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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1章: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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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也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艺术节的表演总算是在各种各样的状况之下结束了。

  “亲爱的同学们,期盼已久的艺术节大会总算是在圆满的过程之中落幕了......”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大通冠冕堂皇的官方话而已。我对这些官方话没有任何的好感,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要搞什么名堂!

  有些昏昏欲睡的听了他们讲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是等到了最关键的部分了,也就是这一次艺术节表演大会各个班级能够得到的排名了。

  “第一名是,高一八班的赵子怡同学!”

  果然,果然没有和我说想象的有所差别,第一名真的就这样直接被我给拿下了,呵呵,还真的是挺不错的啊,第一名就这样被我给拿下了!

  尽管在之前我就已经猜到了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是真正知道了之后心里还是十分的激动,这可是靠着自己拿下的第一名了。这个学校里面之前就已经听说过了,每一次的第一名基本上都是各艺术班的人给拿到了,再要么就是文科班理科班拿到第一名的次数几乎是少之又少,这一次我算是给整个理科班级都出了一口恶气!

  “呵呵哈哈哈哈......小子怡,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啊你真的拿到了第一名了!太好了,我们理科班级总算是在这件事情上面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了看那些艺术班的人以后还好意思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

  喂喂喂,请问你什么时候看到那些艺术班级的人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过了人家本来就是擅长这种东西的,就算拿到了冠军不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嘛,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炫耀的,你简直就是太小心眼了!

  我对于罗文雅的反应又是忍不住一顿吐槽,我真弄不明白,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炫耀的?我看要炫耀的话,估计也就是你在这里炫耀吧!

  不过这种事情我也没有打算和罗文雅说,现在罗文雅已经高兴的不得了了,我还是不要打断罗文雅的雅兴吧。

  好了,既然自己已经得到了讲了,那么接下来自然还是少不了要上去说两句话的。

  呵呵哒,这种讲话的过程我也是醉了,反正就是上来噼里啪啦的一通忽悠的话过去完了就好了,我也不知道到底该讲些什么才好,反正就是该讲什么就讲什么吧。

  “好,感谢赵子怡同学的得奖发言,不过因为赵子怡同学刚才唱的内容实在是太好听了,所以我们大家都非常希望赵子怡同学可以再为我们接着来一首可以吗?”

  “来一个.........”

  这三个字顿时响遍了整个操场,显然是之前听了我的那首走马之后,他们都被这首歌的魅力给折服了。

  “好吧......”

  看着整个场地的人那热切的表情,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十分的不想拒绝,看来今天只能够再一次的把自己的压箱底的本钱给拿出来一些了。

  “那么,接下来我就要再一次的为大家带来一首我自己所写的歌曲,我把这首歌的歌曲命名为成都!”

  呵呵,好吧,我又一次的厚颜无耻了,这一次借鉴的歌曲依然是赵雷老师的歌,只不过这个世界并没有他,所以我就把这首歌给当成自己的了。

  “好.........”听到我愿意加演之后,底下的人的掌声更加的热烈了。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因为这首歌需要那种比较低沉而浑厚的嗓音才能够完美的将里面的感情所表达出来。我现在毕竟只是一个女生,嗓音自然不可能浑厚到哪里去说起来还是有点尖锐的那种嗓音,但是这难不倒我,我同样也可以用我现在的声音把这首歌给表达出来。一首歌,虽然说唱的方法很重要,但是能不能够把里面所表达的感情给唱首来更加的重要!

  这首歌比起我之前唱的走马都还要高人气,赵雷老师可以说就是靠着这首歌才扬名的,可见这首歌到底有多么的厉害了!

  这首歌是以一个城市来命名的,这座城市尽管我并没有去过,但是也能够从这首歌里面体会到赵雷老师对这座城市有多么的了解。

  和刚才不一样,刚才我在唱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只是静静地聆听着我的声音,然而这一次不仅仅只是聆听了,有不少的人都开始跟着我的声音一起的哼唱了起来。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一开始是跟着我一个班级的那些同学们,然后是理科班的特人,接着又是文科班的人,再后来连那些因为这一次没有得到冠军,而有些懊恼的艺术班的人也都跟着我一起唱了起来,不为别的,就因为这首歌的魅力,一首好的歌曲是不需要在乎什么背景的,他们只知道这首歌真的非常的好听的,能够让自己放下这种所谓的偏见来仔细地聆听我的歌声就可以了,甚至可以让自己也跟着我一起唱,他们知道,这一次的比赛自己是真正的输了,而且输的还必须得心服口服,因为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唱到这种地步的!

  到了最后,老师们也都跟着我一起唱了起来,虽然不少的人都惊讶这么充满情调的民谣居然剩我一个理科班的学生能够写出来了,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喜欢上这首歌,那些艺术班的老师看到我之后眼珠子都要瞪红了,为什么我这么好的艺术细胞却不来到自己的班级呢?而去读理科真的是太浪费人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