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母系氏族二
母系氏族子女也从母姓,《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生天子,因生以为姓。”说明从生母而姓,《说文·女部》所列的古姓,如婚c嬴c妫c妘c姺c燃c妞c娸c媀c妄c娥c娃c姒c婤c始c嫪c姜c姬等,皆从女,由此可知是母系氏族的姓。
海南岛黎族的“合亩制”地区,虽然早已过渡到父系大家庭时期,但仍然保留从母居的母系氏族社会习俗,女子出嫁后,她和娘家的关系仍十分密切,女子出嫁不久即回娘家,住居在“寮房”里,和其他不同血缘关系的男性来往,直至怀孕,才回夫家,丈夫死后,她就要回到娘家,和亲生父母或兄弟一起生活,儿女除了年龄太小的以外,一般都不带回娘家,亲兄弟照顾死了丈夫的姊妹的生活,并认为是一种义务,在夫家时,妇女不为丈夫缝补衣服,却为她的亲兄弟缝补衣服,丈夫对此毫无怨言,黎族认为女子虽然出嫁,但她们仍然和娘家同一祖宗,即同鬼(同归),妇女不和她的丈夫同一祖宗,即不同鬼,患病做鬼之时,巫师念的是妇女娘家祖先的姓名,而不是丈夫家祖先的姓名,病重临死之前,必须抬回娘家,埋葬时由她的亲兄弟抬棺,并埋在娘家的公共墓地,她的遗物也归娘家的亲兄弟所有,埋葬以后,娘家杀牛招待亲属喝酒,同一“合亩”的人,即有血缘关系的人,要停止生产,丈夫家虽然也杀牛宴请亲属,但隆重的程度远比不上娘家,这是因为妇女与丈夫家不同鬼的缘故。
我国各民族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的记载甚多,如台湾高山族,番族以女承家务,凡家务悉以女主之,故女作而男随焉,番妇耕稼备尝辛苦,或襁褓负于扶犁,男则仅供馌饷(送食物),再结合獠人的产翁习俗看,妇女在生产上占主要地位更是明显,南方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乳妇,稍不保护,生疾亦如孕妇,妻反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这些都反映出母系氏族社会中的女权制,母系氏族的女首领对于氏族内外的纠纷负有调解的责任,并具很大的权威性。《琼崖黎歧风俗图》说:“黎人习气剽悍,与其同类一言不合,持弓矢标枪相向,有不可遏抑之势,若得妇人从中一间,则怡然而解。”解放前,黎族合亩制地区还有这种习惯。云南怒江的僳僳族氏族间发生械斗也是由妇女出面调解讲和,按照习惯对妇女不能加以伤害。
在氏族制度下,男女青年进入成年阶段必须经历一种成年仪式,由氏族首领主持,对将成年的人进行毅力和智力的考验,只有通过成年仪式,青年人才具备充当氏族正式成员的资格,并被允许参加氏族会议。
母系氏族社会盛行图腾信仰,原始人类认为某种动c植物与氏族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并且是他们的祖先,图腾既以氏族始祖的形象出现,永宁纳西族多以虎作为氏族的图腾,土司崇拜虎为根根,土司认为,虎是一种特殊的神,一般人是看不见的,虎的骨头大,是土司的根根,既然图腾是母系氏族的骨肉,当然被列为禁杀之列,谁打死了虎,不能自行处理,必须像抬死人似的,把虎抬进土司府,土司家好象死了父母那样悲伤,向老虎磕头,打死了虎的猎人要受到鞭笞,轻者痛打三十大板,重者罚款,有的还要坐水牢,对虎的崇拜还有:土司以虎为姓,当地以虎为地名,以虎头或虎为标志等等。
纳西族的图腾不限于老虎一种,在当地达巴口述的《创世纪》中,就有其它的图腾遗迹,其中有这样一段叙述:“热那甫的女儿多,不愿把车红吉吉美嫁给他,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把他的女儿化了装,有的变成了老虎,有的变成了豹子,有的变成了猴子,有的变成蛇,各种野兽都有了,叫从的吕一去捉,捉住哪个哪个就嫁给他”。这些女儿,就是由同一个氏族分衍下来的女儿氏族,化装的野兽就是氏族的图腾标志,他们之间不能通婚,但是可以与从的吕一所在的氏族通婚,氏族成员聚集而居,房舍多有大小之分,大房子供老年人和未成年者居住,也是氏族议事的场所,小房子则供妇女接待外氏族男配偶之用,客房一般安排在东厢房和门房的上层,外亲族的婚龄男子来本亲族过夜,本亲族的婚龄男子自然也要去外亲族住宿,所以,亲族内一般都没有婚龄男子单独的房间,如婚龄男子在外亲族未寻到女配偶,因而没有住宿之处,必定受到人们的嗤笑,只能在草棚中熬度漫漫长夜。
氏族有公共墓地,人们生前共同生活,死后也埋葬在一处,男子虽与外氏族女子婚配,但死后仍归葬于本氏族的墓地,血缘纽带始终维系着氏族的所有成员有的部落与氏族之间还有胞族作为中介形态,胞族由氏族及其派生出的女儿氏族组成,氏族有自己的住地和活动区域,所以,各部落之间也有一定的界限,越界就会发生纠纷,甚至引起流血的战争。
母系亲族有过继养女的传统习惯,当母系亲族没有女继承人时,全族都会焦灼不安,族长要召集全体成员商量,并决定向其他人口众多的母系亲族请求过继养女,对方如果同意,就接受礼物,并在本氏族举行祭祖仪式,宴请氏族的成员,向大家禀报将本亲族女子过继给外亲族为养女的缘由,氏族首领为该女子祈祷,并祝福她去外亲族后,多生子女,延续后代,迎受养女的亲族也要举行祭祖仪式,向祖先禀告增加新的成员,并为该女更换姓名,然后,亲族成员共餐,同庆同乐,以示祝贺,养女在新的亲族中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成年后,如有威信和能力,也可以主持生产和生活。
接收养女,是面临绝嗣险境的母系亲族得以传宗接代转危为安的重要手段,
小孩子在长大之后,要举行成年仪式,因为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自小从母亲居住,并由母亲和舅舅抚养,所以其成年仪式也要由母亲和舅舅操办,古人生活条件艰苦,寿命较短,性成熟也早,故小孩子到13岁便步入成年,在此之前,他们不算社会的正式成员,也不享受亲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成年人的心目中,小孩子还没有灵魂,成年仪式在每年的正月初一举行,亲族的成员聚集在火塘附近,祭祖之后,成年男女脱下孩提时所穿的麻布长衫,换上成年人的正式服装,女人上着短衣,下穿百褶裙,戴包头,男子戴帽,穿长袍和裤子,所以这种仪式又可称作穿裙子仪式和穿裤子仪式,仪式结束后,亲友纷纷向姑娘和小伙子赠送礼品,并向他们致以良好的祝愿,举行成年仪式的习俗,不仅纳西族长久流传,历史上其他民族也多有实行。
成年仪式是纳西族少年一生的转折点,从此以后,他们将同亲族的其他成员一样,享有各种权利和义务,也可以结交异性朋友,开始婚姻生活,对母系亲族而言,则增添了新的成员,加强了亲族的力量,是亲族繁荣昌盛的标志,纳西族至1956年民主改革前夕,仍盛行走访婚。如永宁平坝六乡1749个成年男女中,实行走访婚的有1285人,占成年人总数的735,实际上,当时过其它婚姻生活的人,都可能或长或短地经历过走访婚生活。
人类社会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泸沽湖畔仍保留着母权制家庭形式,被人们称之为“神秘的女儿国”,这是引起中外学者和游人最感神秘最感兴趣的摩梭文化现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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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岛黎族的“合亩制”地区,虽然早已过渡到父系大家庭时期,但仍然保留从母居的母系氏族社会习俗,女子出嫁后,她和娘家的关系仍十分密切,女子出嫁不久即回娘家,住居在“寮房”里,和其他不同血缘关系的男性来往,直至怀孕,才回夫家,丈夫死后,她就要回到娘家,和亲生父母或兄弟一起生活,儿女除了年龄太小的以外,一般都不带回娘家,亲兄弟照顾死了丈夫的姊妹的生活,并认为是一种义务,在夫家时,妇女不为丈夫缝补衣服,却为她的亲兄弟缝补衣服,丈夫对此毫无怨言,黎族认为女子虽然出嫁,但她们仍然和娘家同一祖宗,即同鬼(同归),妇女不和她的丈夫同一祖宗,即不同鬼,患病做鬼之时,巫师念的是妇女娘家祖先的姓名,而不是丈夫家祖先的姓名,病重临死之前,必须抬回娘家,埋葬时由她的亲兄弟抬棺,并埋在娘家的公共墓地,她的遗物也归娘家的亲兄弟所有,埋葬以后,娘家杀牛招待亲属喝酒,同一“合亩”的人,即有血缘关系的人,要停止生产,丈夫家虽然也杀牛宴请亲属,但隆重的程度远比不上娘家,这是因为妇女与丈夫家不同鬼的缘故。
我国各民族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的记载甚多,如台湾高山族,番族以女承家务,凡家务悉以女主之,故女作而男随焉,番妇耕稼备尝辛苦,或襁褓负于扶犁,男则仅供馌饷(送食物),再结合獠人的产翁习俗看,妇女在生产上占主要地位更是明显,南方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乳妇,稍不保护,生疾亦如孕妇,妻反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这些都反映出母系氏族社会中的女权制,母系氏族的女首领对于氏族内外的纠纷负有调解的责任,并具很大的权威性。《琼崖黎歧风俗图》说:“黎人习气剽悍,与其同类一言不合,持弓矢标枪相向,有不可遏抑之势,若得妇人从中一间,则怡然而解。”解放前,黎族合亩制地区还有这种习惯。云南怒江的僳僳族氏族间发生械斗也是由妇女出面调解讲和,按照习惯对妇女不能加以伤害。
在氏族制度下,男女青年进入成年阶段必须经历一种成年仪式,由氏族首领主持,对将成年的人进行毅力和智力的考验,只有通过成年仪式,青年人才具备充当氏族正式成员的资格,并被允许参加氏族会议。
母系氏族社会盛行图腾信仰,原始人类认为某种动c植物与氏族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并且是他们的祖先,图腾既以氏族始祖的形象出现,永宁纳西族多以虎作为氏族的图腾,土司崇拜虎为根根,土司认为,虎是一种特殊的神,一般人是看不见的,虎的骨头大,是土司的根根,既然图腾是母系氏族的骨肉,当然被列为禁杀之列,谁打死了虎,不能自行处理,必须像抬死人似的,把虎抬进土司府,土司家好象死了父母那样悲伤,向老虎磕头,打死了虎的猎人要受到鞭笞,轻者痛打三十大板,重者罚款,有的还要坐水牢,对虎的崇拜还有:土司以虎为姓,当地以虎为地名,以虎头或虎为标志等等。
纳西族的图腾不限于老虎一种,在当地达巴口述的《创世纪》中,就有其它的图腾遗迹,其中有这样一段叙述:“热那甫的女儿多,不愿把车红吉吉美嫁给他,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把他的女儿化了装,有的变成了老虎,有的变成了豹子,有的变成了猴子,有的变成蛇,各种野兽都有了,叫从的吕一去捉,捉住哪个哪个就嫁给他”。这些女儿,就是由同一个氏族分衍下来的女儿氏族,化装的野兽就是氏族的图腾标志,他们之间不能通婚,但是可以与从的吕一所在的氏族通婚,氏族成员聚集而居,房舍多有大小之分,大房子供老年人和未成年者居住,也是氏族议事的场所,小房子则供妇女接待外氏族男配偶之用,客房一般安排在东厢房和门房的上层,外亲族的婚龄男子来本亲族过夜,本亲族的婚龄男子自然也要去外亲族住宿,所以,亲族内一般都没有婚龄男子单独的房间,如婚龄男子在外亲族未寻到女配偶,因而没有住宿之处,必定受到人们的嗤笑,只能在草棚中熬度漫漫长夜。
氏族有公共墓地,人们生前共同生活,死后也埋葬在一处,男子虽与外氏族女子婚配,但死后仍归葬于本氏族的墓地,血缘纽带始终维系着氏族的所有成员有的部落与氏族之间还有胞族作为中介形态,胞族由氏族及其派生出的女儿氏族组成,氏族有自己的住地和活动区域,所以,各部落之间也有一定的界限,越界就会发生纠纷,甚至引起流血的战争。
母系亲族有过继养女的传统习惯,当母系亲族没有女继承人时,全族都会焦灼不安,族长要召集全体成员商量,并决定向其他人口众多的母系亲族请求过继养女,对方如果同意,就接受礼物,并在本氏族举行祭祖仪式,宴请氏族的成员,向大家禀报将本亲族女子过继给外亲族为养女的缘由,氏族首领为该女子祈祷,并祝福她去外亲族后,多生子女,延续后代,迎受养女的亲族也要举行祭祖仪式,向祖先禀告增加新的成员,并为该女更换姓名,然后,亲族成员共餐,同庆同乐,以示祝贺,养女在新的亲族中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成年后,如有威信和能力,也可以主持生产和生活。
接收养女,是面临绝嗣险境的母系亲族得以传宗接代转危为安的重要手段,
小孩子在长大之后,要举行成年仪式,因为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自小从母亲居住,并由母亲和舅舅抚养,所以其成年仪式也要由母亲和舅舅操办,古人生活条件艰苦,寿命较短,性成熟也早,故小孩子到13岁便步入成年,在此之前,他们不算社会的正式成员,也不享受亲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成年人的心目中,小孩子还没有灵魂,成年仪式在每年的正月初一举行,亲族的成员聚集在火塘附近,祭祖之后,成年男女脱下孩提时所穿的麻布长衫,换上成年人的正式服装,女人上着短衣,下穿百褶裙,戴包头,男子戴帽,穿长袍和裤子,所以这种仪式又可称作穿裙子仪式和穿裤子仪式,仪式结束后,亲友纷纷向姑娘和小伙子赠送礼品,并向他们致以良好的祝愿,举行成年仪式的习俗,不仅纳西族长久流传,历史上其他民族也多有实行。
成年仪式是纳西族少年一生的转折点,从此以后,他们将同亲族的其他成员一样,享有各种权利和义务,也可以结交异性朋友,开始婚姻生活,对母系亲族而言,则增添了新的成员,加强了亲族的力量,是亲族繁荣昌盛的标志,纳西族至1956年民主改革前夕,仍盛行走访婚。如永宁平坝六乡1749个成年男女中,实行走访婚的有1285人,占成年人总数的735,实际上,当时过其它婚姻生活的人,都可能或长或短地经历过走访婚生活。
人类社会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泸沽湖畔仍保留着母权制家庭形式,被人们称之为“神秘的女儿国”,这是引起中外学者和游人最感神秘最感兴趣的摩梭文化现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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