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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香草

  这晚是杜云凉在曾府的过的第一晚,她几乎是睁着眼到了半夜,才怀着满腹心事睡去。

  百花甜食坊这个名字,就像一阵平地而起的风,呼啸着从回忆里吹到现实,

  她小时候嗜甜如命,每天雷打不动地要在午饭后吃上一道甜点,喝什么都要加糖,手边也常有糖果。家里人都知道,二小姐哭哭啼啼的时候只要拿糖果点心来哄,一准能不哭鼻子,且立马破涕为笑,糖果比父母安慰还要管用。

  因此小时候她牙一直不好,总是牙疼,还因为吃糖而不吃正餐,导致她身上长不出一点点肉,让家人都十分操心。

  不过这都是五岁前的事情了,后来她被限制吃糖,牙渐渐地不疼了,口味也不那么偏甜,小时候喜欢吃的,长大后反而吃不下了。

  唯有百花坊的糕点,她是百吃不厌,从小到大都爱吃。京城里最有名的几家糕点铺中,也只有百花坊能让她常吃常新,总有惊喜。

  北人做糕点,讲求口味扎实,材料丰富,卖相偏敦厚质朴,好在受众广阔,从上到下都爱吃,甚至格外受下层百姓喜爱。而南人的糕点却精细纤巧,用料讲究,造型优美动人,虽然亦是受所有人喜爱,但被富户大家们费心加工后,点心就成为一种彰显身份地位的象征。

  京城里的点心分为很多流派,各省各地均有传统,但大体上南北风格还是可辨的。北边的代表是千梦居,南边的代表是润玉阁,而百花坊则是融合南北,吸百家之长,随着四时节气不断推陈出新,最受欢迎。

  十年过去,那些等闲的点心似乎都消散在了记忆里了,只是百花坊的玄霜糕c堆绿酥c秋月饼还有许多名号好听,味道绝佳的点心带来的香甜仿佛还在舌尖萦绕。

  曾居道和她解释了一番为什么她去百花坊的种种好处,她当然不是傻子,不会不知道这已是最好的选择。

  何况在百花坊,也许可以见到很多达官贵人,接触到和躲在曾府后院里截然不同的信息。

  那便离寻得真相又近了一步

  只是曾居道提出一个要求,她必须换上男装,装扮成曾居道的小厮,然后跟在曾居道身后出入曾府。

  百花坊不为伙计提供住宿,只供一日三餐,因此那些伙计都是日出上工,日暮回家,她还是得暂时住在春路这里,不过熊管事会尽快给她安排好新住处。

  杜云凉怀着这一腔起伏不定的心绪,很晚才能入眠。

  但第二日,她醒得还是很早,因为在路上养成了容易惊醒的习惯,所以一直睡不安稳,这毛病一时改不过来,尤其是心里装着事的时候,最不容易睡熟了。

  天色还黑,春路还在睡,她没有点灯,摸着床沿下了床,然后穿上了仆人衣裳,先去给自己倒了杯水,接着上水瓮里舀了小半盆水来洗脸。

  初秋的水已经有些寒凉了,她忍不住打哆嗦,这一个哆嗦打完,神智也清楚不少。

  因为昨夜熊管事说府上暂时没有多余的小厮的衣服,所以她只好今天上街去买一身,只是早上要蒙混过关就好。

  她摸着黑坐在镜子前,给自己梳了个男子的发髻,然后找了块黑布当包头巾,身上的衣服太显眼,肯定不能穿出去,她只好把春路存放在衣柜底下的雨披拿出来,一下子遮住了大半个身子,这下子是绝对能蒙混过关了。

  等做完这些,天色蒙蒙亮,鸡鸣声传来,春路被搅了好梦,满脸不耐,半睁开眼却看见一个男人坐在屋里,吓得她瞬间清醒,尖声叫了一句:“谁?”

  “嘘,是我!”杜云凉忙上来掩住她的嘴。

  惊魂未定的春路被捂住了嘴,眨巴着眼睛,呜呜地道:“你吓死我了!穿成这样干什么?”

  “出府上工啊!”杜云凉来不及和她多加解释,在她耳边说道:“千万别把这事告诉别人!明白了吗?”

  春路瞪着眼睛发懵,被杜云凉的严肃吓着了,只好点头:“你放心,我绝不会告诉别人”

  “谢谢你!”杜云凉笑着取出一颗冬瓜糖塞到春路嘴里:“我走了”

  她走得很快,春路还没来得及感受到甜味眼前就没了这个人。

  她望着杜云凉消失的方向,皱眉道:“太甜了”

  此时曾居道应该还没出门,杜云凉不知道三院的具体位置,生怕自己走错了路,就只好乖乖等在二门外。

  她生怕被人发现,这一身雨披是天青色的,她正好躲在柳树之后,不大容易让人发觉。

  曾居道是被一阵奇异的香味熏醒的。

  昨夜袁氏着实让他吃了一惊,和平日完全不同,几乎变了个人。不仅打扮好了等他回来,还陪着他说笑了半天,虽然两个人没话找话硬捱了两盏茶的功夫,但袁氏对他的热情似乎有了极大的上涨,使他措手不及。

  这样的袁氏让他有些陌生,但确实很让他兴奋。

  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暂时隐瞒了百花坊的事情。

  这件事需要一个更郑重的宣布。

  不过昨夜,二人做了一件好久没做的事情。他跑了一天,实在累得没有精神,袁氏又一向不喜欢这事,颇为不自然,让他一度想要作罢,但袁氏百般缱绻,到最后两个人还是折腾得浑身大汗才作罢。

  折腾完了,他反倒睡不着了。

  袁氏这是怎么了?

  对这个一直温柔沉默的妻子,他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她是个很好的女子,也是个合格的妻子,只是不大对自己胃口,这是强求不来的。

  所以他对她所有的期望便是她能做好一个妻子的本分,照顾家人,看管孩子,好好吃饭睡觉养好身子,不要整日闷闷不乐,他也就别无所求了。

  一个妻子,对他来说,和父母兄弟姐妹一样,都是天生一定要有的,没有就不成个人,这份必须保持到死的关系,就是亲人之间的关系。

  亲人,没有情,也还是亲人。

  他亦曾不经意间动过眠花宿柳的心思,但一来家规森严,畏惧父亲有朝一日知道了,会把他打死。二来他瞧不上那些姑娘,在他眼里那些姑娘还不如袁氏顺眼。

  所以,一直未付实施,相安无事。

  此时他睁开眼,却看到袁氏已经晨妆完毕,衣角垂下一只散发着异香的香囊。她坐在窗边揽镜自照,整个人沐浴在淡淡的晨曦下,身上鹅黄嫩绿,如云如雾,乌发半挽,点翠插珠,鬓边几朵纱制茉莉,脸色红润,柳眉半弯,修长的脖颈划出了一个含蓄委婉的弧度。

  他看呆住了,袁氏扭回头来,朝他盈盈一笑,之前那张总是愁眉不展的脸忽然变得清秀可人,曾居道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

  老天怎么对他这么好?他有点不敢相信。

  “你醒了”袁氏亲自奉上一杯温茶,嘴角的笑容也和茶水一样宜人。

  曾居道就着她的手喝了一杯茶,眼睛不错地盯着她,直到一口茶水把自己呛着了。

  “咳咳咳”他狼狈地咳嗽,袁氏轻缓地拿帕子为他擦拭领口:“慢点喝,别急啊”

  “这个”他转移目光,指着那只味道奇异的香囊:“这是什么香?好大的味道”

  袁氏含笑取下香囊,托在手心,这是一只宝蓝色的精巧香囊,正反面绣着两朵金色菊花,绣得栩栩如生。

  “好绣工”曾居道忍不住赞道。

  袁氏抿嘴一笑:“我无聊时绣的,绣得不好。这里面装着十几种香草,碾碎了装进去,有安神定心之效”

  曾居道暗暗吃惊,从没见她显露,没想到她还有这么一手。

  “你常日在外面奔波劳碌,比我辛苦多了,这只就给你戴上吧”袁氏把香囊放在曾居道手心,曾居道欣喜道:“难得你关怀我一次,这东西虽小,足见你还是有心的”

  袁氏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滞,说不出话来。

  没关系,一切都会慢慢转变的,她想。

  洗漱更衣完毕之后,曾居道记挂着领杜云凉出门的事情,也没有多和袁氏说话,匆匆道别,带着阿舟直奔二门。

  杜云凉果然等在那里。

  曾居道见她这打扮,先笑了出来:“天气好好的,你穿这个,不是欲盖弥彰吗?”

  杜云凉行了个礼,道:“三爷怎么知道今日不会有雨呢?”

  曾居道笑笑,没有理论,当先说道:“走吧”

  跟在他身后的时候,杜云凉闻到一阵馥郁芳香,这香气使人凝神,她一下子闻出了油子草的味道,这种香草在岭南很常见,因为草上生着倒钩,会勾住过路人的衣角,所以又名“挽罗衣”。

  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

  一定是三少夫人赠予他的,杜云凉想。

  可为什么,却透着一层自伤之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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