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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五章

  1

  我和我的朋友终于又回到了贝克街,带着满身的劳累和疲惫。幸好赫德森太太提前帮我们点着了壁炉,这让我们一进入公寓便能享受温暖。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好房东。

  “福尔摩斯,”我问道,“你说朱迪丝案件的真凶会不会就是所有字母的始作俑者呢?他看来很有反侦察能力,有心计,是个懂得如何隐藏自己的危险人物。”

  “不是。但你觉得朱迪丝案的真凶能同时顾及卡里和大学两边的事吗?”

  “可是他不是还有其他同谋吗?”

  “其实大学内的案子和杰弗逊教授的话语已经说明了确有一个幕后人物或团体的存在,也就是你所说的始作俑者,姑且把它称作是x。但从已有的七个涉及字母的案件来看,x绝不是任何一个案件的制造者,而是所有案件的设计者。”

  “设计者?你是说那些案件的作案方式都是x设计出来的?”

  “是的,正因如此,x才有资格让凶手们在犯罪现场留下挑衅的标签。”

  “对了,杰弗逊教授在夜晚接洽的那个人会是你所说的幕后团体的人吗?”

  “你说的没错。如果是教授自己的同党,他一定会招认的。但我想他肯定也不认识来接洽的人是谁,所以无从指认,也不敢言出。从他的态度和其他几个已落网的罪犯死活不愿解释字母含义的表现中可以看出,这个x很具有威慑力,一种非常奇妙又不可思议的威慑力。”

  “会不会是x抓住了他们每个人的弱点和把柄?”

  “就算他能抓住每个人的死穴,但那些罪犯已经注定被判处死刑,到底还会有什么样的把柄这么管用呢?”

  我又被他问住了。

  “你说他?”

  “如果是一个严密的团体,那也一定会有一个主心骨。”

  我点了点头:“这个主心骨,既神秘又可怕。”

  “你说的没错,如果说案子的凶手是一个个棋子,他就是操控棋子的棋手;凶手是提线木偶,那他就是幕后的提线人。他稳重,低调,极具智慧,热心于设计出精美艺术,醉心于在幕后影响外面的一切,操控一切。”说到这里时,他搓动着双手,脸上很兴奋的模样,“看来,我遇到对手了,华生。”

  “棋逢对手看你办了这么多案子,可从来没听你这么说过。”

  “现在你听到啦!”

  “你说过字母出现的越多就离答案越近。现在已经又一连出现了三张字母卡片,你有从中得出什么结论么?”

  他掏出了笔记本,说:“现在共发现了‘一crcrcycacsct’这七个字母,对于这七个字母你有什么看法吗?”

  他不出所料地把球踢给了我。我懒散地坐在椅子上,盯着这些个该死的字母,每一个字母的背后都是一桩案子,一场罪恶。我努力尝试着将它们组合排序,倒看出了一些头绪,但显然并不是靠谱的答案。

  我感觉自己盯着笔记本的时间足够长了,大脑依旧一片空白,我尴尬于该怎么结束思考才显得有面子些。看来只能将那不靠谱的答案交代出去了:“你说这些字母是从一个词或一句话中拆出来的,于是我将它们组合出了‘rry’和‘at’,但我不认为x会想用这两个词表达什么意思。看来还有很多字母没有出现吧,你说呢?”

  “是的,华生。从这几个字母看,不像是要表达出挑衅性词句的样子。那么,这个思路我想我们可以排除了。”

  “那你有什么新的想法吗?”

  “人的名字。”

  “人名?”

  “没错,既然案子就是他的作品,字母就是他留下的艺术签名。”

  “这组合方式可不比一个句子少。”我又笑着说,“难道会有一个人的名字叫‘rry’的?”

  “说不定有个人想起一个有新意点的名字呢。就像你的名字中间偏偏要多一个‘h’。”

  “是的,我乐意,我名字里有三处大写字母呢。”

  “你高兴就好。”

  但我高兴不了,因为事态在急剧恶化,甚至发展到了不可控的状态。就像福尔摩斯说的,我们正面对着一个极强大的对手,强大到把我们也当成了他的玩偶。当然,这是后话。但即使到现在,当我提笔回想起那段经历,依旧感到一阵后怕。

  2

  这个夜晚,浓雾又趁着夜色悄悄侵入了伦敦城中,像工地上搅和的水泥一般顷刻间覆盖了这座城市。到了第二天一早,窗户外面又是一片茫茫雾海。如果说有什么值得庆幸的,那就是这一次的雾色没有前一次的混浊肮脏。这是工业革命发展机械化的结果,当然也有传统燃烧取暖的因素。但事实就是这样无奈,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捷舒适,自然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自身的生命健康也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大自然不会让我们一劳永逸,好事兼得,人类在它面前负了什么罪,就一定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就像福尔摩斯说的,上帝不会原谅。

  但浓雾并不能阻挡新闻热点的传播,昨日我和福尔摩斯所经历的案子这天一早就立即出现在了各大报刊上。它们都写得神乎其神,绞尽脑汁地以最浮夸的标题来博得公众的目光。“大学教授离奇笑死”c“苏格兰场破获校园鬼尸案”c“被吸血鬼夺命的大学教授”它们都详细报道了此案中被害者惊悚的死状和校园内的各种传言,添加了不少夸张的笔墨来形容案子的离奇诡异,甚至有家报纸描述“教授死前的那个夜晚双眼中还闪出幽灵般蓝绿色的光芒”,仿佛真的是在编排一个惊悚的鬼故事,最后才寥寥结尾事情的真相。我觉得我写的故事都要比它们客观朴实的多,但我的朋友还是还是责怪我不严谨。

  有一点我发现,虽然各大报社都对大学的案件投入了很多的关注,爆料了很多的细节,但没有一家提到字母卡片,看来有关字母的情况一直在对外封锁着。

  福尔摩斯一声不吭地正吃着早餐,和我一起翻阅着早上送来的报纸。我看的出来,他晚上又没睡多长时间,肯定是在想这两天的案子。

  “华生,快点吃吧,吃完了我们就去苏格兰场的监禁室。”

  “又去那儿干嘛?”我疑惑不解。

  “去和关在那里面的恶棍们聊聊天。我相信总会有人知道那个神秘的x的存在,除非x隐匿深林,否则必然会有人知道它的存在,不然就是我的结论产生大错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告诉你呢?”

  “所以我说是去和他们聊天,人一聊天总会口无遮拦地说出些什么,这是连自己都控制不了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引导他们指向我们要的话题,然后从他们粗鄙自大的话里头寻找线索。”

  “我明白了。”

  这时,房门突然被敲响了,进来一个瘦小的小男孩,看起来是个流浪儿。

  “请问华生医生在吗?”他在门口问。

  “我就是。”我回答说,心里犯着嘀咕,他找我会干什么呢?

  “你的夫人叫我带话给你说你的孩子在夜里生病了,让你赶快回去看看。”

  “真的吗?我立马回去,谢谢你!”

  男孩儿完成任务后,便又转身离开了。

  “看来我今天不能继续陪你冒险了,福尔摩斯。”我说着,起身收拾收拾准备离开。

  “很抱歉一直拉着你陪我东奔西走,回去好好陪陪家人吧,顺便代我向玛丽问好。”

  “好,我会的。”

  正当我开门要离开时,赫德森太太走了进来,给我们送来了一份电报。电报内容是:

  有新字母命案发生,莱姆豪斯,川斯路35号,速来。

  雷斯垂德

  “又来一个案子!”我惊叫道。

  “华生,看来我要改变计划了,一块走吧,华生!这会儿马车都难叫,一块走到北广场找马车去!”

  我们匆忙地穿上了昨日的外套,带上各自的雨伞,出了大门,沿着贝克街往北边的广场走去。

  “会是那个管家吗?”我一边快步紧追着他的步伐,一边问,还尽量地憋住自己的喘气。

  “或许吧。”他低着头,紧皱眉头,“我也在想这个问题,莱姆豪斯汇聚着船厂,码头,烟馆,贫民窟,聚集着各色各样的人,尤其是很多可怜的东亚劳役在那一带聚集,使那里变得更加鱼龙混杂,骚乱不断。管家被人送到那个地方是有可能的。但雷斯垂德并没有说明死者是管家,这让我感觉又不是,否则他应该会激动地写出来的。那家伙变得跟你一样,会给语言艺术埋下伏笔了。”

  “你时时不忘损我写的故事。”

  “不,是夸你啊。”

  “真的?”

  “不是。”

  “伐克”

  “别忘了今天是情人节,你可以从路边卖鲜花的孩子那儿顺便带束花回去。”

  “天呐,你也懂浪漫!”

  我心里很感激他,要不是他提醒,我真就要忘了。不过他没有接我的话。

  “你为何不试着找个姑娘呢?”这对我来说就是千古谜题,我一有机会就会问他。我真心希望他能找个异性伴侣,不要孤独终老。

  可他依旧没回我。

  我和他走到了北广场,在那各上了一辆二轮马车,自此分道离开。我牵挂着我的儿子,但也担心着我朋友的案子。我也逐渐感觉到,这次遇到的对手是非比寻常的。红色字母已经发现到七个,但到现在我们都未与这个字母对手正面交过手。他就像小说中虚构般的存在,但又时时刻刻依靠着字母符号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怒刷着存在感。虽然福尔摩斯的能力毫无疑问是很非凡的,他成功办理了无数的案件,使正义得到了伸张,光他自己记录的卷宗就已经装了五个箱子,但这次我不能够时刻陪在他身边,我隐隐的有一些担心,事态究竟会怎么发展呢?更让我担心的是,他这次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呢?

  后面的情况,我依然根据我所记录和整理的他们各自的回忆,尽可能详实地记录下去。

  3

  福尔摩斯直奔向莱姆豪斯。这个地方在平时半个小时便可到达,但这一天却用了近双倍的时间。在十九世纪中叶,很多中国华人就陆续地来到这片地区,慢慢的,这里就成了华人的聚集区c大本营,以至于这里的很多街道都被他们冠上了很中国的名字,比如“汉唐街”c“玄武街”c“大清街”。当然,这里还混杂着很多其他的外国人,他们为这片原本落后的区域带来了生机,却也带来了混乱和很多令人头疼的治安问题。

  他来到了案发地点,这里与繁华的市区完全是另外一面画风。川斯路35号临近泰晤士河,再往南向的路的尽头就是一处小的货运码头,旁边有一间大仓库。那里一眼望去,河岸的一边停留着大大小小的船只,另一边则到处都是破旧的房子。向东远眺,能隐约看到一个大船坞。白色的雾漂浮在河面上,增添了一点朦胧的美意,沿着江水向远处望去,仿佛看到了一副抽象派的虚写画作。

  这里的雾要稀薄的多,河岸边能看到很多人,只不过这些人大多是稀奇古怪的黄种人,还有一些脏兮兮的无人看管的儿童。那些黄种人很多都保留着一条长长的脏乱的辫子,所以一眼就能辨出他们是中国人,这是他们那个封建王朝的独特形象与象征,据说他们一生都不会剪头发。他们都是瘦骨嶙峋c几经沧桑的模样,身上更是衣衫褴褛。有些人在往船上来回地搬运货物,几个印度人则在旁边监督着。有些人在一旁休息,或靠在石柱旁边抽着细长又破旧的烟斗,或睡在一块平地上,貌似雾霾正好给他们充当了暖和的被子。他们的双目中都释放出疲倦而又空洞的神情,但他们似乎已不再绝望,而是早已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和热情。

  但街道上就显得生趣的多,如果称之为街道的话。漏屋之间的狭长的过道上,看起来摩肩接踵,川流不息。他们丝毫不在意这恶劣的天气。算命的,摆摊的,甚至是在门前聚众赌博的,还有很多卧地乞讨的。他们占着空地,引起围观,使得本就狭窄的地方变得更加的水泄不通。看似热闹,实则他们也依旧是为在异国他乡的艰难生活苦苦卖命。

  那个门口蜂拥着很多人的地方,便是案发现场了。福尔摩斯本想要挤进去,但那些聚在那儿的亚洲人看到他后便主动地让出了道路,看起来很畏惧他。我的朋友说他顿时对他们心生了怜悯,但又十分的无奈。他走了进去,就如同是特邀嘉宾一般。

  这所房子虽然用围墙围出了一个小院子,但更让人感觉到它的简陋。院子有扇门,十分的破旧,已经无法锁上,只能掩上使个障眼法。房子是两层的小楼,楼梯外置通往楼上。无人知道这栋楼已存在多久,但从楼外便能看到墙体有多处裂纹,墙表面的多处外漆也已脱落,它就是座让人感觉随时都会轰然崩塌的危房。院内还散发着种种臭味,他们说这地方谁都不会愿意进去第二次的。

  雷斯垂德出来迎接了他,非常嫌弃地捂着鼻子。

  “是卡里的管家吗?”福尔摩斯开门见山,迫不及待地问。

  “管家?哦不,很可惜不是。”

  “什么?那是谁?”难得见福尔摩斯吃了一惊。

  “一个四处勾搭男人的妓女。走,进去看就知道了这里真臭!”

  “里面就不臭了吗?”他问。

  “现场非但没有臭味,反而还香了。”他回答,“相信我,相比于这里,你会喜欢上死亡现场里的。”

  听他这么说真有点不可思议,房子里能好到哪边去呢?何况还有一具尸体。

  他跟着警官上了楼。

  “昨天你和华生怎么就突然地走掉了?”他开始埋怨起我们昨日的不辞而别。

  “因为我觉得那儿不需要我们了,我相信你可以出色地解决那个案子。”福尔摩斯说。

  “最后那个教授居然主动投案自首了,我想是你说服他的对吧?”看来我们的警官并没有被蒙在鼓里。

  “好吧,被你发现了,是的。”我的朋友承认道。

  “在你来之前,我已经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并顺着这个线索正在寻找一个目标。”

  说着,他们走入了二楼过道,二楼的味道果然好了很多。福尔摩斯经过了第一扇门,来到了第二个房间,那里面的样子的确让人感觉耳目一新。他站在门口环视着里面,它是一个单间,与隔壁的房间都互不相通。空旷,明亮,简单,整洁,这就是这个屋子给他的第一印象。

  屋内的墙角见不到蜘蛛网;地面也是很干净的,除了才被几个“不速之客”踩脏留下的多处脚印之外;所有的家具物品都井然有序的摆放着。里面的确有一股淡淡的沁人心扉的味道,原来是屋子北面的窗台上放着一块薰衣草香料,香味随着风扩散进整个屋子里。更为新鲜的是,这屋内充满着美妙的东方古国的元素,门上c墙上和窗户玻璃上贴着很多红色的镂空纸画,纸画内容各异,有些是动物,有些复杂地让人难于绘以文字来描述它们,但它们都十分的精美巧妙,富与美感,这种美感我们这个国度从未有过。幸运的是,福尔摩斯所见到的艺术品我曾也在一个朋友家见过,他是个中国通,曾三次到过中国,并且深深爱上了那儿的文化,从他那了解到,那玩意儿俗称“窗花”。

  右侧靠墙有一张红木漆的破旧的桌子和一把靠背椅,表面上洞洞坑坑的。不过这套桌椅很明显有被仔细地冲洗过,表面和腿部看上去都很干净,闪露出了一些它们原有的光泽。椅子与另一把无靠背的黄色凳子挨在一块。桌子上有块蜡印,还有很多纸鹤,大小不一,有一些被整齐地粘贴在了桌子上方的墙上,并且排成了一个更大的展翅飞翔的鸟形图案,非常的栩栩如生。看来这个姑娘很喜欢在晚上没事时折纸玩。福尔摩斯对我赞美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心灵手巧的人,她将这破旧的房屋布置地焕然一新,让我的朋友感觉并没有来到贫民区,反而是来到了有钱人家小姐的闺房之中。

  唯一让人感到突兀的,就是桌子的斜上方,有一张巨大的世界地理图贴在墙上,它不像是旧的,反而是最新版的,上面还有标记着什么。这与屋子里整体的少女风格实在是格格不入,除了地理学者,谁会挂这个呢?

  但最格格不入的,还是此刻躺在床边地上的那个样貌年轻的死者,那具少女的尸体,还有周边的一滩未干的血迹。看来她就是住在这里的住户——那个心灵手巧的女人了。

  “我是早上八点左右收到当地巡官发来的警用电报的,”在福尔摩斯接近尸体时,雷斯垂德开始解释这个案子的情况,“死者是东亚清帝国的移民,名叫爱丽丝,当然,这是她入乡随俗后取的英文名,真的是很老气了。没人知道她的原名叫什么,东方女人貌似就没有名字”

  “这房间是她一个人租住的对吧?”福尔摩斯突然问。

  “是的,房东说就她一个人。这一点我以为你不需要我说出来呢。”

  “的确不用。”

  雷斯垂德瞥了他一眼,继续说下去:“看其伤口的位置,她是被一把匕首戳中心脏而死的,被刺得还很深。而且,被杀的时候貌似已经是裸着的了,因为这件衣服没有破损。只不过,为了防止血溅,凶手先用一叠报纸覆盖在死者身上,然后再刺了进去。除此之外,身上没有发现其他伤痕。不过,现场没有发现凶器,肯定是被凶手带走了。而当我一看到放在桌上的这张纸,我就立马差人发电报给你了。”说着他将桌上的一张纸递给了福尔摩斯。

  又是一张硬卡纸,纸上的字母是“a”,但这次的纸很皱。

  “你一见到它就是这个样子的吗?”福尔摩斯问。

  “不,不是,它当初被折成了一个纸盒子,我在盒体上看到了红色的笔迹,于是展开来,才看到这个完整的字母。凶手可真够残忍的,他直接是用布沾上血画出来的,然后还不紧不慢地折成了一个纸盒。”

  “这说明这凶手的犯罪心理已经很成熟了。”

  福尔摩斯按照纸上的折痕,把它恢复到了纸盒的模样。它与桌上的两个垒在一起的纸盒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两个纸盒是用不同颜色的软纸折成的。

  死者地平躺在那儿,典型的东亚人的面孔,身材矮小,大概才过五英尺的样子,但她十分的楚楚动人。只可惜,她的那双裸露的小脚十分的突兀和不自然,因为两只脚竟都长成了严重的畸形,这拉低了整个人的美感。不过,事先说明的是,这与案件并无关系,这是封建的清帝国针对女性的传统陋习造成的结果。

  她的身上和她的周围已成一片血泊。一双失色的高跟鞋子立在脚边,还有一件叫做“chip一u”(旗袍)的红色衣服覆盖在死者的身上,已经被血液浸透,这是凶手给死者最后的尊严。

  这死亡场景,与朱迪丝案几乎一模一样!

  “她她”雷斯垂德想说什么,但舌头又像是打了结。

  “很迷人,对么。”福尔摩斯替他说了出来。

  “是的,很迷人”他重复道。

  福尔摩斯将伞放在一边,换了副白色手套。他把死者身上的衣服轻轻撩起,底下显露出了那一叠报纸,是三张对折在一起的《泰晤士报》,它们已经完全被鲜血浸湿了。福尔摩斯小心地捧起那叠报纸,仔细地看着,他看到了一些内容,其中包括他给罪犯卡里翻案的大标题,看来是前天的报纸。他又将那叠报纸对折,放在了一边。接着他拿起警用匕首试探着伤口,而后他对死者头部做了细致地检查。结束后,他小心地将衣服覆盖回上面。

  “确实是一击致命,凶手的臂力很大。”他直起身边摘下手套边说,“凶器是一把长不过五英寸c宽一英寸的短小型匕首。她是被人用氯仿迷晕后才被杀的,她的口腔内和鼻子中都含有这个味道,这个你发现了吗?”

  “这倒没有那你有什么结论了吗?”

  “凶手是男性。”

  “废话!”

  “这就是你刚才所说的线索吗?”

  他指着地上的一处脚印,这串脚印与其他杂乱的脚印分离开来,区别得很明显。足迹上几乎看不出鞋纹,但沾着少许泥泞。这脚印从门口径直延伸到血泊旁边,又从旁边的黑色大木箱向门外延伸,正好形成了一个较为清晰的三角形。

  “是的,这是我们进来就发现的脚印,也是唯一的一串脚印,为了防止你说我们警方破坏现场,我可是特地警告进来的所有警员看着点走路!”

  “很好,”福尔摩斯说,“那么,你知道这脚印是谁的了?”

  “你那么聪明,你说呢?”警官狡黠地笑了笑,他也对福尔摩斯故弄玄虚起来。

  “很明显,这些脚印是一个当地码头工人留下的。”

  “厉害!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猜?”

  “好吧,无所谓啦。”警官甩手说,“本案的报警人就是一楼的女房东,而第一发现人则是她的小儿子,那小子因此还受了点惊吓。当然,她还有一个丈夫,叫凯恩,是个老实巴交的工头,一早就去船坞上班了,这一家都是正儿八经的当地人。

  “据女房东说,一个和死者很熟的老男人今天一早就上楼去找她,她说大约那时是在七点,之后又匆忙地出来,并且慌里慌张地跑出去了。这个老男人的确就是这里的一个中国劳工,不过她也说不上来他叫什么。她的儿子注意到了他,并产生了好奇,于是便上楼去看看情况,他站在大开的房门前一下子就看到了这么可怕的场景,这把那个小家伙吓坏了,瘫软在地上,惊叫了起来,他妈妈这才意识到出事了。”

  “于是你觉得她是被那个中国劳工杀死的,死亡时间是今天早上七点。”

  “不然呢。那个女房东十分肯定是他杀的。你过来看,他在床上还留下了证据。”他指着床头的枕头说道。

  那是典型的一张少女风格的床,床上十分整洁,被子叠成了方块模样,床边还有一件未织完的咖啡色毛线衣。床旁边有一张凳子充当着床头柜,上面有几根织衣用的长针,纤长的中式发簪,还有一滩蜡印。而警官指的,是落在床头和枕头上的几根黑色发丝,它们又长又短,但很显然都不是死者的头发。福尔摩斯趴在床上用放大镜观察它们,又抓起一根放在手上闻了闻。

  警官对福尔摩斯讲述他的见解:“这些黑色头发,很明显就是一个中国人留下的,只有东亚人的头发是这样子的。那些中国劳工营养不良,掉发太正常了。而且劳工整天干重活,力气很定会很大。那男的肯定是想强奸她,未遂,便把她杀了,还偷掉了她藏在那个木箱里攒的四百多英镑,然后就慌张地逃走了。”

  “四百英镑!”

  “是的,房东说有这个数,当时我也吓了一跳。不过她肯定死者有这笔钱,而且知道这笔钱存在的只有她和那个老男人,看来那个男的跟这女子的关系还真不一般。而我发现那箱子里的钱没有了,看来是那男的拿走无疑了。”

  他抿了抿嘴唇又接着说:“你知道,这些远道而来的劳工有很多都是老光棍,内心空虚地像一头头饿狼,像她长得这么漂亮,肯定早晚会被盯上的。我已经派人去搜寻这个人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了。看来这次让你白来一趟啦!我亲爱的福尔摩斯。”说这话时他不无骄傲,脸上不经意中泛起了一丝笑容。

  听警官分析的同时,福尔摩斯朝着黑箱子走去。那个箱子平放在一个凳子上,房间里没有存放衣服的衣柜,这个箱子充当了衣柜的功能。箱子正面是可以挂锁的,但此刻箱子敞开着,锁已被弃在地上,连着一小串钥匙。往里看去,箱子里装满了花花绿绿的衣服,多为中式风格的丝绸服装,看来都是她从中国来这儿时带的。尽管里面已被翻乱,但还是能看出主人有将各种衣服分门别类地整齐叠放。衣服上有一个被掏空的深红色的精致小木盒,那就是存放金钱的盒子。

  “雷斯垂德,我不想打击你,但你真的确定杀她的人就是留下这串脚印的人?”

  “怎么,难道不是吗?难道你又要说有什么漏洞吗?”警官听到福尔摩斯质疑,立马拉下了他那胡子拉碴的老脸。总是被福尔摩斯否定确实不好受,我有时都被他质疑到怀疑人生了。

  “就问你这血色字母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前几个案子都是他干的吗?”

  “这个或许真有这个可能,我一开始还难以置信。但据我所知,她的死态与朱迪丝的死态很像,而且这个‘a’不是正好与你在朱迪丝住处发现的重复了吗?对了,我给你发电报的同时给琼斯也发了一封,这一片其实是他所熟悉的负责区,我问他能不能来。可警局里回复说他身体不适,已经请假休息了。”

  “他不是前天还好好的吗?”

  “或许是连日的工作累坏他了。也有可能是你把他那件眼看着可以了结的案子给翻案了,导致他气到吐血了吧。”雷斯垂德挖苦了一下福尔摩斯。

  “怎么可能,他可还当面向我道谢呢。”

  “难道他还能当面揍你一顿不成?”

  “反正,雷斯垂德,我不想误导你,”他又把话题扯了回去,“我并不是暗示你你所说的那个华人男子是个连环杀手。他不是,就连这个案子,他也不会是。杀死朱迪丝的凶手那么沉稳聪明,怎么可能在这里犯浑呢?”

  “那或许只是模仿作案呢?”

  “有这可能,但也不会是一个外国劳工。这里向来消息闭塞,你认为一个华人劳工会那么快的知道朱迪丝的案子而且还效仿那个手法来杀人?”

  警官哑住了,他将手一挥,有些抓狂地说:“不管怎么说,先把那人逮到了比对一下脚印和头发就知道啦!”

  福尔摩斯未再说什么,他盯着墙上的那副巨大的世界地理图,上面用粗粗的墨笔标记着一条很长的线路,是英国伦敦,终点则在清帝国的南部临海地区——广东。路线是通过欧洲大陆进入地中海,而后穿过红海和阿拉伯海到达斯里兰卡,再通过东南亚的马六甲海峡进入南中国海,从而到达目的地。光看这图上扭扭曲曲c跨越了整个亚欧大陆且途径多个区域点的线条都能感觉到,这个过程是多么的漫长,凶险,令人绝望。

  他心里想:这是要干什么呢?难道这女人计划要独自回到她的故土吗?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攒那么多钱就说的过去了。可凭这一个中国女子,她又是怎么攒这么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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