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改命纪》正文 第8章 有马名追风
这时吴大鸿开口对宇文亮说道:“公子,可以让他带路,去找到他们打劫的银两。”宇文亮一想,这个主意不错,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结果让宇文亮大吃一惊。仅仅这个劫匪团伙,就打劫了黄金千两,白银三万两,珍珠玛瑙一箱,银票二十万两。(一两金十两银,一两银子购买力相当于一千元人民币。)
废了劫匪陆吾德的武功后,宇文亮心有不忍,又拿出了一千两银票送给了陆吾德:“念你有功,拿着这银子回家去做点小生意吧。再敢作恶,定斩不饶!”
等陆吾德走后,宇文亮挑了三千两银票送给了吴大鸿,众护卫一人五百两银票。然后他又挑了一副珍珠项链送给了万有财。众人将黄金、白银、珠宝抬上车后又继续赶路了。
宇文亮坐在马车里,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今日那匪首的枪法给了他很大的震撼,自己竟然受伤流血了,而那匪首不过三千斤力量而已;自己的凌空掌虽然建功,但毕竟只是自己草创出来的,面对身手灵活的高手完全可能没有效果,因为有可能根本打不中对方。
如此一来,自己的防御不是牢不可破,自己的攻击也可能没有效果。“果然不能小觑天下之人啊!”宇文亮心中长叹。经此一役,宇文亮心中的自满之情烟消云散。
三日后,车队来到了望江城。这望江城北面即是一条大运河,直达华京。一行人在一家客栈安顿。傍晚时分,万有财双手捧着一个锦盒找到了宇文亮。
“宇文公子,此锦盒内是西北的一种稀有矿石—冰蚕石,乃是西北塞外一种冰蚕聚集地的产物。因为冰蚕经常吐丝,连同地下的泥土混合在一起,经数百年风化成石。此矿石内含冰丝,韧性极好,而且还有一个特性:如果用它打造成刀鞘,可阻挡刀中杀气外露。”万有财解释道。
“这么神奇?那这冰蚕石价格不菲吧?”宇文亮淡淡地笑道。
“宇文公子对老朽有救命之恩,这身外之物算得了什么?”万有财赶忙说道,“宇文公子,当今第一刀客—断浪的刀鞘就是用冰蚕石打造而成的。”
“哦,你见过当今第一刀客?”闻言,宇文亮不禁来了兴趣。
“虽然没见过,不过老朽多年来走南闯北,消息还是挺灵通的。那断浪的刀名为碎魂刀,刀下亡魂很多。那碎魂刀杀气极重,但是套上用冰蚕石打造的刀鞘,一般人就感觉不到碎魂刀的杀气了。”万有财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就多谢了。我明天就去打造一个刀鞘。我这刀的杀气连我自己也没有什么办法控制,我也在发愁呢。万老板,你可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宇文亮真诚地感谢,这刀的杀气太重,其他人都不敢靠近他,离他远远的,也确实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情。
永和铺,望江城最有名的武器铺。宇文亮到这里后直接由伙计带去了后堂。只见一人四十多岁,全身肌肉紧绷,脸色黝黑,正在全神贯注地打造一杆兵器。待宇文亮走到离他三米左右时,那人停下了工作,转过身来说了一句:“好刀!”
两人一番交涉,宇文亮留下了冰蚕石和一千两银票,七日后来取刀鞘。等宇文亮要离开时,这老板问道:“宇文公子,你这刀叫什么名字?”宇文亮思索了一会,缓缓说道:“就叫万鬼刀吧。”
“杀一人为罪,屠万人为雄。万鬼刀,一万个刀下之鬼,够霸气!”这老板一边赞叹着,一边又说道:“宇文公子,我听闻明日御景拍卖行有一刀谱拍卖,好像很厉害。你有兴趣去看看么?”
“刀谱?我现在力量虽大,但是对于如何用刀其实是一窍不通。一定要买本刀谱来看看。”这样想着,宇文亮点了点头。问清了御景拍卖行的地址,宇文亮就离开了永和铺。
由于时间尚早,宇文亮就进了一间茶馆喝茶。正在品尝着极品龙井的清香,突然听到茶馆内几人高声说道:“诸位,你们恐怕还不知道吧?我们望江城有名的飞骏牧场昨天买进了一匹骏马,奈何谁也降服不了。飞骏牧场已经放出了口风,谁能降服那匹骏马,赏五百两银子呢。有愿意前去一试的,请跟我们兄弟前去。”
话音刚落,茶馆内很多人也不喝茶了,纷纷站起来表示愿意去一试。其实很多人也没有把握能降服骏马,不过是爱看热闹。宇文亮少年心性,好奇心大起,想看看那骏马究竟是如何烈法,也跟着大家一块去了。
众人来到了飞骏牧场,只见这牧场占地千余亩,里面养有很多名驹,如汗血宝马、赤兔马等,一个个都能日行千里。而此时大家围观的是一匹黑色骏马。
这匹马身上毛发油亮,高昂着头,正把一骑在它身上之人摔倒在地。之后又有五人尝试降服它,都未成功。宇文亮一见这骏马就心中喜爱,此时高喊一声“让我来”就飞身上马。
众人一看,原来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由得一阵哄笑。其中也有好心人提醒道,“少年郎,这马性子极烈,你赶快下来,不要把自己弄伤才是。”
这骏马见又有人上来,一阵弹跳,想把宇文亮给摔下去。宇文亮不由得有点恼火,使一千斤坠,稳稳地坐在马身上。骏马见没能摔下宇文亮,突然卧倒,想用身体压住宇文亮。
只见宇文亮飞身下马,双手一用力,直接将这骏马举起。周围的人一片惊呼。宇文亮本想将这骏马远远地扔出去,不过心中到底还是喜欢这马,就把骏马慢慢地又放下了。重新骑上后,这骏马再也不敢对宇文亮有任何挑战的动作,而是显得非常温顺。
这时飞骏牧场的管事走来,对着宇文亮一拱手:“少侠好身手。这是五百两银票,请收下。”宇文亮没有接银票,而是说道:“我很喜爱这匹马,想买下它,什么价钱?”
“这匹马是我们牧场捕获的一匹野马,神骏非常啊,跑起来比汗血宝马还要快很多,我们叫它追风。意思是连风都能追上。既然少侠能降服它,也就是它命中的主人。好吧,一口价八千两银子。”管事狮子大开口。
周围的人一听这个价格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要知道汗血宝马市场价也才三、四千两,这匹马就算比汗血宝马跑得要快,五千两银子也就顶天了。
宇文亮也知道这价格有点离谱,不过心中还是喜欢这骏马“追风”,当下也不讲价,直接付了八千两银子牵走了追风。后面一些人叹道:“真是一个败家的阔少。”也有人说,“那管事下手也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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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让宇文亮大吃一惊。仅仅这个劫匪团伙,就打劫了黄金千两,白银三万两,珍珠玛瑙一箱,银票二十万两。(一两金十两银,一两银子购买力相当于一千元人民币。)
废了劫匪陆吾德的武功后,宇文亮心有不忍,又拿出了一千两银票送给了陆吾德:“念你有功,拿着这银子回家去做点小生意吧。再敢作恶,定斩不饶!”
等陆吾德走后,宇文亮挑了三千两银票送给了吴大鸿,众护卫一人五百两银票。然后他又挑了一副珍珠项链送给了万有财。众人将黄金、白银、珠宝抬上车后又继续赶路了。
宇文亮坐在马车里,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今日那匪首的枪法给了他很大的震撼,自己竟然受伤流血了,而那匪首不过三千斤力量而已;自己的凌空掌虽然建功,但毕竟只是自己草创出来的,面对身手灵活的高手完全可能没有效果,因为有可能根本打不中对方。
如此一来,自己的防御不是牢不可破,自己的攻击也可能没有效果。“果然不能小觑天下之人啊!”宇文亮心中长叹。经此一役,宇文亮心中的自满之情烟消云散。
三日后,车队来到了望江城。这望江城北面即是一条大运河,直达华京。一行人在一家客栈安顿。傍晚时分,万有财双手捧着一个锦盒找到了宇文亮。
“宇文公子,此锦盒内是西北的一种稀有矿石—冰蚕石,乃是西北塞外一种冰蚕聚集地的产物。因为冰蚕经常吐丝,连同地下的泥土混合在一起,经数百年风化成石。此矿石内含冰丝,韧性极好,而且还有一个特性:如果用它打造成刀鞘,可阻挡刀中杀气外露。”万有财解释道。
“这么神奇?那这冰蚕石价格不菲吧?”宇文亮淡淡地笑道。
“宇文公子对老朽有救命之恩,这身外之物算得了什么?”万有财赶忙说道,“宇文公子,当今第一刀客—断浪的刀鞘就是用冰蚕石打造而成的。”
“哦,你见过当今第一刀客?”闻言,宇文亮不禁来了兴趣。
“虽然没见过,不过老朽多年来走南闯北,消息还是挺灵通的。那断浪的刀名为碎魂刀,刀下亡魂很多。那碎魂刀杀气极重,但是套上用冰蚕石打造的刀鞘,一般人就感觉不到碎魂刀的杀气了。”万有财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就多谢了。我明天就去打造一个刀鞘。我这刀的杀气连我自己也没有什么办法控制,我也在发愁呢。万老板,你可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宇文亮真诚地感谢,这刀的杀气太重,其他人都不敢靠近他,离他远远的,也确实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情。
永和铺,望江城最有名的武器铺。宇文亮到这里后直接由伙计带去了后堂。只见一人四十多岁,全身肌肉紧绷,脸色黝黑,正在全神贯注地打造一杆兵器。待宇文亮走到离他三米左右时,那人停下了工作,转过身来说了一句:“好刀!”
两人一番交涉,宇文亮留下了冰蚕石和一千两银票,七日后来取刀鞘。等宇文亮要离开时,这老板问道:“宇文公子,你这刀叫什么名字?”宇文亮思索了一会,缓缓说道:“就叫万鬼刀吧。”
“杀一人为罪,屠万人为雄。万鬼刀,一万个刀下之鬼,够霸气!”这老板一边赞叹着,一边又说道:“宇文公子,我听闻明日御景拍卖行有一刀谱拍卖,好像很厉害。你有兴趣去看看么?”
“刀谱?我现在力量虽大,但是对于如何用刀其实是一窍不通。一定要买本刀谱来看看。”这样想着,宇文亮点了点头。问清了御景拍卖行的地址,宇文亮就离开了永和铺。
由于时间尚早,宇文亮就进了一间茶馆喝茶。正在品尝着极品龙井的清香,突然听到茶馆内几人高声说道:“诸位,你们恐怕还不知道吧?我们望江城有名的飞骏牧场昨天买进了一匹骏马,奈何谁也降服不了。飞骏牧场已经放出了口风,谁能降服那匹骏马,赏五百两银子呢。有愿意前去一试的,请跟我们兄弟前去。”
话音刚落,茶馆内很多人也不喝茶了,纷纷站起来表示愿意去一试。其实很多人也没有把握能降服骏马,不过是爱看热闹。宇文亮少年心性,好奇心大起,想看看那骏马究竟是如何烈法,也跟着大家一块去了。
众人来到了飞骏牧场,只见这牧场占地千余亩,里面养有很多名驹,如汗血宝马、赤兔马等,一个个都能日行千里。而此时大家围观的是一匹黑色骏马。
这匹马身上毛发油亮,高昂着头,正把一骑在它身上之人摔倒在地。之后又有五人尝试降服它,都未成功。宇文亮一见这骏马就心中喜爱,此时高喊一声“让我来”就飞身上马。
众人一看,原来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由得一阵哄笑。其中也有好心人提醒道,“少年郎,这马性子极烈,你赶快下来,不要把自己弄伤才是。”
这骏马见又有人上来,一阵弹跳,想把宇文亮给摔下去。宇文亮不由得有点恼火,使一千斤坠,稳稳地坐在马身上。骏马见没能摔下宇文亮,突然卧倒,想用身体压住宇文亮。
只见宇文亮飞身下马,双手一用力,直接将这骏马举起。周围的人一片惊呼。宇文亮本想将这骏马远远地扔出去,不过心中到底还是喜欢这马,就把骏马慢慢地又放下了。重新骑上后,这骏马再也不敢对宇文亮有任何挑战的动作,而是显得非常温顺。
这时飞骏牧场的管事走来,对着宇文亮一拱手:“少侠好身手。这是五百两银票,请收下。”宇文亮没有接银票,而是说道:“我很喜爱这匹马,想买下它,什么价钱?”
“这匹马是我们牧场捕获的一匹野马,神骏非常啊,跑起来比汗血宝马还要快很多,我们叫它追风。意思是连风都能追上。既然少侠能降服它,也就是它命中的主人。好吧,一口价八千两银子。”管事狮子大开口。
周围的人一听这个价格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要知道汗血宝马市场价也才三、四千两,这匹马就算比汗血宝马跑得要快,五千两银子也就顶天了。
宇文亮也知道这价格有点离谱,不过心中还是喜欢这骏马“追风”,当下也不讲价,直接付了八千两银子牵走了追风。后面一些人叹道:“真是一个败家的阔少。”也有人说,“那管事下手也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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