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林中觅食
中午,忘归岛不在降雪,取而代之的若隐若现的太阳,不求能化解累雪,更多的是给人一丝温存。
早上虽然玩了一会儿,可大部分的的时候还是在练拳,他的体力不错,所以还能坚持住,不过得及时补充营养。两个选择,要么大海,要么深山,不过吃鱼似乎有些不现实,他可不是游虚道人,一掌能劈开一米厚的冰层,那么选择,落在了山中野味上。
别看是冬天,许多动物都选择冬眠,仔细一看,山中还算是有一些小动物的,譬如白兔野鸡什么的。但是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宙天顺着山腰慢慢往上爬,他想碰一下运气,看看能不能逮到他惦记已久的一只野鸡。他夏天在山中挖草药的时候,偶然遇到一只尾巴有三种颜色的野鸡,不过速度太快,还能短暂飞行,把他逗了一个下午,硬是一根毛没摸到。据游虚道人所说,这不是野鸡,而是七珍鸡,字如其名,很珍贵的,不过很难捕捉。
每次想到都恨得牙痒痒,可是跑也跑不过,飞也飞不过,只能望洋兴叹。不过冬天到处都是积雪,想必七珍鸡会跑的慢一点了吧。
这是一个竹林,每一根竹子都有小腿粗细,说是一个小型的森林也不为过,他就是在这里发现的。竹林上边全都铺满了白雪,不过林间却是很少,大部分被竹子枝叶挡住。
宙天小心翼翼的走进来,一眼望去,平静非常,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难道野鸡也有冬眠的习惯?”宙天摇摇头,自言自语道,不过却没有放弃,总要找一下才知道。
“咦,那是什么?”
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雪地中除了白雪,还多了几种颜色,仔细一看,分明就是七珍鸡的尾巴。只见七珍鸡埋头在白雪里边,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似的。
他小心翼翼的走近,心中欣喜万分。看你还往哪里跑,这次抓到你,非得把你的毛一根一根拔下来!
大约距离四米左右的时候,他便不向前走了,尽管他尽量小声,可是还是会和积雪产生摩擦的声音,再近的话,以七珍鸡的谨慎,肯定会被发现的。放下背包,活动一下手脚,猝不及防,一个虎扑就上去了。
毕竟是学过虎形的武者,还有一丝花豹的拳意,这一跃,比不了游虚道人,但也足足跃出一仗之远,再加上自己的身高,正好扑在七珍鸡之上。
“咕咕”七珍鸡被吓了一跳,张开翅膀就想飞,可是被宙天按着,一切都徒劳无功。
“你这只野鸡,你再给我跑一个试试!”宙天别提多兴奋了,回想起夏天的时候,自己被它捉弄的灰头土脸的。关键是这只鸡还特别欠揍,每当宙天想放弃的时候,它又回到宙天眼前咕咕叫,还把屁股对着宙天跳舞,是可忍孰不可忍啊!所以他累了一天,鸡毛都没碰到一下
现在终于在宙天手里了,哪里会让它好过,抓起来便使劲掐。
“我让你逗我,我让你跳,你飞呀,飞呀”
“咕咕~~”
玩够了,他才将七珍鸡用绳子栓起来,绑在树上。七珍鸡可不像刚才那么神气了,一身羽毛被宙天玩掉了一半,只能躲在角落里边瑟瑟发抖。
宙天又活动起来,想要在这儿找一个其他的野味。游虚道人说七珍鸡很是珍贵,他想带回去和游虚道人一起吃。
可着眼看去,竹林里也就只有一些小鸟,连一只野兔什么的都没有,只能到别处去看看。他一手牵着绳子,七珍鸡被拖在雪地里边,划出一条长长的线。
“咕咕,快来救朕啊,有人要谋害朕了!”
竹林不大,紧连着的是就是森林。这些地方宙天都不止一次来过,游虚道人经常带他出来挖草药。忘归岛虽大,可除了两座山峰的上层,他基本上都去过。而两座山峰异常险峻,还常年被冰雪覆盖,就是游虚道人也没有上去过。
事实证明,就算是南国的冬天,森林里边还是生机勃勃的。这不,刚走进就遇到一只野猪,正在雪地里找吃的。
这头野猪不大,应该还没有成年,不过也好,如果真的遇到成年的野猪,战斗力未必比老虎豹子弱,他想吃也吃不了。
把七珍鸡拴在大树上,他拿起带来的匕首,慢慢的走了上去。他的动作不算小,可野猪像是没有发现一样,自顾着拱土,显然不把他放在眼里。
“看不起我?哼,有你好受的!”相距不远时,他猛地扑了上去,把野猪按在地上。野猪力气虽大,但毕竟没有成年,他总算还能控制住。
匕首轻轻插入野猪脖颈,只是挣扎几下,便在没有了动静。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在大海之疆离世孤岛上,要想活下去,这是唯一的选择,所以宙天不会因为生命之可贵而心存怜悯。试想一下,如果他是弱者,那山中野狼花豹又何尝会放过他。
他是一个资深的野外生存者,赶紧卸下一条大腿,带着七珍鸡,扛起就跑。野猪的血腥味很大,用不了一会儿,这里就会来一些野狼,到时候他就算想跑,也得费一番手脚了。
找一个有水源的地方,清洗一下野猪大腿,拾一些柴火。冬天天气寒冷,就算是干柴也难以燃烧,不过他自有办法。不到一个小时,一顿美味的午餐就好了。而且有火源,也没有什么动物敢靠近。
撒上一些佐料,嗯,美味极了。不过,这个过程可是把七珍鸡看的都不敢吱一声,躲在大树后面,生怕下一个就是它。
美美吃一餐,将剩下的放在包里,他又回到刚才宰杀野猪的地方,不出他所料,这里已经聚集了好几只野狼,都围着野猪生食。
他爬上一棵大树,静静的看着下面,说不定等下还有一场大戏呢。
野狼越来越多,最后总共有八只,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速之客,正是一头花豹。这头花豹足足两米多长,体重超过一百五十公斤,比他上次看到的那只魁梧了许多。
豹子像是根本没有在乎野狼似的,自顾着走到野猪身边,而野猪身边的狼则是被它吓退。
宙天越看越起劲,最后干脆拿出剩下的烤肉,边吃边看。
花豹二话不说,直接想叼走还剩一半多的野猪,狼群这可不干了,怎么说也是它们先发现的,岂能说拿走就拿走?总共八头狼,远远的围住花豹,一只在后面的野狼则是越走越近,其他的也是慢慢逼近,要争夺这美味的食物。
到最后,一只野狼直接挑衅上来,咬住花豹口中的野猪。
老虎是森林之王,作为它的弟弟,豹子也不是好惹的,而且这只豹子体型并不比一般的老虎小,从来没被这么挑衅过的它,哪里还忍得住。
果断放下野猪,一个猛扑便上去,直接把野狼按在地上摩擦,血盆大口咬住野狼的脖子。外围有两头野狼上来帮忙,全被它一脚一个给踢飞。
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被花豹咬住的野狼顿时没了呼吸,它转朝狼群吼叫一声,野狼全都被吓出几十米远,只敢远观不敢近看。一时间,花豹作为丛林王者的霸气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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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虽然玩了一会儿,可大部分的的时候还是在练拳,他的体力不错,所以还能坚持住,不过得及时补充营养。两个选择,要么大海,要么深山,不过吃鱼似乎有些不现实,他可不是游虚道人,一掌能劈开一米厚的冰层,那么选择,落在了山中野味上。
别看是冬天,许多动物都选择冬眠,仔细一看,山中还算是有一些小动物的,譬如白兔野鸡什么的。但是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宙天顺着山腰慢慢往上爬,他想碰一下运气,看看能不能逮到他惦记已久的一只野鸡。他夏天在山中挖草药的时候,偶然遇到一只尾巴有三种颜色的野鸡,不过速度太快,还能短暂飞行,把他逗了一个下午,硬是一根毛没摸到。据游虚道人所说,这不是野鸡,而是七珍鸡,字如其名,很珍贵的,不过很难捕捉。
每次想到都恨得牙痒痒,可是跑也跑不过,飞也飞不过,只能望洋兴叹。不过冬天到处都是积雪,想必七珍鸡会跑的慢一点了吧。
这是一个竹林,每一根竹子都有小腿粗细,说是一个小型的森林也不为过,他就是在这里发现的。竹林上边全都铺满了白雪,不过林间却是很少,大部分被竹子枝叶挡住。
宙天小心翼翼的走进来,一眼望去,平静非常,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难道野鸡也有冬眠的习惯?”宙天摇摇头,自言自语道,不过却没有放弃,总要找一下才知道。
“咦,那是什么?”
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雪地中除了白雪,还多了几种颜色,仔细一看,分明就是七珍鸡的尾巴。只见七珍鸡埋头在白雪里边,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似的。
他小心翼翼的走近,心中欣喜万分。看你还往哪里跑,这次抓到你,非得把你的毛一根一根拔下来!
大约距离四米左右的时候,他便不向前走了,尽管他尽量小声,可是还是会和积雪产生摩擦的声音,再近的话,以七珍鸡的谨慎,肯定会被发现的。放下背包,活动一下手脚,猝不及防,一个虎扑就上去了。
毕竟是学过虎形的武者,还有一丝花豹的拳意,这一跃,比不了游虚道人,但也足足跃出一仗之远,再加上自己的身高,正好扑在七珍鸡之上。
“咕咕”七珍鸡被吓了一跳,张开翅膀就想飞,可是被宙天按着,一切都徒劳无功。
“你这只野鸡,你再给我跑一个试试!”宙天别提多兴奋了,回想起夏天的时候,自己被它捉弄的灰头土脸的。关键是这只鸡还特别欠揍,每当宙天想放弃的时候,它又回到宙天眼前咕咕叫,还把屁股对着宙天跳舞,是可忍孰不可忍啊!所以他累了一天,鸡毛都没碰到一下
现在终于在宙天手里了,哪里会让它好过,抓起来便使劲掐。
“我让你逗我,我让你跳,你飞呀,飞呀”
“咕咕~~”
玩够了,他才将七珍鸡用绳子栓起来,绑在树上。七珍鸡可不像刚才那么神气了,一身羽毛被宙天玩掉了一半,只能躲在角落里边瑟瑟发抖。
宙天又活动起来,想要在这儿找一个其他的野味。游虚道人说七珍鸡很是珍贵,他想带回去和游虚道人一起吃。
可着眼看去,竹林里也就只有一些小鸟,连一只野兔什么的都没有,只能到别处去看看。他一手牵着绳子,七珍鸡被拖在雪地里边,划出一条长长的线。
“咕咕,快来救朕啊,有人要谋害朕了!”
竹林不大,紧连着的是就是森林。这些地方宙天都不止一次来过,游虚道人经常带他出来挖草药。忘归岛虽大,可除了两座山峰的上层,他基本上都去过。而两座山峰异常险峻,还常年被冰雪覆盖,就是游虚道人也没有上去过。
事实证明,就算是南国的冬天,森林里边还是生机勃勃的。这不,刚走进就遇到一只野猪,正在雪地里找吃的。
这头野猪不大,应该还没有成年,不过也好,如果真的遇到成年的野猪,战斗力未必比老虎豹子弱,他想吃也吃不了。
把七珍鸡拴在大树上,他拿起带来的匕首,慢慢的走了上去。他的动作不算小,可野猪像是没有发现一样,自顾着拱土,显然不把他放在眼里。
“看不起我?哼,有你好受的!”相距不远时,他猛地扑了上去,把野猪按在地上。野猪力气虽大,但毕竟没有成年,他总算还能控制住。
匕首轻轻插入野猪脖颈,只是挣扎几下,便在没有了动静。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在大海之疆离世孤岛上,要想活下去,这是唯一的选择,所以宙天不会因为生命之可贵而心存怜悯。试想一下,如果他是弱者,那山中野狼花豹又何尝会放过他。
他是一个资深的野外生存者,赶紧卸下一条大腿,带着七珍鸡,扛起就跑。野猪的血腥味很大,用不了一会儿,这里就会来一些野狼,到时候他就算想跑,也得费一番手脚了。
找一个有水源的地方,清洗一下野猪大腿,拾一些柴火。冬天天气寒冷,就算是干柴也难以燃烧,不过他自有办法。不到一个小时,一顿美味的午餐就好了。而且有火源,也没有什么动物敢靠近。
撒上一些佐料,嗯,美味极了。不过,这个过程可是把七珍鸡看的都不敢吱一声,躲在大树后面,生怕下一个就是它。
美美吃一餐,将剩下的放在包里,他又回到刚才宰杀野猪的地方,不出他所料,这里已经聚集了好几只野狼,都围着野猪生食。
他爬上一棵大树,静静的看着下面,说不定等下还有一场大戏呢。
野狼越来越多,最后总共有八只,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速之客,正是一头花豹。这头花豹足足两米多长,体重超过一百五十公斤,比他上次看到的那只魁梧了许多。
豹子像是根本没有在乎野狼似的,自顾着走到野猪身边,而野猪身边的狼则是被它吓退。
宙天越看越起劲,最后干脆拿出剩下的烤肉,边吃边看。
花豹二话不说,直接想叼走还剩一半多的野猪,狼群这可不干了,怎么说也是它们先发现的,岂能说拿走就拿走?总共八头狼,远远的围住花豹,一只在后面的野狼则是越走越近,其他的也是慢慢逼近,要争夺这美味的食物。
到最后,一只野狼直接挑衅上来,咬住花豹口中的野猪。
老虎是森林之王,作为它的弟弟,豹子也不是好惹的,而且这只豹子体型并不比一般的老虎小,从来没被这么挑衅过的它,哪里还忍得住。
果断放下野猪,一个猛扑便上去,直接把野狼按在地上摩擦,血盆大口咬住野狼的脖子。外围有两头野狼上来帮忙,全被它一脚一个给踢飞。
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被花豹咬住的野狼顿时没了呼吸,它转朝狼群吼叫一声,野狼全都被吓出几十米远,只敢远观不敢近看。一时间,花豹作为丛林王者的霸气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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