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黑衣女
“大泽,你看那里。”老马伸手指着偏东北的方向。
我微微转头,看到了老马指的地方,那里是一个天然港湾,山川从两边蔓延,中间好似抱了一颗珍珠。
当然珍珠只是比喻,这个港湾整体是狭长状,更像是一只鳄鱼半张着嘴。
“龙嘴”老马的声音带着几分兴奋。
我从远处一直看到近前,这里的地形还真的像是一个龙头,我们所在的地方就在眉骨。
老马兴奋不已,他跑来跑去地打量着,一直跑到正对着那港湾的地方,挥手对我高喊:“大泽,就在这儿,肯定是这儿!”
我跑了过去,他指着眼前那个有几百米长宽的山谷:“大泽,这是龙眼,我跟你保证,如果这里有大墓,一定就在这下面!”
我的心突突地跳起来,老马说的十分肯定,让我不得不信,事实上就连我看了这片地形,都感觉就应该是这儿。
我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三点多了,我们爬上来用了四个多小时,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我们连手电都没带,想进这山谷不现实。
“老马,今天太晚了,等明天一大早带上装备再来。”我开口道。
老马点点头,我俩就照着来时的路向山下走去,下山的确难走,本来不算高的石头看起来也让人头晕目眩,我俩半走半爬,狼狈不堪,全身上下都是泥。
等到了下面最最难走的一段,天已经完全黑了,头顶树影重重,好似张牙舞爪的恶鬼,草里满是窸窸窣窣的声音,听得我头皮发麻。
我俩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下山的,当看到那白花花的棉花田时,我感觉自己眼泪都要下来了,这种滋味不亲自体验真的很难想象。
等我们来到村口,手表的指针也已经指向九点,招待所的灯亮着,看起来是那么温暖。
我俩沿着小路向上,走到一半却迎面走来一个女人,短头发,穿着一身利落的黑色登山装,她低着头,走得很快,只一瞬间就与我们擦肩而过。
这明显不是村里的人。
我扭头去看,只见她背了一个登山包,也是黑色的,包里伸出一个用布包着的长长的东西,只可惜天太黑,没看清她的脸。
女人很快就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我看到她是沿着大路向东走的,只是这么晚了,她一个人要去哪?
我转过头来,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就凭我们现在的处境,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很快我们就回到招待所,一进院子就看到一个黝黑的中年人坐在主屋门前的台阶上抽烟,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我们。
见我们向左边的房屋走去,那人站了起来:“等等!”
我们停下脚步,转头看他,只见他眼里满是戒备:“你们又是香纸又是朱砂的,来我们这到底想干什么?”
我心里莫名火起:“你这人怎么随便翻我们的东西?”
老马赶紧拉住我,对着那人笑:“老乡,我们是下来勘探水利的,这些都是祭河神的,我们的装备还没到,就先备了这个。”
“哦”
看这人的表情就知道他根本没完全相信,却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指着院子中间的井:“洗干净了再进。”
我感觉心里特憋屈,老马则在一边拼命使眼色,我只好忍了下来,看那中年人转头进了屋。
我看了老马一眼,看他平时傻愣愣的,关键时候比我顶用,也是,外面讨生活的,更明白怎么做对自己有利。
老马已经在一桶一桶地打水,我俩举起桶把自己从头到脚浇了一遍,井水冰凉,甚是舒爽,干脆把脏衣服也都洗了,随手晾在院子里。
我进屋翻出两套衣裳,一套扔给老马,一套自己穿上,幸亏是夏天,衣服轻薄好带,只是老马比我高比我壮,穿上去有点小。
我俩刚换好,就听到有人敲门,我随口喊了一声:“进!”
是白天那个小丫头,她端着一个大托盘,里面有两碗米饭一大盘菜,我看了看,米饭应该是我们的糯米,菜是辣椒炒的不知道什么肉,看起来黑乎乎的。
小丫头把盘子放在桌上,转过头看我们:“这是请你们的,我爹那死老头子又抽风了,你们甭理他。”
哪有这样说自己爹的,我有点想笑,先前的郁闷也一扫而光。
小丫头看我脸色缓和,把门关上,一脸神神秘秘地开口:“你们今天出去我去问了村里的老人,他们说我们村以前不叫朝阳村,叫吴村。”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太早了,最起码也有五六百年,据说以前这里没有鬼压床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以前的人也迷信,就慢慢搬出去了,留下的觉得村里阴气重,就改叫朝阳村了,听起来让人舒服。”
看来我们是来对地方了,我和老马相视一眼,老马眼里压抑着兴奋,我肯定也一样。
“这是炒的野兔子肉,你俩慢慢吃,盘子就搁这我明早收拾,没啥事我走了。”小丫头一指那盘菜,转身就想走。
“等一下!”
我突然想起在村口遇见的那个女人,总感觉心里不得劲,干脆问一问。
“咋了?”小丫头回过身。
“那个我们刚刚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女的,看起来好像不是村里人啊。”
“噢,那个人啊”小丫头瘪了瘪嘴,“她就住你们对面,来了好几天了,奇奇怪怪的,每天天黑透了出去,早上三四点回来,回来就关门睡觉,也不叫饭吃,叫她也不搭理。”
这未免太反常了,我的八卦心也起来了:“你们知不知道她晚上出去干什么?”
小丫头眯起眼:“哥呀,我们这是招待所,又不是监狱,谁去管客人干什么?你俩出去我也不知道你们去干什么啊。”
我有点尴尬,挥手就让她出去了,我俩干的事偷偷摸摸的,所以看什么人都心虚,那女的和我们非亲非故的,我真是吃饱了撑的去问。
野兔子肉又香又有嚼劲,只可惜差了点小酒,我俩吃完把碗一推就直接爬炕上去了,我把闹钟调到早上四点,没几分钟就睡的昏天黑地。
闹钟准时响起,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想要坐竟然没起来,如果不是全身酸痛得厉害,我还以为自己瘫痪了。
我用力扭动着身体,抬起手脚活动着关节,好一会儿才爬起来,这一觉睡得很沉,虽然身体酸痛,脑袋里却是一片清明。
老马还在旁边呼呼大睡,我使劲推了他两把,竟然推不动,干脆站起来给了他一脚,他这才“哼哼”两声。
“起了起了起了!”我揪着他的耳朵喊了几声。
老马忽的一下坐了起来,直挺挺的,瞪着眼看了我足有一分钟才晃了晃脑袋:“几点了?”
“四点。”
我一边说着一边拉开了灯,感觉手臂上被蚊子咬的地方痒得要命,我忍着没挠,从包里翻出一件长袖薄外套穿上,吃一堑怎么也得长一智。
我穿上外套,才发现炕边那个小桌上放着一把手电和一瓶杀虫剂,这个招待所的旱厕在院子外头,手电肯定是给客人起夜用的,至于杀虫剂,昨天被咬得狠,晚上又睡得沉,我也没觉出这屋里有蚊子。
但这两样东西对我们上山来说就是宝贝,我拿起杀虫剂对着身上的衣服使劲喷了喷,虽然味道难闻,但总比被蚊子叮好,老马捂着鼻子驱赶着味道,拖拉着鞋就去井边打水洗脸。
我把手电和杀虫剂塞进包里,提起暖瓶把两个空矿泉水瓶灌满也塞了进去。
清晨的井水很凉,我捧起水扑在脸上,顿时感觉神清气爽,院子里的衣服已经干了,我随手收进屋里。
抬头看看天还是黑的,但看清楚路却没问题,我背起包,和老马向院外走去。
没走两步我就停了下来,因为迎面走来了一个人,穿着黑衣服。
是昨晚那个黑衣女人。
我站在那里,愣愣地看着她。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年轻,利落,干净,即使她现在的衣服上沾着点点泥土,也让人发自内心地觉得她是干净的。
她目光向前,根本就没落在我俩身上,好像我俩只是棵树,只是堵墙,只要绕过去就行了。
“那个,早,早啊你也是来爬山的?”
我突然像不会说话了一样,说出来的音调都是怪怪的,那女人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
我常听人说目光像刀子一样,一直觉得难以想象,直到现在才发现原来真的有。
她的目光并不凶狠,也没有敌意,却特别的冷,就像是神灵注视着凡人,好像心底的秘密都在一瞬间被看尽。
只一眼她就转回了头,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我机械似的转头看她,只见她利落地打开了右边的房门,进去又很自然地关上。
“还看?走了。”老马在旁边戳了我一下。
我回过神来,跟着老马一路走下去,感觉特别丢脸,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向女人搭讪,竟然被无视,不,这都不能叫无视了,看她那样子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傻/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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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转头,看到了老马指的地方,那里是一个天然港湾,山川从两边蔓延,中间好似抱了一颗珍珠。
当然珍珠只是比喻,这个港湾整体是狭长状,更像是一只鳄鱼半张着嘴。
“龙嘴”老马的声音带着几分兴奋。
我从远处一直看到近前,这里的地形还真的像是一个龙头,我们所在的地方就在眉骨。
老马兴奋不已,他跑来跑去地打量着,一直跑到正对着那港湾的地方,挥手对我高喊:“大泽,就在这儿,肯定是这儿!”
我跑了过去,他指着眼前那个有几百米长宽的山谷:“大泽,这是龙眼,我跟你保证,如果这里有大墓,一定就在这下面!”
我的心突突地跳起来,老马说的十分肯定,让我不得不信,事实上就连我看了这片地形,都感觉就应该是这儿。
我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三点多了,我们爬上来用了四个多小时,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我们连手电都没带,想进这山谷不现实。
“老马,今天太晚了,等明天一大早带上装备再来。”我开口道。
老马点点头,我俩就照着来时的路向山下走去,下山的确难走,本来不算高的石头看起来也让人头晕目眩,我俩半走半爬,狼狈不堪,全身上下都是泥。
等到了下面最最难走的一段,天已经完全黑了,头顶树影重重,好似张牙舞爪的恶鬼,草里满是窸窸窣窣的声音,听得我头皮发麻。
我俩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下山的,当看到那白花花的棉花田时,我感觉自己眼泪都要下来了,这种滋味不亲自体验真的很难想象。
等我们来到村口,手表的指针也已经指向九点,招待所的灯亮着,看起来是那么温暖。
我俩沿着小路向上,走到一半却迎面走来一个女人,短头发,穿着一身利落的黑色登山装,她低着头,走得很快,只一瞬间就与我们擦肩而过。
这明显不是村里的人。
我扭头去看,只见她背了一个登山包,也是黑色的,包里伸出一个用布包着的长长的东西,只可惜天太黑,没看清她的脸。
女人很快就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我看到她是沿着大路向东走的,只是这么晚了,她一个人要去哪?
我转过头来,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就凭我们现在的处境,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很快我们就回到招待所,一进院子就看到一个黝黑的中年人坐在主屋门前的台阶上抽烟,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我们。
见我们向左边的房屋走去,那人站了起来:“等等!”
我们停下脚步,转头看他,只见他眼里满是戒备:“你们又是香纸又是朱砂的,来我们这到底想干什么?”
我心里莫名火起:“你这人怎么随便翻我们的东西?”
老马赶紧拉住我,对着那人笑:“老乡,我们是下来勘探水利的,这些都是祭河神的,我们的装备还没到,就先备了这个。”
“哦”
看这人的表情就知道他根本没完全相信,却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指着院子中间的井:“洗干净了再进。”
我感觉心里特憋屈,老马则在一边拼命使眼色,我只好忍了下来,看那中年人转头进了屋。
我看了老马一眼,看他平时傻愣愣的,关键时候比我顶用,也是,外面讨生活的,更明白怎么做对自己有利。
老马已经在一桶一桶地打水,我俩举起桶把自己从头到脚浇了一遍,井水冰凉,甚是舒爽,干脆把脏衣服也都洗了,随手晾在院子里。
我进屋翻出两套衣裳,一套扔给老马,一套自己穿上,幸亏是夏天,衣服轻薄好带,只是老马比我高比我壮,穿上去有点小。
我俩刚换好,就听到有人敲门,我随口喊了一声:“进!”
是白天那个小丫头,她端着一个大托盘,里面有两碗米饭一大盘菜,我看了看,米饭应该是我们的糯米,菜是辣椒炒的不知道什么肉,看起来黑乎乎的。
小丫头把盘子放在桌上,转过头看我们:“这是请你们的,我爹那死老头子又抽风了,你们甭理他。”
哪有这样说自己爹的,我有点想笑,先前的郁闷也一扫而光。
小丫头看我脸色缓和,把门关上,一脸神神秘秘地开口:“你们今天出去我去问了村里的老人,他们说我们村以前不叫朝阳村,叫吴村。”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太早了,最起码也有五六百年,据说以前这里没有鬼压床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以前的人也迷信,就慢慢搬出去了,留下的觉得村里阴气重,就改叫朝阳村了,听起来让人舒服。”
看来我们是来对地方了,我和老马相视一眼,老马眼里压抑着兴奋,我肯定也一样。
“这是炒的野兔子肉,你俩慢慢吃,盘子就搁这我明早收拾,没啥事我走了。”小丫头一指那盘菜,转身就想走。
“等一下!”
我突然想起在村口遇见的那个女人,总感觉心里不得劲,干脆问一问。
“咋了?”小丫头回过身。
“那个我们刚刚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女的,看起来好像不是村里人啊。”
“噢,那个人啊”小丫头瘪了瘪嘴,“她就住你们对面,来了好几天了,奇奇怪怪的,每天天黑透了出去,早上三四点回来,回来就关门睡觉,也不叫饭吃,叫她也不搭理。”
这未免太反常了,我的八卦心也起来了:“你们知不知道她晚上出去干什么?”
小丫头眯起眼:“哥呀,我们这是招待所,又不是监狱,谁去管客人干什么?你俩出去我也不知道你们去干什么啊。”
我有点尴尬,挥手就让她出去了,我俩干的事偷偷摸摸的,所以看什么人都心虚,那女的和我们非亲非故的,我真是吃饱了撑的去问。
野兔子肉又香又有嚼劲,只可惜差了点小酒,我俩吃完把碗一推就直接爬炕上去了,我把闹钟调到早上四点,没几分钟就睡的昏天黑地。
闹钟准时响起,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想要坐竟然没起来,如果不是全身酸痛得厉害,我还以为自己瘫痪了。
我用力扭动着身体,抬起手脚活动着关节,好一会儿才爬起来,这一觉睡得很沉,虽然身体酸痛,脑袋里却是一片清明。
老马还在旁边呼呼大睡,我使劲推了他两把,竟然推不动,干脆站起来给了他一脚,他这才“哼哼”两声。
“起了起了起了!”我揪着他的耳朵喊了几声。
老马忽的一下坐了起来,直挺挺的,瞪着眼看了我足有一分钟才晃了晃脑袋:“几点了?”
“四点。”
我一边说着一边拉开了灯,感觉手臂上被蚊子咬的地方痒得要命,我忍着没挠,从包里翻出一件长袖薄外套穿上,吃一堑怎么也得长一智。
我穿上外套,才发现炕边那个小桌上放着一把手电和一瓶杀虫剂,这个招待所的旱厕在院子外头,手电肯定是给客人起夜用的,至于杀虫剂,昨天被咬得狠,晚上又睡得沉,我也没觉出这屋里有蚊子。
但这两样东西对我们上山来说就是宝贝,我拿起杀虫剂对着身上的衣服使劲喷了喷,虽然味道难闻,但总比被蚊子叮好,老马捂着鼻子驱赶着味道,拖拉着鞋就去井边打水洗脸。
我把手电和杀虫剂塞进包里,提起暖瓶把两个空矿泉水瓶灌满也塞了进去。
清晨的井水很凉,我捧起水扑在脸上,顿时感觉神清气爽,院子里的衣服已经干了,我随手收进屋里。
抬头看看天还是黑的,但看清楚路却没问题,我背起包,和老马向院外走去。
没走两步我就停了下来,因为迎面走来了一个人,穿着黑衣服。
是昨晚那个黑衣女人。
我站在那里,愣愣地看着她。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年轻,利落,干净,即使她现在的衣服上沾着点点泥土,也让人发自内心地觉得她是干净的。
她目光向前,根本就没落在我俩身上,好像我俩只是棵树,只是堵墙,只要绕过去就行了。
“那个,早,早啊你也是来爬山的?”
我突然像不会说话了一样,说出来的音调都是怪怪的,那女人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
我常听人说目光像刀子一样,一直觉得难以想象,直到现在才发现原来真的有。
她的目光并不凶狠,也没有敌意,却特别的冷,就像是神灵注视着凡人,好像心底的秘密都在一瞬间被看尽。
只一眼她就转回了头,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我机械似的转头看她,只见她利落地打开了右边的房门,进去又很自然地关上。
“还看?走了。”老马在旁边戳了我一下。
我回过神来,跟着老马一路走下去,感觉特别丢脸,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向女人搭讪,竟然被无视,不,这都不能叫无视了,看她那样子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傻/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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