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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第 14 章 亲亲12

  夏锦城大概知道母亲的表情是多吃惊,然而,事实也不尽然全是眼前看到的。

  “母后,儿子也不是不经事的少年了,女子是不是初夜,儿子还是能分清的。”

  林淑妃对他的话并没有怀疑,只是疑惑:“既然如此,新房里的事情,又是怎么传出来的?元帕更是简单,怎么会迟迟没有送到宫里?”

  夏锦城叹了口气:“这就是儿臣头疼的事情了。”要是能早回来几天,元帕上的血简直小菜一碟,可坏就坏在,王妃叫人从新房拖了出去,元帕更是由康王府藏着掖着,怎么也不肯叫出去,现在,就更没办法直接送出去了,因为无论怎么弥补,都是欲盖迷张。

  林淑妃见儿子苦恼,便知道事情不可闹大,名节这种事对一个女人来说有多重要,她了解极了,后宫里有多少女人死在这些莫须有的罪名下,她叹了口气,道:“城儿,到底怎么回事?”

  夏锦城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这才道:“儿子确实对父皇的赐婚心有不,大婚当日也喝的多了些,再加上元帕没有见红,一时失了心智——这才险些酿成大错。”

  林淑妃深觉事态的严重,“若真是新妇婚前失德,事情倒也好办,依律法处置了便是”

  “母后,阿玉没有”夏锦城忙替她解释,“是我喝醉了,糊涂了。”

  林淑妃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示意他沉下心,先不要着急:“既然玉丫头是冤枉的,咱们不该叫她蒙受不白之冤。”

  夏锦城松了口气:“确实是儿子的错,儿子十分后悔,阿玉也叫这件事伤了心,儿子——母后,我”

  林淑妃见夏锦城面露凄苦,不免心疼:“事情同王妃解释清楚了吗?若是解释清楚了,她原也不该怪你。”

  夏锦城眉心一挑,却是不敢再明说什么,只道:“阿玉没有怪我,她虽理解我,可是,儿子是她的丈夫,也代表了皇室的颜面,若真的任由事情发展下去,只怕不仅会伤了阿玉的心,还会有损皇室颜面。”

  林淑妃皱眉补充道:“倘若事情没有圆满解决,只怕会叫有心之人抓住你的把柄,叫你父皇认为,你对他指的这门亲事心有不满,叫你父子二人,存了间隙,那才是最可怕的!”

  夏锦城不愿意将花玉牵扯到王室的内斗中,这里头有多黑暗多恐怖,她绝对承受不起。

  林淑妃道:“眼下朝中形式紧张,你虽平定连环杀人一案,可是任有部分人员在逃,加上其中牵扯太多——皇后和太子抓住这次机会,怕是不会让你太好过,你切记,在朝中万勿冲动,万事隐忍,韬光养晦。”

  夏锦城点了点头:“儿子明白,只是——眼下的事情,已经是火烧眉毛,再等不得了。”

  还有三日,就是上朝奉茶,逃不掉。

  林淑妃久居后宫,在血腥和权术的包围下,带着两个孩子杀出重围,在美人如花开不败的情况下,依旧能在皇帝心中留有不小的分量,可见其手段,可她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夏锦城,若是他处在危险中,只怕这个做母亲的,要失了志,再无周全考虑;可一旦自己的儿子在眼前好好地,她便是最好的谋士,可以为他出言献策。

  “不若,我称病,就说新婚夜,没有圆房。”夏锦城抿了抿唇,继续道:“这之后,元帕再做了手脚送上去,想来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元帕必须送回。”林淑妃道:“新婚之夜,你也必须是圆了房的!”

  夏锦城皱眉道:“可——那样的话,岂不是坐实了我心虚?”

  林淑妃道:“城儿,眼下你有两条路可以选,第一,就是如实禀报。”

  夏锦城想也不想的就拒绝:“我不可以让阿玉涉险。”

  林淑妃点了点头,道:“那第二条——其实母后并不愿意用这个主意。”

  夏锦城呼出一口气:“儿子先说,看看母亲的第二条,同我的,是不是一样。”

  从林淑妃的昭和殿出来,已经是临近中午的时候,他坐在马车里,头疼的很。

  主意都是可以排忧解难的好主意,可就是不太正经。

  原本淑妃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用这个办法的,毕竟这事传出去,对康王爷的声誉不好,指不定还会沦为茶余饭后的笑资,可事到如今,首要目标是保住花玉的名节,至于自己的,损害一点就损害了,只要不在明面上说,,私底下传一传,那他还是无所谓的。

  事情说办就办,他先是差人回王府给阿福传了口信,风声该放出去了,为三天后的事情做准备,毕竟有时候用男人的颜面来解释一些事情,在这个权术至上,男人为天的时代,总是十分合理的。

  母亲对花玉没有敌意,这叫他好受许多,虽说很多时候林淑妃在涉及到夏锦城事情的时候,总是会叫母爱冲昏了头脑,但这并不妨碍她在后宫及前朝的影响力。

  临近中午的时候,夏锦城应夏知慎邀请前往醉仙楼。

  夏知慎是当朝太子,如果他不作c其他皇子对大位没有想法的话,他会一帆风顺的登上至高位,享最高荣耀,然后听信宠臣谗言,祸乱朝纲

  这种人耳根子软的很,又有一股倔劲,当个家主都能乌烟瘴气,当皇帝——国还不得被他作没了!

  夏锦城内心里摇了摇头:“大哥啊大哥,你被三弟当枪使了一辈子,还挺乐呵”

  上陵的醉仙楼,金砖黛瓦,巍峨气派,来往的富家子弟不少,夏锦城换下朝服,俨然一副贵公子的打扮。

  从踏进春来阁开始,夏锦城就十分想笑,场景十分熟悉,太子为显身份,连外出的打扮都是黄红金线混织,为这事他不晓得被人在背后穿了多少小鞋,却还是不改,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一切都该是骄子的模样。

  夏知慎此番邀请夏锦城,明面上是给自己的二弟办一个新婚接风,实际上,却是想好好的嘲讽他,然后警告他手脚短些,别总是逾越了自己王爷的身份,好好地在家享清福,而不是为父皇分忧朝政——那是太子的责任。

  上一世夏锦城心里是看不起夏知慎的,他除了有一个受父皇宠爱的母亲,其他的,一言难尽,耳根子软,疑心重,人还特别残忍,在他东宫里待过的下人,没有人未挨过打,对自己的老师更是颐指气使,没办法,人家的母后是皇后,他又是长子,理所当然的就成了太子,其实他如果只是一个王爷,在自己的王府作天作地,管保没人理他,可偏是要登大位的人,那他的一举一动,可就必须得小心再小心,然而——人家仗着自己的身份,不在乎。

  这一世,他除了看不起,更带了许多的同情,这个傻孩子,还真以为父皇能一直骄纵他,皇家不比普通人家,里面的权术利益,即便是亲父子也是可以轻易舍弃的,他倒好,真把皇宫当家了。

  “大哥。”夏锦城面带笑意,在下人的指引下,进了春来阁。

  夏知慎懒洋洋的看他一眼,“二弟,你来迟了,可是新婚放纵,腿脚无力啊。”

  夏锦城对于他接下来要说的每一句话都十分的有印象,因为就是这顿饭,叫自己恨极了他,但现在——他哈哈一笑,决定把智商降一点来迁就一下他:“大哥不也新纳了侍妾嘛”

  他说着,在夏知慎逐渐变暗脸色时,又加了一句:“我的新妻,臣弟可喜欢的紧。”

  夏知慎听了,笑他不知节制,粗俗的话也不避讳,直接问道:“二弟啊二弟,你府里那个,真喜欢的紧?”

  夏锦城丝毫不觉有他,实话实说道:“比我府里其他几个女人要喜欢的紧。”

  夏知慎再也忍不了的指着他哈哈大笑:“二弟啊二弟,一直以为你是个正经人,没想到也是个色胚子,父皇真是看错你了。”

  夏锦城心里是真想纠正他的用词,造句也不能这么造,真是个不怕掉脑袋的主,他笑眯眯的鄙视他:“锦城经过连环凶案一事才发现,还是在家里抱老婆快活。”

  夏知慎没想到他这么上路子,一时间把要给他使绊子的事情给忘了:“呵,难得二弟你有如此觉悟——”想到耳朵里刚听到的流言,不免想趁现在先打趣他一番:“不过,二弟你以后还是得少喝些酒才是。”

  夏锦城望着面前送过来的碧螺春,心里知道是阿福已经把话放出来了,而且这么快就已经传到夏知慎耳朵里,心里十分满意他的办事效率,他先是配合的脸上一辣,然后低着头,讪讪的笑了笑。

  夏知慎名为知慎,父皇给他起这个名字时希望他能谨言慎行,然而——他是个藏不住话的人。

  “听闻,你新婚夜里喝的头昏眼花,把新娘子给弄错了。”

  夏锦城像吃了苍蝇一样,没料到他能当真一众下人的面真的宣之于口:“喝酒误事,喝酒误事。”

  夏知慎不知收敛,他走过来对着夏锦城的肩膀用力拍了两下,哈哈大笑道:“你我兄弟,讨论写女人的话题怎么了,别害羞,大哥我知道你不喜女色,但也不能蠢到把女人给搞错吧,哈哈哈哈”

  夏知慎好不顾忌的话在春来阁回荡,夏锦城十分尴尬,周边的下人更是已经憋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才好。

  “我听说,你要把义林送给我新纳的小妾?”待夏知慎笑够了,他连个弯也不转,直接问了出来。

  夏锦城来这,多多少少也是为了这事,先前答应给他的义林,现在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给的,但他居然开口问他要了,这里头的道理,他也莫名其妙,难道,他已经知道金矿的事情了?

  义林是绝对不能送他的,那地方咋一看简直是牛马不存,怪石一片,送了他不仅以后朝堂上夏知慎这个小心眼要针对他,万一落到夏迟睿手里,那才是真叫人不爽!

  他道:“大哥纳妾是喜事,我这个做弟弟的,自然是要送上礼物恭贺的。”

  夏知慎道:“一个舞姬而已,不值得送个庄子这么大的手笔,不过我听迟睿说,义林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你送就送了吧。”

  夏迟睿!

  夏锦城心头一跳,原来这件事,是夏迟睿在背后推手的!

  夏锦城笑道:“三弟也真是的,不知道从哪得到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传来传去,都传岔了。”他起身倒了一杯酒,亲自奉到夏知慎面前,“大哥是人中之龙,天之骄子,手里握着的,必须是良田沃土,怎么能让义林这种不毛之地污了手呢!那东西,我原是打算送了给府中新妇的,草草打发了花家就算了,也不知道迟睿是不是糊涂了,竟然传出这样的消息!”

  夏知慎接了酒,毫不掩饰的点头,夏锦城对花家的态度约是不满,他这厢越是放心:“我还纳闷,二弟你做事一向稳重,不该犯这样的错误。”

  夏锦城心里暗暗地冷笑:“大哥啊大哥,你真是不懂三弟的一片苦心啊既然如此,三弟你这么关心我,那别怪我这个做哥哥的,帮你一把了!”

  他奉了酒,这才十分恭敬的说道:“臣弟新得了一快凌云玉石的屏风,送给大哥安室是最好的。”

  玉石自古便是王者之气的象征,有千年不灭,帝王之气永存的意思,做成屏风,不仅不显得僭越,还更突出自己对他的敬仰,凌云之志,乘风之上三万里。

  夏知慎十分满意这份礼物,仰头喝了酒,“还是二弟懂事。”

  夏锦城脸上笑着,“大哥,怎么不叫歌姬?”

  夏知慎心里正高兴,他道:“你新婚,又是个不爱玩的,今日你大哥我坐庄,你去挑,挑你喜欢的!”

  夏锦城觉得自己要是再和夏知慎待在一起,智商一定会受到伤害,忙借歌姬离席,他一边美滋滋的想着晚上回去就能见到花玉了,一边鞭挞自己以后少来这种风花雪月的场所,要是叫阿玉撞见了,那王府的屋顶还不得叫她掀了——如果她肯的话。

  脑子里正自导自演着,才下了一半的楼梯,赫然见到女扮男装的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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