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抽风的某人
“摸我耳边垂下的头发。”秦可可眉目一蹙,难得这般大方一回。
在莫绍清记忆中,秦可可是个保守的乖乖女。他到现在还记得她当初是为什么分手,是因为他当初提出xx一一。
今时今日,她竟变得如此开放了?竟然敢和他在大庭广众之下玩暧昧?
有意思,实在有意思;他就喜欢这么玩儿,即使有小朋友在场,他也陪着美人玩到底了!
“摸头发多没情趣,摸你耳垂怎么样?”莫绍清提议,一侧目,灼灼目光停留在她饱满丰盈的耳垂上,这般美的耳垂,却没带任何装饰物;当真应了那句,天然去雕饰,无需任何添加便美得引人瞩目。
大概他当初就是被秦可可身上的那股灵气所吸引,分明不是个多漂亮的姑娘,一双清澈干净的眸子却能一眼让你在茫茫人群中找到她;分明没有多妖娆诱人的脸蛋儿,这姑娘身上恰似有一种温和的气息,如同满池翠荷簇拥着的唯一一朵莲花,尤其吸引人。
越看这姑娘越好看,典型的耐看型;这种姑娘一旦看进眼,便很难从眸中清扫出去。
莫绍清正沉陷在她一双饱满的耳垂上,忽地被她捏了一把,疼得他嗷嗷叫了一声;一声“嗷”叫引起了邻座人注意,他很快将凄厉哀婉的叫声转变成了酸爽的叫声;前者哀婉,后者妖娆妩媚,让人好一阵鸡皮疙瘩。
秦可可龇牙咧嘴瞪了他一眼:“别想占我便宜,看到二楼的混蛋了吗?做戏做足一点儿,别让他识破了。”
莫绍清抬头,果然看见了唐思淼。
这该死的富家少爷,除了有点儿钱,到底哪儿点好?吸引得秦可可七魄丢了三分半?再不济,自己也是秦可可的初恋,哪有和初恋坐在一起吃饭,还想着其它男人的?
莫绍清心中淤塞,比起好基友,他更愿意做那个安静的前男友。
从前男友一下转变成了好基友,他可真有些接受无能。他懒懒抬眼,颇为不快地瞥了一眼秦可可,语气有些傲娇:“欺负人”
对面儿把玩玩具的小六六猛地抬眸,看这老爹瘪嘴的傲娇摸样,声音甜嫩得能掐出水来:“大丈夫,就是用来欺负的!”
不过五岁的小孩嘴里蹦出如此精辟的话,秦可可一把推开莫绍清,对着小六六竖了竖手指:“不错啊六六,大丈夫可不就是被女人欺负的!除非呢,那人不是大丈夫。”说话间端起茶水瞥了一眼莫绍清。
莫绍清愤愤握拳,好儿子,胳膊肘子往外拐了!
三人嬉笑间,他们点的菜也陆续上了;秦可可破天荒没什么胃口,一双黑溜溜地眸子时不时往上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楼上的人也在打量自己。莫绍清知道秦可可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一个劲儿给她夹菜,博取存在感。
直到秦可可餐盘里的菜塞不下的时候,莫绍清才没好气的说她:“你这女人,和我吃饭时注意力能不能集中点儿?你可别想了,人家是立在塔尖儿的王,你是站在底端的凡人。虽然你们以前看起来关系不错,但也不能说明什么,他们那个阶层人,向来寡情;你对他这么念念不忘,难不成被他给睡过?”
口无遮拦,秦可可瞥眼狠瞪了他一眼,呵斥他:“这里还有小朋友呢,你瞎说什么呢?”
小六六用手指堵着耳朵,一个劲儿摇头:“没听到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
这么懂事的儿子哪里找?莫绍清表示很欣慰。
这所购物广场,是由亚瑟开发,也是亚瑟集团在夏川驻足的基底之一;唐思淼作为购物广场的开发商,尤其喜欢这家餐厅,他坐的位置,很轻松地就能将一楼就餐的人收入眼中,这使得他极有征服感。
他同林思一起就餐,两人吃饭都很斯文;一小块牛排送入腹中,差不多也就饱了。林思拿出笔记本,询问了他一些最近情况,譬如眼睛有无异常;唐思淼如实回答。
问完他最近的身体状况,林思不免唏嘘:“唐,你是我见过最倔,也是恢复最快的病人。当初你为了萧小姐不合时宜地做手术,怎么劝也劝不住,所幸,你运气好,度过了这个坎儿;”林思对他伸出手:“恭喜你,重返光明。”
黑咖啡沉淀在器具里,酒精灯将水煮沸后,沿着细小的玻璃管往上涌,沸腾的液体冲泡着咖啡末;待咖啡煮沸,唐思淼取过一只白瓷咖啡杯,给林思接了一杯:“光明与否,不重要。”他似有似无瞥了眼楼下,眼角阴霾之气渐盛。
林思接过黑咖啡,氤氲的热气熏着她微红的鼻尖,很舒服;她看了眼楼下那位小姐,问他:“就是因为那位小姐,阿铭的胳膊才会被”荆铭怎么说也是她的表弟,唐思淼的人打断了表弟的胳膊,她心里自然不舒服;那种不舒服,自然而然转移到了秦可可身上。
“他做的事,单是断两条胳膊就能补偿的吗?”唐思淼漆黑的眸子一沉,端起咖啡抿了口。
对于荆铭的所作所为,林思也是知道些的;好在荆铭表弟的胳膊只是筋骨断损,花个半年的时间,还是能好的。
但被他推进火海的那些姑娘,想再重新来过,却难以恢复了。林思的目光落在秦可可那张干净的脸上,想起那些被荆铭祸害的女孩儿们,顿时觉得自己的维护变得恶心,如同吃了只苍蝇。
唐思淼知道她的脾性,大抵猜得到她在想什么,索性岔开话题:“grtea,女人是爱红烧肉多一些,还是爱花多一些?”
对于他这种问题,林思竟有些哭笑不得:“当然是爱花多一些,说实话,我不大喜欢吃红烧肉这类油腻的食物。不过如果让女人选红烧肉和花,大多都会选花的。”
“你喜欢什么花?”他白皙的手指在白瓷杯边缘摩擦,手指的动作如同在弹一首乐曲,五指骨节分明,很好看。
林思作为一个医生,十分注意保护一双手;作为一爱手的女医生,见到唐思淼这双手,她竟有些自叹不如。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问,她有些错愕的回答:“萱草。”
不等他问,林思补充说:“因为你喜欢。”
唐思淼抬手,招来服务员:“劳烦帮我订一束萱草。”
“萱草?”服务员稍微有些错愕,那是什么花?
他补充说:“黄花菜。”
服务员微微惊愕,这个季节,到哪儿去找黄花菜?错愕归错愕,这位金贵客人的要求,她得完美做成才好。
林思知道,这花绝非是送给她的;她喝了两口黑咖啡觉得苦,加了一勺糖,埋头搅拌着,也不说话。双方之间静默了好一会儿,林思才抬眸问他:“今晚,你要回家吗?我等你,一起?”
“你先回。”唐思淼语气很淡,和一个女人同时回家,难免会有些怪异。
林思作为他的私人医生,被他父亲盛情邀请,住在他们家中。恰恰唐父很喜欢这林思这个姑娘,这个姑娘不仅是医生,性子上落落大方,倒是和唐思淼挺相配;林思喜欢了唐思淼很多年,她和唐思淼的关系也随着时间不断变化着。
从起初的病患,转变成蓝颜知己,这个转变过程对林思来说是十分难得的;与此同时,林思也觉得自己在唐思淼心中是独一无二的。可她后来又发现,其实也不是那么回事儿,那位秦小姐,似乎在唐心中的分量,比她重。
想到这一层,林思不免有些黯然。临走前,她看了一眼秦可可,那个女孩很平凡,却能让人从人群一眼注意到她。她的那双眼睛,真是清澈,似要将看它的人吸入深渊。
秦可可见白裙女人离开,唐思淼却丝毫没有动作。见唐思淼坐在原位喝咖啡c看报纸,她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她不动声色得抬头,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不过十分钟,工作人员抱着一束包好的萱草朝着她走了过来,看着那一捧黄色的花朵,她咦了声:“这百合竟然是黄色的!”
工作人员将花递给她:“这是萱草。”
“”秦可可不是没见过黄花菜,她住的小区里多不胜数;可特喵的这花包得也太好看了,花间穿着细碎的小干花,用浅色的纸包着,十分有逼格;
人生之中第一次收花啊,心里还是有点窃喜的。她撇过头冲着莫绍清嘿嘿一笑,忒豪迈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错啊兄弟,知道送花给我;”这样就能炫耀给楼上的瞎子看:老娘还有花收!不稀罕你喜欢我。
莫绍清倒是很实诚:“这花,不是我送的。”
服务员也在一旁解释说:“这花是楼上唐先生送的,他让我带句话给您。”
秦可可切了一声,立马将怀里爱不释手的萱草花塞回给工作人员:“谁稀罕他的花儿啊!”
当初老娘亲了你,你说跑就跑!
当初老娘兴冲冲回家找你,你特喵招呼不打就跑了!
现在在餐厅相遇,你特喵坐在楼上装大爷!送花也不下来和老娘说句话!
特喵的是在逗我吧!
秦可可很愤怒,脾气也上来了。有句话叫:人穷志不穷,怎么说我也是有肚子有肉的人,怎么能屈服于你的淫威之下!?
服务员淡淡哦了一声,那神情,简直像极了女版唐思淼。她道:“唐先生说:无论你听不听我说,我都要提醒你;少和男人打交道,否则,你对得起我喂你吃的那些肉吗?”传达完唐先生的话,服务员表示亚历山大,面前这位小姐,似乎要吃人啊?
秦可可嘴角肌肉收紧,豁然站起身子,捏紧拳头砸在餐桌上,一双眸子殷红;最要紧的是,她在这么关键的时刻!竟然词穷!词穷!词穷!
六六和莫绍清被她这摸样吓坏了,莫绍清赶紧转移阵地,和六六坐在了一起,搂着儿子,胆怯得望着秦可可,生怕她发动攻击,误伤了他。
见她这样,服务员感叹唐先生料事如神;借着,又不紧不慢得传达了唐思淼的话:“唐先生还说:别生气,若是控制不住自己,捏捏腰上的肉,可能会好受点。”
秦可可下意识低头,由于今天吃得东西太好,她的肚子圆滚滚的;听了服务员传达的话,她脑袋就跟短路了一样,不受控制地捏了捏自己的腰上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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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不对,莫名的喜悦感是哪儿来的!!
秦可可脸上的神色转变的很快,又变成了要吃人的苦瓜脸,又是一拳头锤在大理石餐桌上,指着二楼,脑袋一抽,竟然很欢快得唱了起来:“楼上的男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调子轻快飞扬,如同广场大妈辉煌登场的音乐。
唐思淼胸腔一抽,一口咖啡喷了出去。
服务员:“\”
莫绍清:“\”
六六:“\”
众人:“\”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君擦汗( ̄▽ ̄”):相信我,这真不是我的意思,我感觉秦某人(马赛克)就是这么逗比,脑中突然就蹦出这个场景了。
秦可可╮(╯▽╰)╭:你们不懂!这样才能给糖水留下深刻的印象!让她对我念念不能忘~╮( ̄▽ ̄”)╭。
唐思淼(?_?):嗯,脑抽的形象一辈子都不能抹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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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绍清记忆中,秦可可是个保守的乖乖女。他到现在还记得她当初是为什么分手,是因为他当初提出xx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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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头发多没情趣,摸你耳垂怎么样?”莫绍清提议,一侧目,灼灼目光停留在她饱满丰盈的耳垂上,这般美的耳垂,却没带任何装饰物;当真应了那句,天然去雕饰,无需任何添加便美得引人瞩目。
大概他当初就是被秦可可身上的那股灵气所吸引,分明不是个多漂亮的姑娘,一双清澈干净的眸子却能一眼让你在茫茫人群中找到她;分明没有多妖娆诱人的脸蛋儿,这姑娘身上恰似有一种温和的气息,如同满池翠荷簇拥着的唯一一朵莲花,尤其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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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可龇牙咧嘴瞪了他一眼:“别想占我便宜,看到二楼的混蛋了吗?做戏做足一点儿,别让他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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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作为一个医生,十分注意保护一双手;作为一爱手的女医生,见到唐思淼这双手,她竟有些自叹不如。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问,她有些错愕的回答:“萱草。”
不等他问,林思补充说:“因为你喜欢。”
唐思淼抬手,招来服务员:“劳烦帮我订一束萱草。”
“萱草?”服务员稍微有些错愕,那是什么花?
他补充说:“黄花菜。”
服务员微微惊愕,这个季节,到哪儿去找黄花菜?错愕归错愕,这位金贵客人的要求,她得完美做成才好。
林思知道,这花绝非是送给她的;她喝了两口黑咖啡觉得苦,加了一勺糖,埋头搅拌着,也不说话。双方之间静默了好一会儿,林思才抬眸问他:“今晚,你要回家吗?我等你,一起?”
“你先回。”唐思淼语气很淡,和一个女人同时回家,难免会有些怪异。
林思作为他的私人医生,被他父亲盛情邀请,住在他们家中。恰恰唐父很喜欢这林思这个姑娘,这个姑娘不仅是医生,性子上落落大方,倒是和唐思淼挺相配;林思喜欢了唐思淼很多年,她和唐思淼的关系也随着时间不断变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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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和莫绍清被她这摸样吓坏了,莫绍清赶紧转移阵地,和六六坐在了一起,搂着儿子,胆怯得望着秦可可,生怕她发动攻击,误伤了他。
见她这样,服务员感叹唐先生料事如神;借着,又不紧不慢得传达了唐思淼的话:“唐先生还说:别生气,若是控制不住自己,捏捏腰上的肉,可能会好受点。”
秦可可下意识低头,由于今天吃得东西太好,她的肚子圆滚滚的;听了服务员传达的话,她脑袋就跟短路了一样,不受控制地捏了捏自己的腰上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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