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2)
她被他吻得喘不过气,虽然对他亲匿的举动已经很习惯了,俏颊还是忍不住染上了两抹红晕。
轻轻推开他,系好安全带后,她问:“今晚要在外面吃吗?”他特意来接她,应该是想在外用餐吧。
“不,回家我做给你吃,我做的菜可是比外面卖的好吃一百倍。”朝老婆投去一抹迷死人的粲笑,费凌宣立刻驱车上路。
“是哦,我倒觉得你的脸皮比别人厚一百倍。”她故意取笑他。
“若没有练就比铜墙铁壁还要厚的脸皮,在被你拒绝十几次后,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又怎么可能娶得到你?”他得意的笑道,握著她的手移到唇边亲吻著。
当年,他因为替她的上司飞耀集团总裁阮耀光做专访,因而结识担任秘书的晴欢。
她对人看似冷漠又严肃,实际上却十分细心体贴,在他将完成的采访稿子送过来给阮耀光确认时,多亏她好意的提醒,他及时将访问稿做了一部份修改,才让阮耀光满意,也让那篇专访能顺利的刊出。
之后,他便开始追求她。他可是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终于追到她,又交往了三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嫁给他。
“谁教你那时嘻皮笑脸的,看起来一副轻浮不可靠的样子。”在采访总裁时,他是表现得很专业,可是一采访完,就像换个人似的,笑得像个花心大萝卜。
“都怪我妈把我生得太霹雳无敌的帅,加上又有著金光闪闪举世无敌的迷人笑容,才会让你有这种错觉。还好你及早觉悟,才没有错过我这个世界上最专情的好男人。”
听他没正经的自夸,许晴欢唇边勾出甜甜的笑。他是她的开心果,只要跟他在一起,她总是能被逗得很开心。
回到了两人的爱巢,费凌宣脱下外套,卷起衣袖,套上围裙,下厨为两人做晚餐。
许晴欢先回房脱下灰色套装,穿上休闲服,刚走出房间就听到厨房传来锵的一声,像是金属的东西掉到地上。她走进厨房,讶异的看见丈夫的左手流著血。
“怎么了?”
“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割到。”瞪著伤口愣了一瞬,费凌宣笑笑的说。
她走近一看,发现那道伤口不小,她赶紧到客厅取来急救箱替他止血包扎。
看见爱妻轻蹙著眉心,他抬起没受伤的右手轻抚著她的脸说。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包扎好后,他弯腰捡起菜刀,拿到水龙头下冲洗,要再切菜。
许晴欢却接过他手上的菜刀,将他推出去,“你到客厅休息,我来做晚餐。”
“只是一点小伤而已,没关系。”
“你不想吃我做的菜?”见他不肯出去,她扬高柳眉睨向他。
“谁说的,我最爱吃你做的菜了!我是怕你刚下班,会累。”
“我不累,你去换件衣服休息一下。”许晴欢心头荡过一抹甜蜜。他呀,就只知道疼惜她,怕她累,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刚下班。
费凌宣从她背后搂著她的腰,甜腻的说:“真高兴老婆这么心疼我,那我就等著吃你做的菜喽。”说著,他轻吻她的秀耳。
呵痒得她轻笑出声,用手肘碰了碰他,“不要闹了,我要做菜,你快去换衣服吧。”
“遵命,老婆。”笑咪咪说完,他旋身走出厨房,低头看著手上已包扎好的伤口,想起中午姊姊对他说的话,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
吃饭时,费凌宣很捧场的将妻子做的菜全都扫进肚子里,还意犹未尽的说。
“老婆做的菜真好吃。”
听到他的称赞,许晴欢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厨艺很普通,比起善于厨艺的他,根本还差一大截,可是每次由她下厨,他总是把她做的菜夸得好像人间难得的美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觑见他嘴边黏了颗饭粒,她伸手拈起来,下意识塞进自己嘴里,一边数落著他。
“你今天怎么像个小孩子,吃得满桌子的饭粒?”
闻言,费凌宣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他面前的桌上确实掉了不少饭粒,他嘴边的笑霎时一僵,再抬眼望向她时,脸上已恢复迷人的笑容。
“没办法,谁教老婆做的菜这么好吃,我吃得太高兴、太急,才会不小心掉出饭粒。”语气一顿,他接著又说:“对了,老婆,我明天要到香港采访,得去两天才回来。”
“你今天不是才刚做了专访,杂志社这么快又派你去出差。”
商情杂志社是台湾一家颇有规模和历史的商业杂志社,他大学一毕业就进商情担任编辑,一年多后便获得社长的赏识,调升为主编,专门负责采访商界或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名人。
“因为原本要去的江姊临时有事不能去,而你老公我能力超强,文采超好,又超级有魅力,所以社长才会派我过去。他老人家今天还跟我说,他不敢想像若是杂志社少了我会怎么样,所以他决定下个月把我升为总编呢。”
对他那些自夸之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听到最后面的话,她惊喜不已。
“你要升总编了 ”
“没错,你老公是不是很棒?才二十九岁就当上商情的总编,我可是商情创办五十几年来最年轻的总编辑哦!”费凌宣骄傲地挺起胸膛。
“所以今天你才特地到公司接我回来,想庆祝你升职的事?”许晴欢这才弄明白丈夫今天反常跑到公司去接她的原因。
“嗯。”这声轻应透著一丝心虚。
但许晴欢没有留意到,起身,在他脸颊落下一记轻吻。“恭喜你。”
他虽然常爱在她面前自夸,但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十分有才华的人,能在二十九岁就当上那么大一家杂志社的总编辑,这代表了对他能力的肯定。
对她少见的主动,费凌宣惊喜得笑眯了眼。
“有诚意的话,应该吻这里才对嘛。”他比了比自己的唇瓣,说著,便噘起了嘴,把脸凑向她。
羞涩的轻抿下唇,她如他所愿的主动将唇瓣覆上他的。
他立刻加深这个吻,仿佛要把自己揉进她的灵魂里。
许晴欢轻喘著,敏感的察觉到今日他的吻似乎特别鸷猛,她想,大概是因为升为总编辑太开心了吧,他才会这么忘情。
她微笑的轻阖上眼,全心回应著丈夫的热情之吻。
***
深夜,许晴欢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这是结婚一个多月来,第一次没有丈夫睡在她身边的日子,没有那具温暖的身躯抱著她,她很不习惯。
她索性拿起他睡的枕头抱在怀里,假装是他。闭上眼逼自己入睡,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再不睡,明天就要挂上两枚猫熊眼了。
那枕头太软了,一点都不像他那具健美温暖的身躯,所以她还是睡不著。
好想打电话给他,听听他的声音,不过还是不要吧,这么晚了,他应该已经睡了,而且傍晚时他才打过电话给她。
虽然她不像他一样常把爱挂在嘴边,可是她相信,她给的爱绝对不会比他少。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说不定她爱他比他爱她还要多。
因为还没结婚前,当他到外地出差,没办法每天见面时,她总会像现在这样抑止不住的想念他,所以在他出差时,她脸上常常挂著两枚猫熊眼。
她弟弟哲嗣曾说,能遇上费凌宣,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因为她恐怕再也遇不到像他那么了解她又深爱著她的男人了。
许晴欢承认弟弟说得没错,因为在这段感情中,凌宣真的用满满的爱,包容著她、宠爱著她,每次跟他在一起,都让她觉得自己像个被娇宠著的公主。
他了解她冷漠的外表下,其实藏著一颗羞涩易感的心;他了解她看似无情,其实是因为不擅表达自己的感觉。
连她那已经离婚又各自婚娶的爸妈,都没这么了解她,他们总是认为她不关心他们。然而早就各自拥有家庭的他们,又何曾关心过她和弟弟。
她和弟弟被他们嫌弃的丢来丢去,在爸妈各自的新家庭里几乎没有立足之地,直到她出来工作后,租了个房子,把弟弟接出来一起住,两人才算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想起弟弟,许晴欢陡然思及一个多月前的婚礼上,弟弟帮她和费凌宣拍下的照片一直没空细看,反正睡不著,干脆起身想找出来看看。
记得那些照片好像是凌宣收起来的,她在房间找了几个抽屉都没找到,最后找到书房。
她从书桌最下方的抽屉开始找起,找到第二个抽屉时,便看见相簿,她开心地拿起相簿,却发现底下有个眼熟的小册子。
惊讶地拿起来,翻开那本封面上写著“护照”的小册子,意外地看见里头写著的名字是费凌宣,她怔了下,连忙再看护照的日期。还没有过期啊!
他不是去香港了,护照怎么会在这里?她愣住了。没有护照他要怎么去香港?
难道他在骗她?他根本没去香港?许晴欢脸上霎时浮起一抹怒意。
然而思及两人这几年来的感情,以及他对她浓烈的爱,她旋即推翻了这个想法。
“不可能的,凌宣不可能骗我!”自交往以来,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
那要怎么解释这本护照为何会留在抽屉?毕竟没有护照,他根本无法出境。
“对了,会不会是他一时找不到护照,以为遗失了,所以又去补办了一份?”许晴欢很快地便为他想到了这个理由,但旋即再想到,他是临时被派去香港的,怎么来得及补办护照?
不到几秒的时间,她又为他想到一个理由。
也或许是他之前找不到护照,以为不见了,所以提前去补办。因为他一年起码要出国采访五、六次以上,护照对他而言很重要,一发现不见,当然要立刻补办才行。
许晴欢眼里的怀疑渐渐消失,看著手上这本两人婚礼时的相簿,再看看他的护照,她心想,他一定是在看这本相簿时,不小心压住了护照,才会找不到。
这么一想,她连最后一丝怀疑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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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推开他,系好安全带后,她问:“今晚要在外面吃吗?”他特意来接她,应该是想在外用餐吧。
“不,回家我做给你吃,我做的菜可是比外面卖的好吃一百倍。”朝老婆投去一抹迷死人的粲笑,费凌宣立刻驱车上路。
“是哦,我倒觉得你的脸皮比别人厚一百倍。”她故意取笑他。
“若没有练就比铜墙铁壁还要厚的脸皮,在被你拒绝十几次后,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又怎么可能娶得到你?”他得意的笑道,握著她的手移到唇边亲吻著。
当年,他因为替她的上司飞耀集团总裁阮耀光做专访,因而结识担任秘书的晴欢。
她对人看似冷漠又严肃,实际上却十分细心体贴,在他将完成的采访稿子送过来给阮耀光确认时,多亏她好意的提醒,他及时将访问稿做了一部份修改,才让阮耀光满意,也让那篇专访能顺利的刊出。
之后,他便开始追求她。他可是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终于追到她,又交往了三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嫁给他。
“谁教你那时嘻皮笑脸的,看起来一副轻浮不可靠的样子。”在采访总裁时,他是表现得很专业,可是一采访完,就像换个人似的,笑得像个花心大萝卜。
“都怪我妈把我生得太霹雳无敌的帅,加上又有著金光闪闪举世无敌的迷人笑容,才会让你有这种错觉。还好你及早觉悟,才没有错过我这个世界上最专情的好男人。”
听他没正经的自夸,许晴欢唇边勾出甜甜的笑。他是她的开心果,只要跟他在一起,她总是能被逗得很开心。
回到了两人的爱巢,费凌宣脱下外套,卷起衣袖,套上围裙,下厨为两人做晚餐。
许晴欢先回房脱下灰色套装,穿上休闲服,刚走出房间就听到厨房传来锵的一声,像是金属的东西掉到地上。她走进厨房,讶异的看见丈夫的左手流著血。
“怎么了?”
“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割到。”瞪著伤口愣了一瞬,费凌宣笑笑的说。
她走近一看,发现那道伤口不小,她赶紧到客厅取来急救箱替他止血包扎。
看见爱妻轻蹙著眉心,他抬起没受伤的右手轻抚著她的脸说。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包扎好后,他弯腰捡起菜刀,拿到水龙头下冲洗,要再切菜。
许晴欢却接过他手上的菜刀,将他推出去,“你到客厅休息,我来做晚餐。”
“只是一点小伤而已,没关系。”
“你不想吃我做的菜?”见他不肯出去,她扬高柳眉睨向他。
“谁说的,我最爱吃你做的菜了!我是怕你刚下班,会累。”
“我不累,你去换件衣服休息一下。”许晴欢心头荡过一抹甜蜜。他呀,就只知道疼惜她,怕她累,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刚下班。
费凌宣从她背后搂著她的腰,甜腻的说:“真高兴老婆这么心疼我,那我就等著吃你做的菜喽。”说著,他轻吻她的秀耳。
呵痒得她轻笑出声,用手肘碰了碰他,“不要闹了,我要做菜,你快去换衣服吧。”
“遵命,老婆。”笑咪咪说完,他旋身走出厨房,低头看著手上已包扎好的伤口,想起中午姊姊对他说的话,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
吃饭时,费凌宣很捧场的将妻子做的菜全都扫进肚子里,还意犹未尽的说。
“老婆做的菜真好吃。”
听到他的称赞,许晴欢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厨艺很普通,比起善于厨艺的他,根本还差一大截,可是每次由她下厨,他总是把她做的菜夸得好像人间难得的美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觑见他嘴边黏了颗饭粒,她伸手拈起来,下意识塞进自己嘴里,一边数落著他。
“你今天怎么像个小孩子,吃得满桌子的饭粒?”
闻言,费凌宣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他面前的桌上确实掉了不少饭粒,他嘴边的笑霎时一僵,再抬眼望向她时,脸上已恢复迷人的笑容。
“没办法,谁教老婆做的菜这么好吃,我吃得太高兴、太急,才会不小心掉出饭粒。”语气一顿,他接著又说:“对了,老婆,我明天要到香港采访,得去两天才回来。”
“你今天不是才刚做了专访,杂志社这么快又派你去出差。”
商情杂志社是台湾一家颇有规模和历史的商业杂志社,他大学一毕业就进商情担任编辑,一年多后便获得社长的赏识,调升为主编,专门负责采访商界或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名人。
“因为原本要去的江姊临时有事不能去,而你老公我能力超强,文采超好,又超级有魅力,所以社长才会派我过去。他老人家今天还跟我说,他不敢想像若是杂志社少了我会怎么样,所以他决定下个月把我升为总编呢。”
对他那些自夸之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听到最后面的话,她惊喜不已。
“你要升总编了 ”
“没错,你老公是不是很棒?才二十九岁就当上商情的总编,我可是商情创办五十几年来最年轻的总编辑哦!”费凌宣骄傲地挺起胸膛。
“所以今天你才特地到公司接我回来,想庆祝你升职的事?”许晴欢这才弄明白丈夫今天反常跑到公司去接她的原因。
“嗯。”这声轻应透著一丝心虚。
但许晴欢没有留意到,起身,在他脸颊落下一记轻吻。“恭喜你。”
他虽然常爱在她面前自夸,但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十分有才华的人,能在二十九岁就当上那么大一家杂志社的总编辑,这代表了对他能力的肯定。
对她少见的主动,费凌宣惊喜得笑眯了眼。
“有诚意的话,应该吻这里才对嘛。”他比了比自己的唇瓣,说著,便噘起了嘴,把脸凑向她。
羞涩的轻抿下唇,她如他所愿的主动将唇瓣覆上他的。
他立刻加深这个吻,仿佛要把自己揉进她的灵魂里。
许晴欢轻喘著,敏感的察觉到今日他的吻似乎特别鸷猛,她想,大概是因为升为总编辑太开心了吧,他才会这么忘情。
她微笑的轻阖上眼,全心回应著丈夫的热情之吻。
***
深夜,许晴欢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这是结婚一个多月来,第一次没有丈夫睡在她身边的日子,没有那具温暖的身躯抱著她,她很不习惯。
她索性拿起他睡的枕头抱在怀里,假装是他。闭上眼逼自己入睡,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再不睡,明天就要挂上两枚猫熊眼了。
那枕头太软了,一点都不像他那具健美温暖的身躯,所以她还是睡不著。
好想打电话给他,听听他的声音,不过还是不要吧,这么晚了,他应该已经睡了,而且傍晚时他才打过电话给她。
虽然她不像他一样常把爱挂在嘴边,可是她相信,她给的爱绝对不会比他少。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说不定她爱他比他爱她还要多。
因为还没结婚前,当他到外地出差,没办法每天见面时,她总会像现在这样抑止不住的想念他,所以在他出差时,她脸上常常挂著两枚猫熊眼。
她弟弟哲嗣曾说,能遇上费凌宣,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因为她恐怕再也遇不到像他那么了解她又深爱著她的男人了。
许晴欢承认弟弟说得没错,因为在这段感情中,凌宣真的用满满的爱,包容著她、宠爱著她,每次跟他在一起,都让她觉得自己像个被娇宠著的公主。
他了解她冷漠的外表下,其实藏著一颗羞涩易感的心;他了解她看似无情,其实是因为不擅表达自己的感觉。
连她那已经离婚又各自婚娶的爸妈,都没这么了解她,他们总是认为她不关心他们。然而早就各自拥有家庭的他们,又何曾关心过她和弟弟。
她和弟弟被他们嫌弃的丢来丢去,在爸妈各自的新家庭里几乎没有立足之地,直到她出来工作后,租了个房子,把弟弟接出来一起住,两人才算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想起弟弟,许晴欢陡然思及一个多月前的婚礼上,弟弟帮她和费凌宣拍下的照片一直没空细看,反正睡不著,干脆起身想找出来看看。
记得那些照片好像是凌宣收起来的,她在房间找了几个抽屉都没找到,最后找到书房。
她从书桌最下方的抽屉开始找起,找到第二个抽屉时,便看见相簿,她开心地拿起相簿,却发现底下有个眼熟的小册子。
惊讶地拿起来,翻开那本封面上写著“护照”的小册子,意外地看见里头写著的名字是费凌宣,她怔了下,连忙再看护照的日期。还没有过期啊!
他不是去香港了,护照怎么会在这里?她愣住了。没有护照他要怎么去香港?
难道他在骗她?他根本没去香港?许晴欢脸上霎时浮起一抹怒意。
然而思及两人这几年来的感情,以及他对她浓烈的爱,她旋即推翻了这个想法。
“不可能的,凌宣不可能骗我!”自交往以来,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
那要怎么解释这本护照为何会留在抽屉?毕竟没有护照,他根本无法出境。
“对了,会不会是他一时找不到护照,以为遗失了,所以又去补办了一份?”许晴欢很快地便为他想到了这个理由,但旋即再想到,他是临时被派去香港的,怎么来得及补办护照?
不到几秒的时间,她又为他想到一个理由。
也或许是他之前找不到护照,以为不见了,所以提前去补办。因为他一年起码要出国采访五、六次以上,护照对他而言很重要,一发现不见,当然要立刻补办才行。
许晴欢眼里的怀疑渐渐消失,看著手上这本两人婚礼时的相簿,再看看他的护照,她心想,他一定是在看这本相簿时,不小心压住了护照,才会找不到。
这么一想,她连最后一丝怀疑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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