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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婚礼

  凌霄婚礼这天,倪蔷白天的班,一早上,异常地忙碌。

  她心里倒是多少有点庆幸,心想:就这样一直忙下去,是不是就不用去婚礼现场送祝福了?

  可终是在劫难逃。

  前厅热热闹闹地宾客云集,她这个前厅部的负责人怎么可能不去问候一下呢?

  昨天司仪也联系过她了,希望她上台为新人送去祝福,今天的两场婚礼,袁园负责另一场,她只有接下凌霄的这场了

  倪蔷在办公室犹豫了会儿,抬脚刚走出去,就看到站在门前热情迎客的凌母。

  一颗心突然吊起来,脚步也跟着停滞不前。

  她终究是,有点儿怕凌霄的母亲的。

  当年倪蔷和凌霄在一起,她父母反对,凌霄的母亲也是有意见的呀。

  凌霄是他家长子,下有一比他小十岁的妹妹,那时还在上初中,凌家父亲倒是个好脾气的人,凌家母亲,却是有些刻薄,且重男轻女极度护短。

  彼时倪蔷第一次到凌霄家做客,凌母看她第一眼就上下打量了她一圈,那眼神像是在说:你这丫头,到底有哪点儿能配得上我儿子?

  在凌母眼中,儿子的一切都是完美的——俊朗的样貌,高大的身材,卓越的专业成绩和温和的性格。好像这世界上,再没有比他儿子更优秀的人了。

  当然话说回来,搁哪个母亲不是认为自己的孩子是世上最好的呢?

  只是凌母的表现,更加明显以及极端而已。

  有一次,凌母也不知道是从谁那里听说了,身为大学老师的倪蔷父母嫌弃凌霄的父母文化水平低,后来正赶上倪蔷到凌霄家吃饭,凌母盛了碗鸡汤端给她,倪蔷在里面没看到几块儿鸡肉,却搅出了一团鸡杂,顿时胃口大减,如何也下不了口,于是放在凌霄面前说:“你喝吧。”

  凌霄没在意,点点头说好。

  凌母一眼看到,猛地放下碗筷,当着倪蔷的面道:“有人身在好时代,不知道粮食得来不易,这还说是受了高等教育的父母培养出来的人呢!这是鸡杂,不是鸡屎!”

  她这样一说,倪蔷突然胃里一翻——

  凌霄闻言翻了翻碗里的东西,立刻替她解释道:“倪蔷不喜欢吃动物内脏,妈你别在意。”

  倪蔷强忍着胃里的不适,准备道歉,凌母却摔下脸色,端着碗筷回自己的房间了。

  回家后,倪蔷怎么敢对父母说起这些?

  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暗想:都说婆婆与媳妇是天生的敌人,但也都说没进门的媳妇却是公婆的心头肉呀。

  倪蔷身边,不管是亲戚还是邻里间,女儿在出嫁前,在男方家里,都是备受宠爱的,唯有她,还没入门,就被准婆婆呛声。她性格内敛,那时仍是不谙世事的姑娘,不敢强辩。忍下去,心里又不好消化

  两家的矛盾从一条浅浅的裂缝开始,而后逐渐扩大,直到无法挽回——

  当得知倪蔷和凌霄提出分手时,凌母勃然大怒:你跟我儿子说分手?你怎么能跟我儿子分手!你凭什么先说分手?!

  凌母悉数倪蔷无数张罪状,并要求倪蔷归还所有凌霄送给她的东西,其中包括她生日的时候,凌霄送她的一条金项链和一部手机,另外杂七杂八的账目,罗列得无比清晰,倪蔷看后大为惊叹。

  后来她才想到,凌母以前做过几年会计,算账是生存的手艺。

  索性这些都是小数目,以金钱代为还人情,是最简单的事情了。

  自那之后,倪蔷和凌霄之间,才算是真的一刀两断了。

  其实这也是为什么倪蔷不愿和凌霄复合的原因——在这件事上,并不是她无情,而是有人比她更绝情!

  一

  前厅,凌母身穿宝蓝色织绣旗袍,戴珍珠项链,头发一丝不苟地盘起,着淡妆,染红唇,竟比当年倪蔷第一次见到她时还要年轻好些。

  倪蔷似乎能想象到,当她出现在凌母面前时,凌母那张正是笑意盎然喜气洋洋的脸是如何变化的。

  她顿了顿,再次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

  却在这时,王奇轩慌里慌张地从她身后走过,不小心撞到了倪蔷。

  倪蔷皱眉问:“这么急干嘛?”

  王奇轩吸了吸鼻子,声音囔囔的:“我去接待。前台打了电话说绛先生来了,这会儿前厅没人,今天酒店两场婚礼,还有别的客人需要接待,我就准备过去顶一下。”

  倪蔷道:“你感着冒去?算了吧,老实呆着,我过去。”

  王奇轩顿时松了一口气,笑说:“我也说,我感冒怕传染给客人,今天一天都没出去,正发愁呢!倪经理,那就麻烦你了!”

  倪蔷也知道逃避根本不是办法,她只是想给自己一点时间去做心里建设。

  乘电梯到楼层等候,随同的客房管家看起来像是新人,模样青涩,行动也稍显拘谨,倪蔷下意识多了她几眼,姑娘便更是紧张。

  倪蔷没说别的,等电梯门开,恭敬道:“绛先生好。”

  绛仍然在里面,闻声抬头,楞了一下,停顿有两秒,他才道:“好像有段时间没见到倪经理了,以为你今天也忙,楼下我看有两场婚礼现场。”

  倪蔷等他走出来,跟上他,和他的步伐错半步,一边走一边说:“正是缺人,赶巧了,拍到我来接待。还是为绛先生安排了上次的那间房。”

  身后的助理把电脑递给客房管家,倪蔷看到助理手上还有好几沓文件资料,心道:来办公?

  可看了一眼绛仍然悠然不羁的模样,又有些怀疑。

  进门,绛仍然换鞋,管家将拖鞋拿过来,蹲在地上,伸手为他脱鞋子,绛仍然低头的一瞬,脚突然顿住,停在原地,继而抬头问倪蔷:“生面孔?以前没见过。”

  倪蔷对管家说:“绛先生问你话。”

  姑娘指尖颤了颤,抬起头弱弱道:“我是第一次在部做客房管家,我叫田月,绛先生好。”

  绛仍然若无其事地点点头,“难怪”又对倪蔷说,“换个人行不行?”

  倪蔷不解,旁边的女孩儿也是惊恐地抬起头看他。

  绛仍然笑:“我记得有个叫什么李霖的,泡的咖啡不错,我今天要办公,估计要多喝几杯。”

  倪蔷面上莞尔:“好,我这就去安排,那就先不打扰您了。”

  出门。

  年轻的姑娘低着头,“倪经理,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倪蔷也是纳闷,扶额叹了口气,看回姑娘的时候,突然眼睛定在她的胸前,眸光骤冷。

  “你们部的经理没有在培训的时候对你们说,制服领扣必须在扣在第二个么?你这样,是想露给谁看的?”

  姑娘一惊,猛地双手按住胸口,慌了,“倪倪经理,我”

  倪蔷不给她辩解的机会,冷声道:“告诉我,有没有说过!”

  姑娘吓得忙道:“说,说过”

  “那你怎么还穿成这样?”

  刚上来时,倪蔷只注意看这姑娘的面孔,竟没注意到她领前的细节。

  三只扣跟两只扣的区别,在直立时并不太明显,只是在弯腰的时候才能显露。

  想必就是在她为绛仍然换鞋的时候,领口掀开,露出了里面的春色,才让绛仍然突然停下动作,并要求换人的。

  姑娘咬着嘴唇,倪蔷问她的问题,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有些不齿。

  她是新人,年纪又小,到了新部门,轻易听信了前辈们的“教导”,心存着侥幸,也带着不耻的期盼

  倪蔷看她涨红的脸,心下明白几分,想,客房部也需要整顿了,再有就是,这样年轻不经事的姑娘就能接触用户了?太随便了!

  她道:“你回去吧,把今天的事跟你们经理报备一下。”

  姑娘脸色由红转白,倪蔷却看也不看一眼,转身离去。

  联系好新的客房管家,倪蔷到办公室拿杯子去接咖啡,林古华和她一起去茶水间。

  “绛先生又来啦?”林古华问。

  倪蔷轻声道:“嗯,刚刚给他安排了客房管家。”

  “安排的谁呀?我刚刚去客房部转了一圈,听他们说今天有两个新人来,都是漂亮姑娘,应该是去了其中一个吧?”

  倪蔷喝一口咖啡说:“15层部的李霖。”

  “啊?姓绛的最近换口味啦?喜欢男的?”

  “胡说什么。”倪蔷对她翻个白眼,说,“去了一个,是挺漂亮的,就是,弯腰的时候把不该露的地方给露出来了。”

  林古华怔了一下,反应过来,比划着自己的胸,“这儿?”

  “嗯,耍小聪明漏了第三个扣,进门时蹲下来给绛仍然换鞋子,一览无遗。”

  林古华口水直流,“用脚丫子想都知道,那姑娘一定是听了客房部那些人的教唆。你做人不厚道,这样就把人赶出来了?枉费了人家一番想要嫁入豪门的心意!”

  倪蔷道:“我?我才不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呢!是绛仍然——那姑娘刚蹲下来,他估计就看到了,跟着问我,是不是新人,我让那姑娘自己说,她说完,绛仍然就说要换成李霖。”

  林古华满脸的不可思议:“不应该呀!姑娘长得不美?”

  “美,怎么不美?美得我刚见到她的时候就只顾看她的脸了,都没注意到她的小聪明。”

  “那真是不应该呀,男人好色,送上门的鲜肉,还给轰出去了?

  倪蔷也稍有不解,随即笑笑,给绛仍然找了理由:他说要工作的,大概是不想被扰了心,再说,人家是有女朋友的人,兴许是遇到了对的人,浪子回头金不换了。

  过后,倪蔷越想越觉得好笑。

  她故意和林古华在茶水间多聊了会天,直到11点多,估摸着婚宴上的宾客也到的差不多了,她才准备离开。

  这个时候去婚宴上,可以直接和司仪接头,就不用和凌霄的父母单独碰上了

  林古华看了眼时间,叫道:“这么快就11点了!我得赶紧去吃个午饭,一会儿和余爱换班!”

  “去吧。”

  送走林古华,倪蔷到洗手间整理了一下头发,从包里拿出口红,补上妆,觉得淡,又换了种粉橙色的。最后对着镜子又照了照,才前往婚宴现场。

  恰好,正有人出来寻她。

  “倪经理,姓凌的那家人的婚礼,司仪正找你呢!”

  倪蔷跟着,大步往前,心脏在胸腔里,和脚步一样,大起大落着

  后台,司仪和新郎新娘在最后对一遍流程表。

  领倪蔷来的人招呼司仪,介绍说:“这就是我们酒店前厅部经理,倪蔷。倪经理,这是秦司仪,这是凌先生和新娘凌太太。”

  倪蔷的眼睛有些乱飘,一会儿看司仪,一会儿又看凌霄,一会儿又看新娘凌太太。

  和司仪握手。

  司仪道:“来的正好,我们刚对完,倪经理应该不是第一次上台给新人送祝福了吧?”

  倪蔷木木地应说:“嗯有好几次了”

  “那就好!万事俱备,只等吉时吧!”

  倪蔷转过身来,强打精神:“凌先生,凌太太,祝你们百年好合。”

  凌霄看着她,明亮的眸子一瞬不瞬,人僵在原地。

  倒是新娘笑说:“谢谢倪经理的祝福,也谢谢贵酒店为我们准备了这么华丽的婚礼现场。”

  倪蔷微笑:“这是我们该做的。”

  接着,新娘被送去化妆间补妆,司仪去确认音响。

  婚礼即将开始,台前的大屏幕上正在播放着关于新郎新娘过往的缱绻画面,和着浪漫的音乐,将这个瞬间隔绝得有些不真实。

  倪蔷和对面的男人面对面站着。

  他修剪了乱糟糟的胡子,头发梳得油亮,戴一副黑框眼镜,穿着剪裁得体的白色西装,小领结。这一刻,竟真的有几分艺术家的气质。

  倪蔷仰着脸对凌霄笑:“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我在这家酒店工作。”

  凌霄顿了顿,尴尬道:“我还真不知道你在这家酒店工作我只是听说,你在一家挺高档的酒店,但不确定是不是千岛酒店”

  倪蔷无所谓地耸肩,伸手过去:“恭喜了,新娘很漂亮。”

  凌霄好像还没回过来神,茫然地握住她的手指,低声道:“谢谢你c你呢?也该准备结婚了吧?”

  “还没,我动作慢,估计要到明年了。”

  “那也不远了”

  前方,激扬的音乐突然响起,终于打断了他们之间的气氛。

  伴郎冲过来拉起凌霄的胳膊,“凌霄,快!开始了!”

  凌霄眼睛最后停留在倪蔷身上几秒,眼中神色复杂,最后转过身,消失在白花花耀眼的灯光之下

  倪蔷不知何故,重重地叹出一口气来。

  婚礼仪式按部就班地进行,带着笑,带着眼泪。

  倪蔷在司仪报出“有请千岛酒店前厅部经理为我们的新人送上祝福”时,迈步到台前,立在麦克风面前。

  耳边是浪漫的音乐声,和低下夹在落下的掌声中的私语。

  她抬起头,面前宾客云集,她却没办法看清任何一个人的脸。

  站在那里,机械地说出一串祝福词时,倪蔷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沉睡魔咒》里的片段——黑化的玛琳菲森在宫殿前,带着仇恨对国王的女儿施下毒咒

  她不一样,她要送的是祝福,一份,真心的祝福。

  由台前下来,她没等任何人,甚至不想知道凌霄的父母在看到她时会是什么反应。

  她直接冲下去,疾步走出去,到了外间的楼梯前,也是脚步不停——

  “哒哒哒”高跟鞋踩在大理石板上发出声音,突然,“啪嗒”一声!

  倪蔷身子失重,猛地向旁边一歪,脚腕处传来疼痛,让她力量不支,直接扯着栏杆滚了下去!

  “嘶——”倪蔷从地上爬起来,揉着撑地的手腕。

  幸好跌倒的地方离平地只有四五阶,又有地毯保护,才不至于擦伤了,可是脚踝似乎扭伤了。

  倪蔷强撑着坐起来,头顶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

  “你跑这么快干嘛?”

  倪蔷抬头,男人的身影挡住她头顶的光线,她看到阴影之下,他的眸子里满是不悦和责备的情绪。

  “绛绛先生?”

  绛仍然蹲下来,和她平视,“叫你都没听到,一个劲儿往下跑,我是饿狼?在后面追你了?”他低头,“怎么样,摔疼了?”

  手指刚刚碰到倪蔷的脚腕,她便条件反射地一缩,这一动,疼得眼泪差点出来。

  绛仍然更是不快,动作迅速地捏住她的小腿肚,把扭伤了的那只脚硬扯过来,声音冷了几分:“动什么?一会儿没伤也被你自己碰出伤了!我看看这儿疼么?”

  他的大拇指按了下踝骨附近,倪蔷闷哼一声,表情痛苦。

  “真的扭伤了。”绛仍然左右看了眼她脚上扣带断掉的鞋子,蹙眉说:“还是这双鞋?吃了它第二回亏了,是不是真该换了?”

  倪蔷局促,心底五味杂陈。

  尴尬,委屈,还有点难过。

  绛仍然扶她起来,拍了拍手说:“走吧,送你去医院。”

  倪蔷勉强站好,推脱道:“不用了,我先去办公室休息一下吧”

  他却说:“今天都是忙,你这样回去也没人顾得上你吧?我正好要出去,电梯在这附近——哪个方便你自己选。”

  倪蔷最后还是选择跟他一起乘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

  坐上他黑色的捷豹,倪蔷给林古华打电话,告知她扭伤的情况,让林古华顶替一下她下午的工作,并未提及绛仍然。

  车子开出停车场,绛仍然先在路边停下来,到附近的超市买了一瓶冰冻的纯净水递给她:“先敷上。”

  三个字的交代之后再没有其他。

  他目光沉着,车子再发动,便是直接到了医院。

  急诊部,医生检查了倪蔷的脚伤情况,确认并没有伤到骨头,喷着药,另开了些外敷内服的药。

  倪蔷从里面单腿跳出来,脚上是空的。

  绛仍然正坐在外面,手里拎着她脱下来的高跟鞋。

  倪蔷讪笑着要接过来,“麻烦你了,我没事。”

  绛仍然却没把鞋子给她,而是道:“鞋子不能穿了,一会儿出去扔了。走,带你买别的鞋。”

  倪蔷不动。

  她的两只脚,光溜溜的,就这样走出去?

  绛仍然回头看她,明白她心中所想,身子矮了矮,对她道:“我背你?”

  倪蔷惶恐,忙摆手:“不用不用!”

  末了小声说,“从这儿到外面,都是瓷砖,地上也不太脏,我能自己走”

  绛仍然笑笑:“好,一会儿你在门口等着,我去把车子倒过来,接你直接上车。”

  一

  从医院到商场,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绛仍然扶着倪蔷,就近进了一家店。

  售货员热情迎上,绛仍然直接道:“女式平底鞋,三十”他看着倪蔷,“三十七?”

  倪蔷道:“三十六码就行。”

  拿过来的鞋子,水蓝色的皮鞋,和她今天这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有点不搭,却衬脚。

  绛仍然就蹲在她面前,像是蹲习惯了一样,打量着她换好鞋子的脚。

  “另一只呢?肿起来了,估计穿不上吧。”

  售货员听罢,立刻去拿了双同色系的单带凉鞋,说:“这位小姐很适合这个颜色,不如试试这双吧,另一只脚应该也能穿。”

  果然,试上之后,大小正合适。

  肿起来的脚只要不系带,就能穿。

  绛仍然看罢,二话没说,直接从衣兜里拿出卡来:“就它了。”

  倪蔷一看,忙挡住他的手,“这个不行,我来付吧!”

  绛仍然皱眉。

  这女人,和他抢单抢上瘾了。

  倪蔷别捏了会儿,强笑道:“不能送鞋有老话说,送鞋子,是要把人送走。”

  绛仍然看着她突然一顿,转而,似有些无奈的笑起来:“这么说来,我是真的不能送了,舍不得把倪经理给送走”

  倪蔷脸上热起来,急忙把卡掏出来递给售货员。

  绛仍然顺势起身,坐在她身旁,沙发承受着他的重量,猛地陷下去。

  倪蔷低着头,摸着脸颊上温度一会儿,听到绛仍然问:“那双鞋子对你有什么特殊意义?上次就说要换,今天还穿着,差点出大事。”

  倪蔷浅声道:“没什么特殊意义就是当时买它的时候,穿上去觉得特别舒服,新鞋一点也不打脚,走路也不累,于是就好像穿习惯了一样怎么说呢,一旦习惯,很难去舍弃吧?”

  绛仍然点点头,会意了:“说的有理,但是这个习惯变成了坏习惯,你就该扔了。”

  她垂头看脚上的新鞋。

  绛仍然也跟着看过去,不由道:“这双鞋子好看,你穿习惯了,如果以后坏了不舍得扔,拿给我,我帮你扔。”

  贴着心脏的那块胸腔,“突突”,不轻不重地被敲打了两下。

  倪蔷摸着脸颊,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这时售货员将刷过的卡递过来给她,用送上装鞋子的盒子。

  绛仍然站起来,顺便也把她扶起来,说:“倪小姐赏脸一起去吃个午饭吧,我请客。”

  倪蔷仍是失措:“这个怎么好意思让绛先生陪我一起买鞋子,又要请我吃饭?”

  “鞋子都没让我送,连饭也不给请?”他反问。

  倪蔷的好口才像是失灵了,踌躇半天才说:“我还欠您一顿饭,不好像挺多顿的。”

  绛仍然道:“那么多顿,以后慢慢请吧,今天带你去吃好吃的!”

  “吃什么?”

  “越南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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