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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七八章

  走在路上,付念c丁浩,默默无言,他们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本有心躲避的付念此时心中难以言喻,不曾想有心躲避之人竟与自己同病相怜。

  丁浩看了看身旁的付念,油然升起一种无依的珍惜感。

  他安慰道:“没事的,你的一个人总比我的八个人要好找。”

  付念苦着脸问:“丁浩,我们真的要为了治病杀人吗?”

  丁浩茫然地望着远方:“念,我们曾经的生活多么美好,本来用不了多久我们即将组成一个幸福家庭。可是现在,却像过街老鼠一样,隐蔽,躲藏,不敢大大方方地暴露在阳光之下,这一世我们并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要为前世的罪孽付出代价?再说,那一世不是已受到惩罚了吗?被砍八刀,被剐3357刀还不够吗?如果我不把那些吃我肉的杀了,我的这一世完了。”

  丁浩说得对,付念燃起斗志,她抓起他的手说:“好!我们一起加油。”

  “砰”前方突然发出巨大的声响。

  “发生了什么?”有人尖叫,有人探出头看。

  司机紧急刹车:“前方发生车祸,有辆大客车失控冲下了山崖,在山下爆炸!”

  车上乘客纷纷下车,冲到公路边缘,果然在山崖下有一辆坠毁的客车,浓烟滚滚而上,根本看不清下面状况,不过从这个高度来看,八成是车毁人亡了。

  有人拿出手机报警,有人哀悼,有人庆幸自己没有坐上那辆客车,情况一度混乱。

  付念站在丁浩身边,却发现他根本不关心这场惨剧,而是若有所思地捂着自己小腹,“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我这里有点痒。”

  “是不是吃了什么东西过敏?还是在这山间被蚊虫咬了?”

  “不。这种痒的感觉,很像伤口结痂的”丁浩似乎知道了什么,那是一种预见奇迹的无措与失神,他焦急拉开自己领口,顺着宽大的领口往下看自己的身体,一道,两道天呐!只有七道!他的伤痕少了一道!

  他的惊喜无以复加!小心卷起衣角,让付念看皮肤上伤口愈合后淡淡的一道粉红色印记,刚才就是这里有痒痒的感觉。

  付念难以相信:“这怎么可能?你并没有杀人啊?难道”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望向山下残破的客车,“难道那个人在那辆车里?车祸死了?”

  他们一直等在山崖边,直到急救人员从车里抬出一张张担架,担架上蒙着白布,看不清男女老少。

  丁浩看着一张张担架从眼前掠过,他在等那个人,或者说他在等那种感觉,红老太说的那种奇妙感应。

  直到第二十三张担架被抬出来,丁浩突然冲了过去,停在担架前面,犹豫再三,颤抖地掀开白布。

  那是一个女人,年约三十,穿着普通,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体貌特征,医护人员以为丁浩是这女的亲人,只有付念知道他为何如此激动。

  事后付念问起,丁浩说当时有一种直觉认为就是她,他不知道这个感觉是否正确,但他会记住今天的感觉,至少为以后寻找之路开了个好头。

  “恭喜你!”付念鼓励着他,之身落寞一闪而过,她的伤口本就比丁浩要多百倍c千倍,他的逐渐好转,而她却看不到一丝希望。

  瑾献礼部之红颜醉,明武宗大喜,流连花丛之他所辈,贪恋美酒亦之他所幸也。

  尝得此中滋味,常思其想,对宫中御酒索之无味,不几日,宣刘瑾进宫。

  朱厚照曰“此美酒如何酿之”?刘瑾浓眉微蹙,过了片刻答道“正是小民鼓捣数年,延用九九八十一味奇珍草药,摸索而成,只为陛下能饮之龙颜大悦”。明武宗大喜,赏,黄金百两,丝锻二十匹。

  瑾颔首跪拜谢过,突欲言又止。明武宗正兴时,对这眉清目秀年轻人很是喜爱,见他有难,便问起缘由。瑾默默说道“草民苦读诗书近二十载,只为报效朝廷,贡献一份力量,然草民家中疾苦,父母早亡,一时凑不够朝廷殿试,郁郁不得终,遂于深山寻找灵草,酿得这一坛红颜醉,以报效皇恩”。

  明武宗心下翕动,左右问了一番,瑾早有计较,回答的天衣无缝,明武宗大喜,直呼得刘瑾乃明氏江山之所幸也,官拜文阁殿文臣从六品官吏。

  瑾叩谢皇恩,第一时接红颜进宫,有了那红颜醉,明武宗对刘瑾更是喜爱有加,刘瑾一边利用朱厚照推行新政,极力改革,然,利用武宗厚爱,结党营私,勾结朝中大员。

  首当其冲的便是曾经给他冷脸的叔父刘文俊一家,最后落了个满门抄斩的地步。

  短短数年,瑾已从当初的从六品犹如坐过山车般,升至了正三品大员,官拜大学士。

  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北方塞外势力凶猛,逐鹿中原虎视眈眈,短短数月,竟破了我方两员大将所守防线,眼见逼至天子脚下,朝廷众人心惊,一时半刻无人回应。

  一众文臣紧急商议,给出的答案是和谈,可派谁去,一时争议不下,忽有朝廷政客见那刘瑾不喜,便也将矛头直指向他。

  曰“陛下,瑾乃文曲星下凡,雄韬武略样样精通,何不让瑾塞外一行”。明武宗觉得有理,命瑾出行。

  瑾心下一惊,塞外势力凶猛,可不是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七尺男儿所能抗衡,可如今明武宗注意已定。

  几年来,他虽与红颜看似恩爱,但当初答应她的婚期早被越来越大的权势腐蚀,认为能配得上他刘瑾的绝不是一乡野民妇,起码也得是皇宫贵族。

  然,遇到了事,第一个想到的依然红颜,回家后他郁郁寡言,红颜再三追问,得知缘由,可对于朝廷大事,她一时半会并无计较。

  两人商讨一夜,终不得法,瑾心中焦急,曰“娘子,若你不帮,夫君这次只怕命不久矣”。红颜叹息,问“奴家该如何帮你,夫君但说无妨,红颜自当尽力办到”。

  瑾就为了等这一句,他知明武宗好色,红颜美貌天仙,若是能将她送至武宗身边,所有事情都将迎刃而解。

  红颜一时不敢相信,左右看着这熟悉之人突觉得有些陌生。

  瑾苦苦哀求,说这只是权宜之计,只要侥幸躲过一劫,自当接红颜回来。

  恐怕世上也只有他说的这般轻巧,那皇宫之地,岂是他说什么便是什么?

  红颜虽然单纯,但是不傻,这次她怎么也不愿意。瑾大急,吼道“你就这么想见我死吗”?红颜哽咽,深深看了一眼床边人,叹道“如今我有一法,你这几日装病不起,明武宗来时,你说府中幕僚愿意为你出塞,夫君放心,古不是有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红颜为了夫君做什么都愿意,只望夫君莫要负我”。

  如她所愿,明武宗情急之下,没有犹豫便答应了病恹恹的刘瑾,红颜一袭灰衣,横刀立马,身直如松,望了一眼府邸之地,策马奔腾。

  回到繁华的大城市后,本是同病相怜,付念不曾再躲着丁浩,甚至去了他公司做起了文秘。

  丁浩外形俊雅,身边一直都有女人围绕,不过公司里的女员工却看出,他对付念是特殊的,关系好像比朋友多一份暧昧,比情人少一份亲密,不像爱人般风花雪月,更像家人般温暖关怀。

  这顿时让许多女人眼泪掉了一地,传言丁总监有一女友,可从未在公司露面,许多人觉得机会不可真当事情来时,除了举足无措,倒也没有其它办法。

  丁浩的第二个人出现在公司,并且是他的新任上司。

  那天早上他们同乘一部电梯上楼,那是新上司第一天上班,他们并未见过面,新上司进入电梯的那一刻起,丁浩的脑袋就像被狠狠敲了一下,全身感到强烈的不安,如同火灼一般,似乎快要窒息。

  到了公司后他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付念。

  付念秀眉微蹙:“你的意思是?”

  “没错,我在想他会不会”

  “你要怎么做?”付念略显紧张:“上次那人是意外死亡,这一次难道你要亲自动手,你确定你的感觉没错吗?”

  丁浩的眼神变得阴狠起来:“这种感觉不会无缘无故出现”

  第二天,那个新任上司被发现刺死家中,警方勘察现场确定是一起蓄意谋杀,新任上司纵横商场,人际关系复杂,嫉妒他的,憎恨他的人比比皆是,排查起来十分困难。

  “昨天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你在哪里?”警察询问丁浩。

  “我,我在家里。”丁浩神色紧张。

  “可是据大厦管理员说,昨天有个穿黑衣的男人尾随被害人进入大厦,管理员本想叫住那个陌生男人,他却叫被害人吴总,之后与被害人攀谈着走进电梯,经管理人员描述,那人身形清瘦,与你颇像。”

  “怎怎么会呢?吴总昨天才到我们公司上任,我与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什么要杀他呢?”丁浩矢口否认,但明显已经底气不足。

  “那么你可有证人证明你昨天十一点到一点在家?”

  “我可以为他证明!”说话的是付念,“昨天晚上我在他家!”

  “请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情侣。”这儿说明一下,情侣夫妻的证词并不有效,推理更不严谨,但我现在不是推理,请诸位多多担待。

  因为付念的证词,丁浩暂时排除嫌疑,而二人的关系也因此公之于众。

  “傻丫头,谢谢,要不是你的伪证,我恐怕难逃一劫。”丁浩有种劫后余生之感,人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他离痊愈的那天不远了。

  “可是这样你以后就不能我这身子”

  “与其他女孩子交往是吗?”丁浩笑笑,他的笑如和煦春风,谁能想到他在十二个小时前才满手鲜血地杀了一个人,“我现在这种情况怎么与别的女孩交往,还不吓到人家,丫头,别胡思乱想了,我们是上天安排在一起的,这样也好,以后你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为我作证了。”

  “什么意思?”付念有种不祥的预感。

  丁浩得意道:“念,你知道吗?我身上的刀疤只剩六道了,我的感觉没有错,凭着这种感觉,我会找到第三个人c第四个c第五个到时候你要帮我做不在场的证明。”

  “我”付念本想拒绝,可是看着浩兴奋渴望的样子,又不忍心浇灭他的希望,摸着自己满身的“鱼鳞”,她最能理解他的心情,如此感同身受,她怎能不帮?

  从此付念成了丁浩杀人道路上的得力助手,也许上天真的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丁浩在三年时间找到了其他五人。

  他们分别是公司的客户李桐在打客服电话听到声音就令丁浩心悸的话务员李小芬上门推销药品的陈广发服装店导购姚美丽医院里的残疾病人杨踏。

  丁浩毒死了李桐以李小芬爱慕者的身份约她见面将她杀死在郊外陈广发上门推销药品时丁浩感觉到他是第五个人,尾随用刺刀将之刺死姚美丽被风度翩翩的丁浩迷住,被杀死在酒店至于杨踏,他是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丁浩轻轻一推,他就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这些人和他毫无冤仇,也无利益关系,丁浩没有杀人动机,再加上付念作证,他竟然都安然度过警察的排查。

  是啊!警察怎么会知道丁浩那匪夷所思的杀人动机呢!

  而付念,一直在帮别人做嫁衣裳,或者可以说一直在助纣为虐。她却没有遇到那个“惟一”。

  三年来,她寻找了很多地方,在报纸上登重金悬赏的寻人启事,在网络上人肉,传媒c网络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可任它再怎么无所不能,也“人肉”不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就在付念自我放弃,对人生绝望的时候,丁浩向她求婚了!

  那是在付念杀死第四个人之后,付念看着他逐渐痊愈,而自己仍是披着一身“鱼鳞”一片未减。她已经和丁浩不一样了,上天在眷顾着他,而遗弃了自己,于是付念决定辞职,远离都市,到一个偏远的山村自生自灭。

  可是丁浩迫切地挽留她,他向付念表白,那样深情,那般渴求。

  他握着她的手说:“我想呵护你,爱护你,就像保护我自己一样,你对我来说是最特别的,我们是同一条船上的人,我们要合力划向彼岸,谁也不能中途离开。”

  “可是我的病”付念对丁浩有情,不然她不会一次次冒着违法犯罪的危险帮他做假证。

  “念,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嫌弃你,我都不会,你是我不可缺少的另一半,我怎么会嫌弃我自己呢?请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守护你!”

  付念感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拥抱住丁浩:“我收回那句话,上天没有遗弃我,至少它把你给了我,我爱你,浩。”

  “我也是,念。”隐藏在付念发丝间丁浩的脸,露出不易察觉的笑。

  笑中的含义想必他自己也不太清楚,留下付念,是可以继续利用她作伪证,亦或是长久的陪伴,想要守护她的心情,只是他还无法确定这是不是爱情。

  丁浩曾经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性感的身材,光滑的皮肤试问哪个男人不爱?因为自己不再完美就娶了个更恶劣的,丁浩这一刻问自己,这样对吗?

  红颜出征,女扮男装,伙同兵部数人,快马扬鞭,她曾想若除去朝中隐患,瑾必心念与她,与之结成百年好合。

  她人鱼一族尽管不是战斗一族,但自有保命之法,对于塞外之行,她充满了信心。

  然,人算不如天算,塞外边境丛林茂盛,风景俊丽,不似中原风沙漫天,也不曾有那浓烈的日照凌空,但她遇到了宿命。

  一袭黑衣,一顶草帽,后背一把弓箭猎衣一族,天生以猎杀人鱼为生。

  人鱼泪制成的人鱼之心价格高昂,令无数乌衣趋之若鹜。

  他静静地站着,身直如松,过了半响,淡淡声音传来“我已等你多时”。

  红颜凝视

  那一刻的气质翻天覆地,明武宗后宫三千,即使最宠溺的妃子当不属其之二,立于马间,盘下发髻,三千青丝任风飞扬。

  她心知今日在劫难逃,唯有瑾令她牵肠挂肚。

  须臾间,红颜仰天,塞外的天空湛蓝,她叹息,如果能与瑾生活在这美丽之地当属一幻想也!

  “你跟了我不少时日了吧”?

  “然,缥缈海域有结界防护,可我猎衣一族有的是耐心,整座海域皆在我们监视之下,从你出海,自在我的控制之内”。

  “为何给我苟活许多年”?

  “为了你的泪,也是人鱼之心”。

  “可惜我让你失望了”!

  “所以我动手了”。

  “我不会哭,你休想得到人鱼之泪”。

  “我说过,猎衣族不缺耐心”。

  “瑾若知道,会来救我”。

  红颜掳,使团扣,明武宗大气,命兵部调集三十万大军北征,历时三月,终胜,朝廷元气大伤。

  刘瑾偷奸耍滑为此付出代价,遭武宗冷藏。

  塞外之所,僻静茅屋之内。

  猎衣与红颜已生活长达三月之久。

  红颜由之前瑾会来救他,慢慢变成瑾自是遇到了麻烦,后来,每天望着夕阳问“瑾为何还不来”?

  猎衣每天恶语相加,说刘瑾是一奸绝不会来,甚至打赌如果刘瑾在半年之内塞外寻人,他便放了红颜,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反之,必须以人鱼之泪想送。

  刘瑾最近遇到了麻烦,由之前的大学士官削太子太保,也就是陪太子读书的书童,虽然官位不降,但朝廷之人哪个不是人精,这明升实贬的作态显然是武宗对其不满了。

  之前与之勾结的大员自是知道利害得失,均与之撇清关系。

  话说瑾也确实能耐,身为太子太保能在后宫随意走动,这人也属狗胆,武宗后宫佳丽三千,就算一天一番,也得排上了九至十年,后宫之内,春心荡漾与那被阉货偷个乐并非稀奇。

  瑾仗着容貌清秀,资质上佳,竟撩拨的后宫无数妃子春心萌动,就连那武宗最宠溺的妃子都无法逃脱魔爪,枕头风,威力大,短短数月,瑾已然再次崛起。

  却不知猎衣正带着红颜悄悄入京都,他若想得到人鱼之泪,必让红颜看清嘴角。

  而此时的瑾呢?

  那日,武宗最宠溺的妃子黎氏,与刘瑾以酒助兴,不巧说出了一个天大秘密,说武宗并非一个常人,在他后宫之内竟养着不少男宠,堂堂的武宗然龙阳之好。

  说者无心,闻者牢记。

  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瑾精心打扮,面见武宗,终被收入帐下。

  怕引来非议,武宗与刘瑾商,次日,带入净宫,一刀砍下,终成阉人。

  因此博得明武宗宠爱,此后官运一发不可收拾,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人称二皇帝。

  而两双眼睛时时紧盯。

  红颜浮行数年,终是看清了刘瑾真面目,双眼浑浊,两行清泪再也把控不住在眼眶翻滚

  得了人鱼之泪,猎衣本该高兴才是,可凝望她那二月红霜叶的双眼,不知为何竟有些刺痛。

  正逢那日,武宗与刘瑾媾和,却不想刚脱下衣的瑾突然间大变,身上竟长出一块块鱼鳞,武宗大惊,说瑾乃是妖孽,命人将之身上所有鳞片割下,正是3357片,分与乡间百姓食之。

  瑾凌迟,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抵得当时朝政150多年,并有伪玺c玉带等违禁物。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

  他一死,各地百姓奔走相告,自制鞭炮连放三日已示庆祝,却不知一人遥望,一身伤

  ps:六千多字大章,今天就这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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