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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傍晚时分,由于多雾天气的缘故,除了路边的流浪汉,路上几无行人。

  在波克路的一个出租屋中,一个老者从屋中出来,手中牵着一条长毛狗。老者看起来有些寒酸,脸上还有一块淤青。他有些佝偻,但走路还算利索,能够紧跟着狗子的步伐。而那条长毛大狗也长得又丑又脏,已显老态,毛色黄白交杂,说不出是什么品种,像是只混血的产物。

  他将狗牵到伦敦东郊的一个区域。我实在不知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描述这个地方。这里衔接着西边的平民住宅区和东边的贫民区,它破旧,脏乱,充满着腐朽的味道,还随处可见被人类遗弃的流浪狗在四处流窜,到处伤人。它就跟莱姆豪斯一样,充满了人世间的罪恶,多少见不得人的地下交易在这里进行,各种社会力量更是在这里盘根错节,几乎这里的每一寸土地上都无情地暴露着人类丑恶的本性。政府对这里一筹莫展,苏格兰场对这边也鞭长莫及,他们只能在这里维持住最表面的和平。

  为何,在人类赖以生存的城市之中总会有那么一块罪恶之地?

  这个地方远离市区,所以即使在主路段也还没有铺设任何的路灯照明设施。但这里是“夜夜笙箫的红灯区”(其实这里没有用红灯的习惯,至少在当时还没有,“红灯区”是从大洋彼岸的美国漂洋过海流行来的说法),一扇扇发光的窗户照样将这里变成了“灯火通明”的世界,所以这里并不会像莱姆豪斯那样一到夜晚就死寂沉沉。现在天气不好,如果在平时,这块街道上是相当热闹的,因为这里是个让人纸醉金迷的地方,多少有身份的人都爱流连于此,朱迪丝的养父凯恩斯·约瑟夫就爱到这找乐子。

  现在街道上依然还能够看到三三两两的人勾肩搭背地在云雾中走着,还有人借着酒意引亢高歌,只不过因环境昏暗的原因,始终只听其音不见其人。不过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个区域今晚多了几个零零散散的巡逻警的身影,他们手中都提了盏煤油灯,懒散地四处晃着,看来两起未告破的死亡案件终于让苏格兰场警觉起来了。

  老者在这块区域漫无目的地晃悠着,长毛狗则低着头用他的鼻子四处搜索。他和狗子这样漫无目的地溜达了很长时间,不知转遍了多少个大街小巷。那个老者时不时地从腰间掏出一块低廉的怀表看着时间,从他出发时的五点半,到六点半,七点,七点十五,七点二十

  他偶尔舒展一下自己的身子,然后继续遛着狗。

  但就在靠近斯维尔路的时候,那只狗突然间有了强烈的反应,它兴奋起来,不停地抽动它的黑鼻子,呲着牙,身体像换上了新的强有力的发动机一样向前冲刺。老者并没有管住它,反而也兴奋地跟着跑起来了。很快,他发现这只老狗原来盯上了前面的一个孤身行路人。单从背面看去,那人身材高大,身穿长大衣,头戴一顶宽边帽子,肩上还挎着一个公文包,脚步轻快地向前走着,就像赶路似的。

  这个形象,会是那个神秘的凶手么!

  那只狗对着他吠叫起来,这同时引起了隐藏在周围的其他流浪狗的嚎叫。老者拍了拍它,然后把它拴在了旁边的柱子旁,自己则悄悄地跟上了那个人,时刻与那人保持着不远又不近的距离,保证自己能够隐隐地看到前面那人的身影。

  但没过多久,那个人显然还是察觉到了异样,他向后瞥了一眼,随即加快步伐向前走,老者也加快了脚步。接着只见前面的那个人在前方的一个小巷口跑了起来转进了那个巷子里,那老者也跑了起来,跟了上去。但他始终跑不过那个家伙,他俩的距离越拉越大。那个大块头飞奔着,在巷子里不停地改变他的方向,和跟踪他的人绕起了弯子,看来他很熟悉这里的地形,莫非他就是住在这附近的人?

  被追者不断地改变着方向,追逐者紧随其后。但就在被追者消失在不知是第几个转角之后,老者跟着转进去,却再也看不到人影了!他就像星空上转瞬即逝的流星一般彻底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中!他摸不着头脑,喘吁吁地徘徊在那,小范围地打着圈,看不见任何人,也听不到跑动的声音。眼前除了翻滚的浓雾与黑暗中星星点点的亮光,别无其他,传进耳朵的则是此起彼伏的怪叫声。他恨恨地咬着牙,用拳头重重地砸了一下自己的手心,恨自己终究还是跟丢了目标。他失望地往回走,寻找刚刚拴住狗的地方。

  老者疲惫地回到了狗的身旁。但那只狗却在非常不安分地擅动着,呲咧着牙,努力想挣脱开拴住它的绳子。他看得出来,这只狗依然能捕捉到目标的气味。他笑着摸了摸那只狗的脑袋,对刚刚抛弃它的举动表示歉意,然后解开了拴在柱子上的结。那只狗重获自由后,像打了鸡血一般,又拉着主人向前冲着。

  它向前没多远就拉着主人转进了斯维尔路。老者立即恍然大悟,原来那人穿过这条大路往小巷子里钻并不是要避开可能出现的巡逻警,而是要避开他计划中的目标地!

  老者紧跟着那只长毛狗,在黑暗的道路上向前穿梭,虽然此刻还有很多户人家的窗户中向外透出微弱的灯光,但在这多雾的天气下真的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他的足下时而深一脚时而浅一脚,但他已顾不了脚下的路面,因为他还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会有人趁着夜色突袭他。他拉动了狗链,示令那只狗放慢步伐,一来可以观察周围情况,二来尽量减少自己和狗活动的声音,防止那人又发觉到自己的存在而产生警觉。

  老者一边向前走一边左右张望,这条路的两边基本上都是单层平房,以店面为主,酒馆,餐厅,小杂货铺,理发店应有尽有。当然,更多的还是没有标注任何标牌的“红灯馆”,它们像居民房一样的普普通通,只不过到了晚上,屋内会就亮着灯,外门敞开,迎接“客人”的到来。

  那只狗终于停了下来,凶恶的眼睛直直地盯着面前的一所门面,旁边的门牌号显示是37号。那所房子外门紧闭,但门缝内可以看到有闪烁的亮光透出来。

  看来这个房子里是有情况了。很可能刚才消失的那个男的就在这房子里面!老者再次安抚住那只兴奋的狗,将它拴在了外面。

  他小心翼翼地走近那个房子,站在门口,试探性地推一推房子的外门,惊异地发现门可以往里推动,它并没有锁上。

  他犹豫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横下了决心,从口袋中掏了出一把家伙,屏住呼吸,小心地将门推开,但那该死的门还是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在那一刻显得格外刺耳。

  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非常狭小的大概十步距离的过道,而过道的尽头就扩展成了一个宽大的房间。明亮的烛光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他悄悄地走了进去,一步一步,手上紧握着那个黑色的家伙。终于,他走到了那个里面。但令其没想到的是,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死亡现场!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具年轻女郎的尸体侧躺在酒红色的毛毯上,全身退去了衣服,只有一件白色外套覆盖在她的身上。鲜血还在不断地从她身体与衣服之间渗透出来,流淌到了地上,说明她刚刚才惨遭毒手!是三分钟前,两分钟前,还是一分钟前?

  老者走到尸体跟前,凝重地看着眼前的惨状,旁边的地上有一张硬卡纸,上面是个醒目的血字母“”,或者是“”?除此之外,他猛然间又发现死者的右手伸向地面,在手旁边,也是在头上方还有几个字母,字母是用血写成的,显然是一个人的名字。那只手的指头上沾着血迹,难道这是死者在咽气前趁凶手溜走后留下的死亡讯息?那个名字十分地清晰,但他感到错愕对,他对眼前的名字非常的错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正当他惊愕之时,他的背后不知从什么地方站出来一个人,悄悄地又极迅速地接近他,将他猛地往前一推,随即立马飞奔了出去,外面随即传来了一阵长毛狗狂吠的声音。老者被推到了血泊中,脚底下立马沾上了死者的鲜血,还差点滑倒下去。他愤怒地回头跑出去追,那只狗朝着左边狂叫着,他顺着方向看到了那人的身影。没错,还是那个人,身穿大衣挎着包的高个子!

  老者并没有赶紧追上去,而是抓住了那只狗,麻利地断开了它脖子上的锁链。脱离枷锁长毛狗像离膛的子弹一般“嗖”的一下冲了出去,冲向了那个正要消失在迷雾中的目标。他也立即追了过去,他相信,这次抓住那家伙志在必得!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就在那只狗快要追上目标并咬住他的那一刹那,老者亲眼看到那个人掏出一把手枪对着扑上来的狗放了一枪!只听一声刺耳的枪响,那只狗应声栽倒倒下来,前一秒还十分凶猛的嚎叫声瞬间就变成了死亡前的阵阵呻吟

  老者停在它的身边,它在那不停地抽搐着,奄奄一息,脸上渗透出血液,并在地面上蔓延开来。老者的眼中闪现出了愤怒的火光,他后悔刚才做出让这只狗去追捕凶手的决定。

  但后悔已无济于事,他没有过多的停留,甚至没有多看几眼,他赶紧向着目标继续追上去,因为他清楚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抓住他!

  他掏出了一个警哨,追逐的同时吹响了警哨。那一声枪响已经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注意力,只不过普通人唯恐避之不及,没人敢来多管闲事,但附近的警察肯定会循声而来。老者想依靠警哨随时给警察定位,让他们尽快来支援他。不出所料,几个警察们听着哨音从四面八方赶来,为首的碰上了那个老者,老者看着他,他竟然是雷斯垂德。

  “喂,你是谁?你在干什么!”他紧随着老者问道。

  “雷斯垂德,是我!他开的那一枪,快抓住前面那个家伙!”

  “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他立马反应过来,回头对其他警员说:“快,抓住前面移动的目标!”

  “他刚刚是对你开枪了吗?”

  “不,他杀了我的狗!”

  “狗!你什么时候养狗啦?”

  “别问了,快逮住他!”

  他们都奋力追逐着那个亡命之人,决意今晚一定要将这个狂妄之徒绳之以法!

  那个人依旧跟他们玩着绕弯子的把戏,但后面的警察也穷追不舍。尤其是雷斯垂德,到底是警界老将,他在追捕犯人的时候总能表现出超人的毅力,尽管白天还受了伤,但他依旧能够灵活地调动起了身上的每一块肌肉,越追越快,与逃犯的差距近了一点,再近一点眼看着就要追上他了!

  但不知何故,那个老者突然回过头左转进了一个巷子口,雷斯垂德莫名其妙,难道他是想去包抄?

  令警察们欣喜的是,那个亡命徒越跑越慢,越来越慢,看来他终于跑不动啦,抓获凶手的胜利就在眼前!

  雷斯垂德一鼓作气,扑过去将他摁住,反剪他的手臂,控制住了他,其他警员也赶了上来,纷纷拿枪对准了他。他终于被抓住了!

  一叠夹在他腋下的报纸随之散落一地。

  “别杀我,千万别杀我!”那个人束手就缚,连连求饶。

  “你他玛这么怕死,却要了那么多人的命!”

  “你说什么?我什么坏事都没干啊!”那人叫屈着说。

  “他玛的到现在还耍赖,不是你干的你逃个”

  雷斯垂德说着将那人的头抬起来,接过旁边警察手中的煤油灯照亮了他的脸,惊讶地发现对方脸上脏兮兮的,胡子拉碴,帽子下的头发十分凌乱,竟然是副流浪汉的面孔!这与他所穿的大衣与礼帽极不着调,不过他所穿的裤子和鞋子倒真的符合他的样子。他害怕地用手遮面蹲在那儿。

  雷斯垂德搜了他的身,没有发现任何凶器。他臭骂了一句,有一种被戏耍的感觉。

  “不是你干的你逃什么?”他对那人咆哮道。

  “因为之前有个人给了我几个先令,同时又拿枪指着我,把我带到这个巷子里的一个交叉口。他让我穿上这件灰色长衣,戴上这顶帽子。他说要求很简单,只要我听从他的命令,叫我跑时我就奋不顾身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跑,否则他就要开枪杀了我!我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但只好照办。当我听到后面有人跑过来时,他发出了让我跑出去的号令。我就知道我特玛是给那人背锅的!”

  警官大失所望。

  “你将他带回去,再仔细确认他的身份!”他又转身看了看周围迷茫一片又乌漆墨黑的巷道,说道:“其他人跟我分头搜索这个附近,任何可疑的人都不得放过!”

  他们分头搜寻着那个穿大衣的男子,但他却又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踪影。警官搜寻着凶犯的同时还在寻找着那个老者。那个老者也不知跑到了哪里,他肯定在那时就已发现了人被掉了包,于是改道去追。他此刻到底什么情况呢?他会不会面临危险?

  他们此刻的搜寻工作就像盲人摸象一般,不过他们并没有机会浪费时间去做大量排查和搜寻。很快,新的情况发生了,只听得南边传来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还是个男人的声音!雷斯垂德立刻组织人向声源寻去。警察们气喘吁吁,几乎丧失斗志,大概又跑了三分之一英里,他们寻到了声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一个人死在了巷道的路面上,旁边有一张象征死亡的卡片,上面是用死者的血书写的字母:j。

  奇怪的是,死者不是男的,而又是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这次死者的衣服完好地留在身上,依然是胸部中刀,一击致命。另外,死者旁边还有一个打碎的小花盆,那里面是一株含苞待放的玫瑰,上面有两个长势甚好的花骨朵。

  就在雷斯垂德站那儿感到绝望时,他注意到死者的左手捏得紧紧的,握成了拳头,好像手里握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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