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不忘本 四圣试禅心。 第十章 叹为观止的风俗
好了,闲话休提,继续前文,前文说了,看到这,大家可能就要问了,宋朝到底是为什么会刮起这么一股厚嫁之风呢?
作者菌再讲一个故事大家可能就明白了。
遥想当年,金兵攻宋,秦桧和他老婆一起被金兵绑走,在金国住了一段时间,又跟随金军将领完颜昌返回大宋。
回去的路上,秦桧跟老婆吵了一架,老婆很生气,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家翁父使我嫁汝时,有赀货二十万贯,欲使我与汝同甘苦,尽此平生。今大金国以汝为任用,而乃弃我于途中耶?”
稍微翻译一下,这段话的意思就是,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妆就值二十万贯,有什么对不起你的?
现在金国人派你做一个小小参谋,你竟然把我丢在半道上,快摸摸你的良心,是不是都让狗给吃了?
秦桧听了老婆的这顿骂,登时哑口无言,乖乖地带着老婆继续往前走。
而秦桧的老婆姓王,芳名暂不可考,姑且叫她王女士吧。
王女士有来头,她的爷爷王珪当过宰相,她的姑表姐就是大名鼎鼎的女词人李清照。
可是她跟秦桧吵架时,这些来头一概不提,只说自己的嫁妆。
她的嫁妆值多少钱呢?铜钱二十万贯。
具体是多少呢,给大家稍微解释一下,宋徽宗在位时,按铜钱在开封地区的综合购买力,铜钱一贯等于人民币一百三十元,二十万贯就是两千六百万元。
陪嫁如此惊人,王女士当然有资格指着秦桧的鼻子大骂了。
妇女带到婆家的嫁妆越多,在公婆和丈夫面前就越有发言权,马克思理论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在宋朝妇女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因为按照大宋律条及社会习俗,妇女是有财产权的,但仅限于她的嫁妆。
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妻子不能与丈夫平分,她只能支配自己的嫁妆。
她过门时陪嫁的衣服、首饰、家具、房契、田契乃至丫鬟和老妈子,其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
根据《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收录的离婚案例,女方在追讨自己的陪嫁时,一般都能得到官方的支持,除非她在离婚前犯有大过,例如通奸和不孝。
如果她与丈夫合法离婚,是可以将这些陪嫁全部带走的,而这对于婆家来说自然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因此为了财产,有脑子的公婆决不会轻易虐待儿媳,可是如果陪嫁太少,或者像《窦娥冤》里的窦娥那样仅仅是一个童养媳,根本没有什么嫁妆,那她在婆家的地位就要一落千丈了。
所以为了女儿婚姻生活的安全和幸福,当时的父母给女儿办嫁妆时一定不惜血本,并在婚书“定帖”后面列一张密密麻麻的财产清单,注明陪嫁了多少首饰、多少衣服、多少房子、多少土地。
过门之后,新娘子为了自己的嫁妆不被婆家染指和瓜分,可能还会要求婆家人去祖庙里发个声明,向历代祖先讲清楚自己带来了哪些东西,而且这些东西是非经自己同意不能动用的。
总而言之,为了保护已婚妇女仅有的那点儿财产权以及财产权所带来的家庭地位,不光得有婚前公证,还得有婚后宣誓。
我估计,李清照的姑表妹王女士在跟秦桧结婚之前,应该也曾经为她的嫁妆做过公证,而在婚后漫长的夫妻斗嘴生涯里,她大概不止一次拿出过这个公证,展示她那二十万贯嫁妆,以此来证明她的合法身份,证明她理应得到丈夫的尊重。
这个场景虽然看上去很恶俗,但仔细想却想很心酸,这也是西游记里那老妈妈为什么向唐僧展示自己如此富有的主要原因,不外乎想要告诉他,自己的嫁妆很多,有的是钱,试图赢得他的尊重而已。
所以这样来说,其实在古代想要结婚也是很不容易的,不光靠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困难。
尤其是在宋朝,想要结婚实在是难上加难,因为他们会碰到许多我们现代人都会十分头疼的问题。
像是前文说了,同姓不婚,这在宋朝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违反了是要犯法的。
众所周知,同姓男女不能成婚,这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禁忌。
从周朝到秦汉,从魏晋到唐宋,中国一直有同姓不婚的风俗,其中宋朝就特别严厉,例如当时的律法就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
也就是同姓的一男一女结婚,被官府发现,将会处以两年徒刑。
当然,这条其实还不算什么,因为有时想法虽然很好,但法律往往是和现实有些脱节的,纸面上的规定未必总能在现实中得到实施。
像是作者菌查了《三朝北盟会编》,里面就有记载:“俊有爱妾,钱塘妓张秾,知书,俊文字,秾皆与之。”
这段话的意思说的是南宋大将张俊娶杭州妓女张秾为妾,张秾知书达礼,文化水平高,张俊平日里的公文和书信,都由张秾来代办。
按理来说,张俊姓张,张秾也姓张,他和她同姓,是不能结婚的,但是却结了婚。
大家可能认为,同姓不婚仅限于娶妻,不限于娶妾,张俊娶了一个同姓的小妾,并不违背传统习俗。
但是被儒家奉为传统习俗之圣经的《礼记·曲礼》写得很清楚:“娶妻不娶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也就是娶妻不可以娶同姓,纳妾也不可以纳同姓,假如在战乱之际和风化之地娶妾,无法得知妾的姓氏,那就要请神仙来帮忙,好好占卜一下。
假如占卜结果显示该妾与你同姓,仍然不能迎娶到家。
不过宋朝文官武将多如牛毛,违背同姓不婚习俗者极其稀少,目前仅发现张俊一例而已。
而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同姓成婚的可就多了。
例如宋哲宗在位时,礼部官员魏承训上奏说:“同姓而婚,例有明禁,而闽中愚民不晓礼法,同姓合娶者所在多有。”
意思是官府虽然对同姓婚配明令禁止,但福建一带违背禁令者比比皆是。
还有就是鼓励表亲通婚,他们觉得这样可以增进宗族利益。
这也是一个很奇葩的事情,古代中国反对同姓通婚,但不反对表亲通婚。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想到贾宝玉娶了自己的表姐薛宝钗,陆游娶了自己的表妹唐琬。
事实上,古代表兄妹通婚虽然很常见,但陆游和唐琬却完全不是表兄妹。
很多朋友都以为,陆游的母亲姓唐,唐琬也姓唐,所以唐琬应该是陆游的舅表妹。
陆游的母亲确实姓唐,但是唐琬跟陆母的娘家并没有血缘关系。陆游的母亲是唐介的孙女,唐介是北宋大臣,官至参知政事,相当于******,籍贯在湖北江陵。
唐琬则是唐闳的女儿,这个唐闳决非陆游的舅舅,他是浙江绍兴人,是陆游的同乡,是北宋末年一个小京官的儿子,跟唐介家族八竿子打不着。
许多史学家都误传唐琬与陆游有中表之亲,其实这是误读史料的结果。
唐琬与陆游离婚后,改嫁给一个名叫赵士程的人。
这个赵士程是皇族子弟,是宋太宗的第六代孙,也是宋仁宗的第十个女儿秦国公主的侄孙,同时又是陆游的远门表兄弟——陆游的姨妈嫁给了秦国公主的儿子。
史料中所谓“中表之亲”云云,指的是陆游与赵士程,并非指陆游与唐琬。
而宋朝表兄妹通婚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苏东坡的姐姐苏八娘嫁给了表哥程正辅。
程正辅的父亲就是苏东坡的舅舅,程正辅就是苏东坡的表哥,他们通婚,才是真正的表哥娶表妹。
古代中国不反对表亲结婚,但反对同姓为婚,这跟优生优育无关,只与宗族利益有关。
表亲结婚是可以增进宗族利益的,它将这个家族与那个家族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扩大了部族的规模,稳固了宗族的关系网。
同姓结婚呢则是在部族内部进行的,并不能从外部关系上为这个部族做出贡献,所以古人支持表亲通婚,反对同姓通婚。
春秋战国时人们认为“同姓为婚,其生不蕃”,说的是同姓通婚会让庄稼歉收、牲畜死亡,这是迷信的观点,是通过鬼神禁忌来限制同姓通婚,从而促进部族间通婚。
还有就是像前文所说,姑娘出嫁难,连大诗人苏辙都“破家嫁女”,可见出嫁之难。
虽然俗话说得好: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
也就是不管女儿长得是沉鱼落雁还是鬼头蛤蟆眼,只要到了出嫁年龄,都会有成群结队的媒人上门提亲。
嗯嗯男孩可就苦了,在广大农村地区,但凡文化程度低、手艺没学好、出门打工挣不了大钱、父母又不是生意人或者村干部的小伙子,都免不了要为自己的婚事发愁。
即使那些有文化有手艺的农村小伙,娶个媳妇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娶媳妇得拿彩礼,而且这几年也不知怎么搞的,彩礼是越来越重。
比如在作者菌许多朋友的老家,订亲时要不掏出十几万以上的红包来,女方以及女方的父母是肯定不会答应的。
女方倒是不用花多少钱,过门时带过去一张大床、一台电视、一套床上用品就足够了,所有嫁妆捆一块儿,两万块钱封明跟女孩出嫁比起来,男孩娶亲并不会给父母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如此一来,就导致宋朝有很多平民家庭根本置不起嫁妆,不得不让女儿一直在家待嫁。
例如南宋初年,四川华成县令侯可调查发现,他的治下竟然有几百个未婚老姑娘。
这帮老姑娘之所以嫁不出去,不是因为长得丑,而是因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贫女有至老不得嫁者”。
也就是男方父母一定要让女方拿出厚厚的彩礼,穷人拿不出,所以他们的女儿嫁不出去。
而且不仅如此,宋朝女生除了要陪送惊人的嫁妆外,到了出嫁那天,居然还要给迎亲队伍发红包。
宋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刻画了迎亲队伍讨红包的场景:
迎亲队伍来到家门口,男方的傧相先念诗:“高卷珠帘挂玉钩,香车宝马到门头。花红利市多多赏,富贵荣华过百秋。”
花红利市就是红包,傧相、媒婆、抬轿的,人人有份。
而谁来发给他们呢?答案就是新娘一方。
大家没有看错,就是如此奇葩,不过好在新郎一方也不能躲清闲。
花轿抬到新郎家时,司仪、乐队和端茶倒酒的执事会在大门口拦住轿子,不让新娘进来,必须等到男方给他们发了红包才放行。
《梦粱录》载:“迎至男家门首,时辰将正,乐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诗词,拦门求利市。”
新郎见状,赶忙请人代念《答拦门诗》:“从来君子不怀金,此意追寻意转深。欲望诸亲聊阔略,毋烦介绍久劳心。”
同时一边念诗,一边散发红包,还一边将谷子、豆子、糖果、铜钱这些撒到门外,让围观的小朋友争抢。
这一风俗至今还有所保留,只不过大部分转移到了男方这边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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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菌再讲一个故事大家可能就明白了。
遥想当年,金兵攻宋,秦桧和他老婆一起被金兵绑走,在金国住了一段时间,又跟随金军将领完颜昌返回大宋。
回去的路上,秦桧跟老婆吵了一架,老婆很生气,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家翁父使我嫁汝时,有赀货二十万贯,欲使我与汝同甘苦,尽此平生。今大金国以汝为任用,而乃弃我于途中耶?”
稍微翻译一下,这段话的意思就是,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妆就值二十万贯,有什么对不起你的?
现在金国人派你做一个小小参谋,你竟然把我丢在半道上,快摸摸你的良心,是不是都让狗给吃了?
秦桧听了老婆的这顿骂,登时哑口无言,乖乖地带着老婆继续往前走。
而秦桧的老婆姓王,芳名暂不可考,姑且叫她王女士吧。
王女士有来头,她的爷爷王珪当过宰相,她的姑表姐就是大名鼎鼎的女词人李清照。
可是她跟秦桧吵架时,这些来头一概不提,只说自己的嫁妆。
她的嫁妆值多少钱呢?铜钱二十万贯。
具体是多少呢,给大家稍微解释一下,宋徽宗在位时,按铜钱在开封地区的综合购买力,铜钱一贯等于人民币一百三十元,二十万贯就是两千六百万元。
陪嫁如此惊人,王女士当然有资格指着秦桧的鼻子大骂了。
妇女带到婆家的嫁妆越多,在公婆和丈夫面前就越有发言权,马克思理论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在宋朝妇女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因为按照大宋律条及社会习俗,妇女是有财产权的,但仅限于她的嫁妆。
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妻子不能与丈夫平分,她只能支配自己的嫁妆。
她过门时陪嫁的衣服、首饰、家具、房契、田契乃至丫鬟和老妈子,其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
根据《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收录的离婚案例,女方在追讨自己的陪嫁时,一般都能得到官方的支持,除非她在离婚前犯有大过,例如通奸和不孝。
如果她与丈夫合法离婚,是可以将这些陪嫁全部带走的,而这对于婆家来说自然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因此为了财产,有脑子的公婆决不会轻易虐待儿媳,可是如果陪嫁太少,或者像《窦娥冤》里的窦娥那样仅仅是一个童养媳,根本没有什么嫁妆,那她在婆家的地位就要一落千丈了。
所以为了女儿婚姻生活的安全和幸福,当时的父母给女儿办嫁妆时一定不惜血本,并在婚书“定帖”后面列一张密密麻麻的财产清单,注明陪嫁了多少首饰、多少衣服、多少房子、多少土地。
过门之后,新娘子为了自己的嫁妆不被婆家染指和瓜分,可能还会要求婆家人去祖庙里发个声明,向历代祖先讲清楚自己带来了哪些东西,而且这些东西是非经自己同意不能动用的。
总而言之,为了保护已婚妇女仅有的那点儿财产权以及财产权所带来的家庭地位,不光得有婚前公证,还得有婚后宣誓。
我估计,李清照的姑表妹王女士在跟秦桧结婚之前,应该也曾经为她的嫁妆做过公证,而在婚后漫长的夫妻斗嘴生涯里,她大概不止一次拿出过这个公证,展示她那二十万贯嫁妆,以此来证明她的合法身份,证明她理应得到丈夫的尊重。
这个场景虽然看上去很恶俗,但仔细想却想很心酸,这也是西游记里那老妈妈为什么向唐僧展示自己如此富有的主要原因,不外乎想要告诉他,自己的嫁妆很多,有的是钱,试图赢得他的尊重而已。
所以这样来说,其实在古代想要结婚也是很不容易的,不光靠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困难。
尤其是在宋朝,想要结婚实在是难上加难,因为他们会碰到许多我们现代人都会十分头疼的问题。
像是前文说了,同姓不婚,这在宋朝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违反了是要犯法的。
众所周知,同姓男女不能成婚,这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禁忌。
从周朝到秦汉,从魏晋到唐宋,中国一直有同姓不婚的风俗,其中宋朝就特别严厉,例如当时的律法就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
也就是同姓的一男一女结婚,被官府发现,将会处以两年徒刑。
当然,这条其实还不算什么,因为有时想法虽然很好,但法律往往是和现实有些脱节的,纸面上的规定未必总能在现实中得到实施。
像是作者菌查了《三朝北盟会编》,里面就有记载:“俊有爱妾,钱塘妓张秾,知书,俊文字,秾皆与之。”
这段话的意思说的是南宋大将张俊娶杭州妓女张秾为妾,张秾知书达礼,文化水平高,张俊平日里的公文和书信,都由张秾来代办。
按理来说,张俊姓张,张秾也姓张,他和她同姓,是不能结婚的,但是却结了婚。
大家可能认为,同姓不婚仅限于娶妻,不限于娶妾,张俊娶了一个同姓的小妾,并不违背传统习俗。
但是被儒家奉为传统习俗之圣经的《礼记·曲礼》写得很清楚:“娶妻不娶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也就是娶妻不可以娶同姓,纳妾也不可以纳同姓,假如在战乱之际和风化之地娶妾,无法得知妾的姓氏,那就要请神仙来帮忙,好好占卜一下。
假如占卜结果显示该妾与你同姓,仍然不能迎娶到家。
不过宋朝文官武将多如牛毛,违背同姓不婚习俗者极其稀少,目前仅发现张俊一例而已。
而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同姓成婚的可就多了。
例如宋哲宗在位时,礼部官员魏承训上奏说:“同姓而婚,例有明禁,而闽中愚民不晓礼法,同姓合娶者所在多有。”
意思是官府虽然对同姓婚配明令禁止,但福建一带违背禁令者比比皆是。
还有就是鼓励表亲通婚,他们觉得这样可以增进宗族利益。
这也是一个很奇葩的事情,古代中国反对同姓通婚,但不反对表亲通婚。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想到贾宝玉娶了自己的表姐薛宝钗,陆游娶了自己的表妹唐琬。
事实上,古代表兄妹通婚虽然很常见,但陆游和唐琬却完全不是表兄妹。
很多朋友都以为,陆游的母亲姓唐,唐琬也姓唐,所以唐琬应该是陆游的舅表妹。
陆游的母亲确实姓唐,但是唐琬跟陆母的娘家并没有血缘关系。陆游的母亲是唐介的孙女,唐介是北宋大臣,官至参知政事,相当于******,籍贯在湖北江陵。
唐琬则是唐闳的女儿,这个唐闳决非陆游的舅舅,他是浙江绍兴人,是陆游的同乡,是北宋末年一个小京官的儿子,跟唐介家族八竿子打不着。
许多史学家都误传唐琬与陆游有中表之亲,其实这是误读史料的结果。
唐琬与陆游离婚后,改嫁给一个名叫赵士程的人。
这个赵士程是皇族子弟,是宋太宗的第六代孙,也是宋仁宗的第十个女儿秦国公主的侄孙,同时又是陆游的远门表兄弟——陆游的姨妈嫁给了秦国公主的儿子。
史料中所谓“中表之亲”云云,指的是陆游与赵士程,并非指陆游与唐琬。
而宋朝表兄妹通婚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苏东坡的姐姐苏八娘嫁给了表哥程正辅。
程正辅的父亲就是苏东坡的舅舅,程正辅就是苏东坡的表哥,他们通婚,才是真正的表哥娶表妹。
古代中国不反对表亲结婚,但反对同姓为婚,这跟优生优育无关,只与宗族利益有关。
表亲结婚是可以增进宗族利益的,它将这个家族与那个家族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扩大了部族的规模,稳固了宗族的关系网。
同姓结婚呢则是在部族内部进行的,并不能从外部关系上为这个部族做出贡献,所以古人支持表亲通婚,反对同姓通婚。
春秋战国时人们认为“同姓为婚,其生不蕃”,说的是同姓通婚会让庄稼歉收、牲畜死亡,这是迷信的观点,是通过鬼神禁忌来限制同姓通婚,从而促进部族间通婚。
还有就是像前文所说,姑娘出嫁难,连大诗人苏辙都“破家嫁女”,可见出嫁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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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不管女儿长得是沉鱼落雁还是鬼头蛤蟆眼,只要到了出嫁年龄,都会有成群结队的媒人上门提亲。
嗯嗯男孩可就苦了,在广大农村地区,但凡文化程度低、手艺没学好、出门打工挣不了大钱、父母又不是生意人或者村干部的小伙子,都免不了要为自己的婚事发愁。
即使那些有文化有手艺的农村小伙,娶个媳妇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娶媳妇得拿彩礼,而且这几年也不知怎么搞的,彩礼是越来越重。
比如在作者菌许多朋友的老家,订亲时要不掏出十几万以上的红包来,女方以及女方的父母是肯定不会答应的。
女方倒是不用花多少钱,过门时带过去一张大床、一台电视、一套床上用品就足够了,所有嫁妆捆一块儿,两万块钱封明跟女孩出嫁比起来,男孩娶亲并不会给父母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如此一来,就导致宋朝有很多平民家庭根本置不起嫁妆,不得不让女儿一直在家待嫁。
例如南宋初年,四川华成县令侯可调查发现,他的治下竟然有几百个未婚老姑娘。
这帮老姑娘之所以嫁不出去,不是因为长得丑,而是因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贫女有至老不得嫁者”。
也就是男方父母一定要让女方拿出厚厚的彩礼,穷人拿不出,所以他们的女儿嫁不出去。
而且不仅如此,宋朝女生除了要陪送惊人的嫁妆外,到了出嫁那天,居然还要给迎亲队伍发红包。
宋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刻画了迎亲队伍讨红包的场景:
迎亲队伍来到家门口,男方的傧相先念诗:“高卷珠帘挂玉钩,香车宝马到门头。花红利市多多赏,富贵荣华过百秋。”
花红利市就是红包,傧相、媒婆、抬轿的,人人有份。
而谁来发给他们呢?答案就是新娘一方。
大家没有看错,就是如此奇葩,不过好在新郎一方也不能躲清闲。
花轿抬到新郎家时,司仪、乐队和端茶倒酒的执事会在大门口拦住轿子,不让新娘进来,必须等到男方给他们发了红包才放行。
《梦粱录》载:“迎至男家门首,时辰将正,乐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诗词,拦门求利市。”
新郎见状,赶忙请人代念《答拦门诗》:“从来君子不怀金,此意追寻意转深。欲望诸亲聊阔略,毋烦介绍久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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