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入军营
李春兰曾是十里八乡交口称赞的勤快好妹子,在乡下虽没做过重活,零零碎碎的活计却从没断过。
但是,她现在闲了下来。
在县城里农活不用做了,她说是要照顾承业,但承业每天要上宋家家学,功课还挺重的,回来除去吃晚饭写作业之外就洗洗睡了,她照顾承业的时间非常有限。
按说承业在宋家家学吃中饭,家里至少早晚饭春兰是要做的,然而她也不用做。因为她们姐弟俩已经跟邻居小婶子搭上了伙,按月交些伙食费,就能每天到点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伙食费用的是狗剩薪俸,狗剩在军营里基本上用不着钱,每月薪俸都交给春兰。春兰纵然有心想自己做饭,一方面是自己做饭要单独费柴费灶,算下来成本比跟小婶子搭伙还高;另一方面是小婶子做饭手艺比春兰着实好太多,让姐弟俩再也不想单独开火的事。
这样算下来,她除了打扫下房间院落,洗下承业和自己的衣服,居然就没什么事做了。
就这样,在县城里跟着宋大公子开了眼界,之前理想是当个土财主,而且现在手里有了俩钱的狗剩,居然还想着给她买个小丫头照顾家里,被她拒绝了。
逛街她是喜欢的,天天逛就显得游手好闲,就算旁人都觉得她可以这样,但她自己的道德标准不太能接受。而且因为太了解钱的价值,花铜板的时候都下意识换算成鸡蛋白米盐酱醋茶,在花钱方面她有点抠,逛来逛去到最后也买不了什么。
想着去农庄见见冼花村的大家吧,只是因她在村中名声甚好,又在县城替庄里的小孩子们找了个老童生教识字,兼之住在县城里不常和大家见面,每次去大家就都把她当个贵客恩人招待,其实老童生的束脩还是庄里凑份子出的。
所以偶尔去两次行,总去也不怎么好意思。
再就是打听爹的消息,敬平县内消息相对闭塞,她费尽心思也没打听出定波王那边的情况。要说最快最准确的消息,那还是要数拥有细作和斥候的军中,而军中的消息层层把守,机密哪儿那么容易外传。
唉,那就只有去找自家男人了。
春兰也没想太多,换好男装骑马挎剑去了军营。然后在军营外围,就被巡逻的军士拦下了。
“干什么的?”拦路的军士有七八个,为首的大汉五大三粗,高壮的像座铁塔,须发戟张,皮肤黝黑。
“军爷们好,我是来找颜彬哥,颜百夫长的。”春兰跳下马,朝巡逻的军士们团团一揖,爽气利落。
哪知她不提颜彬的名字还好,她说了这话之后,为首的军士却呵呵一笑后,紧接着板了脸道:“不让你见。”
那大汉相貌长的吓人,板了脸很有几分狰狞,春兰却也不恼不惧,微微一笑道:“怎么了这位军爷,军规如此吗?”
大汉冲春兰翻了个白眼,用手中长枪对准春兰,看上去越发狰狞了,“老子不让你进就不让你进,哪来那么多废话!”
其实这大汉正是颜彬手下,名叫洪冠三的,今天负责巡营。他是罪囚出身,仗着武勇平素不怎么服管教,前儿刚被颜彬处罚过,心里正憋着股气。
又见春兰虽腰间挎剑,却是个瘦弱少年,又称其为哥,应该是颜彬的弟弟之流,心里越发不忿。
洪冠三想着自家参军两年只混了个十夫长,自从去年老母去世,自己一个家人也无。颜彬这小子刚入营就爬到自己头上不说,居然还有家人探望。
颜彬要真有本事也就罢了,然而这小子说是会练兵打仗,其实没经过实战谁也不知道效果如何。
至于身手,虽是还没找机会打过,但洪冠三觉得颜彬那身板虽然跟自己差不多高,但看起来不够自家壮硕,未必能赢过自家。
真是越想越生气,于是举着长枪朝春兰傲慢道:“你要进也行,除非你胜过老子手中这柄长枪!老子就恭恭敬敬请你入营!”
春兰眼眸深黑,望着洪冠三微微一笑,右手按上腰间剑柄,呛啷一声将青锋剑拔出鞘来,“如军爷所愿。其实这样能解决问题的话,我也是很喜欢的。”
的确,比起在深宅大院中宋珍珍的挑衅,她更喜欢洪冠三这种挑衅。
洪冠三也不多说,像他这样的人一向主张手底下见真章,长枪挑起似霹雳一般惊龙,带着虎虎风声朝着春兰刺去。
春兰自知力气没有洪冠三大,刚开始并没有正面相迎,而是在洪冠三枪尖刺来之时,眼疾手快的以剑背往其枪头薄弱处击打,起到磕开枪尖闪避的效果。
当下只听得一连串剑身叩击枪头的声音,乒乒锵锵。如此一个强攻一个闪避,两人短时间内已交手了六七个回合。
枪为百兵之王,一寸长一寸强。春兰也会用枪,而且家学出身,比洪冠三这种野路子出身高明了不知多少。这六七个回合的试探,足够她看出洪冠三的底细,不过就那么几下子,只是仗着力气大声势唬人罢了。
枪扫一大片,在军中洪冠三这几下子是够用的。但在春兰这里,他那几下子还差点。
于是春兰终于真正出手,只见她看准机会脚下步伐一变,矫健灵活的身子凌空而起,贴着洪冠三的长枪杆居高临下滑落,再一个擒拿近身,以手中青锋剑抵住了洪冠三的咽喉。
春兰笑道:“军爷,你输了。”
洪冠三不可置信的看着春兰。
在春兰变招之前,他一直确信自家是要赢的,没看见自家压着这少年打?那少年连还手都不能,只能叩开枪头一直躲避。
他怎么输了呢?而且还是输给了这个瘦弱少年?
“这回不算,我们再来一次!”洪冠三勉强梗着脖颈,将他那对铜铃眼越发瞪大。
春兰收回剑,略微偏了头朝洪冠三疑惑道:“军爷说过带我入营的,现在是要说话不算吗?”
洪冠三曾落草为寇,后来是大公子派兵将他们剿了,才从罪囚转为士兵。因了落草的经历,他这个人尤其讲义气,讲究一个唾沫一个钉。
听了春兰这话,他只能按捺住心中的不服之意,收了枪道:“老子自是说话算话的!”
说完之后,还记得自己说的是恭敬请人入营,于是又朝春兰做了个手势,瓮声瓮气道:“请!”
春兰一笑,牵了自己的马,朝洪冠三仰脸道:“有劳军爷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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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现在闲了下来。
在县城里农活不用做了,她说是要照顾承业,但承业每天要上宋家家学,功课还挺重的,回来除去吃晚饭写作业之外就洗洗睡了,她照顾承业的时间非常有限。
按说承业在宋家家学吃中饭,家里至少早晚饭春兰是要做的,然而她也不用做。因为她们姐弟俩已经跟邻居小婶子搭上了伙,按月交些伙食费,就能每天到点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伙食费用的是狗剩薪俸,狗剩在军营里基本上用不着钱,每月薪俸都交给春兰。春兰纵然有心想自己做饭,一方面是自己做饭要单独费柴费灶,算下来成本比跟小婶子搭伙还高;另一方面是小婶子做饭手艺比春兰着实好太多,让姐弟俩再也不想单独开火的事。
这样算下来,她除了打扫下房间院落,洗下承业和自己的衣服,居然就没什么事做了。
就这样,在县城里跟着宋大公子开了眼界,之前理想是当个土财主,而且现在手里有了俩钱的狗剩,居然还想着给她买个小丫头照顾家里,被她拒绝了。
逛街她是喜欢的,天天逛就显得游手好闲,就算旁人都觉得她可以这样,但她自己的道德标准不太能接受。而且因为太了解钱的价值,花铜板的时候都下意识换算成鸡蛋白米盐酱醋茶,在花钱方面她有点抠,逛来逛去到最后也买不了什么。
想着去农庄见见冼花村的大家吧,只是因她在村中名声甚好,又在县城替庄里的小孩子们找了个老童生教识字,兼之住在县城里不常和大家见面,每次去大家就都把她当个贵客恩人招待,其实老童生的束脩还是庄里凑份子出的。
所以偶尔去两次行,总去也不怎么好意思。
再就是打听爹的消息,敬平县内消息相对闭塞,她费尽心思也没打听出定波王那边的情况。要说最快最准确的消息,那还是要数拥有细作和斥候的军中,而军中的消息层层把守,机密哪儿那么容易外传。
唉,那就只有去找自家男人了。
春兰也没想太多,换好男装骑马挎剑去了军营。然后在军营外围,就被巡逻的军士拦下了。
“干什么的?”拦路的军士有七八个,为首的大汉五大三粗,高壮的像座铁塔,须发戟张,皮肤黝黑。
“军爷们好,我是来找颜彬哥,颜百夫长的。”春兰跳下马,朝巡逻的军士们团团一揖,爽气利落。
哪知她不提颜彬的名字还好,她说了这话之后,为首的军士却呵呵一笑后,紧接着板了脸道:“不让你见。”
那大汉相貌长的吓人,板了脸很有几分狰狞,春兰却也不恼不惧,微微一笑道:“怎么了这位军爷,军规如此吗?”
大汉冲春兰翻了个白眼,用手中长枪对准春兰,看上去越发狰狞了,“老子不让你进就不让你进,哪来那么多废话!”
其实这大汉正是颜彬手下,名叫洪冠三的,今天负责巡营。他是罪囚出身,仗着武勇平素不怎么服管教,前儿刚被颜彬处罚过,心里正憋着股气。
又见春兰虽腰间挎剑,却是个瘦弱少年,又称其为哥,应该是颜彬的弟弟之流,心里越发不忿。
洪冠三想着自家参军两年只混了个十夫长,自从去年老母去世,自己一个家人也无。颜彬这小子刚入营就爬到自己头上不说,居然还有家人探望。
颜彬要真有本事也就罢了,然而这小子说是会练兵打仗,其实没经过实战谁也不知道效果如何。
至于身手,虽是还没找机会打过,但洪冠三觉得颜彬那身板虽然跟自己差不多高,但看起来不够自家壮硕,未必能赢过自家。
真是越想越生气,于是举着长枪朝春兰傲慢道:“你要进也行,除非你胜过老子手中这柄长枪!老子就恭恭敬敬请你入营!”
春兰眼眸深黑,望着洪冠三微微一笑,右手按上腰间剑柄,呛啷一声将青锋剑拔出鞘来,“如军爷所愿。其实这样能解决问题的话,我也是很喜欢的。”
的确,比起在深宅大院中宋珍珍的挑衅,她更喜欢洪冠三这种挑衅。
洪冠三也不多说,像他这样的人一向主张手底下见真章,长枪挑起似霹雳一般惊龙,带着虎虎风声朝着春兰刺去。
春兰自知力气没有洪冠三大,刚开始并没有正面相迎,而是在洪冠三枪尖刺来之时,眼疾手快的以剑背往其枪头薄弱处击打,起到磕开枪尖闪避的效果。
当下只听得一连串剑身叩击枪头的声音,乒乒锵锵。如此一个强攻一个闪避,两人短时间内已交手了六七个回合。
枪为百兵之王,一寸长一寸强。春兰也会用枪,而且家学出身,比洪冠三这种野路子出身高明了不知多少。这六七个回合的试探,足够她看出洪冠三的底细,不过就那么几下子,只是仗着力气大声势唬人罢了。
枪扫一大片,在军中洪冠三这几下子是够用的。但在春兰这里,他那几下子还差点。
于是春兰终于真正出手,只见她看准机会脚下步伐一变,矫健灵活的身子凌空而起,贴着洪冠三的长枪杆居高临下滑落,再一个擒拿近身,以手中青锋剑抵住了洪冠三的咽喉。
春兰笑道:“军爷,你输了。”
洪冠三不可置信的看着春兰。
在春兰变招之前,他一直确信自家是要赢的,没看见自家压着这少年打?那少年连还手都不能,只能叩开枪头一直躲避。
他怎么输了呢?而且还是输给了这个瘦弱少年?
“这回不算,我们再来一次!”洪冠三勉强梗着脖颈,将他那对铜铃眼越发瞪大。
春兰收回剑,略微偏了头朝洪冠三疑惑道:“军爷说过带我入营的,现在是要说话不算吗?”
洪冠三曾落草为寇,后来是大公子派兵将他们剿了,才从罪囚转为士兵。因了落草的经历,他这个人尤其讲义气,讲究一个唾沫一个钉。
听了春兰这话,他只能按捺住心中的不服之意,收了枪道:“老子自是说话算话的!”
说完之后,还记得自己说的是恭敬请人入营,于是又朝春兰做了个手势,瓮声瓮气道:“请!”
春兰一笑,牵了自己的马,朝洪冠三仰脸道:“有劳军爷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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