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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第十一章

  第二日,殷媛老早就被子衿拉起来,换上了属县主的宫服,许久没穿,殷媛觉得自己这身衣服实在是憋得慌,很是难受。

  等她全部整理好后,已经快要到祭祀的时辰了。她嘱咐子衿看好饭桶后,快步走出去找王妃和郡王。其实殷媛本身是想小跑的,奈何身上朝服也重,头冠也重,压得她脖子都酸了。拖着无比沉重的脚步,终于到了郡王和王妃身边。

  “宛宛怎得不开心?”王妃关切的问,昨日安顿好后就见不到她的影子,若不是知道她的性子,她肯定是要出去找的。

  “那是她嫌弃头冠太重了。”郡王实在是太了解殷媛,“等会和你母亲跟其他女眷在一起乖乖待好了,别又处乱跑。”

  殷媛点点头,没有说话。她昨日回房晚不说,今日天刚蒙蒙亮就被叫起来,实在是没有睡醒,做什么都懒洋洋的。

  在大庆,宗庙只得族中男子进入祭祀,女眷只能在宗庙外祭拜;而文武百官,择历朝名臣能始终保守节义者从祀。

  《礼记·曲礼》说:“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

  之前官家也曾进行祭祀,只是规模没有这么大。此次祭祀,不仅只是为了御灾祈雨,更是要求得国泰民安。

  男子进入宗庙,皇室中的女眷则站在宗庙外,成一列,殷媛站在王妃身后,虽在祭拜,但心思不在此处,而是望着前方不远处的陆邦彦。

  陆邦彦为内阁大学士,内阁在大庆是地位极高的,即便没有实权,也是正三品官员,站在前三列。

  殷媛是第一次见穿着朝服的陆邦彦,不由得看呆了眼:外穿红罗上衣c下裳和蔽膝,足登白袜黑履,腰束革带和佩绶,头戴有梁冠,朝服上绣的是孔雀。朝中大臣,像他这般年轻的极少,身姿又这样挺拔。

  这样盯了半晌,殷媛的口水都差点掉下来时,才回过神。当她意识到自己在垂涎陆邦彦时,首先被自己惊了一下。

  乖乖哟,怎么自己还胆子大到肖想自己的老师去了。殷媛垂着头,自我反省了许久。

  “宛宛,宛宛?”等到官家祭祀后,大家都散了,殷媛都还没回过神,一直躬着身子,望向地面。王妃见她这样,怕这孩子别不是中暑了吧。

  “嗯,嗯?”殷媛回过神,只见人们都已经散去,只剩下自己和母亲。

  “你想什么呢,那么出神。”王妃问她,见她脸上红扑扑的,又有些担心起来,“可是中暑了?”

  “中暑?”殷媛有些不解的摸了摸自己的脸,确实有些烫啊,这下可尴尬了。殷媛直起身子,拿手扇着风,“啊,嗯,这天,确实热,我这身衣服委实太厚了,太厚了。”

  王妃怀疑的看着她,半晌,才说话:“回去啊,我就吩咐子衿,让她给你多喂上几壶水,洗涮洗涮你的脑子。”

  “母亲~”殷媛上前抱住王妃的胳膊,撒着娇,“我们快些回去罢,这太阳实在是太大了,宛宛受不住。”

  王妃瞥了一眼正笑的灿烂的殷媛,无奈的笑了笑:“你这小鬼,不知道脑袋瓜里在计算着些什么。”说着,向厢房的方向走去。

  殷媛搀着王妃,又想了想方才的陆邦彦,舔了舔嘴唇。美色实在惑人啊,真教人把持不住。

  这一惦记,就惦记了一天。殷媛无时不刻想起一身朝服的陆邦彦,终于知道陆邦彦当初为何名动京城了。殷媛坐在桌边,手拄着头,想象着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身着大红色状元郎的衣服,骑着高头骏马的模样,叹息了一下。

  她有些想不起来为何当初没有去街上凑那个热闹了,现在竟有些后悔,这样一个妙人儿,自己怎得现在才发现。

  殷媛是胆子极大的,起了贼心就很难收回去。当晚,她就做梦,梦见自己在陆邦彦身上上下其手,摸了他的胸膛,顺着腰线,摸到了他丝毫没有赘肉的小腹。

  殷媛在梦里笑得猥琐,连采花贼都自叹不如。罕见的,殷媛睡梦时留了口水,半夜还把自己笑醒了。

  殷媛睁开眼时,外面的天还是黑黑的,她吧唧了一下嘴,翻了个身。想起梦里的情景,她把头埋进被子里,又笑了起来。

  然而,因为认床而失眠的陆邦彦丝毫不知,自己已经被一个小狼崽子给盯上了。

  要说陆邦彦,实际上是个极其事多的主儿,从小就爱干净,还不教女仆近身,认床还认被子,性子也是出了名儿的冷淡;要是出趟远门,陆邦彦的被子就得单另放到一辆马车上。魏挚自打跟在陆邦彦身边后,脑海里一直有这样一个疑问,郎主和夫人都是好相与的,怎么生出来的孩子是那样的怪性子

  其实这些年,陆邦彦不爱与人说话的毛病已经好许多许多,可认床认被子这一点,是怎么也改不掉的。

  从帝王庙回去后,所有的生活轨迹又恢复了原状。陆邦彦依旧每日午时半的时候准时来给殷媛上课。只一点与从前不大一样:殷媛从原来不接受也不抵触变成了眼巴巴儿的盼着每日的这个时候。

  殷媛本身也就是个不务正业的,自那天以后,每日上课就更变本加厉的盯着陆邦彦看,似要在他身上盯出几个窟窿来。

  “你老是这样瞧着我作甚?”忍耐了好几天的陆邦彦终于忍不住问她,每日便是他将书快要贴在脸上,也依然能感受到殷媛□□又热烈的视线。

  殷媛看到陆邦彦的耳朵不知道红了这是第几次了,坏笑着开口:“老师生的好看,还不能让人多看看了?”

  陆邦彦依旧把脸藏在书后,开口训她:“上课的时候便是上课,你自己算算你荒废了几日的时间了。”语气里包含着恨铁不成钢的意味,陆邦彦叹了口气,感觉自己快要成殷媛的爹了。

  “好吧。”殷媛无所谓的应了声,又垂头看着自己的文章,可是无论如何,都静不下心来。眼前的字她都认得,读也能读顺,可是文章的意思,就是进不到脑海里。满心满眼都是陆邦彦,装不下其他的了。

  陆邦彦见状,叹了口气,终于舍得扔下遮脸的书,端坐在座位上,问她:“你近日到底怎么了,我一直瞧你心不在焉。”

  “不知。”殷媛双眼无神的摇了摇头,等眼睛望向他时,竟叫他看出了难过的意味来:“学生这几日老是茶不思饭不想,做事还老是走神,怕是害了病了罢。”

  “害病?”陆邦彦皱了皱眉,“好端端的,怎么还害了病?是风寒?”

  却见殷媛只是神情低落的摇了摇头,没有答话。

  陆邦彦也百思不得其解,却愣是拉不下架子再问,也只好憋着了。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陆邦彦出了房门,看见站在门口等自己的魏挚。

  走去王府大门的一路,陆邦彦左思右想,眼瞅着瞧见大门了,他才开口问:“魏挚,你说,做事走神,还茶不思饭不想的,是害了什么病?”

  魏挚听了这话,皱眉思考了一下,但到底不似陆邦彦那么不食人间烟火,还是知晓一些:“不是中暑,就是得了相思病。”魏挚下了结论。

  相思病?陆邦彦沉吟了一下,殷媛这是瞧上了哪家的郎君,还让她害了相思?陆邦彦只觉得心中有些闷,一面觉得殷媛长大了,一面又惆怅的不行,好像又有谁从他怀里把萌妹妹给他抢走了。

  虽然现在这个萌妹妹已经变了。

  陆邦彦不知道自己的脸色看上去臭极了,而身旁魏挚不动声色的放慢了脚步,不知道自己说错了那句话,郎君现在的脸真真是乌云密布。

  陆邦彦本就话少,心情不好,话就更少了。走到王府大门,却不知哪根筋又给搭错了,非要自己走回陆府,死活不肯上轿。还声称自己午膳吃得太撑,需要消食。

  真是见了鬼了!魏挚在心里嘀咕,这都过去多久了肚子还撑,那得是吃了多少!不说这个,虽然郡王府和陆府仅隔了两条街,但是按照郎君的性子,这两条街非得走上一个多时辰不可,每次郎君上街都走走停停,慢得很。

  当然,魏挚不知他家郎君是个路痴,倒不是陆邦彦想浪费时间,只是他需要花时间想想哪个方向大约是正确的方向才能走。约莫一个多时辰里有一个时辰是在思考,那多一点时间才是走路花费的时间。

  陆邦彦心里郁闷,平日里一直搭轿,路边的许多建筑他都记不清,走路回去当然费时间,找不到路也就罢了。可一想到郡王府里的那位,他就觉得心口发闷。

  因为郁闷,所以陆邦彦也就没注意街上的情景。他也就不知,本来一个正在逛街的女子,转头看到了他,眼睛一亮,就向着他走来。

  路过他时,有意无意的掉了块手帕。

  但是陆邦彦没有注意,在手帕上走了过去。等到他走过去,身后跟着的魏挚看到了已然有郎君一个大脚印子的手帕,很明显是刚刚错身那个姑娘掉的。

  他捡起来,转过身喊道:“姑娘!”

  走过去的那位女子听见叫自己,心中一喜,立刻转身:“何事?”

  魏挚小小感叹了一下这个姑娘长得有点好看,然后说:“你掉了手帕。”

  那女子看到不是陆邦彦叫住她已经失望,恰好又看到自己的手帕上印了一个大鞋印,然后愣住了。

  走到前面的陆邦彦转身时,发现本来该跟在自己身后的魏挚不在。他有点慌,因为街上人有点多,他容易迷失方向。待他四周环视了一圈,在自己刚刚走来的那个方向,看到了高高大大的魏挚,在跟一个女子说话。

  哼,不跟着自己是去勾搭姑娘了吗。陆邦彦更生气了,怎么一个两个都跟自己作对似的。他大步走过去:“何事停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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