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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灭绝爱上杨逍之omg版》正文 94.特典之NO.3

  “……就那双眼最出彩……记得初见之时,你就眨巴着那双大眼对我一个劲的猛瞪,还笑的特诡异。”

  街口红灯,车又缓缓停了下来。旁坐之人陈述完观点,转过头来瞧着我,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

  “我呸!照你的说法,咱俩见第一面之时,我在就对你放电?又诬陷我对你一见钟情呐~切切切~”

  有没有搞错?把人家说得像花痴一样,我是那种人吗我……(og:sure是。)

  好吧,我承认,他是长的粉不错呐。

  不错到令我偶尔也要胆战加恶抖一下。

  因为事实就是事实。

  他看上我,纯粹就因为他发了一个所谓的梦颠嘛。不用多说,猜都猜的到:在他那个梦中,我定是扮演的被虐角色,而且多半是下场非常非常凄惨的那种。所以,看吧,他都颠了嘛。颠到非要和我谈个朋友―_―……

  呃,8过,发梦癫总比发羊癫好的。毕竟,如果换成发羊颠,多半就要上演夜访吸血鬼或者是惊情四百年了呐~

  呼,我默默摇了摇头。打住打住!不能再发散思维了。不能再多想了。因为每次想到最后,都会不由自主的捶心口:妈妈的,他不过是觉得欠我罢了啊……

  记得我第一次吼出这结论时,他当场就愣了,然后脸就黑了。接着一把扣住我肩膀就开始猛摇,还边摇边吼:“你居然是这样看我的?你居然是这样看我的!”

  激得我心中警铃大振:铛~铛~铛!不~好~啦~不~好~啦~小命休矣啦!今日捅到马蜂窝啦!

  还好没休掉。

  两人都红了眼,肢体上扭扯起来。扭过来,扭过去,扭过来,扭过去;扯过来,扯过去,扯过来,扯过去。最终本姑娘体力不济,憾然落败。

  点都不光荣。

  当然,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我第二次说出这结论时,正过圣诞呢。他啪的把礼物扔桌上,就头也不回的起身走了。我一个人坐在高档餐厅里抓狂:完了完了,怎么办怎么办?谁付帐呢……

  郁闷之下恶从胆生,叫了酒,喝得酩酊大醉。醉死也比打死好。结果怎么出去的都不记得,只知道醒来时天已麻麻亮,自己是躺在他车里的。对,就是现在坐的这辆。当时正值寒冬,车里边倒是暖气十足。可一开门,外边的冷气扑面而来,惊得我抖了三抖。他靠在前门边上转过头来看我,我看着他下边:以他人所在之处为中心,烟屁股在地上堆了个半圈。

  一个抽烟,一个酗酒。这下倒齐了,憔悴到一块去了。最终他趁我打了个大喷嚏的当,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过来,用呛人的烟味将我生生给活埋了。

  耻辱呐。

  后边的第三次,第四次,第x次,我不想再多讲。

  从我俩现在的状况就可以看出,这个分手的提案,始终还没有成功。关于我的那个结论,最近他已经可以心平气和的开口了:“好吧,我就是欠你的。所以你这辈子得使命的折磨我,否则你就亏了。”

  他认了。我有些闷了。

  论什么盈亏,我这辈子压根就没可能算得过他。苍天有眼,否则我也早进财富榜了,我家也早就五百强了。_我使命折磨他?开玩笑?一点也不好笑诶。怎么可能呐……

  对了,至于我家嘛,当当社区的“三好家庭”也就足够了。

  绿灯亮了,车起步。

  扭头瞧侧窗,我叹了口气。连日小雨,下的人都要发霉长豆芽了。玻璃上一片雾水,根本啥也瞧不清。他接我去公司加班,在这本应裹被子睡懒觉的大好清晨。我泪。

  其实,今日本是他去加班的。我只作陪。虽然全公司的人都以为我三陪了。(og:good~精辟)

  所以对于我这位横空出世的总裁特助,非要擅离岗位、把位子搬到下面大办公区内的做法,大家都予以了深刻的惊讶和无情的鄙视。

  鄙视就鄙视吧,要我时时刻刻面对他办公,那我可得别扭的死掉啊。那种状态怎么能做工作呢?所以我坚决要搬下来坐。

  他本是不许的,但我也豁出去了:“那好,byebye!我不干了,我走人。差你家一口饭,我就得饿死哦。奇了怪了!”

  可是话一出口,我就肠子都悔青了。冷汗如浆,背心上拔凉拔凉的,就像

  a扣扣松了一般。只因我瞬间想起了被无数小言描述过的桥段:从此我,在本行业不能立足,转了行也不能求生。摆个地摊自主创业吧,摊子都会被阴暗男猪派来的城管给端了。人生惨淡……―_―

  还好,事实证明我多虑鸟。他只是瞪瞪我,随即揉揉眉头,同意了。真是出乎意料的顺利。

  当然,大家对我,嘴上虽不说什么,但眼神还是暴露一切。我心里明白的很呐,但我不在乎。都是出来混口饭吃的同道,何必非要把气氛弄到剑拔弩张的地步呢。

  虽说我的职场轨迹是诡异了点。总裁特助,光是听听就让人眩晕。这头衔,压根就从不在我的人生规划范围之内。前所未有的辉煌高度呐。

  咂咂嘴,危机感很重呢。握拳!感谢杨总,为我日后的跳槽简历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别说我没有自知之明。我历来还是坚持,一切的起因,不过是他脑子在那场车祸里受到的重创。杨总病了。只不过医院没检查出来~

  所以,当本总裁特助坚持要坐到下边办公之时,就注定了本总裁特助自掘坟墓的人生。

  楼层的距离,使他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用□□调戏我的意志,用电话遥控我的身手。总是支使我跑东跑西。我算是明了,什么总裁特助,还不就是一打杂的呗。谁叫我舍不得放弃每月存折上那令人激动的几个零呢。

  人为财亡。他钉我死穴。

  这不,今日周末加班,车到了公司后,他去他的□□层,我还是去我的大办公区。

  早上下车时,他就吩咐我去把隔壁街那家馆子的位子给订了。快至中午时,却电话来:“你先过去,我把文件看完就来。”

  这种状况本没什么,我已习惯了。可他接着又添了一句,语气颇踌躇:“嗯……记得好歹也给我留点什么吧。”

  这这这,是诽谤,□□裸的诽谤呐!就冲这句话,本特助坐在餐馆里,又特意多加了几个菜。不就是有次他久久不来,我饿狠了,多吃了他几块肉嘛。他倒给我从此铭记在心了。

  这家馆子装修虽一般,味道可是不错的。我们经常来这儿,比较喜欢坐靠窗的那排。我饮着杯中清茶,干瞪着满桌热气腾腾的菜,天人交战。

  好想吃_可是不行!不能动!忍住!他马上就到了,马上就到了!我今天就一定要等到他来的,不能老让他抓我的破把柄来说事儿嘛……

  正苦练意志之时,突然,肩膀被人轻拍。我回过头去,顿时哗的站了起来。俩两对视。拍我那人淡淡微笑,率先开了口:

  “卖糕的,果真是你……”

  我有些激动了,一掌劈了过去:“哦哦哦!你taade回来啦!!”

  “谁啊?”

  有人在旁边幽幽的问。耶?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收了劈掌,本特助想了想。最终还是硬着头皮,指着那人,向直接上司做了个正儿八经的介绍:“那啥,他,我初恋。”

  初恋是我同桌。

  从初二同到高二。奇迹加恶缘。

  当年,我们读的是直升班。直升班,形象吧,像直~升~飞~机一样的班级,简称直升。―_―

  99的原班人马,从初中生直升为高中生,然后继续同班。可校长某天脑门一热,大叫一声:“哎呀,这直升班哪有火箭班好听呐!火箭,听起来就有气势的多啊!”所以我们班又更名为了火箭班。只是最后高考的结果证明,飞机和火箭还是有那么些区别的。火箭班发射计划没有成功,大伙终究无缘遨游成太空~这是后话了,此处就不多讲。(ong:废话就是多啊,唉……)

  单讲当年。

  当年,樱木流川三井寿还在引领篮球风潮,宇多泷泽柏原崇还在和hot大斗法,四个热爱天文学的男人成功吸引住了地球15人口中的12女性目光,那是堕马激情的年代。

  本特助也很激情啊,还特时髦。被汪洋般的题海所包围,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分数打击,不时高呼:oh~y god~oh~y god~发自肺腑的动情……

  终有一日,相处多年的同桌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自习课上拍桌而起:“卖糕的,你给我消停会儿行不行!”从此,全班同学唤我“卖糕”。

  我不甘心到极点,有仇必报。遂唤同桌“母后”,赐我大名的“母后”。隔壁组好友灵光一闪,曰:“你还不如直接叫他‘ta~a~de’,多解恨呐……”

  要知道,作为心灵纯洁的祖国未来,能够因呼唤同学绰号名而公然讲几句脏话,是多么快意恩仇的事。尤其是在压力巨大的火箭班啊。所以当时,班里其他同学是挺认同这个绰号的,可惜同桌反应太过激烈,抵死不从。最后由我折中,用td三个缩写字母代替了那劲爆的一句。(纵然我还是打心底喜欢那个全称。)从此同桌心不甘情不愿的用了耻辱绰号:td。

  当然,那时的我们知识贫乏,万万不知其实美帝国早就有了td计划;也不能推算出若干年后,李宇春会在大街小巷深情咏唱《td我爱你》。本特助呢,也做梦都没梦见过,有朝一日,会当着总裁的金面,和td在馆子过道上上演狭路相逢。

  “诶?我还以为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你了咧!”

  我试图调节饭桌上的气氛。可惜调节失败。尴尬。三个人坐在一起,还是无以言表的尴尬。

  早在高二的上学期的时候,td的家里人就在策划着把他往美帝国那边塞。他把这消息告诉我后,就坚决的表明了立场,说自己打死不去。

  我那时多开化啊,虽然心底有点难受,嘴巴上还是说:“傻瓜。怎么不去呢?当然要去呐!你以后当了国际友人,我跟你那就叫涉-外-婚-姻!”―_―

  这用语成熟吧!其实只是因为恰巧那时,我妈有个嫁去澳洲的女同学荣誉归国了,在那个大家都还穿着中规中矩的年代,那阿姨穿着一件左肩上缀着脸盆那么大朵花的超级炫外套来我家进行友好访问,我当场就被震慑了。所以在好一阵子时间里我对涉外婚姻这词特有感触呐。(og:你就明说你想穿那花衣服呗……)

  虽然td走之前已和我信誓旦旦的说好,会给我写信,会给我打电话,会给我聊□□在那个□□才刚刚兴起还保持5位数的年代。可当人真的走了后,从此就杳无音信。

  td是高二下半学期走的,我因此从高二郁闷到整个高三。唉,所谓,那个人呐,那个几乎天天看到的人呐,一下子说没了就没了,真不是一两句话能描述清楚的破感觉。(og:说的像死了一样……)况且那个人还是我多年同桌,况且那个人还号称是我初恋对象呢!

  直到我考上大学后的第一年寒假,过年的时候高中同学聚在一起开了个同学会。彼此交流了寝室电话号码,邮箱地址,□□号,少部分有手机的互留了手机号码,同学之间的联络才逐渐热络起来。终有一日,有位同学在□□给我留言了:

  卖糕的,据我二姨妈的大姑子的小舅子的侄女的表弟的同学的弟弟的好朋友,辗转消息,你那td在美国的电话号码可能是xxxx。

  注:可买201卡进行拨打。注意时差。

  我在学校机房里红了眼眶,多贴心的好同学啊,知我那时无手机,还特意嘱咐用201……

  当晚,我在寝室门口抱着电话机,终于将号码颤巍巍的拨通。那边接起电话的是个悦耳的女声:“hello~”

  哈的我当场就有点懵,不经脑袋的就中英夹杂的问过去了:“额……哈、哈罗!那个,请问,capeakrgao?this卖糕 fro cha……”

  说完我就晕了,自家的名字都报错了。好在那边的人立刻回了话:“oh!hehe~小姐你是中国人?你可以说中文说中文的,我听得懂,我是华人。请问,你是找高天吗?”

  语言没了障碍,亲切的女声却弄的我心荡漾,荡两下就呼啦啦的往下沉:“嗯,是。”

  “那你等等啊。他在洗澡,我马上让他来听。”

  后面的就不用多讲了。

  那时我才大一啊,多么纯洁的大一。受了这等打击,挂了电话后,一个人立马蹲下开始哇哇大嚎。嚎得整层楼的女生都出来看我,以为我们寝室的人欺负我……

  其实说实在的,我嚎是因我心里苦啊。无处宣泄。根据td在电话里讲的,整件事说起来,也不能单怨他变心,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来我回家逼问,事实证明:

  他的确有给我写过信,整整99封,每封连来回邮票他都给我夹里边了。只因我妈给学校悄悄打过招呼的缘故,全被班主任扣下,而我本人竟一点不知,所以一封也没回过;

  他也有给我家打过电话,当然,话筒是永远也别想递到我手上;

  至于□□,eail什么的,我高中那会儿网吧都还是个新兴事物,贫穷的高中生哪有时间泡网呢,况且那时候流行的是每次去网吧申请一个q号就开始胡聊一通,聊完过后号就忘了,根本没意识要保留。

  种种种种过后,我这方面竟一点回音都没有。

  “开始时,我一个人来这边,每天都得讲英语。讲到后来,我竟然真的想吐!是!你是可以怪我不想其他办法联络你,怪我不找其他人带话给你,可我就是在这么想的:我不联络你,你也该想办法来联络我吧。如果你真的也那么爱我,即使你高三了。可是没有,你一直都没有。直到今天。”

  那时我握着话筒,呆在太平洋这端,当真是哑口无言。

  一方面觉得是td欠抽找借口,一方面又认为td说的挺对:我是没主动想办法联络过他啊,我就在那儿傻等啊!

  心被堵的够呛。

  所以我和td的涉外婚姻就这么不清不楚的没了。

  “当初啊……大家都太年轻了。过于冲动。”

  td坐在对面,手指在桌面上轻敲,做总结性陈词。

  “所以绝对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错过。来,多吃点。”

  俺们总裁大人一边在旁附和着风凉话,一边又夹了东西塞进我这特助碗里。我盯着跟前绿油油的一大碗,彻底在初恋失败的阴影里怒了:

  “杨总!不带你这样的!欺人太甚啊!全给青菜的?我要吃肉!”

  饭吃到最后,谁都没吃爽。

  td临走前和我交换了手机号码,扬言以后彼此要多多联系。可这明显是客套话,还联系个头啊!

  当我讪讪转身时,却见杨总的面色,那叫一个不善良。散步回公司的路上,我主动把手机晃到了他面门前:

  “诺!啷里个啷,啷里个啷!咋样?小样儿!号码你可想删?可、想、删?”

  “幼稚。”

  杨总嘴里这么讲,手上动作可一点也不含糊。一把抢下我手机,立刻摁了起来。深深表明了那两个字是送他自己。我边走边拍心口:

  “我发现你真的好无聊呐!―_―(og:谁说谁呢?)至于么?像我这般如花美眷,怎么会没有辉煌过去?怎么会没有纠葛情史呐?”

  痛心疾首。俺唯一的一个初恋,就只纯洁的拉了拉手手。

  “我都没嫉妒你那糜烂历史了,你有什么好吃亏的?就知道恶毒的不给我肉吃……”

  他把手机还过来的同时,眼也深深的瞟了过来。大惊!刚刚一瞬间,莫非我看到的是忧、伤?

  “怎么这一世你的初恋是他?”

  难道是你咩?

  我倒了,这有什么好抢的?他又在前世论了,又在前世论了,杨总是个可怜的娃……

  多日的绵雨终于停了,路面还是湿漉漉的。行人通过的绿灯亮了,他牵起我的手随着人潮过街。公司大楼就在对门。

  突然,一旁似有人惊呼。我还没回过神来,人就被他往后狠狠一拽,差点当街仰躺。呼!一辆转右拐的的黄色□□车风一般的从我面门跟前掠过。我正待破口大骂,就只听见嘭的一声闷响。似乎那疯□□在前边撞倒人了。

  我想一定是我这特助的脸色有些吓白了,弄的老总一个劲儿的直pia我脸蛋:“你没事儿啊,没事儿啊……”

  真真是太险了!看来我该庆幸他梦见自己是武林高手了。多亏了那眼疾手快的一拉,否则,刚刚倒下的铁定就素俺了!抖_

  定了定魂,我紧紧抱了他手臂,一起走过去看刚刚那边撞人的事。

  已经有人在报120了,我挤进人堆去伸头一瞧:呀!是一长发姑娘,躺在地上,脑袋肩膀下全是血。不过好在人好像还是清醒的,正想抬手起身什么的。蹲在旁边的几个热心人,赶紧阻止了她乱动。

  肇事□□车的车主已经被围观的愤怒群众拽下了车来。是一女的,颧骨甚高,正接受交警盘问,却一副刁蛮模样,满脸不在乎。我心头暗暗震怒:

  “切,开□□车就了不起哦!幸亏你是女的,否则依我风格,一定是要趁乱踹上两脚才能解恨呐!算你走运,我不打女人!”―_―

  伙同着围观群众,我正瞧得起劲,人却直被往外拉。干嘛?阻止我看热闹!扭转头,只见俺们杨总却一脸灰败,活像是股票跌停资产为负人生无望意欲跳楼了一般,严肃的皱着眉直扯着我要离开。

  正拉扯中,救护车的警报声横空响起。来的好快!只见几名白衣天使,提着药箱抬着担架就从车尾冲了下来。现场又忙碌了起来。无意间我抬了头,只见他的双眼死死瞪向那个受伤女子的方向。

  嘎嘣,有什么东西破壳而出的声音。没来由的,我心头一紧,轻轻推了推他:

  “喂,那个被撞的人……你是不是认识啊……”

  他几乎立刻回了神看我,两眼中却满是守也守不住的波动。嗯,难得一见呐,我可以理解为慌乱么?紧接着,他闭了眼,仿佛在拼命压抑什么,最终却只是长长喷了口气。

  “不认识。”

  再睁眼时,双目明净,他语气已是平静。

  “走吧。”

  动作也十分滴流畅。他拖着我的手,就转身像公司大楼方向走去。

  可是,不正常,非常不正常!有阴谋,绝对有阴谋!他手握的太过用力,我几乎要疼出声来。但我啥也没说,保持了沉默。因我也在心思百转咧:

  “呐呐呐呐~今日是撞鬼了撞鬼了,啥破日子啊,啥破日子啊!我遇初恋,他见故人。

  是,那个,一定是故人!否则,他紧张成那样?”

  谁呢?故人是谁呢?”

  青梅竹马?暗恋对象?包养情妇?!

  啊!

  该不会是纪——”

  我想我要呕血了,恶,自己脑袋居然转出个这结果出来……

  “d!”

  我脱口大叫了一声,随即脚下发软,整个人有些虚弱的的往向跪。是,我脑袋是转慢了点,得出这狗血结论时,我们人都已在电梯里了。―_―(og:速度与激情)

  他被我吓了一跳,赶紧伸过手来扶。我一时愣住,该接受还是挣开?唉,都怪刚刚饭没吃好,都感觉血糖偏低脑袋晕了……

  好在叮咚一声,我的那层到了。门开,我看了他一眼,身体侧倾人往外闪。可惜身手太差,没闪成功。步子刚迈开,脚只在半空中做了个动作,人就被拦腰拖了回去。

  啊啊啊~不~~~~~~~~~~~~~

  我哀嚎一声,眼睁睁的看着电梯门迅速合上,然后整个人就被他压在厢壁上,细细的吻。

  此间过程不再赘述。―_―

  “每次都用这招,你这丢人现眼的……好吧,右手伸过来~”

  我坐在总裁的办公宝座上,拿起了他那支平日用来签文件的贵钢笔。他倒挺配合的,左手兜在裤包里,靠在他那大办公桌边,一副玉树临风的做派,伸直着右臂,任凭我在他手腕上画。

  “今日就你我两个,有什么关系。”

  他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我愤慨。

  “额,你很烦咧!这不是人多人少的问题,我在讨论的是手段,手段!动不动就这样,你以为这招就把我吃定哦……啊,不要动!”

  差点画歪了。

  “是是是!哼,自己手艺差,画不圆,还怪我……”

  我抬头使劲瞪了一眼,他不敢接我目光,嘴角一抽,侧过了头去,声音有些闷。

  “都说了,当时我是很吃惊。开车那女的长的跟丁敏君长一模一样。都这份儿上了——”

  “所以你万念俱灰的想,既然丁敏君都出现了,那纪晓芙也冒出来那该怎么办!”

  饶是原委已明,我心头还是万分不爽,下笔有些狠了。

  “对。没想到她做了护士。”

  铛铛铛!群众们,围观的群众们,米错,米错!我本已认定了倒下的那位是纪投胎,没想到从救护车上跳下的才是正主!

  杨总有些出神的说:跟以前一模一样,她还是喜欢救死扶伤啊。

  我停了笔,捂住心口喷口水:噗噗,那你去找她呗,恭祝前缘再续!

  杨总立马对我怒目相向了。

  “你瞪什么瞪?我说的是大实话!”

  “你!”他气结的吼,可随即又松了肩膀,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好好好,是我上辈子欠你了,随你讲。不过我是想通了啊,上辈子是上辈子,这辈子是我,你这辈子遇见的人可-是-我!继承了以前的回忆,对我而言丁点儿好处也没有!除了一眼就认出你来。之前,我自己有时候也分不清,到底是因为前辈子的原因在喜欢你呢,还是我自己喜欢——”

  “我呸~上辈子,这辈子的,还人鬼情未了呢!我根本就不记得以前的事,你自己脑袋出毛病了!”

  “乖,别打岔,听我把话说完。”他笑了起来,如芝兰花开,“所以呢,今天撞见了这事儿,我总算想明白了,我这辈子从头到尾啊,也就让你一个人把我吃定了。其他的人,前世今生,过去的就已经过去了。如今让我挂记的两辈子的人,始终是你。”

  “肉麻。”

  “嗯。所以这样想来,我之所以要记得从前,不过是为了这一世能更快的认出你。其它的从前与我无关。即使对面相向,也终究是路人。那些人和事,的的确确是我脑海里的一段记忆,不过缘已尽。就留下个你来,同我生生世世。我会待你好的。看,我都让你随便画了……”

  是的,让我给画了。我重重描上最后一笔,呼,收工。俺们杨总收回手一看,很不满了:

  “什么啊,就给我戴oga啊……还是山寨版的?”

  “你眼神不好。哪里是oga?那个标志,我明明画的是og!”

  刚刚他唠唠叨叨的说了一大堆,其实我也不尽信,毕竟什么前世今生的,太玄了。我始终觉得我们俩能凑一块儿,本身就是一件挺神奇的事儿。就像我都能当特助了,简直是天下一奇观呐!当然,再这么当下去,如果哪天他公司垮了,我或多或少都是有一定连带责任的,这点我还是得承认。所以对于天下掉下来的好事儿,我总是持有深刻的怀疑态度。我害怕自己就像黑帮小弟,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_―总觉得,贵妇命,怎么算也不像俺的本命啊~得过且过吧~

  将钢笔帽旋好,我兴致昂然指点着他手腕上我画的那只表。

  “看吧,是我的牌子哦!特别吧!这只表呢,就代表我。八点八分呢,就代表我这辈子要发发发。额额,你那什么表情!好吧,这八点八分呢,也代表我警告你,每次加班最多就只加到晚上八点八。过了这点我就会很生气啊。早上来公司呢,也不能早过八点八。不要老瞎折腾嘛,多睡会儿,人不保养妄少年呐,你早衰了的话,我就不要你了。至于其它的意义呢,还有很多意义,我今天暂时就不讲了。欲知详情,呃,请听下回分解。”

  他横着自家手腕瞧,目光很不一般。仿佛略带沉痛。果然,他皱眉:“哦?照你这样说来,这手腕是一辈子都不能洗了……”

  我哈哈一笑,坚决点头。

  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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