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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初战大捷

  两年后。

  冼花村的村民们都开始传,这世道乱了。

  朝廷还是那个朝廷,但老皇帝驾崩之后,新立的幼帝无法控制局面,好几路人马以“清君侧”为由已经反了。

  大家都在招兵买马,意图逐鹿天下,苦的却是老百姓。

  大家都打着正统的旗号,到处搜刮。搜刮粮食财帛,强拉民间的青壮年参军入伍。

  更不要说其中还有乘乱而起的山匪,烧杀掳掠无所不为。

  李春兰听了这些消息,因为冼花村的平静,并没有什么实感。颜彬比她大几岁,又是男子,对这种关乎自家安危的事情比较敏感,时常和春兰爹不知道嘀咕些什么,一聊就是大半天。

  春兰看到他们聚集了村里的青壮,时不时的操练。村里并不富裕,没多少钱去镇上的铁匠铺打兵器,村里的青壮大多只有削了毛竹充做长枪,在身上绑几块皮子充做甲胄。

  家里的几头大肥猪也卖了,换来两口青锋剑和一把小匕首。春兰爹给了颜彬和她各一把剑,小匕首给了承业,让他们随身携带。

  她和颜彬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他们自幼玩的竹枝游戏,其实是剑技。驱使蚂蚁互战,其实是兵法应用。

  这个时候,春兰才隐隐觉得有些紧张。

  只是有些紧张,她并不害怕。爹和颜彬在,在她心中这两人就如同山一般的可靠。

  狗剩虽然有时候不正经,但从小到大,他确实是挺可靠的。

  除了念书之外,不管是种地,打猎,放牛放羊,从来都没有出过差错。她发生任何事情,第一时间赶到的都会是狗剩。

  哪怕是受罚,他也不会让她一个人的。

  李春兰没想到的是,她会这么快接触到乱世。

  这天下午,她正在家里喂小鸡,就听见村头那口铜钟被咣咣咣的敲起,这是约好的敌袭讯息。

  她从墙上取了青锋剑,嘱咐承业把小鸡赶回鸡圈,待在家里乖乖的别出门,就奔赴村头而去。

  到村头的时候,看到村里的青壮已经拿着毛竹队列整齐,打头的是她爹,还有狗剩。

  狗剩今年已经十八了,按照镇上说书人讲的,就是剑眉朗目猿臂蜂腰,俊美的很。别看长的架势还不错,但面容上仍旧还留着少年时的青涩稚气,脸上带着第一次对敌的紧张。

  “狗剩。”李春兰右手握着剑柄,和颜彬站在一处。

  “你怎么来了?”颜彬皱眉,“这是男人的事情,快点回家看着承业。”

  “你觉得我学击技是干嘛的?”李春兰反驳,“我击技可学的比你好。”

  “你学击技,是为了如果我跟你爹挡不住的话,你可以仗剑脱身。”颜彬深深看了她一眼,“只要我在,你无需拔剑。”

  李春兰忽然觉得一脸正经的狗剩帅的无与伦比,但她并没有退,只是轻轻笑道:“你要相信我一些。”

  敌人很快来到了村口,那是群马贼。

  说是马贼,其实拢共就五六匹马,总共两三百人,剩下贼寇的都是步行的。

  论起总人数,其实和严阵以待的村民们也是旗鼓相当。

  这帮马贼风尘仆仆的,脸色都不太好,神情却是一个个凶神恶煞,身上甲胄不全,手里的刀枪却明晃晃的,比村民们手中的大片毛竹要好上许多。

  看见一群种田的泥腿子们摆出迎战的架势,马贼头子不怎么瞧的起,招呼也不打,便呼哨一声,让步行的手下们往村里冲杀。

  “举,刺!”春兰爹浑厚的声音响起,村民们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毛竹,大喝一声,朝着马贼们平刺过去。

  这一个动作,他们平常已经练习了千百遍。

  贼寇们虽勇猛,却是毫无章法的冲杀。毛竹竿又长,往往没有近身便被那密密麻麻伸过来的锋利尖端刺中了身体。

  纵是拼了血性砍断几根毛竹想要近身肉搏,就会被颜彬和春兰爹的剑捅上几个透明窟窿,挑出阵外。

  紧接着,前排被砍断了毛竹的村民会退后补给新的竹竿,由后排持有完整竹竿的村民填上空缺。

  “进!”春兰爹一挥大手。

  持着毛竹的村民们踏步前进,脸上毫无畏惧。

  李春兰看着敌寇的鲜血在眼前飞溅,心中澎湃。她知道这就是练兵之法上了战场后真正的样子,她知道如果此刻她在高处俯视,就会看见由两三百人组成的方形竹阵,如同一头猛兽,缓慢却坚定的朝着敌人碾压,用利爪撕碎敌人。

  同心一体,岂是马贼们那盘散沙所能匹敌。

  马贼头目见势头不妙,自己这边步行的战士被压着打,却又不想放弃眼前这块肥肉。

  他们已经跋涉的太远,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下一个村落补给。头目眼珠一转,认出春兰爹是发号施令者,纵马上前,从侧边绕过前刺的竹竿,手拿大刀就朝春兰爹头顶砍下。

  春兰爹抽出背上一柄乌沉沉的厚背刀,架住那头目自上而下的一刀劈砍。那头目嘴色勾起狞笑,在马上一刀接着一刀的朝春兰爹劈下。

  马刀沉重,再加上那头目居高临下,往下斩的力道极大。春兰爹接了几刀之后,嘴角溢出一丝鲜红,竟是震伤了内腑,出声不得。

  竹阵其实四面八方都可以列矛,但是马贼头目速度太快,在侧面没来得及布阵之前,就已经冲至近身战,竹阵对他而言便失去了距离的优势。

  纵是练兵再得法,武器,良马,甲胄,都是村民的劣势。

  “爹!”颜彬提剑上前,便去刺那马上的头目。

  与此同时提剑上前的,还有李春兰。

  其实春兰和颜彬的击技肯定是强不过春兰爹的,但头目与春兰爹对峙,已经形成了一个平衡。他二人的加入,无疑使这个平衡向春兰爹的胜利方向倾斜。

  头目忙着应对突出其来的两人,春兰爹终于腾出手来,怒吼一声,将厚背刀往下斩去,竟是活生生砸碎了那匹良马粗壮的膝骨。

  马儿哀嚎着跪入尘埃,李春兰和颜彬同时将剑刺入头目的身体。颜彬刺穿了他的胸腔,春兰则刺碎了他的喉骨。

  与此同时,颜彬舌绽春雷般大吼:“贼首已死!”

  别人或许听不出,但春兰听的出来,狗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这颤抖是因为胜利的喜悦,也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的颤栗。

  看见头目被杀,对面骑马的几个马贼错愕了片刻,便掉马跑了。步战的贼寇见状,也是丢盔卸甲的紧随其后。

  “穷寇莫追。”春兰爹捂着胸咳了几声,“一帮乌合之众。”

  “爹你没事吧?”李春兰连忙上前扶住爹,担忧的望着他。

  “没什么大碍。”春兰爹上前摸了几把那匹良马,边咳边大笑道,“好马。”

  “是啊爹。”颜彬心里很激动。

  马在这个世道非常贵,他到现在也没真正骑过一次。别看这匹马现在碎了膝骨,只要养好了,就能站起来再度驰骋。

  还有那柄马刀,战场遗留的武器和盔甲,都是不错的东西,可以用来武装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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