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客栈里的女人
仅听名字,李娇娘绝对让正常或不正常的男人都心神荡漾,想入非非。
如果抛弃肥胖的观念来审视她,也没丑到夸张的地步。
李娇娘皮肤白皙如雪,玉脂一样光滑。当然,王可汗没有摸过,完全是他的臆想。
尤其是一双勾魂的大眼睛,清澈见底,看一眼就会让人滑入无底深渊,再也无法出来。一头黑发即使随意盘在头顶上,也十分妩媚。
更为可贵的是,每年春夏时节,鲜花开满草原的时候,她每天早晨洗漱完,都会去摘一朵认为最漂亮的花,插在发髻上,而且每天都要变换不同的颜色。虽然一副鸨子模样,可对生活一点也不马虎。
一个女人如果对生活没有了希望,失去了信心,那么,她就会颓废,甚至作践自己。自己都不爱惜自己的女人,自然也不会有男人爱惜她。这样的女人即使遇到有人爱惜,多半都很虚假,最后往往被摧残的花容失色,身心疲惫。
李娇娘除了不喜欢减肥外,总认为自己的身上,有被人疼爱的资本。只是运气稍微差一点罢了。
离客栈越近,王可汗虽然心里越忐忑,可荒凉的草原上,又能去哪儿呢?无奈,只好鼓着勇气,走进客栈的大门。
桌上还有冒着热气的羊腿肉。看到王可汗后,正在灯下枯坐着的李娇娘,怒气居然奇迹般消失,换上笑容:“你这兔崽子,出去闲逛也不用一天不归吧?赶紧吃饭。”
李娇娘破天荒地没有骂王可汗。
“我不饿。”
王可汗无法忘记今天遇到的场景,铁木真凶狠的目光和闪亮的弯刀,总会断断续续出现在眼前。他声音低沉而伤感,默默地走回自己的房间,径直蒙头大睡。
“可怜的孩子,也不知道是想家了,还是遇到什么委屈事了。”
听到李娇娘不多见的柔软声音,王可汗眼泪刷地淌了下来。温柔是锋利的刀,也是绵长的爱。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李娇娘的场景。
那是王可汗刚刚满八岁的时候,一天深夜,救他的那位年轻道士神神秘秘走进他四面漏风的房间,象征性地关上门和窗。
“王可汗,你得离开中都这个地方。我知道,你还很小,生活都不能自理,可实在是没办法。”年轻的道士说到这里,悲切地看了王可汗一眼。
道士见王可汗除了目光呆滞,居然没有害怕的样子,叹息地摇了摇头,接着说道:“现在整个中都城都在搜查你们王家的后人,金国皇帝不斩尽杀绝,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你父亲王一亿有一个独生儿子,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皇帝已经加大搜索范围。因此,你要迅速离开这里。”
王可汗刚才还睡意朦胧,听师父一说,立即惊醒,带着哭腔说道:“师父,你既然救了我,为何要赶我走?天下之大,哪里才是我的藏身之地?”
道士听了孩子可怜的哀求,心里也是五味杂陈,强忍住泪水说道:“王可汗,你要记住,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如果你一直藏在中都,早晚会被发现,到时白白丢了性命,岂不冤枉。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去处,你收拾一下,今晚就走。那个地方虽然也谈不上安全,但只要运气好一点,活着的几率比在中都大。”
道士面色凝重,不像是平时恐吓他的样子。王可汗知道,如果不是迫在眉睫,师父断不会三更半夜地要他离开。
五岁被师父所救,早已情同父子。三年来,师父作为一个出家道士,却不教他炼丹之术,而是向他传授什么“奸细术”和“女人读心术”等邪门歪术。
王可汗对这些不感兴趣,可经不住师父手中的鞭子,还是死记硬背地学到很多东西。虽然一知半解,但师父也不深究。
一个出家道士,不好好研究道术,却钻研这些旁门左道。肯定不是什么好鸟。这是王可汗对师父的认识。
当天深夜,王可汗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无非是几件绸缎衣服,几两银子而已。当然,那件自己出生时父亲送的玉佩,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丢下。父母死了,家没了,唯一的念想就是玉佩了。
一起安排妥当,师父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符,吐了几口唾沫,一掌贴在王可汗的额头上。
“师父,你是给我招魂还是送终呢?怎么用上符了?”
王可汗很害怕,很不解。他觉得,只有死人才用符,活人怎么能用呢?
“少废话,师父作法送你穿越。但是,师父的法力修为不够,让你穿越到古代还是穿越到未来,是让你附身王侯将相,还是附身乞丐无赖。一切都是未知。”
师父第一次度人穿越,心里也没底气。
王可汗还想说点什么时,却见师父已经闭着眼睛,嘴里念念有词。只听到一声“急急如律令”的喝声后,王可汗就感觉眼睛一黑,什么也看不到了。
恍惚中,他感觉被人塞进一伙客商的行李中,捆绑到一匹瘦弱的骆驼背上,晃晃悠悠,颠簸着离开中都。
按照师父的意念,既然金国皇帝认为王家私通蒙古蛮子,就索性让王可汗到蒙古人生活的草原上去。是死是活,就看个人造化了。
师父虽然是第一次度人穿越,居然没出差错,真让王可汗来到了蒙古草原。当然,这都是师父的安排,为得是减少他内心的恐惧,让他好好地活下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只记得是太阳西下时,王可汗才被商队从杂乱的行李里刨了出来,来到了李娇娘的客栈。
客栈很奇怪也很简陋,除了一些用木头搭建起来的房屋外,还有好几个蒙古包。连日来的颠簸,让王可汗十分疲惫,乘大人们都在吆五喝六啃着不放盐的羊腿,喝着膻味很重的马奶酒时,他偷偷溜到一间房间里,沉沉地睡去。
正是这一觉,让王可汗的穿越变成了现实。当他醒来的时候,客栈里的喧闹声没了,安静的都不敢相信这是白天。
太阳从布满蜘蛛网的缝隙灌进来,射的王可汗好半天才睁开眼睛。
“你,你是谁?”刚刚睁开眼睛的王可汗看到,一张肉嘟嘟的脸凑在面前,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老娘还想问你是谁呢?居然一声不吭地睡到了我的被窝里,如果不是一只未开窍的雏鸟,我一定活剐了你。”
怒吼声带着唾沫,几乎全部喷洒在王可汗脸上。
原来,王可汗居然摸到了老板娘的床上睡着了。她叫李娇娘,是客栈的主人。
“老板娘,实在对不起。你这房间里的花被褥太漂亮了,一看就是南宋江南绸缎庄的正宗货,而且是皇宫里的东西。还有这香水,是茉莉花味,只有英吉利才有。如此稀有的东西你都有了,可见你是一个非常有品位的人。嗯,我肯定是被迷住了,才鬼迷心窍走错房间,睡到你的床上了。”
从师父那里学来的女人读心术,派上用场了。
李娇娘徐娘半老,可房间弄的跟十八岁的闺房一样。这样的女人,不是寂寞就是风骚。王可汗懵懵懂懂,开始读懂面前这个胖女人了。
听了王可汗一席拍马屁的话,老板娘脸上的怒气消散,满脸堆笑道:“小人精,懂的东西还蛮多,老娘就喜欢会说话的孩子。”
说完,老板娘扭着肥胖的腰,吹着响亮的口哨,向楼下走去。
“老板娘,我睡多久了?怎么没有人叫我呢?”王可汗慌忙穿上衣服,大声叫住走到楼梯口的李娇娘,迫切地问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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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抛弃肥胖的观念来审视她,也没丑到夸张的地步。
李娇娘皮肤白皙如雪,玉脂一样光滑。当然,王可汗没有摸过,完全是他的臆想。
尤其是一双勾魂的大眼睛,清澈见底,看一眼就会让人滑入无底深渊,再也无法出来。一头黑发即使随意盘在头顶上,也十分妩媚。
更为可贵的是,每年春夏时节,鲜花开满草原的时候,她每天早晨洗漱完,都会去摘一朵认为最漂亮的花,插在发髻上,而且每天都要变换不同的颜色。虽然一副鸨子模样,可对生活一点也不马虎。
一个女人如果对生活没有了希望,失去了信心,那么,她就会颓废,甚至作践自己。自己都不爱惜自己的女人,自然也不会有男人爱惜她。这样的女人即使遇到有人爱惜,多半都很虚假,最后往往被摧残的花容失色,身心疲惫。
李娇娘除了不喜欢减肥外,总认为自己的身上,有被人疼爱的资本。只是运气稍微差一点罢了。
离客栈越近,王可汗虽然心里越忐忑,可荒凉的草原上,又能去哪儿呢?无奈,只好鼓着勇气,走进客栈的大门。
桌上还有冒着热气的羊腿肉。看到王可汗后,正在灯下枯坐着的李娇娘,怒气居然奇迹般消失,换上笑容:“你这兔崽子,出去闲逛也不用一天不归吧?赶紧吃饭。”
李娇娘破天荒地没有骂王可汗。
“我不饿。”
王可汗无法忘记今天遇到的场景,铁木真凶狠的目光和闪亮的弯刀,总会断断续续出现在眼前。他声音低沉而伤感,默默地走回自己的房间,径直蒙头大睡。
“可怜的孩子,也不知道是想家了,还是遇到什么委屈事了。”
听到李娇娘不多见的柔软声音,王可汗眼泪刷地淌了下来。温柔是锋利的刀,也是绵长的爱。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李娇娘的场景。
那是王可汗刚刚满八岁的时候,一天深夜,救他的那位年轻道士神神秘秘走进他四面漏风的房间,象征性地关上门和窗。
“王可汗,你得离开中都这个地方。我知道,你还很小,生活都不能自理,可实在是没办法。”年轻的道士说到这里,悲切地看了王可汗一眼。
道士见王可汗除了目光呆滞,居然没有害怕的样子,叹息地摇了摇头,接着说道:“现在整个中都城都在搜查你们王家的后人,金国皇帝不斩尽杀绝,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你父亲王一亿有一个独生儿子,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皇帝已经加大搜索范围。因此,你要迅速离开这里。”
王可汗刚才还睡意朦胧,听师父一说,立即惊醒,带着哭腔说道:“师父,你既然救了我,为何要赶我走?天下之大,哪里才是我的藏身之地?”
道士听了孩子可怜的哀求,心里也是五味杂陈,强忍住泪水说道:“王可汗,你要记住,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如果你一直藏在中都,早晚会被发现,到时白白丢了性命,岂不冤枉。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去处,你收拾一下,今晚就走。那个地方虽然也谈不上安全,但只要运气好一点,活着的几率比在中都大。”
道士面色凝重,不像是平时恐吓他的样子。王可汗知道,如果不是迫在眉睫,师父断不会三更半夜地要他离开。
五岁被师父所救,早已情同父子。三年来,师父作为一个出家道士,却不教他炼丹之术,而是向他传授什么“奸细术”和“女人读心术”等邪门歪术。
王可汗对这些不感兴趣,可经不住师父手中的鞭子,还是死记硬背地学到很多东西。虽然一知半解,但师父也不深究。
一个出家道士,不好好研究道术,却钻研这些旁门左道。肯定不是什么好鸟。这是王可汗对师父的认识。
当天深夜,王可汗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无非是几件绸缎衣服,几两银子而已。当然,那件自己出生时父亲送的玉佩,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丢下。父母死了,家没了,唯一的念想就是玉佩了。
一起安排妥当,师父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符,吐了几口唾沫,一掌贴在王可汗的额头上。
“师父,你是给我招魂还是送终呢?怎么用上符了?”
王可汗很害怕,很不解。他觉得,只有死人才用符,活人怎么能用呢?
“少废话,师父作法送你穿越。但是,师父的法力修为不够,让你穿越到古代还是穿越到未来,是让你附身王侯将相,还是附身乞丐无赖。一切都是未知。”
师父第一次度人穿越,心里也没底气。
王可汗还想说点什么时,却见师父已经闭着眼睛,嘴里念念有词。只听到一声“急急如律令”的喝声后,王可汗就感觉眼睛一黑,什么也看不到了。
恍惚中,他感觉被人塞进一伙客商的行李中,捆绑到一匹瘦弱的骆驼背上,晃晃悠悠,颠簸着离开中都。
按照师父的意念,既然金国皇帝认为王家私通蒙古蛮子,就索性让王可汗到蒙古人生活的草原上去。是死是活,就看个人造化了。
师父虽然是第一次度人穿越,居然没出差错,真让王可汗来到了蒙古草原。当然,这都是师父的安排,为得是减少他内心的恐惧,让他好好地活下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只记得是太阳西下时,王可汗才被商队从杂乱的行李里刨了出来,来到了李娇娘的客栈。
客栈很奇怪也很简陋,除了一些用木头搭建起来的房屋外,还有好几个蒙古包。连日来的颠簸,让王可汗十分疲惫,乘大人们都在吆五喝六啃着不放盐的羊腿,喝着膻味很重的马奶酒时,他偷偷溜到一间房间里,沉沉地睡去。
正是这一觉,让王可汗的穿越变成了现实。当他醒来的时候,客栈里的喧闹声没了,安静的都不敢相信这是白天。
太阳从布满蜘蛛网的缝隙灌进来,射的王可汗好半天才睁开眼睛。
“你,你是谁?”刚刚睁开眼睛的王可汗看到,一张肉嘟嘟的脸凑在面前,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老娘还想问你是谁呢?居然一声不吭地睡到了我的被窝里,如果不是一只未开窍的雏鸟,我一定活剐了你。”
怒吼声带着唾沫,几乎全部喷洒在王可汗脸上。
原来,王可汗居然摸到了老板娘的床上睡着了。她叫李娇娘,是客栈的主人。
“老板娘,实在对不起。你这房间里的花被褥太漂亮了,一看就是南宋江南绸缎庄的正宗货,而且是皇宫里的东西。还有这香水,是茉莉花味,只有英吉利才有。如此稀有的东西你都有了,可见你是一个非常有品位的人。嗯,我肯定是被迷住了,才鬼迷心窍走错房间,睡到你的床上了。”
从师父那里学来的女人读心术,派上用场了。
李娇娘徐娘半老,可房间弄的跟十八岁的闺房一样。这样的女人,不是寂寞就是风骚。王可汗懵懵懂懂,开始读懂面前这个胖女人了。
听了王可汗一席拍马屁的话,老板娘脸上的怒气消散,满脸堆笑道:“小人精,懂的东西还蛮多,老娘就喜欢会说话的孩子。”
说完,老板娘扭着肥胖的腰,吹着响亮的口哨,向楼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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