沟沟那是水流消涨勾勒出的脉落,而山脊梁却是祼露的山岩连成的坦途,这样走的消停,行动自如,不仅鲜有蒺藜和荆棘,而且也避开了茂密的丛林,横生的藤葛,还有种种防不胜防的毒虫,比如草虱子,山蚂蝗,毒蜈蚣,以及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蛇类。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会硬着头皮往刺窝里钻,这不仅仅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就连大山里那些比较强势的野生动物们也都深谙此道,行走坐卧,自有分寸,不肯擅越雷池半步。
中午时分,他们折下山脊,钻进一条深深的山沟。
好像,那帮狗拿耗子的公家人并没有追上来,已经被远远地甩开了,可猎人依然不敢有丝毫松懈,一路上野鸡满天飞,羚羊夹道舞,他硬是生生的挺住了诱惑,一枪没放。不放枪,不狩猎,当然也用不着再升起篝火烤野味,这样最大程度地隐匿自己,避免张扬,也就不用担心会被对方发现目标了。可是,这样一来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饿肚子。山路跌宕,上下攀援,那绝对是一份力气活,肚子饿的很快,这也是一种生理的本能。
花毛小子从石滩上捡起两粒拳头大小的鹅卵石,两手交替着,左右捯腾着,如获至宝一般,玩的很开心。
猎人想,有门了,那小野人是不是又要露一手?猎人见识过那小野人的飞石神功,知道他有一手绝活,这真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了,动静不大,成本极低,最关键的是不会引起追踪者的关注,可以保正逃亡和狩猎两不误,岂不美哉?
猎人情不自禁地伸长了脖子,就等着那小野人奉献猎物了。
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意外,那小野人,竟随手把那两颗鹅卵石给扔了。小野人这是要干什么?想造反了不成?猎人悻悻然,两眼紧盯着花毛小子,却发现那小野人却似乎也很无奈,先是摸摸自己精光的屁股,又抓抓腰,最后还两手空空地拍拍巴掌,猎人忽然就想到了一样东西,小野人先前系在腰上的麂皮战裙,想必,那物件根本就不是一块遮羞布,更不是什么御寒衣,兜在腰上最大的作用,还是一只储物袋吧?小野人拣来的石头没处放,只好把它扔了?接下来遇上合适的狩猎对象,身边又没有合手的武器,也只好看着它们悠哉游哉地溜了?猎人悄悄地叹了口气,还抬手冲自己的脑门拍了一巴掌,想不到这事情根本就怨不得别人,不正是自己在忙乱之中把那小野人的衣物给扔到篝火上去了?得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他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地给那小野人赔上一件衣服,最好是马上猎获一只大老虎,按照那美猴王孙悟空的款式,给他系上一件虎皮战裙!
穿上了虎皮战裙的小野人,也一定倍添精神吧?
想到这里,猎人又兴奋起来了。
古人云,用兵之道,始于养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扛着猎枪满山跑的猎人,自我感觉也是一个嗜血杀戮的武士,自觉不自觉地就会用上一些行武的语言,这也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可以提振精神,少打瞌睡。不管怎么说,有一件事情那是决定下来了,猎人打算要做一件好事,给那小野人重新着装,再围一块兽皮在腰上。
花毛小子却浑然不知那猎人的心思,正认认真真地干着自己的事情。
天中了,晌午了,应该是吃中饭的时候了。可是,那猎人却好像根本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一点点狩猎的意思都没有,更不用说是点燃一堆篝火,烧烤出那种令人垂涎欲滴的野味叉烧了。当然,对于一个生长在大山里的小野人来说,吃饭的事情其实是最为简单的问题,小小的施展一回飞石神功,立马就可以有肉吃了。只是,自从吃了猎人的烧烤美食之后,花毛小子的精神世界发生了一次颠覆性的改变,好像人生就理当如此,应该与火同行,与火为伴,举火御敌,伴火入眠,再回头审视自己过去的一切,反而觉得不可思议了,真的,那茹毛饮血的日子,还能舒舒服服地过下去吗?不,花毛小子直到这一刻才真正理解了老爸黑毛男,那丢失了火种的痛苦不堪,果真是一种生命的退化,让人打从内心里感受到淒苦无助的滋味,就像是永远的失去太阳,走进一个漫无尽头的黑夜里。花毛小子见识到了真正的篝火,立马也就想到老爸的夙愿,且感受到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才会留在猎人的身边,装憨卖呆地追随着那个危险人物,实实在在牵挂的还是那一颗火种啊!
那火种就在猎人的衣兜里,让人可望而不可及。
花毛小子悄悄地叹了一口气,肚子已经饿了,没耐心等下去了,看来那野火叉烧一时半刻还吃不上,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先找点东西垫巴垫巴了。打定了主意,花毛小子便抬起头来,四下张望,这条冲沟里的地形到也十分开阔,浅浅的一湾流水,宽宽的乱石滩涂,看上去一目了然,实在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当然,天上有野鸡,草丛里有野兔,只是花毛小子已经对茹毛饮血不太感冒了,所以也懒的再去甩胳膊抡腿地扔石头,只是想吃点个素食,调调脾胃。可惜,眼下只是青果季,还没有成熟的果子可供采撷。花毛小子想到了仙人洞上面的那一处天坑,那天坑里盛产的枝状地衣,这个季节那是最为应景的时鲜物品,可惜远水不解近渴,画饼不能充饥,脚下这一片石滩上不仅生长不出那种神仙洞府里的山珍野蔌,就连最最普通的黑木耳状的地衣都寻不见,实在是太煞风景了。花毛小子一路走来,野葱野蒜野韭菜到是发现了不少,可惜这些个都是辛辣食材,佐味极佳,当饭吃那可万万不行。花毛小子终于注意到那一湾浅浅流水,水流中有一群白鹭在旁若无人地捕鱼捉蟹,这也和他没什么关系,只是沿着水边的浅岸长满了蒲草,那青青的蒲草,翠绿的蒲草,散发着香味的蒲草,立刻就让人精神一振,眼前一亮,哈哈,中饭有了!
花毛小子飞奔而去,扯蒲草,剥蒲心,就把那中间雪白细嫩的茎干当成了美食,忙个不亦乐乎,吃的有滋有味。
猎人看的发呆了。
天哪,小野人这是在干什么?他在吃蒲草?那蒲草能吃吗?猎人也认识那种蒲草,人们一般都把它们称为香蒲,看上去大体都差不多,其实各自还有差别,最让人喜欢的那种茭白,只是香蒲当中的异化品种,茎干中间膨大起来变成了一道鲜嫩的菜品,但绝大多数的香蒲都没有这个本事,只是抽蒲花,长蒲棒,那蒲棒上的蒲绒可以捋下来做为枕头的填充料,那蒲叶还可以加工一些编织品,如果实在派不上用场,那么最后也就只有当柴烧了。猎人注意到,那小野人吃的根本就不是茭白,而就是普通的香蒲,是香蒲的茎干。这可就新鲜了,照这样吃法,那不就是所有的蒲草之类统统可以采食了?猎人兀自摇头,还是不敢相信,只是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截香蒲,比照着小野人的做法,剥开翠绿的外围枝叶,显露出雪白细嫩的,先放在鼻子下面闻一闻,感觉到一阵异香扑鼻,情不自禁地就送进了口中,哇,那个香酥脆嫩,甘甜宜人,果真是一种极品的美味呀!
猎人再也顾不上多说什么了,只是全力以赴,大吃特吃,看那情形到像是在和小野人比赛吃蒲草,生怕自己吃的不够多,那就亏大了。
可吃着吃着,花毛小子却不耐烦了。
这普天之下,不管是什么美食,吃多了都会令人生腻,需要换换口味,尝尝新鲜。花毛小子歪着脑袋看了一会,这冲沟里的物产实在也是寥寥可数,根本就算不得丰饶富庶,最后只是采了几根野蒜苗,便径直地走上了一面山坡。
猎人看到那小野人上山了,也急忙追了上去。
这事根本就不用问,那小野人准是想换一种美餐了。
就这样,花毛小子引着那猎人,钻进一片高高的杉树林。空气中充满蘑菇菌丝特有的清香味,林中遍地是蘑菇,五颜六色,成簇成群。小野人一路大嚼,吃个不停。猎人看着眼馋,也采下一朵凤尾菇,试探着咬一口,开始有些恶心,感觉到一股淡淡的鱼腥味,嚼久了,却又有一种红枣炖肉的滋味,哈,香香的,甜甜的,生吃蘑菇也不错哩!
那小野人一路挑挑拣拣,吃个没完。杉树林中,偶尔有成片的倒木。年久日深,那些倒卧的树木完全腐朽了,表面上生满绿苔,还有一簇簇肥硕的黑木耳c白木耳c黄毛木耳。每每遇上这种情形,那野人便显得格外亢奋,专拣那种黑木耳调换口味。野人似乎也特别偏爱黑五类食品。猎人入乡随俗,也跟着尝试一片木耳,只是觉得那黑木耳腥味更浓,且不易嚼碎,实在吞咽不下,只好吐了。
忽然,那小野人蹲下身子,两手猴似地举到额上,罩住眼睛,紧张地四下张望。杉树林拥拥挤挤,即便从根部向外瞅,也瞅不出多远。野人眼睛骨碌碌转动,耳轮也随之转动,嘬着嘴,咝咝地吸着气,仿佛痛感到一个天大的灾祸正步步逼近!
猎人也警觉地端起火铳,蹲在小野人身边。
似乎,就是打从前方并不是太远的地方,那浓稠茂密的丛林之中,有一个小小的狼群正在窥视着猎人和他的小野人伙伴,好像也瞧见了什么新鲜之处,正呜嗷呜嗷地嗥叫不停。
猎人把枪口指向狼群的方向,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轰上一枪,只是担心暴露了目标,咬牙切齿地忍耐着。
那小野人的表现却恰恰相反,好像一直在支楞着耳朵,不但听的仔细,听的认真,而且还听出了滋味,感受到乐趣,居然两眼放光,满面笑容。
猎人满腹狐疑,又惶惶不安起来,这事可真的让人纳闷了,这大山里的野人一族,和满山遍野的狼群,居然语言相通?
花毛小子听着听着,忽然也迫不及待地要参加一份,高声亮嗓地嗷嗥起来。虽然,猎人已经知道那小野人的德性,知道他原本就喜欢像野狼一样嗷嗥怪叫,却一直也没有太过介意,野人就是野人,你不让他鬼哭狼嚎,还能干点什么?如果一本正经地像现代人那样说话办事情,那还叫野人吗?可如今这事情又不一样了,原来那小野人并不是恣意妄为,胡乱嗷嗥,而实实在在却是操练了一份山野俚语,可以毫不含糊地和一群山精野怪互通信息,这样就打从根本上掌握了一份主动权,进而把正儿八经的人类统统地给凉到了一边,细细寻思起来,真是越想越可怕,脊背上情不自禁地就沁出了一层冷汗。
“嗥什么嗥?给我打住,立刻打住!”
猎人这也是当机立断,大声喝止,却不料那花毛小子嗥性正浓,根本就不买他的账,只是冲他翻翻白眼,然后便转过身去,径直地走了。花毛小子一边走,一边嗷嗥,一边还手舞足蹈,洋洋自得,顶真地把猎人噎得瞠目结舌,七窍冒烟。猎人恨恨的,又举起了手中的猎枪。可最终还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干成,只是捶胸,顿足,摇头,叹息,把那支火铳平端在手,远远地尾随着那小野人。
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是离不开那小野人了。
追着野人往前走,听着山风的呼啸,林涛的喧闹,还有间或其中的声声狼嗥,猎人心中也不胜迷惘,自己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呀?但是,渐渐地,他的心情也就不再那么烦躁了。因为,他是发现了一个小秘密,那就是和小野人对话的狼群并不大,好像总共只有三只狼,其中一只大狼,那声音还特别地好听,就像是一个略显沙哑的女中音,魅力四射,风情万种,让人情不自禁地听了还想听,欲走还停,欲罢不能。另外两只显然是小狼,那嗓音中或多或少地还有那么星星点点的奶声奶气,让人的感觉是构不成威胁,相反的,倒还有那么星星稚子情状,点点山野风情,让人为之心动,侧耳聆听。这其中,真的有情,有趣,有故事,那一支小小的狼群和这个赤身的小野人之间,到底是在热烈地交流着什么呢?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可惜,花毛小子压根就没打算告诉他。
对于大山里的精灵古怪们来说,任何一个猎人都是多余的。
花毛小子一路奔走,一路嗷嗥,丝毫也没有稍停片刻等一等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那个猎人不是厚着脸皮苦苦追赶的话,眼下到是一个最好的契机,彼此可以心照不宣地各行其道,从此人各天涯,永不相见。花毛小子真的顾不上那个自命不凡的猎人了,因为红毛妹子正领着胖哥和瘦妮朝这边走来,茶花洞里的当家老大迟迟不归,属下的小狼女和那两只黑狼都惶惶不可终日,正在满世界地呼唤他呢!可眼下花毛小子正和那猎人结伴巡山,能与红毛小狼女以及那两只小黑狼相见吗?要知道那猎人绝对不是个善茬,花毛小子本人就是生生地被他轰了一枪,成了他的俘虏,后来才得到了他的认可,被当成了一个小伙计,或者就是一个小随从,这才得以走到近前,有机会亲近人类的篝火,分享到一份美味的烤肉。可是,那些茶花洞里的朋友们要是贸然出现在猎人的枪口之下,还会有花毛小子那般的好运气吗?不,大山和大山不会相撞,因为它们千年不急,万年不慌,心平气和,默默守望。可大山里的万千生灵们却偏偏不懂得这道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猴急猫慌,不看时辰,于是便有了冲撞,有了杀戮,弱肉强食,喋血山林。所以,花毛小子眼下最怕的事情,就是自己那一群涉世不深的小伙伴们会不顾一切地追上来,不加选择地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和地点撞见了一个最最不该见到的人,就是那个端着火铳的猎人!
远方的狼嗥声,渐渐远去了。
这也就说明那红毛妹子和两只黑狼终于听懂了花毛小子的意思,且服从命令听指挥,乖乖地到一边玩耍去了。高山多跳羚,幽谷藏芳草,饿了就捕猎,倦了就睡觉,只是千万不要过来寻找花毛哥哥,他正在和猎人在一起,做一个非常危险的游戏!
花毛小子找到了一处清亮的山泉,把整个人儿趴下去,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猎人也终于追了上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等到猎人休息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终于把气喘匀了,这才又回头去看小野人,发现那花毛小子这会儿已经把水喝足了,却丝毫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就地翻了个身,守着那一方清澈的山泉,大大地摊开自己那的身体,微微地张开嘴巴,紧紧地闭上眼睛,那意思就是他累了,想要好好地睡上一觉了,而且,这事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好像已经是睡着了,扬起一串响亮的鼾声了。
这家伙,什么德性?这整个大山都是你家的后院呀?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跑就跑,想跳就跳,想嗥就嗥,想睡就睡?凭什么,你想干啥就干啥?怎么就记不起来我是你的老板呢?我手上有枪呀,就不怕我一枪轰了你?猎人香椿儿愤愤不平地瞪着那花毛小子,使劲地摇头,却也只是悄悄地叹气,生怕又把对方给惊醒了,这就叫存在决定意识,野人就是野人,有什么道理好讲吗?哄着猴子上树,由着野人撒泼,归根结底这也是一种人生的智慧,只要最终能够发大财,大发财,做人也就应该这样宽宏大度,厚德载物嘛!
想明白了这一层道理,猎人的心气也就通顺多了。
守着那小野人,猎人香椿儿也坐了下去,背靠大树,怀抱火铳,要借此机会歇歇两腿,小憇一番,却不料很快也坠入梦乡,呼呼大睡起来。
实实在在,大家都折腾的够呛了。
那会儿,整个山林都安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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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篝火熏起的浓烟,吓退了成群的大灰狼,猎人香椿儿便领着花毛小子尽快地转移了,他们穿过一片山坳,攀上一道山脊,又沿着那条逐次升高的山脊线,登上了一座山峰,从那里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脚下的山川,那一柱浓烟袅袅升腾的地方,就是他们刚刚撤离的战场。
就在那一块凸起的山岩上,猎人驻步不前了。
花毛小子不知道那猎人想要干什么,见到他盘桓许久,一直没有继续前进的意思,便也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去,在一边耐心地等待着。虽然,那猎人在睡梦中每次都回应了花毛小子的呼唤,证明他就是香椿儿,是花毛小子同父异母的哥哥,可花毛小子依然认定他是自己的敌人,因为他杀死了那只三条腿的老虎,而且正在对大山里的生灵们构成极大的威胁。只是花毛小子一直下不了手,因为他长的太像自己的老爸了,爱屋及乌,爱父及兄,人心都是肉做的,总有丝丝牵连,酸楚难言,恻隐万千,左右为难。花毛小子在大山里跑了一夜,最后还是回到了猎人的身边,那不仅仅只是为了参加一次野火烧烤的盛宴,主要还是割舍不下那一堆温暖而又神奇的篝火,其次也是为了贴近观察香椿儿,想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人,然后再决定自己应该怎么做,替天行道,大义灭亲,或者各行其道,放他一马。只是,一群不知好歹的大灰狼跑出来搅局,居然向人们发起了进攻,花毛小子和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结成了同盟军,有声有色地打了一场篝火阵地保卫战,那份热闹,那个激情,那种开心!这一仗打下来,花毛小子丢掉了自己的麂皮战裙,那几粒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宝贝鹅卵石,还有猎人后来馈赠的那半拉烧烤野兔,最后变成了精光屁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可心里还是觉得异常兴奋,因为,花毛小子和猎人香椿儿并肩作战的结果,不仅让他认识到那一堆篝火对于保家卫国的重要作用,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让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尤其令人开心的结果,原来那篝火居然也有种子,可以自由取用的!
篝火的种子,就是猎人向他展示的那只打火机。
那打火机,此刻就装在猎人的衣兜里。
就为了那只打火机,那一份篝火的种子,花毛小子这会儿更舍不得离开猎人香椿儿了。
花毛小子的两眼一直不错眼神地看着猎人,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猎人香椿儿当然也知道那小野人在看他,心里很有几分得意,感觉有人把自己当成天神一样崇拜,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脑袋发热,两腿发飘,不由自主地昂首挺胸,龙骧虎步,在这种情况下,就连孔雀都会开屏,猩猩也会作态,装模作样是情理中事,不痛不痒那就有悖常理了。猎人的心里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想让小野人当伙计,做奴才,而自己当老板,做老爷,要达到这样一个目地,当然可以用金钱收买,也可以暴力强迫,但是那些都是下策,很难和谐相处,无法长治久安,而最佳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小野人对自己敬若天神,诚惶诚恐,只求报效,不思索取,心悦诚服地追着自己的屁股跑,那不就包赚不赔,万事大吉了?猎人果真是一个现代人,出门打工十多年,顶真没赚几个钱,只是饱经世态炎凉,粗通人情世故,当然还远远地达不到那种厚脸皮黑心肠的精品程度,只是泛泛地知道了一些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道理,至于精神可以变物质,愚民足以安天下,这些道理差不多已经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了,猎人只是似懂非懂,夹缠不清,也就顾不上太多了。
猎人忽然伸长脖子,这是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山坳里篝火笼烟,居然一改先前的形态,不再是很有规律地随风飘游,却忽然变得烟飞灰扬,杂乱无章,而后渐次淡化,就要熄灭了。
猎人立刻倍加警惕起来,在山石上踮着脚,探着身,咬着牙,嘬着嘴,极力要开拓自己的视野,想透过山坳里那些大树的树冠,看清楚先前的那一处篝火营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终于,猎人如愿以偿地看到了一些活动的人影,并且立刻做出自己的判断:正是那一伙对头星,他们追上来了,正在扑灭野火!
花毛小子也看出名堂,知道就是那伙鸣枪追击猎人的人们,只是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扑灭篝火呢?那不是一种最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吗?既然是好东西,就让那篝火一直燃烧下去,不是更好吗?除非,他们和猎人一样,也可以对篝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拥有一份篝火的种子?不肯让野火一直烧下去,是怕那野火被山风鼓动起来,会毫不留情地烧光了大片的森林?可猎人为什么就不管这些呢?他们和猎人绝对不是同类人,好像相互有着根深蒂固的矛盾,见面就会打起来,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大山里的万千生灵形形色色,彼此都可以和谐相处,这些穿衣戴帽的人类看上去大体也都差不多,为什么一定要争强斗狠呢?
花毛小子使劲挠头,可越挠越犯糊涂。
猎人又招呼他上路了。
猎人说,又是那帮子公家人,这会儿正在荡平篝火,等会儿收拾停当了,保不准还要追上来。咱们民不与官斗,弱不与强敌,只有趁早开溜了,跑的越远越好哇!
花毛小子置若罔闻,他犹犹豫豫,还有很多心思没有想明白。
猎人光火了,说你他妈的还磨蹭什么?不想要命了是不是?不知道咱们是干啥的?咱们就是那个偷猎者,也叫盗猎贼,抓不住保准发大财,抓住了那就要蹲大狱,这道理你明白不明白?要想健康快乐并且光彩照人地活着,你就要充份地发挥两条腿的功能,三十六计,逃跑为上,留得火铳在,不怕没财发!
这猎人有了发威的地方,训斥起人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花毛小子悄悄地叹了口气,心里倍加郁闷了,这都是谁跟谁呀?自己生在仙人洞,长在大山里,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闷了就吼一声野狼嗥,打从根本上算起就是一个闲云野鹤自由民,怎么忽然就被不明不白地拉上贼船,变成一个盗猎贼了?还有,那乱套近乎的猎人哥哥,你其实也明白自己在和一个小野人打交道,怎么就不知道敲敲脑袋醒醒神,人家自由自在的小野人凭什么就一定要通晓你的语言,任凭你在这里胡说八道?
花毛小子愤愤然,但也只是哼哼鼻子,最终还是服从命令。
这样的结果,也足以让那猎人忘乎所以,得意洋洋了。
猎人扛着猎枪,引着小野人,顺着一条延伸向遥远的山脊线,又出发了。真正的山里通,不是钻山沟,就是走山脊,山沟沟那是水流消涨勾勒出的脉落,而山脊梁却是祼露的山岩连成的坦途,这样走的消停,行动自如,不仅鲜有蒺藜和荆棘,而且也避开了茂密的丛林,横生的藤葛,还有种种防不胜防的毒虫,比如草虱子,山蚂蝗,毒蜈蚣,以及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蛇类。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会硬着头皮往刺窝里钻,这不仅仅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就连大山里那些比较强势的野生动物们也都深谙此道,行走坐卧,自有分寸,不肯擅越雷池半步。
中午时分,他们折下山脊,钻进一条深深的山沟。
好像,那帮狗拿耗子的公家人并没有追上来,已经被远远地甩开了,可猎人依然不敢有丝毫松懈,一路上野鸡满天飞,羚羊夹道舞,他硬是生生的挺住了诱惑,一枪没放。不放枪,不狩猎,当然也用不着再升起篝火烤野味,这样最大程度地隐匿自己,避免张扬,也就不用担心会被对方发现目标了。可是,这样一来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饿肚子。山路跌宕,上下攀援,那绝对是一份力气活,肚子饿的很快,这也是一种生理的本能。
花毛小子从石滩上捡起两粒拳头大小的鹅卵石,两手交替着,左右捯腾着,如获至宝一般,玩的很开心。
猎人想,有门了,那小野人是不是又要露一手?猎人见识过那小野人的飞石神功,知道他有一手绝活,这真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了,动静不大,成本极低,最关键的是不会引起追踪者的关注,可以保正逃亡和狩猎两不误,岂不美哉?
猎人情不自禁地伸长了脖子,就等着那小野人奉献猎物了。
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意外,那小野人,竟随手把那两颗鹅卵石给扔了。小野人这是要干什么?想造反了不成?猎人悻悻然,两眼紧盯着花毛小子,却发现那小野人却似乎也很无奈,先是摸摸自己精光的屁股,又抓抓腰,最后还两手空空地拍拍巴掌,猎人忽然就想到了一样东西,小野人先前系在腰上的麂皮战裙,想必,那物件根本就不是一块遮羞布,更不是什么御寒衣,兜在腰上最大的作用,还是一只储物袋吧?小野人拣来的石头没处放,只好把它扔了?接下来遇上合适的狩猎对象,身边又没有合手的武器,也只好看着它们悠哉游哉地溜了?猎人悄悄地叹了口气,还抬手冲自己的脑门拍了一巴掌,想不到这事情根本就怨不得别人,不正是自己在忙乱之中把那小野人的衣物给扔到篝火上去了?得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他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地给那小野人赔上一件衣服,最好是马上猎获一只大老虎,按照那美猴王孙悟空的款式,给他系上一件虎皮战裙!
穿上了虎皮战裙的小野人,也一定倍添精神吧?
想到这里,猎人又兴奋起来了。
古人云,用兵之道,始于养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扛着猎枪满山跑的猎人,自我感觉也是一个嗜血杀戮的武士,自觉不自觉地就会用上一些行武的语言,这也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可以提振精神,少打瞌睡。不管怎么说,有一件事情那是决定下来了,猎人打算要做一件好事,给那小野人重新着装,再围一块兽皮在腰上。
花毛小子却浑然不知那猎人的心思,正认认真真地干着自己的事情。
天中了,晌午了,应该是吃中饭的时候了。可是,那猎人却好像根本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一点点狩猎的意思都没有,更不用说是点燃一堆篝火,烧烤出那种令人垂涎欲滴的野味叉烧了。当然,对于一个生长在大山里的小野人来说,吃饭的事情其实是最为简单的问题,小小的施展一回飞石神功,立马就可以有肉吃了。只是,自从吃了猎人的烧烤美食之后,花毛小子的精神世界发生了一次颠覆性的改变,好像人生就理当如此,应该与火同行,与火为伴,举火御敌,伴火入眠,再回头审视自己过去的一切,反而觉得不可思议了,真的,那茹毛饮血的日子,还能舒舒服服地过下去吗?不,花毛小子直到这一刻才真正理解了老爸黑毛男,那丢失了火种的痛苦不堪,果真是一种生命的退化,让人打从内心里感受到淒苦无助的滋味,就像是永远的失去太阳,走进一个漫无尽头的黑夜里。花毛小子见识到了真正的篝火,立马也就想到老爸的夙愿,且感受到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才会留在猎人的身边,装憨卖呆地追随着那个危险人物,实实在在牵挂的还是那一颗火种啊!
那火种就在猎人的衣兜里,让人可望而不可及。
花毛小子悄悄地叹了一口气,肚子已经饿了,没耐心等下去了,看来那野火叉烧一时半刻还吃不上,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先找点东西垫巴垫巴了。打定了主意,花毛小子便抬起头来,四下张望,这条冲沟里的地形到也十分开阔,浅浅的一湾流水,宽宽的乱石滩涂,看上去一目了然,实在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当然,天上有野鸡,草丛里有野兔,只是花毛小子已经对茹毛饮血不太感冒了,所以也懒的再去甩胳膊抡腿地扔石头,只是想吃点个素食,调调脾胃。可惜,眼下只是青果季,还没有成熟的果子可供采撷。花毛小子想到了仙人洞上面的那一处天坑,那天坑里盛产的枝状地衣,这个季节那是最为应景的时鲜物品,可惜远水不解近渴,画饼不能充饥,脚下这一片石滩上不仅生长不出那种神仙洞府里的山珍野蔌,就连最最普通的黑木耳状的地衣都寻不见,实在是太煞风景了。花毛小子一路走来,野葱野蒜野韭菜到是发现了不少,可惜这些个都是辛辣食材,佐味极佳,当饭吃那可万万不行。花毛小子终于注意到那一湾浅浅流水,水流中有一群白鹭在旁若无人地捕鱼捉蟹,这也和他没什么关系,只是沿着水边的浅岸长满了蒲草,那青青的蒲草,翠绿的蒲草,散发着香味的蒲草,立刻就让人精神一振,眼前一亮,哈哈,中饭有了!
花毛小子飞奔而去,扯蒲草,剥蒲心,就把那中间雪白细嫩的茎干当成了美食,忙个不亦乐乎,吃的有滋有味。
猎人看的发呆了。
天哪,小野人这是在干什么?他在吃蒲草?那蒲草能吃吗?猎人也认识那种蒲草,人们一般都把它们称为香蒲,看上去大体都差不多,其实各自还有差别,最让人喜欢的那种茭白,只是香蒲当中的异化品种,茎干中间膨大起来变成了一道鲜嫩的菜品,但绝大多数的香蒲都没有这个本事,只是抽蒲花,长蒲棒,那蒲棒上的蒲绒可以捋下来做为枕头的填充料,那蒲叶还可以加工一些编织品,如果实在派不上用场,那么最后也就只有当柴烧了。猎人注意到,那小野人吃的根本就不是茭白,而就是普通的香蒲,是香蒲的茎干。这可就新鲜了,照这样吃法,那不就是所有的蒲草之类统统可以采食了?猎人兀自摇头,还是不敢相信,只是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截香蒲,比照着小野人的做法,剥开翠绿的外围枝叶,显露出雪白细嫩的,先放在鼻子下面闻一闻,感觉到一阵异香扑鼻,情不自禁地就送进了口中,哇,那个香酥脆嫩,甘甜宜人,果真是一种极品的美味呀!
猎人再也顾不上多说什么了,只是全力以赴,大吃特吃,看那情形到像是在和小野人比赛吃蒲草,生怕自己吃的不够多,那就亏大了。
可吃着吃着,花毛小子却不耐烦了。
这普天之下,不管是什么美食,吃多了都会令人生腻,需要换换口味,尝尝新鲜。花毛小子歪着脑袋看了一会,这冲沟里的物产实在也是寥寥可数,根本就算不得丰饶富庶,最后只是采了几根野蒜苗,便径直地走上了一面山坡。
猎人看到那小野人上山了,也急忙追了上去。
这事根本就不用问,那小野人准是想换一种美餐了。
就这样,花毛小子引着那猎人,钻进一片高高的杉树林。空气中充满蘑菇菌丝特有的清香味,林中遍地是蘑菇,五颜六色,成簇成群。小野人一路大嚼,吃个不停。猎人看着眼馋,也采下一朵凤尾菇,试探着咬一口,开始有些恶心,感觉到一股淡淡的鱼腥味,嚼久了,却又有一种红枣炖肉的滋味,哈,香香的,甜甜的,生吃蘑菇也不错哩!
那小野人一路挑挑拣拣,吃个没完。杉树林中,偶尔有成片的倒木。年久日深,那些倒卧的树木完全腐朽了,表面上生满绿苔,还有一簇簇肥硕的黑木耳c白木耳c黄毛木耳。每每遇上这种情形,那野人便显得格外亢奋,专拣那种黑木耳调换口味。野人似乎也特别偏爱黑五类食品。猎人入乡随俗,也跟着尝试一片木耳,只是觉得那黑木耳腥味更浓,且不易嚼碎,实在吞咽不下,只好吐了。
忽然,那小野人蹲下身子,两手猴似地举到额上,罩住眼睛,紧张地四下张望。杉树林拥拥挤挤,即便从根部向外瞅,也瞅不出多远。野人眼睛骨碌碌转动,耳轮也随之转动,嘬着嘴,咝咝地吸着气,仿佛痛感到一个天大的灾祸正步步逼近!
猎人也警觉地端起火铳,蹲在小野人身边。
似乎,就是打从前方并不是太远的地方,那浓稠茂密的丛林之中,有一个小小的狼群正在窥视着猎人和他的小野人伙伴,好像也瞧见了什么新鲜之处,正呜嗷呜嗷地嗥叫不停。
猎人把枪口指向狼群的方向,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轰上一枪,只是担心暴露了目标,咬牙切齿地忍耐着。
那小野人的表现却恰恰相反,好像一直在支楞着耳朵,不但听的仔细,听的认真,而且还听出了滋味,感受到乐趣,居然两眼放光,满面笑容。
猎人满腹狐疑,又惶惶不安起来,这事可真的让人纳闷了,这大山里的野人一族,和满山遍野的狼群,居然语言相通?
花毛小子听着听着,忽然也迫不及待地要参加一份,高声亮嗓地嗷嗥起来。虽然,猎人已经知道那小野人的德性,知道他原本就喜欢像野狼一样嗷嗥怪叫,却一直也没有太过介意,野人就是野人,你不让他鬼哭狼嚎,还能干点什么?如果一本正经地像现代人那样说话办事情,那还叫野人吗?可如今这事情又不一样了,原来那小野人并不是恣意妄为,胡乱嗷嗥,而实实在在却是操练了一份山野俚语,可以毫不含糊地和一群山精野怪互通信息,这样就打从根本上掌握了一份主动权,进而把正儿八经的人类统统地给凉到了一边,细细寻思起来,真是越想越可怕,脊背上情不自禁地就沁出了一层冷汗。
“嗥什么嗥?给我打住,立刻打住!”
猎人这也是当机立断,大声喝止,却不料那花毛小子嗥性正浓,根本就不买他的账,只是冲他翻翻白眼,然后便转过身去,径直地走了。花毛小子一边走,一边嗷嗥,一边还手舞足蹈,洋洋自得,顶真地把猎人噎得瞠目结舌,七窍冒烟。猎人恨恨的,又举起了手中的猎枪。可最终还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干成,只是捶胸,顿足,摇头,叹息,把那支火铳平端在手,远远地尾随着那小野人。
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是离不开那小野人了。
追着野人往前走,听着山风的呼啸,林涛的喧闹,还有间或其中的声声狼嗥,猎人心中也不胜迷惘,自己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呀?但是,渐渐地,他的心情也就不再那么烦躁了。因为,他是发现了一个小秘密,那就是和小野人对话的狼群并不大,好像总共只有三只狼,其中一只大狼,那声音还特别地好听,就像是一个略显沙哑的女中音,魅力四射,风情万种,让人情不自禁地听了还想听,欲走还停,欲罢不能。另外两只显然是小狼,那嗓音中或多或少地还有那么星星点点的奶声奶气,让人的感觉是构不成威胁,相反的,倒还有那么星星稚子情状,点点山野风情,让人为之心动,侧耳聆听。这其中,真的有情,有趣,有故事,那一支小小的狼群和这个赤身的小野人之间,到底是在热烈地交流着什么呢?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可惜,花毛小子压根就没打算告诉他。
对于大山里的精灵古怪们来说,任何一个猎人都是多余的。
花毛小子一路奔走,一路嗷嗥,丝毫也没有稍停片刻等一等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那个猎人不是厚着脸皮苦苦追赶的话,眼下到是一个最好的契机,彼此可以心照不宣地各行其道,从此人各天涯,永不相见。花毛小子真的顾不上那个自命不凡的猎人了,因为红毛妹子正领着胖哥和瘦妮朝这边走来,茶花洞里的当家老大迟迟不归,属下的小狼女和那两只黑狼都惶惶不可终日,正在满世界地呼唤他呢!可眼下花毛小子正和那猎人结伴巡山,能与红毛小狼女以及那两只小黑狼相见吗?要知道那猎人绝对不是个善茬,花毛小子本人就是生生地被他轰了一枪,成了他的俘虏,后来才得到了他的认可,被当成了一个小伙计,或者就是一个小随从,这才得以走到近前,有机会亲近人类的篝火,分享到一份美味的烤肉。可是,那些茶花洞里的朋友们要是贸然出现在猎人的枪口之下,还会有花毛小子那般的好运气吗?不,大山和大山不会相撞,因为它们千年不急,万年不慌,心平气和,默默守望。可大山里的万千生灵们却偏偏不懂得这道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猴急猫慌,不看时辰,于是便有了冲撞,有了杀戮,弱肉强食,喋血山林。所以,花毛小子眼下最怕的事情,就是自己那一群涉世不深的小伙伴们会不顾一切地追上来,不加选择地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和地点撞见了一个最最不该见到的人,就是那个端着火铳的猎人!
远方的狼嗥声,渐渐远去了。
这也就说明那红毛妹子和两只黑狼终于听懂了花毛小子的意思,且服从命令听指挥,乖乖地到一边玩耍去了。高山多跳羚,幽谷藏芳草,饿了就捕猎,倦了就睡觉,只是千万不要过来寻找花毛哥哥,他正在和猎人在一起,做一个非常危险的游戏!
花毛小子找到了一处清亮的山泉,把整个人儿趴下去,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猎人也终于追了上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等到猎人休息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终于把气喘匀了,这才又回头去看小野人,发现那花毛小子这会儿已经把水喝足了,却丝毫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就地翻了个身,守着那一方清澈的山泉,大大地摊开自己那的身体,微微地张开嘴巴,紧紧地闭上眼睛,那意思就是他累了,想要好好地睡上一觉了,而且,这事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好像已经是睡着了,扬起一串响亮的鼾声了。
这家伙,什么德性?这整个大山都是你家的后院呀?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跑就跑,想跳就跳,想嗥就嗥,想睡就睡?凭什么,你想干啥就干啥?怎么就记不起来我是你的老板呢?我手上有枪呀,就不怕我一枪轰了你?猎人香椿儿愤愤不平地瞪着那花毛小子,使劲地摇头,却也只是悄悄地叹气,生怕又把对方给惊醒了,这就叫存在决定意识,野人就是野人,有什么道理好讲吗?哄着猴子上树,由着野人撒泼,归根结底这也是一种人生的智慧,只要最终能够发大财,大发财,做人也就应该这样宽宏大度,厚德载物嘛!
想明白了这一层道理,猎人的心气也就通顺多了。
守着那小野人,猎人香椿儿也坐了下去,背靠大树,怀抱火铳,要借此机会歇歇两腿,小憇一番,却不料很快也坠入梦乡,呼呼大睡起来。
实实在在,大家都折腾的够呛了。
那会儿,整个山林都安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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