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气复苏三百载》正文 第二十二章 相由心生
为了验证心中的想法,乔克勤打算从狩猎开始,当然了,由于他还不能跟远古先民的身体素质相比,所以隐身还是必要的。
哎,糟糕!
么但,说好的真正隐身呢?为什么会触碰到其他东西呢?
反复试验了好几回,乔克勤才发现,原来这根本不是完全的隐身。
除了在遁地时,不会有任何影响外,一旦到了地面上,那就麻烦了!
虽然说隐身时,不会有影子,但是脚踩在地上跟平时没区别。唯一的优点就是能够漂浮在离地半米高的地方,缺点是行进速度慢。
可当他漂浮起来,并注意躲避接触外物时,结果还是老样子,这就尴尬了!
乔克勤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静下来思考,要是不解决这个问题,还谈什么报仇啊?
么但,原来是这么回事!
杀意,还不能说是杀气!动物天生都有一本危险本能,一旦被杀意所笼罩,实力强的还能静下来观察四周。像野兔这种食草动物,神经兮兮的,别说有个风吹草动的,就是感觉不对头,立马开溜,不跑等死不成?
大意了啊!
乔克勤回忆起深刻在脑海中的先民狩猎场景,要是他们当初一个个都跟自己似的,如何还能够猎杀荒兽呢?不被反杀才怪呢!
本身就没有荒兽强大,远古先民还不是靠着偷袭,或者说群攻才能猎杀那些强大的荒兽么?
不能收敛住内心的杀意,让荒兽提前知晓,还偷袭个屁啊!
这回乔克勤学乖了,先是学着远古先民的办法,收敛住内心的杀意,连心脏的跳动频率都降了下来。
在隐身漂浮能力的加持下,慢慢靠近一直小心观察四周,咀嚼着嫩草的野兔,隐身能力消失的瞬间,匕首闪电般划下,一击必杀!
顾不上内心的狂喜,一把抓住野兔的尸身贪婪地吸食着腥臭的血液。
啊呸!这味道根本无法与远古荒兽的血液相提并论嘛!
一周之后,狼狈不堪的乔克勤终于找到来前的路,也走出了丛林,见到了人烟。
谁叫他没有方向感,来前又没有做好标记呢?
要不是幸运地看到被砍伐过的痕迹,他还真不一定能这么块找到正确的路呢!
这灵气复苏之后,草木恢复的能力也太强了,原本还以为能顺着来前众人走过的路,就能轻松返回呢!
结果却傻眼了,吃,吃不好,睡,睡不香。时刻还得隐身着前进,要不然真遇上丛林的毒虫之类,一点应对的手段都没有好吧!
悄悄地溜进一户暂时没人的房子,在浴室里匆匆清洗了一番,换上那位前辈遗留在储物戒指中的西方中世纪服装,还是自带全覆盖帽子的衣服。
说到这里,乔克勤有些鄙视这位前辈。你说你都闯荡到遥远的西方了,实力也不算弱,都不说弄点好东西在储物戒指里。
只留下两颗燧石,一套中世纪服装,十多枚各国古币外,稍微有点价值的也不过是份记载着阵法详解的玉简,还是用刀刻的那种玉简。
么但,燧石有个屁用!在丛林里生火时,老费劲了,还不如用打火机呢!
中世纪服装嘛,凑合着穿吧,反正现在流行复古,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穿,倒是没那么显眼。
至于说古币什么的,自己又不缺钱,瑞银的户头里还有一个亿英镑呢,留着做个纪念玩物好了。
玉简嘛,是有用,可是我上哪找含有灵气的玉石或其他灵器来布阵呢?即便是有那种东西,恐怕也不便宜,说不得会成为国家管控物资呢!
再说了,布置阵法什么的,至少得要能驱使天地间的灵气才行。咱就是个绝灵体,灵气与我无缘啊!
也就这储物戒指价值最高,也是最有用的了。长宽高都在两米的空间,好歹能装点东西,也避免了将来自己的随身空间暴露的危险。
乔克勤将换下的衣物收了起来,确认没有遗留下什么东西后,在厨房里“借”了些吃喝的东西填了填肚子,这才踏上回雾都的路。
靠着隐身的本事,乔克勤一路上蹭吃蹭喝还蹭车,总算又回到了伦敦。
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温莎城堡找仇人报仇,反而是找了家看起来空置有些时日的房子住了下来。
虽说他的脖颈以及脑袋已经被意外淬炼过,可浑身的气血却没有对应增加。
长时间没有从外界补充能量弥补自身,气血自然不会旺盛,再加上原本气血值就不高,这点本事即便是有匕首的帮助,成功率也很低。
这就跟一个孩童拿着把锋利的匕首,去杀一个健壮的成年人一个道理,运气好的话,命中要害部位实现必杀。
运气差的话,顶多能伤人,却没有补刀的机会!
所以,乔克勤准备在这里,将气血丹和淬体液全部使用了,增强实力为先。
在接连五次鬼哭狼嚎后,乔克勤美美地用过简便的晚餐,便一头扎进卧室睡了过去。
他当初只是听顾主管说,用了一枚气血丹和三份淬体液才成功上升至级,却不知道正常人都是一次用一份淬体液的。
乔克勤呢,将三份淬体液倒进浴缸中,自己光溜溜地躺了进去,那滋味,啧啧。
也就是他这种没心没肺,又经历过六次基因药水洗礼的怪物才能熬过来。换个人试试,么但,那可不是享受,而是受罪,跟剔骨剥肉没两样!
正常来说,这气血丹一般人能够吸收其中药效的三成,强一点的有个六成就算是牛笔的了。
可乔克勤呢,一来,有过六次基因药水的开发,身体的接受能力极强;二来呢,被雷劫多次刺激细胞和骨质后,完全属于是怪胎级别。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居然能够吸纳气血丹药效的九成多,以至于跟所有体修不同。别人是淬炼某个部位,以此来增强身体可容纳的气血。他是全方位淬炼,吸收气血丹的药效后,还真不好说哪种更厉害!
清晨起床后,乔克勤摸了摸嘴唇上下长长的胡须,感觉有些别捏。于是在洗完澡后,来到洗漱台前准备清理一下胡须。
当他对着镜子准备刮胡子时,眼睛眨了眨,又揉了揉,这才感觉不对劲。
这些天来,他也不是没有照过镜子,但都是匆匆而过,哪有多余的时间和心情臭美呢!
可这回不同,乔克勤惊奇地发现,自己不仅身材变强壮了,连面容都有了极大的变化。
尤其是在刮掉胡须后,更是明显。
么但,难道还真有相由心生这个说法么?
乖乖的,自己居然又长回上一世的模样了!恐怕现在回到老家那边,就算是从小就认识自己的人或许都认不出来了吧?
这根本就是两个人嘛!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面孔,另一个呢,用帅气都无法形容了,魅力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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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糟糕!
么但,说好的真正隐身呢?为什么会触碰到其他东西呢?
反复试验了好几回,乔克勤才发现,原来这根本不是完全的隐身。
除了在遁地时,不会有任何影响外,一旦到了地面上,那就麻烦了!
虽然说隐身时,不会有影子,但是脚踩在地上跟平时没区别。唯一的优点就是能够漂浮在离地半米高的地方,缺点是行进速度慢。
可当他漂浮起来,并注意躲避接触外物时,结果还是老样子,这就尴尬了!
乔克勤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静下来思考,要是不解决这个问题,还谈什么报仇啊?
么但,原来是这么回事!
杀意,还不能说是杀气!动物天生都有一本危险本能,一旦被杀意所笼罩,实力强的还能静下来观察四周。像野兔这种食草动物,神经兮兮的,别说有个风吹草动的,就是感觉不对头,立马开溜,不跑等死不成?
大意了啊!
乔克勤回忆起深刻在脑海中的先民狩猎场景,要是他们当初一个个都跟自己似的,如何还能够猎杀荒兽呢?不被反杀才怪呢!
本身就没有荒兽强大,远古先民还不是靠着偷袭,或者说群攻才能猎杀那些强大的荒兽么?
不能收敛住内心的杀意,让荒兽提前知晓,还偷袭个屁啊!
这回乔克勤学乖了,先是学着远古先民的办法,收敛住内心的杀意,连心脏的跳动频率都降了下来。
在隐身漂浮能力的加持下,慢慢靠近一直小心观察四周,咀嚼着嫩草的野兔,隐身能力消失的瞬间,匕首闪电般划下,一击必杀!
顾不上内心的狂喜,一把抓住野兔的尸身贪婪地吸食着腥臭的血液。
啊呸!这味道根本无法与远古荒兽的血液相提并论嘛!
一周之后,狼狈不堪的乔克勤终于找到来前的路,也走出了丛林,见到了人烟。
谁叫他没有方向感,来前又没有做好标记呢?
要不是幸运地看到被砍伐过的痕迹,他还真不一定能这么块找到正确的路呢!
这灵气复苏之后,草木恢复的能力也太强了,原本还以为能顺着来前众人走过的路,就能轻松返回呢!
结果却傻眼了,吃,吃不好,睡,睡不香。时刻还得隐身着前进,要不然真遇上丛林的毒虫之类,一点应对的手段都没有好吧!
悄悄地溜进一户暂时没人的房子,在浴室里匆匆清洗了一番,换上那位前辈遗留在储物戒指中的西方中世纪服装,还是自带全覆盖帽子的衣服。
说到这里,乔克勤有些鄙视这位前辈。你说你都闯荡到遥远的西方了,实力也不算弱,都不说弄点好东西在储物戒指里。
只留下两颗燧石,一套中世纪服装,十多枚各国古币外,稍微有点价值的也不过是份记载着阵法详解的玉简,还是用刀刻的那种玉简。
么但,燧石有个屁用!在丛林里生火时,老费劲了,还不如用打火机呢!
中世纪服装嘛,凑合着穿吧,反正现在流行复古,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穿,倒是没那么显眼。
至于说古币什么的,自己又不缺钱,瑞银的户头里还有一个亿英镑呢,留着做个纪念玩物好了。
玉简嘛,是有用,可是我上哪找含有灵气的玉石或其他灵器来布阵呢?即便是有那种东西,恐怕也不便宜,说不得会成为国家管控物资呢!
再说了,布置阵法什么的,至少得要能驱使天地间的灵气才行。咱就是个绝灵体,灵气与我无缘啊!
也就这储物戒指价值最高,也是最有用的了。长宽高都在两米的空间,好歹能装点东西,也避免了将来自己的随身空间暴露的危险。
乔克勤将换下的衣物收了起来,确认没有遗留下什么东西后,在厨房里“借”了些吃喝的东西填了填肚子,这才踏上回雾都的路。
靠着隐身的本事,乔克勤一路上蹭吃蹭喝还蹭车,总算又回到了伦敦。
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温莎城堡找仇人报仇,反而是找了家看起来空置有些时日的房子住了下来。
虽说他的脖颈以及脑袋已经被意外淬炼过,可浑身的气血却没有对应增加。
长时间没有从外界补充能量弥补自身,气血自然不会旺盛,再加上原本气血值就不高,这点本事即便是有匕首的帮助,成功率也很低。
这就跟一个孩童拿着把锋利的匕首,去杀一个健壮的成年人一个道理,运气好的话,命中要害部位实现必杀。
运气差的话,顶多能伤人,却没有补刀的机会!
所以,乔克勤准备在这里,将气血丹和淬体液全部使用了,增强实力为先。
在接连五次鬼哭狼嚎后,乔克勤美美地用过简便的晚餐,便一头扎进卧室睡了过去。
他当初只是听顾主管说,用了一枚气血丹和三份淬体液才成功上升至级,却不知道正常人都是一次用一份淬体液的。
乔克勤呢,将三份淬体液倒进浴缸中,自己光溜溜地躺了进去,那滋味,啧啧。
也就是他这种没心没肺,又经历过六次基因药水洗礼的怪物才能熬过来。换个人试试,么但,那可不是享受,而是受罪,跟剔骨剥肉没两样!
正常来说,这气血丹一般人能够吸收其中药效的三成,强一点的有个六成就算是牛笔的了。
可乔克勤呢,一来,有过六次基因药水的开发,身体的接受能力极强;二来呢,被雷劫多次刺激细胞和骨质后,完全属于是怪胎级别。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居然能够吸纳气血丹药效的九成多,以至于跟所有体修不同。别人是淬炼某个部位,以此来增强身体可容纳的气血。他是全方位淬炼,吸收气血丹的药效后,还真不好说哪种更厉害!
清晨起床后,乔克勤摸了摸嘴唇上下长长的胡须,感觉有些别捏。于是在洗完澡后,来到洗漱台前准备清理一下胡须。
当他对着镜子准备刮胡子时,眼睛眨了眨,又揉了揉,这才感觉不对劲。
这些天来,他也不是没有照过镜子,但都是匆匆而过,哪有多余的时间和心情臭美呢!
可这回不同,乔克勤惊奇地发现,自己不仅身材变强壮了,连面容都有了极大的变化。
尤其是在刮掉胡须后,更是明显。
么但,难道还真有相由心生这个说法么?
乖乖的,自己居然又长回上一世的模样了!恐怕现在回到老家那边,就算是从小就认识自己的人或许都认不出来了吧?
这根本就是两个人嘛!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面孔,另一个呢,用帅气都无法形容了,魅力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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