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 44 章
夜已深了。
金阙楼今夜静得不寻常, 却无人胆敢一探究竟。
沈凤卿哄了阮香浮回小楼用些吃食,自己则走到小楼廊下,方一站定, 阴影中便走出来一个不起眼的黑衣人。
黑衣人拱手道:“大人, 查清了,陈玉浓派了人去了西城柳弄里,接头的是户部清吏司正五品郎中彭明德一小妾之兄, 诨号叫白水龙的混子,这人手底下养了一批闲汉, 开了三家茶楼,消息颇为灵通。”
“彭明德?右侍郎洪老大人的女婿?”沈凤卿淡淡地一挑眉,“没想到, 小小的金阙楼,竟也藏龙卧虎, 钓出了一条大鱼。”
本朝官位向来以左为尊。
户部右侍郎洪恩虽不及左侍郎陈旭升简在帝心, 但这位洪大人在户部乃是寒门出身的官吏,办事极为妥帖, 行事却低调得很。
因承泽帝忌惮勋贵,又猜忌清流之故,洪恩这些年来备受倚重, 只等陈旭升告老乞骸骨,户部便该悉数落入洪恩手中了。
——有这样一位精明强干的泰山, 却不是沈凤卿留意到彭明德的关键所在。
只因沈凤卿知道, 尽管陈旭升三年后确实辞官回乡, 但接替其左侍郎之位的,并非承泽帝心腹洪恩,而是当时升官发财死老婆的彭明德由兵部平调入户部。
什么,要问他如何得知?
呵呵,重活了一世的人,还需要问什么缘由么!
那时,病重的承泽帝对于朝堂的掌控已大大降低。
东厂与锦衣卫被人分而化之,崛起的寒门不复当年的风光,勋贵与清流却是悄然站到了同一战线上。
沈凤卿那时就觉得,这背后该有一双无形黑手,暗自推动着这一切。
那么,若承泽帝病重,朝中局势不稳,谁能为大周扛鼎呢?
毫无疑问,唯有看似不问世事的今上庶弟裴绰,成了那场风波的最终胜者。
可惜的是,那时沈凤卿却是没有提防。
他一面要压制即将执掌锦衣卫的北镇抚司镇抚使陆追,一面要当心玉寒山倒台之事牵扯到了自己,还有拉拢眼高于顶的文官集团为自己留条后路,竟是分身乏术。
此外,需得顾及着北边疆域不稳,镇北军隐隐有不臣之心。
所谓镇北军,有半数是当年的沈家军。
仅凭这一点,沈凤卿就绝不能让他们不明不白地成为谢戎起事之弓刃,沾上了叛乱的恶名。
但,若是清君侧
思及此,站在廊下阴影中的沈凤卿紧紧握了握拳。
他已提前布局了许多,但仍然远未够。
陆追此人,是沈凤卿上辈子的老对手,从初时的相看两厌,到后来的惺惺相惜,陆追于沈凤卿倒台之际放了他北去,却也派了尉珩率人千里追杀。
心狠手辣,智计卓绝,若无英主,陆追必生反骨。
当朝六王爷裴绰,狼子野心、极擅隐忍,但裴绰格局太小,行事阴险却不够狠辣,多玩弄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算计,若不是承泽帝膝下子嗣空虚,皇位哪里轮得到他!
此人不可杀,也不可用。
至于郑国公世子冯妄、宫中贵妃冯沁、镇北军谢戎等人,暂时不足为虑。
沈凤卿现下最为看不透的,反而是他原本以为了解甚深的阮香浮。
上辈子他自认为无心无情,只想着她是金枝玉叶之躯,自己这废人怎配得上,便想着远远见她得遇良人、终生有依,就也罢了。
没有料到,最终竟是眼睁睁瞧着她在自己眼前断了气。
一滴未曾为她落下的泪,成了沈凤卿在那之后无数个日日夜夜中的梦魇,时时刻刻萦绕在他心头眉间,直到被人用一柄杀人的刀捅个对穿,他才惊觉十年恍惚已过,留在心中最清晰的,唯有那日风中檐下,泪盈于睫的小姑娘。
或许是沈家列祖列宗英魂在天有灵,使得沈凤卿再睁开眼,并不是与尉珩殊死较量的太原小镇,而是吞噬了他十年光阴的禁中内廷。
沈凤卿回来了。
他回来的正是时候,因而救了遭到谢成刺杀的承泽帝一命,不过受了些皮肉之苦,换来的却是鱼跃龙门;而他回来的并不是时候,只因沈恪已成了沈凤卿,这辈子又是注定要负了她。
可是他不甘心啊谁又能真正甘心?
眼看着她琴瑟起、舞翩飞,眼看着她笑颜娇、遇良人,沈凤卿本仍是想着隐于暗中,然严琢负她、陆追哄她、季鸾欺她,这些人一个个初时色授魂与,却都是无德无行的怂货,令沈凤卿越发的无法忍耐。
当初她突然跟了谢戎,说不得日后可以做个贵妃皇后的,他虽难舍,心中亦是痛苦,但也只得忍了。
可现下这些人,却叫他忍不得。
他的小姑娘,是这世上最好的女子,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怎容他人慢待?
恰巧玉寒山试探于他,沈凤卿便改头换面,按捺着心中窃喜,暂时忘了宫中琐事,去到阮香浮身边做了个小厮。
离她远时,她如天上月、心头砂,已分不清想着念着的究竟是某种记忆,抑或是真实存在的那个人;离她近了,却越发彷徨不敢前,心中落下的阴影层层叠叠,好似一座孤岛囚牢,锁住他难以喘息。
执念成魔。
何况他两世的执念,都落到了她一人身上。
既是怕自己吓着了她,却更怕她懵懂无所觉,只要一想到眼前笑语嫣然的阮姑娘又将投入另一个男人怀中,看似怯弱的沈狗儿心肝脾肺肾都跟着抽疼,只想着要杀人。
所以真到了她叫破他身份之际,沈凤卿心中反而充盈着不可名状的窃喜和兴奋。
只是喜过之后,一丝疑虑又浮上了心头:
他竟不知自己哪里出了错漏,令她得知了身份。
是那支琼花簪?
还是那盆赤霞金阁?
沈凤卿一时无法得知,只好暂且放下。
因阮香浮不肯当晚跟他走,沈凤卿命人处理好了善后事宜,又让徐偆见机去套她贴身婢女丝萦的话,并未强求。
之后,就独自一人骑了一匹马,穿梭在深夜的京城街头。
五城兵马司和锦衣卫的人,自然是不敢来找他的麻烦的,不说他坐下那匹御赐的千里良驹、斗篷下的紫红蟒袍,便是他腰间坠着的牙牌,那些眼尖的兵士只一眼就再不敢看。
夜虽深了,龙津桥至朱雀门的夜市,却仍是人声鼎沸的时候,这里到了午夜才会陆续收了摊儿。
朱雀门前,多是卖些肉食卤味的,入夏气候渐渐热了,现卖现做的荤物摊子便少了,反是什么腌菜果子卤味凉面卖得好,其中又有一家老字号的高家店生意仍旧兴隆,是专卖猪头猪耳朵猪五花的,卤入味后用刀片了,薄到肥肉可以透光,下酒最好不过。
沈凤卿到时,高家店店外正排着长龙,店里一个汉子呼呼舞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剔骨刀,三两下就将客人要的熟食剁好片好。
只见他用一方皂帕包了头,身着直袖狭领皂布敝衣,半旧不新的浅色中袖罩甲,腰间系一条青白井字手巾,处理完吃食后擦了擦手,将片好的肉装在梅红色的小盒子里,这才笑容满面地递出去给人,露出一双宛如好女的瓷白手腕,和颊边一只若隐若现的酒窝。
仿佛是感应到了什么,这汉子忽然从那柜台中望了过来,正看到沈凤卿端坐在马上,冲着他冷冷一笑。
当即眼珠子一转,捂着下腹同老板告了假,趁着月黑风高悄悄从后门溜了,可想也知人总是跑不过马的,刚出了巷子口,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马蹄的踢踏声。
沈凤卿容色冷淡,那张迫人的面孔在月夜的长街下,一半晕染着月华的高洁,一半笼罩着夜色的深沉。
那人脚步一顿,心想:苦也,又有麻烦找上门了。
被腹诽的沈凤卿却是不管他心中所想,从怀里摸出一锭金子,朝他掷了过去,正入怀中。
随即,沈凤卿冷声开口:“宋语,我要你去杀一个人。”
宋语嘿嘿一笑,接了金子掂了掂,这才抬眼说:“三百两。”
沈凤卿勾了勾唇,居高临下地望了宋语一眼,道:“这一锭是定钱。”
“行吧。”宋语把那金子又在手巾上擦了擦,塞入了怀中,“敢问公公要买谁的命?”
沈凤卿一勒缰绳,唇边带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微妙弧度,直言道:“新任凤阳府凤临县知县,陆追。”
“哎哟,这人可是我的熟人。”宋语也是一笑,右手两指一拈,“陆公子文采风流,与我往来颇为投契——”
虽说陆追给他拉了一桩麻烦的事儿,但宋语对其本身却并无喜恶。
事实上,做他这一行的,只看主顾出的银钱够不够,目标能不能杀,自身的喜恶是影响不到最终做出的选择。
杀人,无外乎也是一门生意。
难道因为今日的猪崽子生得有几分憨态可掬,他的刀就得钝掉了么?
“尤其是一手吹箫绝技,那简直是深得于指挥使的真传。怪不得坊间都传言,尽管陆公子如今承继的是陆家香火,但怎么看都是他更像是于指挥使的种,而不是那个不小心在寺桥摔断腿的于总旗。”
沈凤卿抿着薄唇,额角上青筋跳了跳,只得抬手又从怀里摸出一锭金子出来,照样掷了过去,这才打断了宋语滔滔不绝的废话。
宋语即刻收了声,面上露出了方才高家店中,那种揽客的微笑。
只听沈凤卿道:“八百两,够不够买陆追一条命?”
“公公大气。”宋语拱手,眼中精光一闪,“这桩生意,我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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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阙楼今夜静得不寻常, 却无人胆敢一探究竟。
沈凤卿哄了阮香浮回小楼用些吃食,自己则走到小楼廊下,方一站定, 阴影中便走出来一个不起眼的黑衣人。
黑衣人拱手道:“大人, 查清了,陈玉浓派了人去了西城柳弄里,接头的是户部清吏司正五品郎中彭明德一小妾之兄, 诨号叫白水龙的混子,这人手底下养了一批闲汉, 开了三家茶楼,消息颇为灵通。”
“彭明德?右侍郎洪老大人的女婿?”沈凤卿淡淡地一挑眉,“没想到, 小小的金阙楼,竟也藏龙卧虎, 钓出了一条大鱼。”
本朝官位向来以左为尊。
户部右侍郎洪恩虽不及左侍郎陈旭升简在帝心, 但这位洪大人在户部乃是寒门出身的官吏,办事极为妥帖, 行事却低调得很。
因承泽帝忌惮勋贵,又猜忌清流之故,洪恩这些年来备受倚重, 只等陈旭升告老乞骸骨,户部便该悉数落入洪恩手中了。
——有这样一位精明强干的泰山, 却不是沈凤卿留意到彭明德的关键所在。
只因沈凤卿知道, 尽管陈旭升三年后确实辞官回乡, 但接替其左侍郎之位的,并非承泽帝心腹洪恩,而是当时升官发财死老婆的彭明德由兵部平调入户部。
什么,要问他如何得知?
呵呵,重活了一世的人,还需要问什么缘由么!
那时,病重的承泽帝对于朝堂的掌控已大大降低。
东厂与锦衣卫被人分而化之,崛起的寒门不复当年的风光,勋贵与清流却是悄然站到了同一战线上。
沈凤卿那时就觉得,这背后该有一双无形黑手,暗自推动着这一切。
那么,若承泽帝病重,朝中局势不稳,谁能为大周扛鼎呢?
毫无疑问,唯有看似不问世事的今上庶弟裴绰,成了那场风波的最终胜者。
可惜的是,那时沈凤卿却是没有提防。
他一面要压制即将执掌锦衣卫的北镇抚司镇抚使陆追,一面要当心玉寒山倒台之事牵扯到了自己,还有拉拢眼高于顶的文官集团为自己留条后路,竟是分身乏术。
此外,需得顾及着北边疆域不稳,镇北军隐隐有不臣之心。
所谓镇北军,有半数是当年的沈家军。
仅凭这一点,沈凤卿就绝不能让他们不明不白地成为谢戎起事之弓刃,沾上了叛乱的恶名。
但,若是清君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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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追此人,是沈凤卿上辈子的老对手,从初时的相看两厌,到后来的惺惺相惜,陆追于沈凤卿倒台之际放了他北去,却也派了尉珩率人千里追杀。
心狠手辣,智计卓绝,若无英主,陆追必生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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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沈家列祖列宗英魂在天有灵,使得沈凤卿再睁开眼,并不是与尉珩殊死较量的太原小镇,而是吞噬了他十年光阴的禁中内廷。
沈凤卿回来了。
他回来的正是时候,因而救了遭到谢成刺杀的承泽帝一命,不过受了些皮肉之苦,换来的却是鱼跃龙门;而他回来的并不是时候,只因沈恪已成了沈凤卿,这辈子又是注定要负了她。
可是他不甘心啊谁又能真正甘心?
眼看着她琴瑟起、舞翩飞,眼看着她笑颜娇、遇良人,沈凤卿本仍是想着隐于暗中,然严琢负她、陆追哄她、季鸾欺她,这些人一个个初时色授魂与,却都是无德无行的怂货,令沈凤卿越发的无法忍耐。
当初她突然跟了谢戎,说不得日后可以做个贵妃皇后的,他虽难舍,心中亦是痛苦,但也只得忍了。
可现下这些人,却叫他忍不得。
他的小姑娘,是这世上最好的女子,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怎容他人慢待?
恰巧玉寒山试探于他,沈凤卿便改头换面,按捺着心中窃喜,暂时忘了宫中琐事,去到阮香浮身边做了个小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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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怕自己吓着了她,却更怕她懵懂无所觉,只要一想到眼前笑语嫣然的阮姑娘又将投入另一个男人怀中,看似怯弱的沈狗儿心肝脾肺肾都跟着抽疼,只想着要杀人。
所以真到了她叫破他身份之际,沈凤卿心中反而充盈着不可名状的窃喜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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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不知自己哪里出了错漏,令她得知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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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凤卿一时无法得知,只好暂且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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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就独自一人骑了一匹马,穿梭在深夜的京城街头。
五城兵马司和锦衣卫的人,自然是不敢来找他的麻烦的,不说他坐下那匹御赐的千里良驹、斗篷下的紫红蟒袍,便是他腰间坠着的牙牌,那些眼尖的兵士只一眼就再不敢看。
夜虽深了,龙津桥至朱雀门的夜市,却仍是人声鼎沸的时候,这里到了午夜才会陆续收了摊儿。
朱雀门前,多是卖些肉食卤味的,入夏气候渐渐热了,现卖现做的荤物摊子便少了,反是什么腌菜果子卤味凉面卖得好,其中又有一家老字号的高家店生意仍旧兴隆,是专卖猪头猪耳朵猪五花的,卤入味后用刀片了,薄到肥肉可以透光,下酒最好不过。
沈凤卿到时,高家店店外正排着长龙,店里一个汉子呼呼舞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剔骨刀,三两下就将客人要的熟食剁好片好。
只见他用一方皂帕包了头,身着直袖狭领皂布敝衣,半旧不新的浅色中袖罩甲,腰间系一条青白井字手巾,处理完吃食后擦了擦手,将片好的肉装在梅红色的小盒子里,这才笑容满面地递出去给人,露出一双宛如好女的瓷白手腕,和颊边一只若隐若现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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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脚步一顿,心想:苦也,又有麻烦找上门了。
被腹诽的沈凤卿却是不管他心中所想,从怀里摸出一锭金子,朝他掷了过去,正入怀中。
随即,沈凤卿冷声开口:“宋语,我要你去杀一个人。”
宋语嘿嘿一笑,接了金子掂了掂,这才抬眼说:“三百两。”
沈凤卿勾了勾唇,居高临下地望了宋语一眼,道:“这一锭是定钱。”
“行吧。”宋语把那金子又在手巾上擦了擦,塞入了怀中,“敢问公公要买谁的命?”
沈凤卿一勒缰绳,唇边带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微妙弧度,直言道:“新任凤阳府凤临县知县,陆追。”
“哎哟,这人可是我的熟人。”宋语也是一笑,右手两指一拈,“陆公子文采风流,与我往来颇为投契——”
虽说陆追给他拉了一桩麻烦的事儿,但宋语对其本身却并无喜恶。
事实上,做他这一行的,只看主顾出的银钱够不够,目标能不能杀,自身的喜恶是影响不到最终做出的选择。
杀人,无外乎也是一门生意。
难道因为今日的猪崽子生得有几分憨态可掬,他的刀就得钝掉了么?
“尤其是一手吹箫绝技,那简直是深得于指挥使的真传。怪不得坊间都传言,尽管陆公子如今承继的是陆家香火,但怎么看都是他更像是于指挥使的种,而不是那个不小心在寺桥摔断腿的于总旗。”
沈凤卿抿着薄唇,额角上青筋跳了跳,只得抬手又从怀里摸出一锭金子出来,照样掷了过去,这才打断了宋语滔滔不绝的废话。
宋语即刻收了声,面上露出了方才高家店中,那种揽客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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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大气。”宋语拱手,眼中精光一闪,“这桩生意,我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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