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王嫁到之呆萌丫鬟发家史》正文 第五十三章 威武叶军生
宋潇雅每天早上起来都觉得屋里有淡淡的腊梅清香,只不过她觉得是自己的幻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嘛。
直到第三天早上小草进来收拾屋子时说:“姑娘的屋里真奇怪,每天早上都有腊梅香呢。咱们这院子里又没有腊梅,若是从外边儿飘来的,怎的就姑娘一个屋里有。”她一边说一边摇着头走了出去。
宋潇雅呆呆的坐了一会儿,当天晚上她临睡前在桌上放了一张纸条,写着“叫醒我”。可是她醒来时纸条还在桌上,也没再闻到腊梅香。
京城以南七十里,玉泉山庄。叶筝泡在温泉里,白泽和陆吾则在一旁端茶送水,好一副正在进行温泉疗法的画面。可是,为什么三个人都在翻白眼?
水里的叶筝开口了,“那小子什么时候回来?”声音不对,像是一个叫莫流离的家伙。
白泽翻了个白眼,“不知道。”完了完了,好像白眼翻得习惯了,不翻一个都不会说话。
“三天了,三天啊!”莫流离的声音哭道,“皮都泡皱了,再泡下去会出人命的。呜呜呜”
陆吾翻个白眼,谁让主子泡半个月都不皱来的。
是谁信誓旦旦的说要去南边儿跟踪齐王的?是谁一大早上就急匆匆要出门的?是谁晃晃悠悠来了玉泉山庄说怕有人监视的?又是谁让自己扮作他天天泡温泉而他却连夜失踪三日不归的?莫流离看着两个不来气的小厮,只能在心中泣血控诉那个没良心的家伙。
忽的,一个清冷的声音道:“赶紧收拾,不能耽搁了。”
白泽和陆吾脸上都是一喜,“少爷回来了!”
莫流离软绵绵的从池子中爬上来,看了那依旧一尘不染的月白身影一眼,直接瘫倒在地,“不行,我要坐马车。”
“马车太慢,已经耽误三天了。”
莫流离抬起一只手指了指那个无耻的家伙,又无力的垂落下来,这三天是谁耽误的?他,居然好意思说出口。
最终,莫流离被抬上了马车,他的功力在三天三夜的温泉面前不值一提,全身都软了。
虽然叶二少爷一贯的云淡风轻,白泽两个却看得出来,主子的心情不是太美好,老老实实的赶着马车,多的话一句都不说,沉默是金。
叶筝在马车里写了一张纸条,卷好插入一根小竹筒,再从笼子里抱出一只信鸽,将竹筒绑在它的腿上。信鸽低头在他的手心蹭了蹭,“扑棱”一声飞走了。
看着信鸽远去,叶筝放下窗帘,盘膝坐好,左臂横放在小几之上,右臂撑起,一根无瑕的玉指抵住那双红得妖异的薄唇,一双一向清冷的星眸竟带着一丝温柔的投向了对面仍软趴趴躺着的大师兄。
莫流离心里莫名一慌,这家伙是什么意思?他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温柔过?莫非他被丫头伤了心(虽然只有英招耳闻了那晚发生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大家都知道了一点什么),转而?他艰难的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俊脸,师弟你不会?虽然我的确为你付出了不少,不过真的不用这样的,真的不用了
莫流离转过头去不看叶筝,却又忍不住又转回来看看。咦?师弟的眼神又变了,好幽怨,连嘴唇都微微噘了噘。莫流离吞了一口口水,是怪自己转过头去了么?师弟你这么风情万种的真的好么?
叶筝下定决心离开一段时间,正好去南边验证一下自己手上的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可刚刚离开京城心中便有些毛躁躁的,自己突然失踪了,她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坐立不安?于是他把三人留在玉泉山庄,安排了所谓的混淆视听方案,自己则飞回了随清苑。
刚回去就听说那丫头出府逛了一天,天黑才心满意足的回来。他咬牙忍了。
第二天,他亲眼看着她开开心心的写了一篇奇奇怪怪的文章教两个小丫鬟认字,然后画了好多图,都是些奇怪的动物。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老鼠是鸭子是狗,但是和真实的老鼠鸭子狗长得一点都不像啊,还有着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哪有动物是这样的?还有两个不那么夸张的,是一只呆呆的猫(人家是kitty啦,潇潇撇撇嘴),还有一只呆呆的兔子(这是米菲啦,潇潇翻个白眼,呀,她一定是被白泽和陆吾传染了)。
第三天,叶筝收到一条飞鸽传信,出去了一日。晚上回来只见丫头的桌上又多了些图纸,这次是拼在一起的各种图形,正方c三角c长方等等,也不知有什么用。再看看床上睡着的丫头,神色安宁,绝对没有一点难过的迹象。
叶筝觉得自己坚冰般的小心心开始有裂缝了,不看了,走了。我走了!真的走了!一走几个月哦!我真的狠得下心的哦!
叶筝真的走了,宋潇雅睡得沉沉的。她今儿又帮杨嬷嬷治疗了一次,再加上疯狂的把自己折腾的身心俱疲,倒头就睡,这样就没心思胡思乱想了。
两天后,莫流离的身体也彻底恢复了,一行人弃车换马,一路餐风露宿,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南疆玉州沼云县。一路上并无什么阻碍,只是大家都觉得莫流离变得有点怪怪的,看着主子的眼神有点不对,是羞涩?还是欲言又止来着?白泽和陆吾对视一眼,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了。
沼云虽是一个县,地方却是其它县的两三倍大,只因这里是大楚与明越唯一的通商口岸,以及威震天下的定南军总部所在。
沼云县中也有一个定南王府,虽不如京中的王府规模宏大,却更显威武霸气。来来往往的亲兵把个王府守得密不透风,只因明越人以狡猾著称,再加上那千奇百怪的降头之术,是与南疆蛊毒之术并称的两大诡异邪恶之术,实在令人防不胜防。第一代定南王如此智勇双全,也折在这降头术之上。
此时驻守在定南王府中的并非现任定南王叶从云。前任定南王叶秉行与明越签订和平条约后,边关安宁了不少,两国百姓之间的贸易也做得蒸蒸日上。从未真正上过战场的叶从云也就干脆混迹于京中,边关之事自有老爹处置。
叶秉行病逝后,叶从云到过一次沼云,将王府事务交给定南军第一大将叶军生后就匆匆返京了。
叶军生是第一代定南王叶动在战争中收留的一个乞儿,他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年纪,只知道自记事以来就是个乞儿。是叶动给他取了叶军生这个名字,还把他加入叶家军的日子定为他十八岁的生辰。
叶军生天生就是个当战士的料,不仅勇猛无匹还机智过人,在一次大军被陷的危机时刻,他无师自通的用声东击西之法引开敌军主力,带着二十几个小兵拯救了叶家军主力。叶动拍拍他的肩,收他为义子,从此他在军中之路就走得极顺。大楚建国后,他又跟着叶动驻守南疆,年纪轻轻就成为定南军一员大将。
叶动被刺杀,叶军生红着双眼孤身杀入敌军,千军万马中斩敌将首级,再血肉模糊的回到军中,足足躺了两个多月才得以痊愈。从此他的大名不仅令明越人胆战心惊,更是传遍了整个大楚。人人都说有叶军生在,大楚南疆无虞。
此时的叶军生坐在王府书房的大书案之前,面前放着一封打开的信。他已年近五十,却依旧高大魁伟,身板笔直。常年的征战把他黝黑的脸庞磨砺得如同刀削斧劈般棱角分明,炯炯有神的双眼不怒自威,定南军全军上下无人不敬服。
叶军生皱着眉再次仔细核对了信纸上定南王的印鉴以及叶从云的私人印鉴,确定这信是真的。只是这信上的内容他狠狠拍了一下桌子,叶从云那个纨绔小子,这是把军务当儿戏吗?
他的年纪比叶从云大不了几岁,可从辈分上来说却是他的叔叔,自然可以叫他一声小子。而他最为遗憾的就是义父那般伟岸的人物,怎会有这么两个不成器的孙子,定南军以后该交到谁的手中?恨铁不成钢啊!
与此同时,叶筝四人也进了城,虽然晚出发了几天,几人仗着内功深厚不眠不休,倒也只比齐王晚了半天而已。因着沼云特殊的地位,进城检查得极严,四人扮作采买药材的商人,倒也安安稳稳的进来了。
在一家叫顺来的客栈安顿下来后,叶筝带着白泽逛了逛。
客栈往西走了一炷香时间,有一棵好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榕树,巨大的树冠就像一把大伞遮住了火辣辣的日头。目前虽是冬日,但一出南疆阴霾的山区,越往南就越发的热起来,待到得沼云,已与夏日无异。所以好多百姓都在这大榕树下躲避太阳西落前最后的余威。
叶筝也踱了过去,饶有兴致的围着大树转了一圈,拍拍树干,还摸了摸那密密麻麻垂落下来的须根,京城可看不到这样的景致。
回到客栈之时,天已经黑了,几人在大堂用了晚膳再上楼回房,便看到在陆吾的床上躺着一个小麦肤色的阳光少年,那少年翘着二郎腿一副悠哉悠哉的模样,笑嘻嘻的看着进来的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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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丫鬟就要开始pk了,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毕竟这关系着丫鬟的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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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中午12点以后,加油加油加油!
西西爱你们!明天万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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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潇雅呆呆的坐了一会儿,当天晚上她临睡前在桌上放了一张纸条,写着“叫醒我”。可是她醒来时纸条还在桌上,也没再闻到腊梅香。
京城以南七十里,玉泉山庄。叶筝泡在温泉里,白泽和陆吾则在一旁端茶送水,好一副正在进行温泉疗法的画面。可是,为什么三个人都在翻白眼?
水里的叶筝开口了,“那小子什么时候回来?”声音不对,像是一个叫莫流离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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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了,三天啊!”莫流离的声音哭道,“皮都泡皱了,再泡下去会出人命的。呜呜呜”
陆吾翻个白眼,谁让主子泡半个月都不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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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太慢,已经耽误三天了。”
莫流离抬起一只手指了指那个无耻的家伙,又无力的垂落下来,这三天是谁耽误的?他,居然好意思说出口。
最终,莫流离被抬上了马车,他的功力在三天三夜的温泉面前不值一提,全身都软了。
虽然叶二少爷一贯的云淡风轻,白泽两个却看得出来,主子的心情不是太美好,老老实实的赶着马车,多的话一句都不说,沉默是金。
叶筝在马车里写了一张纸条,卷好插入一根小竹筒,再从笼子里抱出一只信鸽,将竹筒绑在它的腿上。信鸽低头在他的手心蹭了蹭,“扑棱”一声飞走了。
看着信鸽远去,叶筝放下窗帘,盘膝坐好,左臂横放在小几之上,右臂撑起,一根无瑕的玉指抵住那双红得妖异的薄唇,一双一向清冷的星眸竟带着一丝温柔的投向了对面仍软趴趴躺着的大师兄。
莫流离心里莫名一慌,这家伙是什么意思?他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温柔过?莫非他被丫头伤了心(虽然只有英招耳闻了那晚发生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大家都知道了一点什么),转而?他艰难的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俊脸,师弟你不会?虽然我的确为你付出了不少,不过真的不用这样的,真的不用了
莫流离转过头去不看叶筝,却又忍不住又转回来看看。咦?师弟的眼神又变了,好幽怨,连嘴唇都微微噘了噘。莫流离吞了一口口水,是怪自己转过头去了么?师弟你这么风情万种的真的好么?
叶筝下定决心离开一段时间,正好去南边验证一下自己手上的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可刚刚离开京城心中便有些毛躁躁的,自己突然失踪了,她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坐立不安?于是他把三人留在玉泉山庄,安排了所谓的混淆视听方案,自己则飞回了随清苑。
刚回去就听说那丫头出府逛了一天,天黑才心满意足的回来。他咬牙忍了。
第二天,他亲眼看着她开开心心的写了一篇奇奇怪怪的文章教两个小丫鬟认字,然后画了好多图,都是些奇怪的动物。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老鼠是鸭子是狗,但是和真实的老鼠鸭子狗长得一点都不像啊,还有着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哪有动物是这样的?还有两个不那么夸张的,是一只呆呆的猫(人家是kitty啦,潇潇撇撇嘴),还有一只呆呆的兔子(这是米菲啦,潇潇翻个白眼,呀,她一定是被白泽和陆吾传染了)。
第三天,叶筝收到一条飞鸽传信,出去了一日。晚上回来只见丫头的桌上又多了些图纸,这次是拼在一起的各种图形,正方c三角c长方等等,也不知有什么用。再看看床上睡着的丫头,神色安宁,绝对没有一点难过的迹象。
叶筝觉得自己坚冰般的小心心开始有裂缝了,不看了,走了。我走了!真的走了!一走几个月哦!我真的狠得下心的哦!
叶筝真的走了,宋潇雅睡得沉沉的。她今儿又帮杨嬷嬷治疗了一次,再加上疯狂的把自己折腾的身心俱疲,倒头就睡,这样就没心思胡思乱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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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云虽是一个县,地方却是其它县的两三倍大,只因这里是大楚与明越唯一的通商口岸,以及威震天下的定南军总部所在。
沼云县中也有一个定南王府,虽不如京中的王府规模宏大,却更显威武霸气。来来往往的亲兵把个王府守得密不透风,只因明越人以狡猾著称,再加上那千奇百怪的降头之术,是与南疆蛊毒之术并称的两大诡异邪恶之术,实在令人防不胜防。第一代定南王如此智勇双全,也折在这降头术之上。
此时驻守在定南王府中的并非现任定南王叶从云。前任定南王叶秉行与明越签订和平条约后,边关安宁了不少,两国百姓之间的贸易也做得蒸蒸日上。从未真正上过战场的叶从云也就干脆混迹于京中,边关之事自有老爹处置。
叶秉行病逝后,叶从云到过一次沼云,将王府事务交给定南军第一大将叶军生后就匆匆返京了。
叶军生是第一代定南王叶动在战争中收留的一个乞儿,他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年纪,只知道自记事以来就是个乞儿。是叶动给他取了叶军生这个名字,还把他加入叶家军的日子定为他十八岁的生辰。
叶军生天生就是个当战士的料,不仅勇猛无匹还机智过人,在一次大军被陷的危机时刻,他无师自通的用声东击西之法引开敌军主力,带着二十几个小兵拯救了叶家军主力。叶动拍拍他的肩,收他为义子,从此他在军中之路就走得极顺。大楚建国后,他又跟着叶动驻守南疆,年纪轻轻就成为定南军一员大将。
叶动被刺杀,叶军生红着双眼孤身杀入敌军,千军万马中斩敌将首级,再血肉模糊的回到军中,足足躺了两个多月才得以痊愈。从此他的大名不仅令明越人胆战心惊,更是传遍了整个大楚。人人都说有叶军生在,大楚南疆无虞。
此时的叶军生坐在王府书房的大书案之前,面前放着一封打开的信。他已年近五十,却依旧高大魁伟,身板笔直。常年的征战把他黝黑的脸庞磨砺得如同刀削斧劈般棱角分明,炯炯有神的双眼不怒自威,定南军全军上下无人不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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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年纪比叶从云大不了几岁,可从辈分上来说却是他的叔叔,自然可以叫他一声小子。而他最为遗憾的就是义父那般伟岸的人物,怎会有这么两个不成器的孙子,定南军以后该交到谁的手中?恨铁不成钢啊!
与此同时,叶筝四人也进了城,虽然晚出发了几天,几人仗着内功深厚不眠不休,倒也只比齐王晚了半天而已。因着沼云特殊的地位,进城检查得极严,四人扮作采买药材的商人,倒也安安稳稳的进来了。
在一家叫顺来的客栈安顿下来后,叶筝带着白泽逛了逛。
客栈往西走了一炷香时间,有一棵好几人才能合抱的大榕树,巨大的树冠就像一把大伞遮住了火辣辣的日头。目前虽是冬日,但一出南疆阴霾的山区,越往南就越发的热起来,待到得沼云,已与夏日无异。所以好多百姓都在这大榕树下躲避太阳西落前最后的余威。
叶筝也踱了过去,饶有兴致的围着大树转了一圈,拍拍树干,还摸了摸那密密麻麻垂落下来的须根,京城可看不到这样的景致。
回到客栈之时,天已经黑了,几人在大堂用了晚膳再上楼回房,便看到在陆吾的床上躺着一个小麦肤色的阳光少年,那少年翘着二郎腿一副悠哉悠哉的模样,笑嘻嘻的看着进来的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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