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草原,追逐
被踢出几米外凶鼠,嘴角留血,想翻身却不得,无力只能做罢。
他没有杀它们,只说一句话。
“哈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两个月的仇,我报了,我给你们留一命,希望三十年后来找我报仇”他得意一笑道。
也不知道松鼠能不能听懂,自顾自的说。
然后又怕时间久了,样子记不住又道“给你们留点记号,希望三十年我会记得”说罢,他就把三松鼠的一个大板牙敲掉。
他看着,三只松鼠有一个板牙,将会这里成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笑了笑,离开了,留下不知所措的松鼠。
小插曲过后,又开始了他的旅程。
不知跨越了多少座山,时间来到了黄昏,他站在山峰顶部悬崖绝壁边,望着无边无际树海,不知在想什么,原地不动的站着,静静的看着,可能在想什么时候才能跨越这森林,也可能只是单纯的看风景。
黄昏的到来,光芒从侧边照来,无边的大地上,出现一道道风景,但是能享受这风景的人,却少之又少,到处都危机四伏,各种蛇虫异兽满地爬,很少有人敢在这些凶险森林过夜,尤其是到了晚上,凶险而欢乐的大杂烩才刚开始,这才是象征着原始的它们,夜的世界。
夜幕降临,时不时听见几声鸟叫,和野兽的吼声,他弄着火堆上的烤肉,而乐乐则脉脉含情的盯着烤肉,火的光芒照在它圆滚滚的眼睛上,水汪汪。
看到它那侵略的眼神,他用手指点了点它脑袋,无奈的笑了笑。
一顿狼吞虎咽,扑灭了火堆,他爬上一棵大树上,打算在树上过夜。
没有山洞,没防护的地方睡觉,很没有安全感,在树上还能稍微能防护一些走兽。
夜间,各种凶兽的叫的狠凶,但却影响不到在树上林劫,他一边修炼,一边警惕的感应着周围。
时间悄悄走了,到了早上。
昨夜没有什么意外,只是有几只爬虫吃了,他们吃剩的骨头,和在树上留了一个爪印。
他早就发现了,只是没有理会,只要它们感觉得不到的东西,留下来没什么意义,自然会走。
吃过早饭后,又开始了他们一天的旅程。
一天又一天,时间又一个星期后。
他站在山顶上,他终于看见了森林的边缘,就像失而复得的喜悦,整个人都说不出话,不敢相信的表情。
林劫连忙把喜悦分享给乐乐。
高兴的大声说“乐乐,乐乐,我看着边缘了”声音速度比平时都要快很多。
而还在睡觉的乐乐,被他吵醒,楞楞的晃了晃脑,舔了舔舌头说。
“主主人,吃饭了吗?”
林劫张了张嘴,像是被东西卡助喉咙一样。
兴奋的心情瞬间又被拉低。
瞪了它一眼,就不理它了。
乐乐看主人瞪了它一眼,不知怎么回事,想道“难道我又做错了什么吗,没有啊!可为什么主人瞪我的眼神那么凶,”脑子短路的乐乐,一副呆萌若有所思的神情。
不理懵懂无知的吃货,他自己一个人自娱自乐。
一边朝着森林边缘疯狂的奔跑,一边大喊。
“啊!我看到了,森林的尽头”
“啊!我终于可以出来了”
“啊!我终于不用被大树挡在阴暗下了”
“啊!我终于可以在太阳的照耀下遨游,自在、奔放”
“啊啊啊!我来了”
这一刻他真的厌倦了在森林里,在那里无时无刻,要警戒着周围隐藏的凶兽,无时无刻要把精神集中,无时无刻的被阴暗包围。
两个小时后,他们终于走出了森林,等待他们的却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平原,依旧没用人居住过的痕迹,远处的平原上,几只零零散散的食草兽在啃草,一边警惕的抬抬头。
在草原上,想要找安全的庇护所,估计就难了,遇见强大的凶,没有任何躲避,只能靠速度来救命,不一样的环境,好处坏处尽显,且行且珍惜。
地势平坦而辽阔,在远方有微微起伏,整个大地都被绿油油的草覆盖着,像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清新。
他气喘吁吁走出了森林,奔跑在草原上,跑了一会,躺了下来,看着蓝天白云,绿油油的草,确定了,这是他喜欢的感觉。
而乐乐则在高二十几厘米高的草丛里钻,钻了一会后,一脸迷茫,“主人呢,怎么不见了”。
享受过后,他把草丛里的乐乐找了出来,然后一直往前走。
走了好久,到了黄昏。
打算就在前面的小山坡过夜。
确定住的地方后,就差吃的了,他现在半个月不吃饭都可以,只不过习惯了,不吃觉得不自在,而且还有乐乐这个大吃货,不给它烤肉,估计它会很伤心。
草原里,全部都是以速度为标准的凶兽,广阔无比的草原,成年的凶兽,只要速度快,持久力长,反应及时,猎食者根本抓不到它们,只能选择一些老弱病残。
所以今晚的晚餐注定是比较艰难,除非遇见被遗弃出群的凶兽,和残弱的。
一群像鹿又像马的凶兽,出现在了他眼前,三米高身材,长了两个鹿角,看起来庞然大物一样,他趴下隐藏在他们不远处,丢了一个扫描过去。
踏马
一阶食草凶兽
简介:踏马,野性十足,速度极快,一日千里,腿部力量极强,被踢上一脚,估计半身不遂。
宣言:打不过我吧!哈哈哈!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追不上我吧!啦啦啦啦啦啦啦!全都一起上吧我根本没的怕!
看到扫描出来介绍,他没见过那么贱的马,名字贱,宣言更贱,这让他很想去打死这些踏马。
他躲着,手上拿着匕首,在等踏马靠近一点,一会后有一匹离他,大概五六十米后,他做出来选择。
就是现在,他一步十米的速度,一瞬间跑了过去。
机警的踏马,看见猎食者一哄而散,一阵尘土飞扬。
离他最近那匹也神速做出反应,他扑了个空。
他继续追,可惜越追离的就越远,马屁都没摸到,吃了一鼻子尘土。
他很不高兴,他并不打算就这样放弃,寻找机会,一定要抓到一匹,然后无情抽打它,践踏它最以为优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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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杀它们,只说一句话。
“哈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两个月的仇,我报了,我给你们留一命,希望三十年后来找我报仇”他得意一笑道。
也不知道松鼠能不能听懂,自顾自的说。
然后又怕时间久了,样子记不住又道“给你们留点记号,希望三十年我会记得”说罢,他就把三松鼠的一个大板牙敲掉。
他看着,三只松鼠有一个板牙,将会这里成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笑了笑,离开了,留下不知所措的松鼠。
小插曲过后,又开始了他的旅程。
不知跨越了多少座山,时间来到了黄昏,他站在山峰顶部悬崖绝壁边,望着无边无际树海,不知在想什么,原地不动的站着,静静的看着,可能在想什么时候才能跨越这森林,也可能只是单纯的看风景。
黄昏的到来,光芒从侧边照来,无边的大地上,出现一道道风景,但是能享受这风景的人,却少之又少,到处都危机四伏,各种蛇虫异兽满地爬,很少有人敢在这些凶险森林过夜,尤其是到了晚上,凶险而欢乐的大杂烩才刚开始,这才是象征着原始的它们,夜的世界。
夜幕降临,时不时听见几声鸟叫,和野兽的吼声,他弄着火堆上的烤肉,而乐乐则脉脉含情的盯着烤肉,火的光芒照在它圆滚滚的眼睛上,水汪汪。
看到它那侵略的眼神,他用手指点了点它脑袋,无奈的笑了笑。
一顿狼吞虎咽,扑灭了火堆,他爬上一棵大树上,打算在树上过夜。
没有山洞,没防护的地方睡觉,很没有安全感,在树上还能稍微能防护一些走兽。
夜间,各种凶兽的叫的狠凶,但却影响不到在树上林劫,他一边修炼,一边警惕的感应着周围。
时间悄悄走了,到了早上。
昨夜没有什么意外,只是有几只爬虫吃了,他们吃剩的骨头,和在树上留了一个爪印。
他早就发现了,只是没有理会,只要它们感觉得不到的东西,留下来没什么意义,自然会走。
吃过早饭后,又开始了他们一天的旅程。
一天又一天,时间又一个星期后。
他站在山顶上,他终于看见了森林的边缘,就像失而复得的喜悦,整个人都说不出话,不敢相信的表情。
林劫连忙把喜悦分享给乐乐。
高兴的大声说“乐乐,乐乐,我看着边缘了”声音速度比平时都要快很多。
而还在睡觉的乐乐,被他吵醒,楞楞的晃了晃脑,舔了舔舌头说。
“主主人,吃饭了吗?”
林劫张了张嘴,像是被东西卡助喉咙一样。
兴奋的心情瞬间又被拉低。
瞪了它一眼,就不理它了。
乐乐看主人瞪了它一眼,不知怎么回事,想道“难道我又做错了什么吗,没有啊!可为什么主人瞪我的眼神那么凶,”脑子短路的乐乐,一副呆萌若有所思的神情。
不理懵懂无知的吃货,他自己一个人自娱自乐。
一边朝着森林边缘疯狂的奔跑,一边大喊。
“啊!我看到了,森林的尽头”
“啊!我终于可以出来了”
“啊!我终于不用被大树挡在阴暗下了”
“啊!我终于可以在太阳的照耀下遨游,自在、奔放”
“啊啊啊!我来了”
这一刻他真的厌倦了在森林里,在那里无时无刻,要警戒着周围隐藏的凶兽,无时无刻要把精神集中,无时无刻的被阴暗包围。
两个小时后,他们终于走出了森林,等待他们的却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平原,依旧没用人居住过的痕迹,远处的平原上,几只零零散散的食草兽在啃草,一边警惕的抬抬头。
在草原上,想要找安全的庇护所,估计就难了,遇见强大的凶,没有任何躲避,只能靠速度来救命,不一样的环境,好处坏处尽显,且行且珍惜。
地势平坦而辽阔,在远方有微微起伏,整个大地都被绿油油的草覆盖着,像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清新。
他气喘吁吁走出了森林,奔跑在草原上,跑了一会,躺了下来,看着蓝天白云,绿油油的草,确定了,这是他喜欢的感觉。
而乐乐则在高二十几厘米高的草丛里钻,钻了一会后,一脸迷茫,“主人呢,怎么不见了”。
享受过后,他把草丛里的乐乐找了出来,然后一直往前走。
走了好久,到了黄昏。
打算就在前面的小山坡过夜。
确定住的地方后,就差吃的了,他现在半个月不吃饭都可以,只不过习惯了,不吃觉得不自在,而且还有乐乐这个大吃货,不给它烤肉,估计它会很伤心。
草原里,全部都是以速度为标准的凶兽,广阔无比的草原,成年的凶兽,只要速度快,持久力长,反应及时,猎食者根本抓不到它们,只能选择一些老弱病残。
所以今晚的晚餐注定是比较艰难,除非遇见被遗弃出群的凶兽,和残弱的。
一群像鹿又像马的凶兽,出现在了他眼前,三米高身材,长了两个鹿角,看起来庞然大物一样,他趴下隐藏在他们不远处,丢了一个扫描过去。
踏马
一阶食草凶兽
简介:踏马,野性十足,速度极快,一日千里,腿部力量极强,被踢上一脚,估计半身不遂。
宣言:打不过我吧!哈哈哈!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追不上我吧!啦啦啦啦啦啦啦!全都一起上吧我根本没的怕!
看到扫描出来介绍,他没见过那么贱的马,名字贱,宣言更贱,这让他很想去打死这些踏马。
他躲着,手上拿着匕首,在等踏马靠近一点,一会后有一匹离他,大概五六十米后,他做出来选择。
就是现在,他一步十米的速度,一瞬间跑了过去。
机警的踏马,看见猎食者一哄而散,一阵尘土飞扬。
离他最近那匹也神速做出反应,他扑了个空。
他继续追,可惜越追离的就越远,马屁都没摸到,吃了一鼻子尘土。
他很不高兴,他并不打算就这样放弃,寻找机会,一定要抓到一匹,然后无情抽打它,践踏它最以为优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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