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她是孤儿。
刚出生没多久,便遭父母遗弃,生日也不确定是哪一天,因为她是在初冬时节来到育幼院的,院长便将她命名为“初冬”。
她是叶初冬。
从小在育幼院长大,小时候皮肤有些黑,身材又胖,个性害羞不讨喜,虽曾有两次被领养的机会,最后还是被送回来。
那些想领养孩子的夫妇都不喜欢她,他们通常喜欢健康活泼的男孩子,如果是女孩,他们希望是聪慧乖巧又漂亮的。
她很乖,可惜不够漂亮,也不够聪明。
超过十岁以后,她放弃了自己被领养的梦想,小小的心田里却呵护起另一株梦想的苗。长大以后,她要和一个与她相爱的男人,共同建立一个甜蜜家庭。
她梦想的家庭,有个幽默风趣的爸爸,有温柔贤慧的妈妈,还有一男一女,两个超级可爱的孩子。
好姊妹夏晴常笑她,她的梦想家庭简直是童话故事的版本。
小夏是十三岁时,由于家庭剧变才来到育幼院的,个性比她多了几分活泼淘气,也比她更实际。
小夏不作梦,勇于在现实生活中追求自己想要的,积极乐观。
她很喜欢这个朋友,两人情同姊妹,一起长大,虽然年龄相当,但她像温婉的姊姊多些,小夏像俏皮的妹妹多些,也因此,她总是拗不过小夏,常要陪著去做些狂野的事。
比如今夜,小夏不知哪根神经搭错线,忽然嚷著想去体验所谓五光十色的夜生活,强拉她走进一间灯光迷蒙的夜店,豪迈地喝酒。
“你也喝啊!”
叶初冬瞪著面前一杯颜色层次分明的调酒,据说这杯酒有个美丽的名字,叫“龙舌兰日出”。
“我不能喝酒。”虽然舌尖悄悄卷起品尝的渴望,她仍是强压住骚动不安的酒虫。“你忘了吗?我们满十八岁那年,我跟你在河岸公园灌了一手啤酒,结果发生了什么事?”
夏晴闻言,噗哧一笑。
她当然忘不了,那夜她只是微醺,酒量不好的叶初冬却醉得夸张,更妙的是整个人完全变了,手舞足蹈、大吵大闹,成了个疯婆子,连路人过来关切,都把人家当色狼,揪著对方衣领狠狠威胁。
“说真的,酒品能差成你这样的人,应该不多吧?”她呵呵嘲笑。
“所以啦,你还敢劝我喝酒?”叶初冬颦眉,她永远忘不了那个耻辱的夜晚,她多年建立的端庄形象,一夕败坏。
“你啊,就是太ㄍㄧㄥ了,压抑太久。”夏晴看透她的思绪,温暖地戏谑。“这是你的心理机制在告诉你,人不是机器,不能永远当乖巧的模范生,偶尔也是需要放纵一下的——来,喝酒吧,喝一点不会怎样的。”
“我不喝。”叶初冬坚持拒绝好姊妹的引诱,她不放纵,更不承认有所谓的贪求放纵的心理机制在悄悄运作,她决定保持清醒,尤其在这每个人都喝得理智出窍的夜店里,她必须担负起保护姊妹安危的责任。
她推开酒杯,警醒地环顾四周,一道放肆的笑声蓦地吸引她的注意。那是来自吧台前的一个男人,身边围了好几个莺莺燕燕,争著对他示好献媚,而他来者不拒,雨露均沾,将每个美眉都哄得飘飘然。
她怔怔地望著那男人,起初并不是批判,只是带著好奇,她平淡无奇的人生里从未见识过真正的花花公子,那是小说或电影的产物,不该出现在她面前。
可现在,她竟意外见著了一个,他长得很帅,身材挺拔,穿著很有型,垂落额前的墨黑发绺更为他增添了一股宛如纯真的魅力。
但他当然不纯真,那双不安分的手,衔著酒杯的唇缘,以及在烟雾弥漫里,似笑非笑的脸孔,都强烈暗示著他这人绝非正派,不是个谦冲君子。
她默默打量他,而他像是察觉她的视线,蓦地转过头,清锐的眸光朝她这边射来,精准地接住她的眼神。
她的心,猝不及防地悸动。
一只小兔子。
躲在洞窟里,小心翼翼地偷窥著这世界,自以为与世隔绝,很安全。
这是萧仲齐乍见叶初冬时,脑海成形的印象。
他本不该注意到她,在这间多采多姿的夜店里,她显得太平凡,不够出色,若说他身边这群美女是一张张彩色相片,那她就是一张古板的黑白照,一点也不亮眼。
可他却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或许是因为她的坐姿太端正,神情太凛然,或许是因为打扮得朴素刻板的她出现在这种地方,本身便造成视觉强烈冲突的效果,而她警戒地瞪视每一个不怀好意接近的男子,摆出保护身旁好友的母性姿态,更是可笑得教人莞尔。
傻瓜!
她以为那些男人若是真的想放胆轻薄,就凭那么纤若无骨的她,挡得住吗?
他饮尽一杯酒,以一张含笑的唇嘲弄著她,她好似领会到了,微微眯起眼,目光点亮些许对他的不屑。
不屑?
萧仲齐剑眉一挑,兴致盎然地玩味著她的眼神。很少有女人会对他表示不屑——不,应该说从来没有,他一向受欢迎,某个同事甚至嫉妒地戏称他是魅力发电机,他太习惯承接女人的仰慕,几乎可以说厌倦了。
可她却公然对他表示鄙夷,这是某种吸引他注意的手段吗?
一个醉酒的男人忽地摇摇晃晃地接近她那一桌,试图对她的好友动手动脚,她严厉地斥责对方,惹恼了那男人,气氛剑拔弩张。
萧仲齐快步走过去,抢在那男人毫无风度地出拳前,及时为她解围。
她似乎没料到他会英雄救美,呆看他一眼,两秒后,才细声道谢。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小姐。”他痞痞地劝告。“想喝酒的话,买酒回家喝就好了,除非你们是有意来钓凯子,否则——”
一记凌厉的注视止住了他,她板著脸,眉宇蹙拢的表情瞬间令他联想起小学时一个严厉的女导师。
“先生,我很感激你替我们解围,不过这间店应该没规定谁可以来、谁不能来吧?我们就想来这里喝酒,不可以吗?”
脾气不小嘛!
萧仲齐惊讶地扬眉,没想到一只小兔子有胆跟自己呛声,他转过眸,望向她身旁的女人,笑笑地问:“你的朋友脾气一向这么冲吗?”
那女人脸蛋一歪,甜美地耸耸肩。“她平常人很好的,谁教你说错话,侮辱我们?”
他侮辱她们?
萧仲齐眨眨眼,将自己方才说的话在脑海里倒带。他说话一向是这种调调,没恶意的,也不是对她轻蔑,不过显然是伤了这小兔子的自尊了。
“小夏,我们走吧!”小兔子明显不想跟他勾勾缠,拉著手帕交离开。
他有些遗憾地目送她的背影,以为两人从此不会再见了,谁知命运之神自有安排,原来两人在同一栋办公大楼上班,几天后,又在员工餐厅巧遇。
他身边,照例跟著一群爱慕他的女同事,而她一个人坐在最角落,斯斯文文地吃著自己做的便当。
他刻意经过,瞄一眼,她的餐盒小巧地分成一格一格,每格放不同的菜色,白饭是用另一个盒子装,晶莹剔透、粒粒分明。
就连带个便当,她也是规规矩矩的,不像他老妈,以前总是随便将一堆饭菜往保温盅里塞,每样菜的味道全混在一起,尝不出个所以然。
真糟糕。
萧仲齐无声地叹息,他这么个乱七八糟的家伙,竟对一个中规中矩的模范生产生兴趣,他们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八竿子打不著一块儿。
她倏地扬起眸,迎向他的视线,他轻佻地对她一笑,她又惊又愣,跟著又端起一张严肃的脸,冷淡地瞪他。
看来她很不喜欢他啊……
萧仲齐自嘲地勾唇。
这男人,为什么总是对她笑?
在夜店里笑,在办公大楼也笑,只要碰到她,他总会对她那么意味深长地笑上一笑,好像两人共享某个秘密似的。
谁跟他有秘密了?她跟他一点也不熟好吗?
他们只是偶然萍水相逢,擦身而过就该各自走各自的路,他干么老是来招惹她?她不想回他笑,也不想跟他打招呼,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她一点也不想认识他。
但她却渐渐发觉,自己在偷窥他的世界。
每天用餐,她习惯性地会在大楼共用的员工餐厅里找寻他的身影,他并不是天天来,但只要一出现,绝对在餐厅里卷起一阵旋风。
女同事喜欢接近他就罢了,就连男同事似乎也将他当成好哥儿们,争相与他攀谈立交情。
他对每个人都麻吉,为人海派,开朗风趣,她曾听见几个他公司的同事谈论他,说他工作能力也是一把罩,是高层眼中不可多得的超优秀人才,重点栽培。
他们嫉妒他,却也欣赏他,因为他的确够出类拔萃,做人做事都没话说。
“你说一个人怎么能得天独厚到这种地步?”一个男同事感叹。“听说他从小功课运动样样拿第一,家世背景也是一流的,他爸是大学副校长,妈妈是知名会计师,跟人合伙开了间事务所,听说赚很大。”
“我看他根本不必工作,在家当公子爷,家产就够他一辈子花用不完了。”
“怪不得那些女人都爱他,呿!”
“瞧你这么酸的口气!人家长得帅咩,又有才气,家里又有钱,你是凭哪一点想跟人家比?”
“就是比不过,才气死人!”
“算了,再怎么说,仲齐这人不坏,对我们也很够义气,什么事能帮的,都尽量帮著我们。”
“所以我想讨厌他,都办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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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没多久,便遭父母遗弃,生日也不确定是哪一天,因为她是在初冬时节来到育幼院的,院长便将她命名为“初冬”。
她是叶初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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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想领养孩子的夫妇都不喜欢她,他们通常喜欢健康活泼的男孩子,如果是女孩,他们希望是聪慧乖巧又漂亮的。
她很乖,可惜不够漂亮,也不够聪明。
超过十岁以后,她放弃了自己被领养的梦想,小小的心田里却呵护起另一株梦想的苗。长大以后,她要和一个与她相爱的男人,共同建立一个甜蜜家庭。
她梦想的家庭,有个幽默风趣的爸爸,有温柔贤慧的妈妈,还有一男一女,两个超级可爱的孩子。
好姊妹夏晴常笑她,她的梦想家庭简直是童话故事的版本。
小夏是十三岁时,由于家庭剧变才来到育幼院的,个性比她多了几分活泼淘气,也比她更实际。
小夏不作梦,勇于在现实生活中追求自己想要的,积极乐观。
她很喜欢这个朋友,两人情同姊妹,一起长大,虽然年龄相当,但她像温婉的姊姊多些,小夏像俏皮的妹妹多些,也因此,她总是拗不过小夏,常要陪著去做些狂野的事。
比如今夜,小夏不知哪根神经搭错线,忽然嚷著想去体验所谓五光十色的夜生活,强拉她走进一间灯光迷蒙的夜店,豪迈地喝酒。
“你也喝啊!”
叶初冬瞪著面前一杯颜色层次分明的调酒,据说这杯酒有个美丽的名字,叫“龙舌兰日出”。
“我不能喝酒。”虽然舌尖悄悄卷起品尝的渴望,她仍是强压住骚动不安的酒虫。“你忘了吗?我们满十八岁那年,我跟你在河岸公园灌了一手啤酒,结果发生了什么事?”
夏晴闻言,噗哧一笑。
她当然忘不了,那夜她只是微醺,酒量不好的叶初冬却醉得夸张,更妙的是整个人完全变了,手舞足蹈、大吵大闹,成了个疯婆子,连路人过来关切,都把人家当色狼,揪著对方衣领狠狠威胁。
“说真的,酒品能差成你这样的人,应该不多吧?”她呵呵嘲笑。
“所以啦,你还敢劝我喝酒?”叶初冬颦眉,她永远忘不了那个耻辱的夜晚,她多年建立的端庄形象,一夕败坏。
“你啊,就是太ㄍㄧㄥ了,压抑太久。”夏晴看透她的思绪,温暖地戏谑。“这是你的心理机制在告诉你,人不是机器,不能永远当乖巧的模范生,偶尔也是需要放纵一下的——来,喝酒吧,喝一点不会怎样的。”
“我不喝。”叶初冬坚持拒绝好姊妹的引诱,她不放纵,更不承认有所谓的贪求放纵的心理机制在悄悄运作,她决定保持清醒,尤其在这每个人都喝得理智出窍的夜店里,她必须担负起保护姊妹安危的责任。
她推开酒杯,警醒地环顾四周,一道放肆的笑声蓦地吸引她的注意。那是来自吧台前的一个男人,身边围了好几个莺莺燕燕,争著对他示好献媚,而他来者不拒,雨露均沾,将每个美眉都哄得飘飘然。
她怔怔地望著那男人,起初并不是批判,只是带著好奇,她平淡无奇的人生里从未见识过真正的花花公子,那是小说或电影的产物,不该出现在她面前。
可现在,她竟意外见著了一个,他长得很帅,身材挺拔,穿著很有型,垂落额前的墨黑发绺更为他增添了一股宛如纯真的魅力。
但他当然不纯真,那双不安分的手,衔著酒杯的唇缘,以及在烟雾弥漫里,似笑非笑的脸孔,都强烈暗示著他这人绝非正派,不是个谦冲君子。
她默默打量他,而他像是察觉她的视线,蓦地转过头,清锐的眸光朝她这边射来,精准地接住她的眼神。
她的心,猝不及防地悸动。
一只小兔子。
躲在洞窟里,小心翼翼地偷窥著这世界,自以为与世隔绝,很安全。
这是萧仲齐乍见叶初冬时,脑海成形的印象。
他本不该注意到她,在这间多采多姿的夜店里,她显得太平凡,不够出色,若说他身边这群美女是一张张彩色相片,那她就是一张古板的黑白照,一点也不亮眼。
可他却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或许是因为她的坐姿太端正,神情太凛然,或许是因为打扮得朴素刻板的她出现在这种地方,本身便造成视觉强烈冲突的效果,而她警戒地瞪视每一个不怀好意接近的男子,摆出保护身旁好友的母性姿态,更是可笑得教人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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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为那些男人若是真的想放胆轻薄,就凭那么纤若无骨的她,挡得住吗?
他饮尽一杯酒,以一张含笑的唇嘲弄著她,她好似领会到了,微微眯起眼,目光点亮些许对他的不屑。
不屑?
萧仲齐剑眉一挑,兴致盎然地玩味著她的眼神。很少有女人会对他表示不屑——不,应该说从来没有,他一向受欢迎,某个同事甚至嫉妒地戏称他是魅力发电机,他太习惯承接女人的仰慕,几乎可以说厌倦了。
可她却公然对他表示鄙夷,这是某种吸引他注意的手段吗?
一个醉酒的男人忽地摇摇晃晃地接近她那一桌,试图对她的好友动手动脚,她严厉地斥责对方,惹恼了那男人,气氛剑拔弩张。
萧仲齐快步走过去,抢在那男人毫无风度地出拳前,及时为她解围。
她似乎没料到他会英雄救美,呆看他一眼,两秒后,才细声道谢。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小姐。”他痞痞地劝告。“想喝酒的话,买酒回家喝就好了,除非你们是有意来钓凯子,否则——”
一记凌厉的注视止住了他,她板著脸,眉宇蹙拢的表情瞬间令他联想起小学时一个严厉的女导师。
“先生,我很感激你替我们解围,不过这间店应该没规定谁可以来、谁不能来吧?我们就想来这里喝酒,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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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仲齐惊讶地扬眉,没想到一只小兔子有胆跟自己呛声,他转过眸,望向她身旁的女人,笑笑地问:“你的朋友脾气一向这么冲吗?”
那女人脸蛋一歪,甜美地耸耸肩。“她平常人很好的,谁教你说错话,侮辱我们?”
他侮辱她们?
萧仲齐眨眨眼,将自己方才说的话在脑海里倒带。他说话一向是这种调调,没恶意的,也不是对她轻蔑,不过显然是伤了这小兔子的自尊了。
“小夏,我们走吧!”小兔子明显不想跟他勾勾缠,拉著手帕交离开。
他有些遗憾地目送她的背影,以为两人从此不会再见了,谁知命运之神自有安排,原来两人在同一栋办公大楼上班,几天后,又在员工餐厅巧遇。
他身边,照例跟著一群爱慕他的女同事,而她一个人坐在最角落,斯斯文文地吃著自己做的便当。
他刻意经过,瞄一眼,她的餐盒小巧地分成一格一格,每格放不同的菜色,白饭是用另一个盒子装,晶莹剔透、粒粒分明。
就连带个便当,她也是规规矩矩的,不像他老妈,以前总是随便将一堆饭菜往保温盅里塞,每样菜的味道全混在一起,尝不出个所以然。
真糟糕。
萧仲齐无声地叹息,他这么个乱七八糟的家伙,竟对一个中规中矩的模范生产生兴趣,他们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八竿子打不著一块儿。
她倏地扬起眸,迎向他的视线,他轻佻地对她一笑,她又惊又愣,跟著又端起一张严肃的脸,冷淡地瞪他。
看来她很不喜欢他啊……
萧仲齐自嘲地勾唇。
这男人,为什么总是对她笑?
在夜店里笑,在办公大楼也笑,只要碰到她,他总会对她那么意味深长地笑上一笑,好像两人共享某个秘密似的。
谁跟他有秘密了?她跟他一点也不熟好吗?
他们只是偶然萍水相逢,擦身而过就该各自走各自的路,他干么老是来招惹她?她不想回他笑,也不想跟他打招呼,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她一点也不想认识他。
但她却渐渐发觉,自己在偷窥他的世界。
每天用餐,她习惯性地会在大楼共用的员工餐厅里找寻他的身影,他并不是天天来,但只要一出现,绝对在餐厅里卷起一阵旋风。
女同事喜欢接近他就罢了,就连男同事似乎也将他当成好哥儿们,争相与他攀谈立交情。
他对每个人都麻吉,为人海派,开朗风趣,她曾听见几个他公司的同事谈论他,说他工作能力也是一把罩,是高层眼中不可多得的超优秀人才,重点栽培。
他们嫉妒他,却也欣赏他,因为他的确够出类拔萃,做人做事都没话说。
“你说一个人怎么能得天独厚到这种地步?”一个男同事感叹。“听说他从小功课运动样样拿第一,家世背景也是一流的,他爸是大学副校长,妈妈是知名会计师,跟人合伙开了间事务所,听说赚很大。”
“我看他根本不必工作,在家当公子爷,家产就够他一辈子花用不完了。”
“怪不得那些女人都爱他,呿!”
“瞧你这么酸的口气!人家长得帅咩,又有才气,家里又有钱,你是凭哪一点想跟人家比?”
“就是比不过,才气死人!”
“算了,再怎么说,仲齐这人不坏,对我们也很够义气,什么事能帮的,都尽量帮著我们。”
“所以我想讨厌他,都办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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