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醋意萌生
“别动,再动打死你!”
林杳迷迷糊糊地被大雨浇醒,感觉浑身灼热得难受,想睁开眼,雨水却直顺着她的眼角弥灌而入,她动了动,这才发现手脚皆被人捆绑在身后。
林杳感觉呼吸开始变得艰难,耳朵紧贴着地面,意识里只能听到自己微弱的心跳声,一下接着一下。
浑身的衣物已经湿透,冬雨犹寒,浸泡了许久,双手双脚几乎麻木到僵硬。
“大人,人已经抓到,只是那娇滴滴的小姐身子弱,看样子撑不了多久了。”
“东西拿到就行,管她是死是活!”
过了许久,林杳终于听到声音,这声音,极为熟悉。
她用尽身力气抬起头,使劲眨巴几下眼睛,只是还没看清楚来人,便又浑身无力地倒了下去。
“扶她起来。”
那人穿着黑色的高领靴,直接从她面前走过,轻微的水渍溅起到她脸上,让她意识开始转醒。
林杳被人拖着,一把丢在转角的避雨处,没有雨水的冲击,她终于睁开眼。
见到来人,没有多余的惊讶,嘴角微勾,面上只浮起一抹嘲讽的笑意。
云尚书气急,一蹬脚,将面前的一颗石子踹开,“本官活了大半辈子,从未见过你这样不识好歹的人,刚刚说得不是挺得意吗?我看你能得意到几时!”
“现在父亲已经走了,云家无人会再护着你,乖乖将十芯莲石和宝盒交出来,本官今日,还可以考虑留你一个尸。”
林杳只是笑,半眯着眼,“堂堂尚书大人,为了一个送出手的礼物,竟然痛下此等手段,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呐!”
“若是被云棠和木槿知道,他们有一个这样的父亲,不知会作何感想。”
“你!那本就是我云家之物,本官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何不可!”
“哈哈哈,是吗?既然如此,云爷爷为何不早将十芯莲石交给你,反倒交给我这样一个外人,是否早有预料,自己的儿子,是一个自私自利,一心只想着自己富贵永生的人,根本担不起云家大任!”
林杳说着,突然感觉胸口一阵疼痛,她用力捂住,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想拿回莲石,除非我死,否则,想都别想!”
她绝对不会将云老太爷的嘱托,交到别人手中,哪怕那个人,是云老太爷的亲生儿子。
“要死,何难?”
云尚书气急,说着,直接冲过来,朝着林杳的心口便是一脚,双手扯住她的衣衫,在她身上搜寻。
“属于我的东西,谁也别想夺走,交出来,赶紧交出来!”
林杳浑身无力,被他晃得一口鲜血涌上喉头兀地吐了出来。
她拼死护着心口的莲石,威胁道,“你就不怕死吗?别忘了,边北赈灾还有宁王等着对付你,若是没有我,你早晚都得死。”
突然,云尚书顿下手,仰天长笑三声,得意道,“到底是年轻啊,你不知这世上,没有永远的仇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说完,他一眼发现林杳双手相护住的十芯莲石,伸手一把从林杳脖颈上夺了下来。
十芯莲石,万物之始,光殁即灭,生者永生,亡者永亡。
云尚书将莲石捧在手中,看着灭掉三瓣光亮的莲石,面上说不出的激动。
然而,就在他挥手下令,将林杳一刀解决之时,一抹绯色身影,从房梁之上直窜而下。
只见玉笛飞旋,拿刀那人还未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自己手中的刀便已然割上了自己的脖子。
人头落地!
云尚书瞪大双眼,只觉手上一疼,他略微抖了一下,十芯莲石瞬间不翼而飞,再一看,竟然到了对面人的手中。
那人背对着他,一身红衣红似火,黑得发亮的发丝中间,用白色狐狸毛系起一个尾结,鲜亮,霎时将阴翳的阴雨天气映出一抹颜色。
“愣着干什么,上啊!”云尚书气得暴跳,怎会轻易放过他,好不容易抢过来的莲石,还没捂热,又到了别人手中。
直接一声令下,身后数十名黑衣人,齐齐冲上前去,然而一阵接一阵的刀柄落地的声音,接着,数十名黑衣人倒成一片。
从始至终,那人连头也未回过。
云尚书见状,心道不好,一咬牙,跪在地上,“大侠饶命,若您看得上眼,那枚莲石送于您便是,饶命啊。”
“滚。”邪魅得几乎妖娆的声音,从唇齿之间相溢而开。
云尚书连连点头,帽子掉在地上,都没来得及捡,直接一溜烟跑开了。
“你是谁”
林杳兀地吐出一口鲜血,微弱的目光之下,只见到一张极其妖艳的脸,这张脸,像极了她的一位故人,似乎还带着一股清新的香味。
她嘴巴张了张,一句话还未说得完整,又是一口鲜血直溢而出。
“小丫头,这块儿石头,可是你的?”他伸手,手心之中,赫然是被云尚书抢去的十芯莲石。
林杳点点头,双眼泛沉,直接晕了过去。
却那时,一阵马蹄声传来。
“主子,听暗卫来报,林姑娘就是被人带到了附近。”
“主子你看,那里有尸体!”
那人抚着林杳的头发,替她将脸上的污水拭干,随即快速将十芯莲石戴回林杳脖子上,藏于衣领之中,嘴角邪魅一勾,“小丫头,来日可期。”
说罢,径直一个飞旋,朝房梁上隐身而去。
“主子,林姑娘在那儿。”
孔凌风指着转角处晕死过去的那人,大喊一声,还未等他走近,萧承越直接从马上跳了下来,闪步到了林杳身边。
昨夜之事,萧承越亦有耳闻,本意想要询问林杳对此事的看法,谁知派去送信的人回来称洛白苏并未在府中,他一准料到她会来这里。
可是,还是晚来了一步。
“苏儿。”
萧承越眉梢紧皱,见到地上浑身湿透,嘴角还带着血的林杳,心疼得不行,她身子刚好,又遭此大祸,究竟是谁如此狠下杀手!若是被他找到,定要碎尸挖肉以偿还!
他手脚麻利地将自己身上的披风和外套解下,将她包裹住,紧紧抱入怀里。
“苏儿,苏儿”
萧承越一直唤,眉头紧了又舒,脸色像要吃人一般冷若寒霜,他轻轻捧着她的脸,贴在自己脸上,想要用自己的温度给她温暖。
林杳感觉耳畔有人,却不是在唤她,他温热的气息和身上熟悉的味道,却让人莫名觉得很安心。
她闭着眼,朝他怀里缩了缩,任由埋藏在心底的情绪在这一刻肆意泛滥。
“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阿杳一个人,久久带我回家好不好。”
久久?回家!
萧承越一愣。
久久是谁?那人竟能让她如此卸下防备。
他从未见过林杳这副乖巧模样,脸色倏地沉了下去,一股醋意瞬间涌上心头,翻江倒海。
“好,回家。”随即,萧承越双手紧握,大手一揽将她小心翼翼地打横抱起,直接往三王府而去
“小丑儿”
孔凌风四处寻找,终于在雨地里找到了丑丑,比林杳好些,丑丑只是被雨水淋湿,染了风寒,浑身哆嗦个不停。
一见到孔凌风,丑丑委屈得直哭,一把抱住孔凌风,然而口中还一直嚷着要找她家小姐。
孔凌风将她抱进怀里,用身上的披风将她包裹住,“我带你去找你家小姐,小丑儿要乖。”
丑丑点点头,听话地窝在孔凌风怀里,任由他抱着上马
林杳醒来已是半夜,四周幽暗,宽敞的房间内放置着一盏夜明珠,蓝幽幽的光四溢而开。
“醒了?”
林杳起身坐起,循着声音才在另一侧发现半倚在床角的萧承越。
她虚弱地点点头,转眼瞥了瞥四周,这是萧承越的房间。
“喝药。”萧承越冷冷地将一碗黑乎乎的汤药递到她面前,语气很是冷淡,因着背光,林杳看不见他此时的表情。
“谢谢你救了我。”
萧承越没吭声,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
林杳已经习惯了他这样的态度,没有过多在意,伸手想要接过药碗,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手腕都受了伤,用白布缠绕了好几圈。
萧承越憋着一口气,执拗地抢过药碗,用勺子舀出一点轻轻放在嘴边,试了一下药温,才递到林杳嘴边。
“我自己来就好。”
林杳的脸倏地红了一片,睫毛轻颤,看多了萧承越威风凛凛,杀伐狠绝的姿态,如此温和的一面,倒是从未见过。
他本就长得极好看,绝世的面容映衬着淡淡的夜明珠柔和的光辉,薄唇微呡,五官精致的线条每一处都像刀刻一般,饶是林杳心沉再深,也不住轻叹。
萧承越没有理她,连喂了三口,才忍不住皱眉问道,“久久是谁?”
久久?他怎么会知道!
林杳心下一惊,随即反应过来,笑着回答,“以前养的一条哈巴狗,很久以前的事了,怎么,有兴趣?”
哈巴狗是何物,萧承越自然不知,但听说她心心念念的只是一条狗,心里的醋意顿时消散不少,紧绷的脸色也渐渐缓和下来。
眉头一扬,“没有。喝药。”
见状,林杳心中不禁升起一阵温暖。久久当然不是一条哈巴狗,而是久别的一位故人。
久久,名叫伊久久,听闻是父亲希望他长长久久活下去的意思。
他和林杳同一年进入军队,但身子极弱,时常因熬不住训练来药房拿药,经而久之和林杳熟络起来,成为挚友。
最后一次,是带着林杳穿越过来的喜马拉雅山上,他一身大红皮衣,笑得一脸邪魅,“你是一个好人,但我只要密图。”
在他身后,是那群追赶了她三年的杀手。
林杳这才知道,原来信任,是可以拿来利用的。
只是这么多年的友情,却一直记在她心里,今日见到那名红衣男子,竟将他错认成了伊久久,想来真是可笑之极。
可是,今日突然出现的那名红衣男子,又是谁?他是为了十芯莲石而来,还是
“是药好吃还是勺好吃?”
“嗯?”
林杳一脸茫然地抬起头,再低头一看,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想着伊久久的事,竟然一口咬住萧承越手中的勺子,一直没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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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身的衣物已经湿透,冬雨犹寒,浸泡了许久,双手双脚几乎麻木到僵硬。
“大人,人已经抓到,只是那娇滴滴的小姐身子弱,看样子撑不了多久了。”
“东西拿到就行,管她是死是活!”
过了许久,林杳终于听到声音,这声音,极为熟悉。
她用尽身力气抬起头,使劲眨巴几下眼睛,只是还没看清楚来人,便又浑身无力地倒了下去。
“扶她起来。”
那人穿着黑色的高领靴,直接从她面前走过,轻微的水渍溅起到她脸上,让她意识开始转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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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来人,没有多余的惊讶,嘴角微勾,面上只浮起一抹嘲讽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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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本就是我云家之物,本官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何不可!”
“哈哈哈,是吗?既然如此,云爷爷为何不早将十芯莲石交给你,反倒交给我这样一个外人,是否早有预料,自己的儿子,是一个自私自利,一心只想着自己富贵永生的人,根本担不起云家大任!”
林杳说着,突然感觉胸口一阵疼痛,她用力捂住,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想拿回莲石,除非我死,否则,想都别想!”
她绝对不会将云老太爷的嘱托,交到别人手中,哪怕那个人,是云老太爷的亲生儿子。
“要死,何难?”
云尚书气急,说着,直接冲过来,朝着林杳的心口便是一脚,双手扯住她的衣衫,在她身上搜寻。
“属于我的东西,谁也别想夺走,交出来,赶紧交出来!”
林杳浑身无力,被他晃得一口鲜血涌上喉头兀地吐了出来。
她拼死护着心口的莲石,威胁道,“你就不怕死吗?别忘了,边北赈灾还有宁王等着对付你,若是没有我,你早晚都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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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一眼发现林杳双手相护住的十芯莲石,伸手一把从林杳脖颈上夺了下来。
十芯莲石,万物之始,光殁即灭,生者永生,亡者永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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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他挥手下令,将林杳一刀解决之时,一抹绯色身影,从房梁之上直窜而下。
只见玉笛飞旋,拿刀那人还未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自己手中的刀便已然割上了自己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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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着干什么,上啊!”云尚书气得暴跳,怎会轻易放过他,好不容易抢过来的莲石,还没捂热,又到了别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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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嘴巴张了张,一句话还未说得完整,又是一口鲜血直溢而出。
“小丫头,这块儿石头,可是你的?”他伸手,手心之中,赫然是被云尚书抢去的十芯莲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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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那时,一阵马蹄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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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你看,那里有尸体!”
那人抚着林杳的头发,替她将脸上的污水拭干,随即快速将十芯莲石戴回林杳脖子上,藏于衣领之中,嘴角邪魅一勾,“小丫头,来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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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林姑娘在那儿。”
孔凌风指着转角处晕死过去的那人,大喊一声,还未等他走近,萧承越直接从马上跳了下来,闪步到了林杳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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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儿,苏儿”
萧承越一直唤,眉头紧了又舒,脸色像要吃人一般冷若寒霜,他轻轻捧着她的脸,贴在自己脸上,想要用自己的温度给她温暖。
林杳感觉耳畔有人,却不是在唤她,他温热的气息和身上熟悉的味道,却让人莫名觉得很安心。
她闭着眼,朝他怀里缩了缩,任由埋藏在心底的情绪在这一刻肆意泛滥。
“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阿杳一个人,久久带我回家好不好。”
久久?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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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是谁?那人竟能让她如此卸下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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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回家。”随即,萧承越双手紧握,大手一揽将她小心翼翼地打横抱起,直接往三王府而去
“小丑儿”
孔凌风四处寻找,终于在雨地里找到了丑丑,比林杳好些,丑丑只是被雨水淋湿,染了风寒,浑身哆嗦个不停。
一见到孔凌风,丑丑委屈得直哭,一把抱住孔凌风,然而口中还一直嚷着要找她家小姐。
孔凌风将她抱进怀里,用身上的披风将她包裹住,“我带你去找你家小姐,小丑儿要乖。”
丑丑点点头,听话地窝在孔凌风怀里,任由他抱着上马
林杳醒来已是半夜,四周幽暗,宽敞的房间内放置着一盏夜明珠,蓝幽幽的光四溢而开。
“醒了?”
林杳起身坐起,循着声音才在另一侧发现半倚在床角的萧承越。
她虚弱地点点头,转眼瞥了瞥四周,这是萧承越的房间。
“喝药。”萧承越冷冷地将一碗黑乎乎的汤药递到她面前,语气很是冷淡,因着背光,林杳看不见他此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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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承越没吭声,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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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来就好。”
林杳的脸倏地红了一片,睫毛轻颤,看多了萧承越威风凛凛,杀伐狠绝的姿态,如此温和的一面,倒是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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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承越没有理她,连喂了三口,才忍不住皱眉问道,“久久是谁?”
久久?他怎么会知道!
林杳心下一惊,随即反应过来,笑着回答,“以前养的一条哈巴狗,很久以前的事了,怎么,有兴趣?”
哈巴狗是何物,萧承越自然不知,但听说她心心念念的只是一条狗,心里的醋意顿时消散不少,紧绷的脸色也渐渐缓和下来。
眉头一扬,“没有。喝药。”
见状,林杳心中不禁升起一阵温暖。久久当然不是一条哈巴狗,而是久别的一位故人。
久久,名叫伊久久,听闻是父亲希望他长长久久活下去的意思。
他和林杳同一年进入军队,但身子极弱,时常因熬不住训练来药房拿药,经而久之和林杳熟络起来,成为挚友。
最后一次,是带着林杳穿越过来的喜马拉雅山上,他一身大红皮衣,笑得一脸邪魅,“你是一个好人,但我只要密图。”
在他身后,是那群追赶了她三年的杀手。
林杳这才知道,原来信任,是可以拿来利用的。
只是这么多年的友情,却一直记在她心里,今日见到那名红衣男子,竟将他错认成了伊久久,想来真是可笑之极。
可是,今日突然出现的那名红衣男子,又是谁?他是为了十芯莲石而来,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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