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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玉鹰

  “厌童?”彭沼疑惑的看了看云明,又看了看那大猩猩。

  “是的!厌童,讨厌的厌,孩童的童。据《奇兽志》记载,岷山有兽,名曰厌童。外形似猩而有尾,毛黑而硬,口中喷火,善变化,大者可至百丈,小者犹如孩童。智慧颇高,懂人言,察明理。不可豢养。”云明解释道。

  “《奇兽志》是个啥?”彭沼继续问道。

  “是一本专门记载天下奇珍异兽的书。”云明看着厌童回答着彭沼的疑问。

  “好啦!可以吃啦!”乾楠向彭沼和云明招了招手,叫他们过去品尝。

  彭沼早已闻到了肉的香味,一听可以吃了,立即就跑了过去,狼吞虎咽起来,边吃边赞到好吃。

  “大哥,你放了什么呀?这么好吃?”云明看到刚才乾楠往肉上撒着什么,所以问到。

  “百香草!”乾楠拿了一块递给了厌童,然后自己也拿了一块吃了起来。这肉烤的外焦里嫩,加上百香草提味,吃到嘴里外面那一层焦脆使肉汁得到了保留,一口下去,满嘴流油。可彭沼和云明可不管那么多,这么好吃的东西当然是吃的停不下来,几十块巴掌大小的肉不一会儿便被三人一兽吃光了,乾楠不得不又去宰了一只鹿。

  吃饱之后,已经是快到未时了。彭沼把虎皮裁了一块,捡了些虎骨放在虎皮里面,然后做成了包袱背在背上。乾楠和云明有些不解,彭沼得意的说:“我们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这一路去炎国住店吃饭也得花钱啊。这虎皮虎骨能卖个好价钱。”

  “我们到了山下直接把大哥的衣服卖了不就成了?”云明觉得彭沼这么做简直就是不合理。

  “嗯?你把我衣服卖了我穿啥?”乾楠大声质问。

  “就是!谁会买这么破的兽皮,还这么旧。”彭沼边说还边捏着乾楠的兽皮摇着头说。

  “你得穿衣服啊!总不能一直穿着兽皮吧!”云明道出了缘由。

  “大哥,我们把厌童也带走吧!”彭沼看着厌童向乾楠建议到。

  “不行,黑老大得待在这里。如果他走了,这片山头就乱套了。”乾楠看着厌童有点不舍。

  “既如此,那我们走吧!天黑之前,得下山找个住宿的地方。”云明倒是想的比较远。

  “黑老大,我走了。不要太想我啊!”乾楠有些哽咽的说着道别的话。厌童没有说话,而是摸了摸乾楠的脑袋,然后转身跑进了林子。

  “我还会回来哒!”彭沼仰头对着天空喊道,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着山下走去。

  在秦国的东南方,绵绵岷山之南,是一个叫东羌的国家,说是国家,其实只是十几个小国的联盟而已。在黑暗时代,各诸侯国相互征伐,东羌也乘机立国,却被秦国和炎国联手打压,还剩下最后十几座城池时,秦国和炎国都不约而同的住了手。随着最后一任东羌王死去,几个大将也相继率部分离,曾经盛极一时的东羌从此变成了战乱不断的一系列小国。这些小国一时投向炎国,一时又依附秦国,为了自身的生存游离在炎秦两国之间。

  正是由于战乱,整个东羌境内都是匪患不断,今天灭了东山头,明日西山头又传来有盗匪聚集的消息,以至于到最后,政府军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公然对抗朝廷就行。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东羌就像是人间地狱一般,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活多久,以至于每个村子,都会有人去做强盗,做大的就保护自己的村子,劫掠别人的村子。因此,东羌人个个都是骁勇善战,剽悍异常。

  可是对于商人们来说,东羌就是发财致富的天堂。东羌人勤劳朴实,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此有许多的土特产,但是却不产丝绸和茶叶。这对于普通老百姓并没有什么,可是贵族却不一样,尤其东羌是部落联盟,各个部落首领和贵族都想在其他部落面前高人一等,因此,秦国的丝绸c茶叶以及各种装饰品成了紧俏货。炎国以出产玉石闻名,但境内土地荒凉,百姓虽然富有但日常的吃穿用度都需要购买。因此,精明的商人们将东羌境内的土产贩到炎国,把炎国的玉石宝器卖到秦国,再把秦国的丝织品和茶叶卖给东羌的贵族老爷们,一趟下来,利润就够吃好几年的。

  只是后来,云苏大乱,东羌也内部分裂,好好的一条商路就这么断了。因此,现在也只有一些大商家才敢独自走,小商家只能抱团,再雇佣一些镖局来护送,毕竟他们没有雄厚的财力去贿赂土匪,也没有强大的实力保护财物和自身的安全。

  “我说大哥,这是第几拨要来打劫咱的土匪了?”彭沼一戟将最后一个劫匪刺死,兴奋的问。

  “第四拨了。”一个声音回应到。

  “哎呀我说,我又没问你,你插什么嘴?”彭沼转身对着一个正在擦拭剑身的青年说。

  “我这是在自言自语,我说了‘彭沼,这是第四拨了’了吗?我叫了你的名字了吗?”那个青年也是毫不留情。

  “你····”彭沼一个指头指着那青年,愣是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来。

  这时,乾楠过来将彭沼的手压回去,低声说:“你们俩咋回事?走了一路吵了一路。就不能相互忍让一下?”

  “我说大哥,你得帮我呀,咱仨还讲不过他一个人?我····”彭沼正要长篇大论时,那青年却叫道:“你们都快过来。”乾楠回头,看着那青年蹲在一具尸体旁边,想着可能是有什么发现,就叫彭沼一起过去,彭沼极不情愿的说:“死尸有什么好看的?我可没那嗜好。”

  “有时候,死尸也会说话。”云明从彭沼身边走过,丢给彭沼这么一句。乾楠一把将彭沼抓住,也不容他愿不愿意,直接拖到了那青年旁边。“没想到啊,原来你口味这么重,对尸体这么有兴趣。”彭沼抑逾到。那青年没有理会彭沼,一脸严肃的看了看乾楠和云明说:“你们看,有什么发现没?”乾楠和云明将那尸体上上下下来回看了个好几遍,除了被彭沼刺的几个大洞外,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彭沼扭头瞟了一眼,“这丫肯定知道自己会死,谁会大白天的一身黑衣服,简直太没欣赏水平了。”

  “观察力不错嘛,小子。得一分。”那青年打趣道,又看着乾楠和云明还是一副迷惑不解的表情,问道:“你看这具尸体的穿着和其他尸体有什么不同?你们再回想一下过去遇到的三拨劫匪,是不是也有这么一个穿黑衣服的人?”

  “对,的确是。”乾楠肯定的说。

  “可这又说明什么呢?”云明反问。

  这时那青年伸手摸向尸体的腰间,从衣服里摸出一块小小的玉佩,递给云明。云明接过,取出水袋将玉佩上的血迹冲掉,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玉鹰。云明看了一会儿,不得要领,又将玉佩递给乾楠,乾楠看完,很认真的说:“这石头质地还不错。”说完,看着那青年惊愕的看着自己,“怎么?难道不是吗?”

  “有没有搞错,大哥。这是棕玉啊,哪里像石头了?大哥,你别这么不识货好吧”说完一把将那玉佩从乾楠手里抢回来,丝毫不顾忌那玉鹰被手上的血给玷污了。

  乾楠一脸尴尬,毕竟自己从小生活在山里,哪认识什么玉啊。便连忙问:“刘辩,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刘辩倒也没说什么,伸手在怀里摸了老半天,摸出了三个一模一样的玉鹰,这三个玉鹰和刚从黑衣人身上搜出来的毫无二致。“这是从那三个黑衣人身上搜出来的。我猜的不错的话这应该是某个大家族或者某个组织的信物。而且,据我的观察,这几个黑衣人不仅穿着和盗匪不同,武功也是天差地别。这些个劫匪只会仗着人多有武器,但这几个黑衣人的刀法却是有一定的路数,而且派来的黑衣人武功也一个比一个高。所以,我猜测,肯定是有人要利用这些不入流的劫匪来达成什么目的。”刘辩推测到。

  “目的?难道他们是为了许老板的财物?”云明问道。

  “不会,我和许老板走了十几天,虽然遇到过几帮匪徒,但都没有黑衣人出现。而且许老板和其他几个老板一样,都是正经的小商家。若不是这次他们几个急需一笔钱,也不会冒死再走一趟了。”

  在乾楠三人下山后,刚巧碰见了刘辩和许老板的马队。当时,刘辩还以为乾楠他们是山贼,毕竟当时乾楠还穿着兽皮,而云明和彭沼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三人急忙解释一番,许老板到底是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性情豪爽,见三人不是拦路抢劫的强盗土匪,当即邀请他们加入马队,还买下了彭沼辛苦背了一路的一包袱东西,又拿出了几件衣服让三人换上。他也看了出来,这几人能从岷山里毫发无损的出来,必然十分的不简单。

  要知道,这岷山里各种怪兽出没,一不小心便会成为怪兽的口粮。而且,看了彭沼的包袱之后,许老板更是坚定了要把他们留在马队的想法。那包袱里竟然有鳞狼的牙,火烈豹的爪子,百香草,女儿香,以及其他一些许老板都不认识的东西。鳞狼的凶狠可是人所共知的,而火烈豹更是比鳞狼还要凶狠的畜生,这三个年轻人,真是深不可测啊。

  刘辩是许老板雇佣的护镖手,说是雇佣,倒不如说是刘辩顺道帮忙。当初许老板去雇佣市场的时候,因为给的钱太少,一路走下来也没有几个人答应来护镖,直到遇到刘辩,他刚好要到东羌去,便答应了许老板。刚开始许老板还有些担心,毕竟刘辩看着也不是虎背熊腰孔武有力的样子,但是没有办法,自己没法提供更多的佣金雇佣那些佣兵高手。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吧。只是没想到刚走了几天,就遇到了乾楠三人,真是神主显灵啊!

  果不其然,在之后的几天里,来的几股强盗直接被刘辩和乾楠三人给打的喊爹叫娘,屁滚尿流的跑了。那些个商贩们之前遇到强盗,都吓得战战兢兢,现在遇到强盗竟然在后方放心大胆的休息,有几个还抱着欣赏的态度在一旁观看,偶尔还会相互交流一番。

  那个叫彭沼的小子,手持一柄黄金长戟,招式大开大合,看的人忍不住的叫好。刘辩的剑法飘逸出尘,犹如灵动的蛟龙,让人暗暗称赞。而乾楠和云明,却是让人捉摸不透。乾楠站在那里,有时像是一颗苍松,遒劲挺拔,令人不由的升起钦佩之感,有时又像一尊威风凛凛的神,让人忍不住的要去膜拜。他从来没有拔出过剑来,每次都是用剑鞘将那些冒犯他的劫匪击伤而已。反观云明,如果说乾楠是太阳,那么云明就像是一轮明月。很多劫匪看他一副清秀模样,都去攻击他,结果,伤的伤,死的死。他的剑法不像彭沼那样霸气,也不同于刘辩,如果说刘辩的剑法像是一个飘逸的仙人,那么云明的剑法就如同一个气质高贵的贵人,但那高贵里却总透着一丝许老板也说不清的东西。

  许老板见几人在那儿嘀咕什么,便走过来看了看。刘辩拿出了玉鹰交给了许老板,许老板一看,当即脱口而出,“这是秦国鹰卫的信物。”

  鹰卫?几个人都看着许老板希望他能解释一下。

  “这时秦国鹰卫的信物,每一个鹰卫都有一只玉鹰,作为身份的证明。等级越高,玉的质地越好,当然,玉的形状一直都是鹰的样子。”许老板解释道。

  “秦国的鹰卫为什么要追杀一个东羌的姑娘?”刘辩问道。

  许老板摇摇头,“我是个商人,朝廷的事我不懂。”说完,把玉鹰还给了刘辩。

  “哼!又是秦国!”彭沼一听到秦国,便立即想到了宁天成和宁泽,想到了村子里的惨案。

  这时,几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马队里的一个姑娘,看来,她的身份并不是她说的那么普通。

  许老板走到马队旁,照例让手下几个伙计将那些死尸给埋了。刚开始的时候乾楠等几人还很疑惑,问许老板,这些劫匪打家劫舍,死有余辜,怎么还费力将他们埋了。许老板的回答让乾楠羞愧不已,“乾楠,你说的对,这些劫匪来打劫我们,的确是死不足惜,但是,他们也是迫于生计。如若东羌境内太平,百姓们安居乐业,他们又怎么会来当劫匪呢?假若整个云苏都浑然一体,国泰民安,他们又怎么会当劫匪呢?你看看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假若不是为生活所迫,谁愿意干这刀口舔血的买卖?阿弥陀佛曾经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许志远虽救不了他们,埋还是可以的,总不能让他们暴尸荒野吧。你四人将来绝非池中之物,将来若是能操权柄,希望你们能还云苏一个太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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