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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璧君乘大婚,孙弼回京都(三)

  孙弼走得极慢,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走了许久,才终于出白府的门。贾殷为了不让他发现,装成了跛子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就这么走着。穿过了东水老巷,穿过了明晃晃的钟楼,沿着御街一直走。

  贾殷自言自语说,“他这是去哪儿呀。”

  没成想,叫旁边一叫花子听了去。那叫花子正啃着兔头,见贾殷愣神,便好意提醒他,“孟家酒楼那里左转,就是廊桥夜市了,这地方都不认识。”

  贾殷啊了一声,然后一拍脑袋。

  “平常都是从西边大道上来,甚少走这一路。”

  京都钟鼓巷的廊桥夜市是整个大夏周朝最繁华的地方。

  这里什么都有,当街水饭,熬肉,干铺,全都熏香刺鼻。每个店家窗台前都挂着刚拨皮削骨的野味儿,红狸,熊掌,鹿肉,鹿胎盘,到处都是。更有野味儿大油煎包。那包子皮一个个圆墩墩的,排列在案板上,一忽儿便被塞上了香菇脚,鳝鱼碎,鸡小肠等物,鼓囊囊的。放进笼子里蒸,蒸好了又拿大黑平底油锅里沏水煎至底部金黄。放进嘴里,简直油滋滋,好吃极了。

  因铺面供应紧张,皇家又时常传出打压商业忠实农桑的口号,于是经常是两家人共用一家店。上午,野味飘香,下午,便是家常小食了。砂糖萃,荔枝糖水,紫苏膏,辣煮牛杂,凉拌猪皮冻c黄金炸猪皮。吃食热闹喧嚣,一直持续到半夜三更。不仅百姓爱吃,巡逻的侍卫们换班了,也来这儿喝壶小酒。

  贾殷一转进钟鼓巷,满眼都是以上这些什物,一时间竟眼花缭乱起来。差点就把孙弼跟丢了。

  急急寻了半晌,才看见他进了盘锦客栈。

  “盘锦客栈。”贾殷站在客栈外,仔细读着门匾上那几个字。以便铭记于心,回白府报告。

  “唉,别站门口,让一下。”

  有人边说,边推搡着他。他急急退到一边,抬眼看是哪一位客官如此大张旗鼓,自不量力。却不想从轿里出来的,是一位风韵犹存的徐娘。贾殷看她周围跟着许多西域将士,蹙眉细想,“该不会是唐家三娘吧。”这么一琢磨,可不得了。这盘锦客栈是个鱼龙混杂的地界呀,与当年灯火辉煌的陆家客栈相比,也绝不逊色。

  想来想去,他还是撒腿往回跑去。

  他刚一挪步,孙弼便从盘锦客栈的门柱侧身出来了。他看着贾殷跑,心中却是惶惶不安。这几日里来往白府,他听闻许多有关贾殷的事,有说他一句话便将沈璧君骗得团团转,一鼓作气从十秋水台调来白府。有说他与沙祖c波喜关系都好,左右讨好,只为搞垮二人。可他看着,到不见得。贾殷或许只是一个适合在家园围墙里混的家伙,只要是没有围墙的地方,都会让他心惊胆战。

  “唷,孙爷。我在那儿站着看您,怎了?今儿不打算光顾我们这个小地方了?”

  说话正是盘锦客栈的老板娘邹庭。

  孙弼赔笑道,“哪的话,这就进去。”

  上了二楼,一进房间便见桌上酒水鱼肉都备好了。

  孙弼诧异,问道,“这是为何?”

  老板娘邹庭又笑,“这呀,也是昨日那位客官孝敬您的。您的事他都听说了,敬您是条汉子。说等改日时辰到了,自会与您相见的。”

  “这倒是新鲜。”孙弼行事作风大大咧咧,甚少怀疑别人。别人给的饭菜既然是表达尊敬,也真真可口的很。没多想,便坐下来大口吃了。看他吃得起劲儿,老板娘自知事情办妥,便退出去了。

  人一走,这屋里便只剩下孙弼一人了。他渐渐放慢了咀嚼的速度,转而呆呆望着地上,桌上的花窗吊影。看着看着,眼中便浮出了沈璧君昨日里在白府小厮们来往的府道上等待他出现的焦急样子。

  想了半晌,便自个儿笑了。

  还说贾殷懦弱呢,他自己不也是不知所措吗?

  歇了一会儿,他便命伙计打了水来,对镜坐下。重新整理今日外出示人的新面孔。他压了压下颚,又摸了摸耳后和发际线。都服服帖帖,没什么不妥。他笑了,若真能长成这样子,该多好。

  镜子里的他,天庭饱满,浓眉大眼,鼻梁高高挺起,嘴唇淡红微启。那两丝垂坠在额头两边的发丝,轻轻摇晃着,更给整张帅气的脸增添了妩媚光彩。这是他想要的脸吗?

  不。这是他以为沈璧君会喜欢的脸。

  董驹城就长着这样一张勾魂摄魄的脸,帅气,妖娆,专注,叫人看了只想对他好的脸。

  看了一会儿这种脸,他悠悠叹了口气。

  即便如此,她也不是喜欢我的了。

  就算如此,她这辈子也不可能属于我的了。

  他来晚了一步,一切处理之后回到京都,大街小巷都说沈白两家豪门大户要联姻了。他不信,他像疯了一样跑开了。可每逃到一处,便又听得妇人们闲聊谈资。

  为何就躲不开呢?

  为何京都里的每个人都在说沈白两家?

  为何每个人都要告诉他沈璧君要另嫁他人?

  他还是不信。

  不信,该怎么办呢?

  亲自去看看。只有亲自看了,他才能咽下这颗苦果子。

  是的,只要亲自看见她披上红妆,高高兴兴地嫁出去,他才能死了那条自遇见她那时起便动了的歪心思。

  可去看她,难。

  灭了这歪心思,更难。

  第一天,他假扮小厮,混进白府,却没遇见她。

  是呀,像她这般高不可攀的大家闺秀,怎么能随便在院子里疯跑呢?

  第二天,他又去了,他不甘心。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见见她。

  这一次,他扮作了他自己,孙弼。

  他打扮的漂漂亮亮,比今日之容貌还要风流倜傥。

  半路上遇到白庆瑜与沈秋廷,见了第一面,他便不管不顾报上大名,说想要见沈璧君一面。

  故友。这是他与她之间的唯一联系。

  白庆瑜听了,高高兴兴去与他的儿子白孝贤交涉。

  “您先回去。这大婚如火如荼的,怕是会怠慢您。”白庆瑜劝说。他本不该听他们的,可那日里,太阳火辣辣,他心里又紧张得要命,没个着落,竟然鬼使神差地坐着白庆瑜给他派的轿子回来了。

  回来,自然不是他的目的。

  于是,第三日,他又去。确实,白庆瑜都准备好了。他让两个同是喜乐门的弟子护送他去郎铧院。据说那就是沈璧君的住所。

  “等晚上结了婚,便要搬去清水堂了。”其中一个叫做姜无尽的同门师弟说道。

  “是吗?”孙弼不想听,却还是答了。

  说真的,郎铧院真漂亮。繁花似锦,亮丽淑华。他转着身子看了半晌,但还是看不够,便急急忙忙,左蹦右跳地跑了起来。他跑,是为了把整个郎铧院尽收眼底。这里实在太美了,而且各处花草摆设,毫不冷清寂寥,反而多了一丝丝不知哪来的温柔气韵。

  许久,又有人来知会他了。“您在这等着,少夫人一会儿就来。”

  孙弼一时激动万分,竟不知该说什么。只傻笑着,握着那小厮的手。

  为此小厮笑着,狠狠地保证说,“她很快就来了。”真真给他吃了颗定心丸。可这颗定心丸并不好吃。因为,他在看见郎铧院内屋的门帘子撩起来的那一刻,突然不知所措,整个人失去控制似的往后退。他的双脚在动,但他丝毫没有想要退却的意思。

  难道是内心深处的胆怯叫他后退的?

  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他只是不断的后退,以至于沈璧君整个人出现在郎铧院外院时,他竟退到了一处枯败的三角梅丛中,不敢说话,不敢动弹,只愣愣地看着她。看着她,或站或坐,四处张望,久久不愿离去。

  她是喜欢自己的,对么?

  回去的路又是安排好的,他坐在轿子里,恍恍惚惚想着。

  她在等他,这是真的么?

  为了弥补之前缺憾,他第四天又去了。这是他煎熬了一夜的决定。他自然是知道的,昨天没抓住机会,今日木已成舟。若说昨天还有人不识时务叫错她的称呼,那今日便真真没人会弄错了。

  她已为人妻。

  他没见到她。这是当然了。

  但他听闻,她嫁给白孝贤是为了振兴沈家。如今的长乐沈家是夏周朝十六家豪门大族里最为落寞的一个,比锦川齐家还不如。谭夫人去世,沈秋廷不受朝廷待见(受宛姬玩弄,明明是一代智囊,却沦为宫廷作家,每日跟在皇帝与宠妃屁股后头,记录他们那些难以启齿的荒唐事。)更是让长乐沈家雪上加霜,毫无人才可用。

  从此,她在他心里便是个坚强与脆弱捆绑的弱女子。他得帮助她,他要尽全力护着她。护她一生一世。

  后来,他又听闻沈白两家虽利益交错重叠,但白孝贤对她是一片真心,娶她之前,他犹豫许久,徘徊许久,一边想要与她共度余生,一边却为会将她拖入权益争斗中苦恼不休。

  最终,他还是娶了她,可不知这天平的两边,是利益的压榨,还是真心为她好。

  孙弼希望是真心为她好,希望是真为了保护她。

  毕竟,沈璧君的生活并不是看上去那样美好。

  首先,她父母的关系就不简单。是。他们彼此真心相待,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但她的阿娘是幻影派的唯一传人,唯一的关门弟子,从此幻影派被金土门灭掉后,门徒四散,不知去处。沈秋廷过去得幻影派全派恩救保命,所以谭夫人既是他的妻子,又是他的恩人。谭夫人只好终日装病以求自保。可装得了一时,装不了一世。到最后竟给自己下毒。那可是南越来的蒲公英虫毒呀,本来就毒性颇深,巫女还给这种毒施法,保佑它能祸害每一个真正该死之人。沈秋廷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自从与谭夫人在一起,他便发下毒誓,要帮幻影门报仇。两人一拍即合,花一生去筹谋,可这仇越报,牵扯出来的东西就越多,直拖得两人像是踩进沼泽一般,无法动弹,最后连保护的很好的沈璧君也牵涉进来,遭江湖上无数人惦记。为了什么?就因为谭夫人死后,把柏木经留在了沈璧君身上。

  其次,沈秋廷的肩上,背得不止一桩血海深仇。他的挚友白庆瑜对初恋表姐金芷希的死耿耿于怀,一直撺掇沈秋廷帮他报仇,自然也不是毫无关系的介入式帮忙。十六家门阀之间姻亲关系错综复杂,金芷希出自琅琊金氏,与长乐沈家是自三百年前夏周朝初始便延续着婚嫁联姻的。可按孙部回京都这一路上查探的结果来看,这一条复仇之路,比沈秋廷自己所背负恩人遭灭门之仇,还要难走千万倍,真真千丝万缕,牵涉众多。沈白两家努力多年,哪怕搭进一个禾家,也毫无头绪。

  父辈如此这般折腾,致死之时将事了结了便好。

  可三家人中,禾家覆灭了,沈家风云飘摇,只剩京兆白家一枝独秀。

  孙弼见到沈秋廷时,吓了一跳。他脸色不算好。

  除了将女儿嫁入京兆白家,他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无论从利益与情谊考量,出嫁白家都是沈璧君最好的出路,毕竟爹爹也护不了她多久了。

  想到这儿,孙弼叹了口气。“若说呵护终生,还有谁比白家更合适呢。”

  他撕开精致的面具。

  此时,镜子中出现的是那张过去被火烧去一半的脸。这张脸,他起初也是不接受的,花了无数年,才学会了不在照镜子时躲闪。他凑近了铜镜,拉开了领子。左边胸口处,有一个更吓人的伤口,粉红的,像是青苔或树花。这个伤口似乎永远都不会好了,永远都会像玫瑰,烙印在自己身上。标志着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丑人。

  他闭上眼睛,双手一次次向后捋发丝。

  这时,他在镜子中看见有人朝窗户里塞了一团丝绢。

  丝绢上的字不多,就写着:“三更,陆家桥下见。”

  字迹很细,但一看就是男人的手笔,毫无娟秀之气。

  他打算先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毕竟脱离了喜乐门,今后的路就得靠自己走了。

  他躺在床上休息,嘴里咬着用过的牙签。

  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自从与喜乐门诀别,他只要一睡过去,便噩梦连连。这一次也不例外。他的面前站着一身红衣的沈璧君。她冲他笑,就像在英府,在钱局县时那样笑面如花,十分可爱。他伸手去触碰她的肩膀,刚一碰到,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便冒出血来。他眉头紧锁,四下里急忙搜寻丝帕,为她止血。可只要从身上拿出一方丝帕,到了她肩边上便消失不见了。

  他急得不行,屡次掏出,屡次消失。

  最后,只好张着双手捂住她的肩膀,越是捂,越是血流如注。他急了,便抱住她。她面颊绯红,身体柔软,皮肤上一股股热气朝他涌来。他大喘着气,企图抱得更紧些。

  可他每次离身查看她面容,却受惊不止。

  那血不止在她肩头突突冒着,现下全身都是血了。他急忙退开,扯下纱帐给她擦身,却只见自己前身里也都是血迹斑斑。

  他突然意识到,就快要失去她了。

  他究竟在做什么?

  他为何要扯这纱帐布子?

  他快要失去她了,他应该紧紧抱住她。

  可他一回头,人不见了。只剩下百户郡尔县观音阁的烈焰池。不,不,他眼睛紧闭,嘴里却大喊着。这不是烈焰池。他所记得的烈焰池上没有花雨金针机关,更没有从青玄山喜乐门总部中萃堂出来时,师娘为他包扎的带血纱布。

  这是他甘愿受的惩罚,不要加诸在她身上!

  在梦里,他眨了眨眼睛。抬头一望,那白纱一缕一缕垂下,血色斑斑,好像红漆,好似有人以血刺字,诉说一生苦涩。

  突然,沈璧君整个人从高空里掉了下来。

  她又出现了,他心头一万个谢天谢地。

  他要去接住她,再怎么也走不进那灌满水银的烈焰池。

  于是,他眼睁睁看着水银烈焰吞没了沈璧君。

  这一刻,他才真的睁开了眼睛,直呼气。他呆呆看着床帐上的福包,过了许久才转眼查看四周。屋外夜幕初落,屋里又没点蜡烛,倒是一片漆黑了。

  “这漆黑一片的路,大概就是阿君要走的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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