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沙丘中的尸体
从有间酒馆出来时马背上还只有两个人,当骏马在郯城四通八达的街道上奔驰时,马背上已然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自然是林太平。
骏马的速度总归是比人的速度要快一些的,一个人轻功再好,也比不得日行千里的骏马,尤其是徐自道这匹被誉为“马中赤兔”的一阵风。
没错,这匹马的名字就叫“一阵风”,因为它跑起来真的就像一阵风,迅疾而又飘忽,可日行万里。
一阵风跟随徐自道已有三年,对于这位主人的性情也算是了解,此番徐自道一摸脖子上的鬃毛,一阵风便知主人要他加速,当下四蹄一撒,只见尘土飞扬,一阵风便真的像一阵风消失在街道上。
徐自道发现他真的有点看不透林太平,这个人着实有些心口不一,说不要骑马的是他,说要骑马的也是他。
马只有一匹,人却有三个,所幸这三个人都算不上胖,甚至还有些消瘦,不然要是三个胖子哪怕是日行万里的骏马也要被活活累死。
林太平感觉格外别扭,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与人同骑一匹马,而且还是一个男人。
这种感觉让他很是不爽,就像身子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一样难受,可是又有一丝隐隐的刺激,毕竟这可以说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骑马。
他很想与徐自道之间拉开距离,可是一阵风跑的很快,他的身子总是被往前抛,如果不是他紧紧的抓着马鞍,恐怕整个身子都挨到徐自道背上,饶是如此,二者之间的距离也不过三指宽。
林太平甚至能闻到徐自道身上散发的淡淡味道,他耸了耸鼻子,是一阵不知名的花香。
“滋滋,想不到你个大男人身上竟然还有香味!”林太平揶揄道。
他所幸放开了,将手搭在徐自道的背上,像兄弟一样,那勾肩搭背的样子让不知晓的人以为他们是要好的兄弟,实则二人认识不过一个时辰。
“看来你鼻子还挺灵的!”徐自道笑道。
“我鼻子生来就灵!”林太平不由有点小得意,道。
徐自道笑了笑,摇头不语,环紧怀中的莫小七,同时一拉缰绳,一阵风速度再度提升。
突然,他脑袋一侧,问道:“你怎么知道刀剑双魔在哪个方位?”
他并不是无头苍蝇一样往前转,而是根据林太平的指示走的,虽然他内心有些怀疑,但看到后者脸上笃定的神情还是选择相信他,从相处的这一个时辰来看林太平在关键的事情上还是靠谱的。
“你说这个啊!简单,我在刀剑双魔身上留了标记。”林太平道。
“什么标记?”徐自道有些好奇的问。
“喏,就是这个”林太平伸手往怀里掏了掏,只见一只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虫子便出现在徐自道视野。
徐自道盯着这只通体碧绿,背部有奇异花纹,且腹部还生出一对薄翅的虫子,突然失声道:“识香蛊”
识香蛊这虫子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千里香,有识香蛊的地方必定有千里香。
千里香无色无味,最难分辨,哪怕是终日与药理打交道的医师也闻不出,最是难缠。
而且最让人头疼的是千里香一经染上,香飘千里,当然这种香味常人自然是闻不出的,只有识香蛊可以嗅到。
跟着识香蛊自然就能找到染上千里香的人。
林太平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徐自道,道:“咦,想不到你认识,也省了我不少口舌。”
“林兄果然不简单,连千里香这种有价无市的东西都有,此番倒也不会空跑一趟。”徐自道道。
“这是自然,本小小爷出马自然万无一失。”林太平有些得意,朝徐自道扬了扬脖子。
“只是在下有些好奇,林兄是什么时候将千里香放到刀剑双魔身上的呢?我记得林兄一直在不停地祭奠自己的五脏庙,应该没有那份功夫。”徐自道清脆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只是这次他并没有侧头。
“这有何难?喏,看到这个没!”林太平淡淡的道。
说罢他扬了扬他的手,徐自道回头看了一眼,这家伙虽然脸色灰不溜秋的,可是这手臂着实白皙,像待字闺中的女孩子的手一样美丽又纤细。
但在那美丽纤细的玉手下有一支约莫大拇指粗细的袖箭,只有一根手指长短,很是精致。
“原来是梅花雀翎箭”徐自道脸上已是一片了然。
这梅花雀翎箭乃是大漠鼎鼎有名的暗器之一,据说可与中原的含沙射影c暴雨梨花针相媲美。
利用梅花雀翎箭的冲劲的确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千里香放到刀剑双魔身上而不引起他们的注意。
“只是这梅花雀翎箭不是北漠鼎鼎有名的暗器世家梅家才有,怎么会出现在林兄身上?”徐自道有些疑惑的问道,他发觉他今天的疑问好似特别多,都快抵得上过去十八年之和了。
林太平突然怔怔的望着徐自道,他的眼神很是严肃,“我问过你有什么心事吗?”
“没有!”徐自道摇摇头。
“我问过你是什么人,做什么的,要往哪去吗?”
“没有!”徐自道再次摇了摇头。
“那你为什么问我?”
徐自道脸上露出了一抹苦笑,道:“的确,是我唐突了。”
一阵风停在了一个沙丘上,郯城这座边城,黄沙还是占据了一个很大的比例。
沙丘上脚印交错,指向东南。
徐自道翻身下马,牵着一阵风沿着印记走了过去,林太平跟在旁边,他的脸色不太好看。
无论是谁在看到尸体时脸色总归好不到哪里去,除非是某些有恋尸癖或者喜欢鞭尸的变态。
林太平显然不是这种人。
只见在他们前方不远处,在那漫天黄沙中,横七竖八地倒着几具尸体。
尸体附近的黄沙已被鲜血染红,地上还洒落着各种武器,沙砾上依稀还留有剑削刀劈过得痕迹。
显然这里不久前曾经历过一场大战。
林太平数了数,总共有五个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些脸尤其狰狞可怖,但无一例外的都是眼睛瞪得好大,死鱼般突了出来,显然是死不瞑目。
徐自道让莫小七乖乖的待在马背上不要动,也不要看这些尸体,尸体总归是污秽的,小孩子看了总是不太好。
他朝着那些尸体走了过去。
前面两具尸体是刀剑双魔,后面三具赫然是追出有间酒馆的那三个人的。
(本章完)
这个人自然是林太平。
骏马的速度总归是比人的速度要快一些的,一个人轻功再好,也比不得日行千里的骏马,尤其是徐自道这匹被誉为“马中赤兔”的一阵风。
没错,这匹马的名字就叫“一阵风”,因为它跑起来真的就像一阵风,迅疾而又飘忽,可日行万里。
一阵风跟随徐自道已有三年,对于这位主人的性情也算是了解,此番徐自道一摸脖子上的鬃毛,一阵风便知主人要他加速,当下四蹄一撒,只见尘土飞扬,一阵风便真的像一阵风消失在街道上。
徐自道发现他真的有点看不透林太平,这个人着实有些心口不一,说不要骑马的是他,说要骑马的也是他。
马只有一匹,人却有三个,所幸这三个人都算不上胖,甚至还有些消瘦,不然要是三个胖子哪怕是日行万里的骏马也要被活活累死。
林太平感觉格外别扭,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与人同骑一匹马,而且还是一个男人。
这种感觉让他很是不爽,就像身子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一样难受,可是又有一丝隐隐的刺激,毕竟这可以说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骑马。
他很想与徐自道之间拉开距离,可是一阵风跑的很快,他的身子总是被往前抛,如果不是他紧紧的抓着马鞍,恐怕整个身子都挨到徐自道背上,饶是如此,二者之间的距离也不过三指宽。
林太平甚至能闻到徐自道身上散发的淡淡味道,他耸了耸鼻子,是一阵不知名的花香。
“滋滋,想不到你个大男人身上竟然还有香味!”林太平揶揄道。
他所幸放开了,将手搭在徐自道的背上,像兄弟一样,那勾肩搭背的样子让不知晓的人以为他们是要好的兄弟,实则二人认识不过一个时辰。
“看来你鼻子还挺灵的!”徐自道笑道。
“我鼻子生来就灵!”林太平不由有点小得意,道。
徐自道笑了笑,摇头不语,环紧怀中的莫小七,同时一拉缰绳,一阵风速度再度提升。
突然,他脑袋一侧,问道:“你怎么知道刀剑双魔在哪个方位?”
他并不是无头苍蝇一样往前转,而是根据林太平的指示走的,虽然他内心有些怀疑,但看到后者脸上笃定的神情还是选择相信他,从相处的这一个时辰来看林太平在关键的事情上还是靠谱的。
“你说这个啊!简单,我在刀剑双魔身上留了标记。”林太平道。
“什么标记?”徐自道有些好奇的问。
“喏,就是这个”林太平伸手往怀里掏了掏,只见一只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虫子便出现在徐自道视野。
徐自道盯着这只通体碧绿,背部有奇异花纹,且腹部还生出一对薄翅的虫子,突然失声道:“识香蛊”
识香蛊这虫子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千里香,有识香蛊的地方必定有千里香。
千里香无色无味,最难分辨,哪怕是终日与药理打交道的医师也闻不出,最是难缠。
而且最让人头疼的是千里香一经染上,香飘千里,当然这种香味常人自然是闻不出的,只有识香蛊可以嗅到。
跟着识香蛊自然就能找到染上千里香的人。
林太平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徐自道,道:“咦,想不到你认识,也省了我不少口舌。”
“林兄果然不简单,连千里香这种有价无市的东西都有,此番倒也不会空跑一趟。”徐自道道。
“这是自然,本小小爷出马自然万无一失。”林太平有些得意,朝徐自道扬了扬脖子。
“只是在下有些好奇,林兄是什么时候将千里香放到刀剑双魔身上的呢?我记得林兄一直在不停地祭奠自己的五脏庙,应该没有那份功夫。”徐自道清脆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只是这次他并没有侧头。
“这有何难?喏,看到这个没!”林太平淡淡的道。
说罢他扬了扬他的手,徐自道回头看了一眼,这家伙虽然脸色灰不溜秋的,可是这手臂着实白皙,像待字闺中的女孩子的手一样美丽又纤细。
但在那美丽纤细的玉手下有一支约莫大拇指粗细的袖箭,只有一根手指长短,很是精致。
“原来是梅花雀翎箭”徐自道脸上已是一片了然。
这梅花雀翎箭乃是大漠鼎鼎有名的暗器之一,据说可与中原的含沙射影c暴雨梨花针相媲美。
利用梅花雀翎箭的冲劲的确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千里香放到刀剑双魔身上而不引起他们的注意。
“只是这梅花雀翎箭不是北漠鼎鼎有名的暗器世家梅家才有,怎么会出现在林兄身上?”徐自道有些疑惑的问道,他发觉他今天的疑问好似特别多,都快抵得上过去十八年之和了。
林太平突然怔怔的望着徐自道,他的眼神很是严肃,“我问过你有什么心事吗?”
“没有!”徐自道摇摇头。
“我问过你是什么人,做什么的,要往哪去吗?”
“没有!”徐自道再次摇了摇头。
“那你为什么问我?”
徐自道脸上露出了一抹苦笑,道:“的确,是我唐突了。”
一阵风停在了一个沙丘上,郯城这座边城,黄沙还是占据了一个很大的比例。
沙丘上脚印交错,指向东南。
徐自道翻身下马,牵着一阵风沿着印记走了过去,林太平跟在旁边,他的脸色不太好看。
无论是谁在看到尸体时脸色总归好不到哪里去,除非是某些有恋尸癖或者喜欢鞭尸的变态。
林太平显然不是这种人。
只见在他们前方不远处,在那漫天黄沙中,横七竖八地倒着几具尸体。
尸体附近的黄沙已被鲜血染红,地上还洒落着各种武器,沙砾上依稀还留有剑削刀劈过得痕迹。
显然这里不久前曾经历过一场大战。
林太平数了数,总共有五个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些脸尤其狰狞可怖,但无一例外的都是眼睛瞪得好大,死鱼般突了出来,显然是死不瞑目。
徐自道让莫小七乖乖的待在马背上不要动,也不要看这些尸体,尸体总归是污秽的,小孩子看了总是不太好。
他朝着那些尸体走了过去。
前面两具尸体是刀剑双魔,后面三具赫然是追出有间酒馆的那三个人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