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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第十一章

  祝丝绦的下榻之地,乃是朝歌城的祝家钱庄。

  云州祝氏富甲天下,这钱庄便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在五帝城的随便什么地方,大到帝都,小到一个人口聚居的小城,都可以找到祝家钱庄的身影。而朝歌城的分部自然是入乡随俗的宏伟大气,虽然谈不上金碧辉煌,招待本家大小姐的精致别院还是有那么一两座的。

  而此刻的祝丝绦,却在和朝歌分庄的大掌柜据理力争。

  “我没有任性,我是真的不需要什么保镖,”祝丝绦道,手里抓着一张刚刚写好c墨迹未干的信笺,满脸的苦口婆心,“福叔,你给我个机关木鸟,我传信给我哥。”

  “不行。”那福叔原本是祝府的管家,后来外派了朝歌做大掌柜。他的身材矮胖,头也圆身子也圆,白胖的脸上永远笑眯眯的,看起来团团的一派和气生财。然而他此刻揣着手,笑眯眯地看祝丝绦上蹿下跳,就是不肯松口。

  “福叔~~~”祝丝绦见讲道理行不通,便换上软语哀求,眨着一双水汪汪的杏仁眼,满脸的可怜巴巴,“我来朝歌是要考太学的,您说要是同窗看见我,我还带着一个保镖,以后会被笑话一辈子的。您就忍心看我被同窗嘲笑嘛?我和我哥都是您老人家看着长大的,您可不能只偏心他啊——”

  “”福叔犹豫,眉宇间的神色似是有些动摇。

  祝丝绦一看有戏,赶紧再接再厉,愈发的泫然欲泣:“再说了,朝歌城乃是天子脚下的地方,又有柱国将军的寒甲军镇守,绝对不可能发生什么意外的。您看我还是个姑娘家,老是随身跟着一个男人,多不好啊。”

  前面的理由统统忽略之,唯有最后一句福叔也是深以为然。小主人办事向来稳妥,就是这个性别嘛,嗯,稍微有一点点瑕疵不过很快福叔便想起了少主信里的内容,轻咳一声,道:“这个,如果二小姐实在是不乐意,想来少主人也不会勉强您”

  祝丝绦眼睛一亮,却一动不动,依旧作泫然欲泣状。

  “只是少主人吩咐老奴,说是无论如何,还请小姐先见一眼暮先生,再做决定不迟。”福叔道。

  “好好好!”祝丝绦立刻一口答应,不就是看一眼吗,反正她看完就说不满意!退货!打定主意她心中窃喜,那边福叔从袖子里掏出一条手帕,擦了擦白胖额头上的细汗,向祝丝绦背后打招呼道:“暮先生,您来的正好,这位就是我家二小姐。”

  祝丝绦心里咯噔一声,这人走路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的?自己刚才对福叔撒娇耍赖的样子他肯定全瞧见了不由得埋怨地瞪了福叔一眼。而福叔全作看不见,只是若无其事地迎上前去。祝丝绦也只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站站直,理了理衣裙,端起七分的娴静混杂三分威严转过身去,打算给对面一个下马威,也让他瞧瞧什么是祝府小姐的做派。

  暮看见对面那个小姑娘整个人僵硬一下,然后装模作样地转过身。早在她刚进屋的时候他就在这里了,早已将她的所有行为都收于眼底。只见这位祝二小姐生得是一派山温水软,一双明媚的杏仁眼,仿佛盛着江南水乡的潋滟波光。以至于暮的脑中忽然闪过一句话,春风眉上皱,秋水鬓边裁。

  大概所谓剪水双瞳,就是这样的吧。

  只见这位祝二小姐先是愣了一愣,然后露出一副惊艳的神情——没错,是惊艳。她用不可置信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暮,一把拉住旁边的福叔,问道:“这边是我哥给我找的保镖?”

  “是的。”福叔依然是一脸讨喜的笑。

  “我觉得有个保镖还是很必要的。”祝丝绦瞬间换了一副嘴脸,变脸之快直让人啧啧称奇。只见她轻咳一声,语气那叫一个义正辞严:“您帮我转告祝垂洛,说这是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没有之一。”

  色令智昏的祝丝绦暂且不表,却说那崔濯。他离开了镖行的队伍,背上背着剑匣,左手提着包裹,右手架着白隼“麻糖”,正走在朝歌城最繁华的康平坊内。朝歌城入夜便有宵禁,坊门关闭,闲杂人等不可外出;坊外大街上有披甲军士巡逻,若发现行人,则一律逮捕押入大牢。但是每一坊内部却是不禁止通行的,康平坊聚集了朝歌城最多的酒楼饭肆,更有客栈与乐坊无数,哪怕客人们乐而忘返错过了宵禁的时间,也可以找到客栈栖身一夜。

  崔濯虽不是出生于朝歌的本地人,但常年走南闯北,对这座闻名天下的帝都却熟稔得很。他赶在宵禁前进了康平坊,也不急着找客栈,而是直奔这康平坊最物美价廉的羊肉铺子——老郭羊汤店。

  可惜崔濯一路快走,还是来晚半步。

  他掀开老郭羊汤店门前的遮帘,店里已经没有一张空桌子了。店主郭大富和他娘子李氏在粗粗搭制的灶旁忙个不停,灶上架着好几锅滚沸的羊肉汤,旁边的锅里则是热着大块喷香的羊肉,冒出一股股腾腾的白色蒸汽。微寒的初春夜,夫妻俩却是忙得满头大汗,店里不时有客人呼喝着点菜,郭大富便忙高声地应了,立时从锅里捞出大块的羊肉,也顾不得烫,用粗布包着在砧板上草草撕碎,装进碗内。李氏便打起一勺以十数种香料混合羊骨c熬制了至少四个时辰的羊汤,哗啦一下浇进碗里,撒上葱花与花生碎。他们的女儿郭大丫迅速将汤碗放进托盘里,飞也似得送上,还附赠糖蒜一头c香醋半壶,供客人酌情添加。

  崔濯一进店,就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瞬间腾腾的饥火从胃部一直烧到脑顶门。那股即使是膻气也掩盖不住的浓香拼命地往鼻子里钻,顿时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嚷嚷着吃饭!吃饭!要喝羊汤!

  崔濯垂着涎,目光飞快地扫过店内所有桌椅,迅速锁定一位坐在窗口位置的锦衣少年。倒不是因为他服饰华美神态安闲完全不像是会来这种地方吃饭的人,而是只有他面前的桌子是空的。

  崔濯想也不想,闪身绕过无数呼噜噜喝汤稀里哗啦吃肉的抠脚大汉和赶车小厮,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一屁股在那锦衣少年对面坐下。一面坐他还一面大声地向郭娘子点了饭食,要一碗羊汤并数个白面大馍。听见郭娘子应了,他才放心下来,有空看向对面的“桌友”,未语先扬起三分笑,亲切地道:“这位公子,可否拼个桌?”

  这时他的目光落在那锦衣少年身上,嘴角一抽,笑容差点没端住。只见对方十六七岁年纪,有一头比身上锦衣更璀璨的金发。他的面容俊美,一双眼睛里更是不论何时都带着三分缱绻的笑意,仿佛含着天生的一段柔情。他看着崔濯,声音很软,未语先笑:“崔九,好久不见。”

  “妈呀!”崔濯一声大叫,差点整个人滑到板凳下面,“殷还羽?!”

  如果问崔濯,这辈子最害怕见到的一个人是谁,他一定会毫不犹豫c斩钉截铁地回答,是殷还羽。

  这家伙简直是是崔濯此生见过口蜜腹剑c脸热心黑的典范,是他毕生都想要绕着走的损友。为什么是损友而不是宿敌?因为崔濯玩不过殷还羽,只能对方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段孽缘起于崔濯还年幼的时候,那时候他们两个都才十岁,崔濯的师父还没有去世,崔濯也还是天真烂漫的崔小九。殷还羽的出身高贵,乃是赤帝的嫡长子,将来注定要接过老爸皇位的大人物,鬼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城郊的后山处。十岁的殷还羽是非常漂亮的,和崔濯这种又黑又瘦的泥猴子不同他生得粉雕玉琢,穿着帝子们量身剪裁的华服,更兼有一头柔软的淡金色长发,看起来简直就是如珠似玉葳蕤生光。只是这位珠玉手里不知道为什么提着一只剥了皮的生兔子,正自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善良的崔小九走上前去,小心翼翼地问这位一看就是贵族的小公子是否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要的要的。”殷还羽高兴地把兔子递给他,“你帮我拿着兔子,我要烤兔子。”

  崔濯接过了,虽然他不是很明白烤兔子和找人帮忙拿兔子之间有什么联系。但那有什么关系呢?也许他是想自己去捡柴禾点火?

  崔濯还在为对方找着理由,却没注意那家伙已经后退了两步,猛地结一个手印。

  此前说过了,殷还羽是赤帝的儿子。

  赤帝,他们的种族是煌羽朱雀。

  而朱雀,天生擅长操控火焰。

  于是在崔濯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股冲天的烈焰从那只兔子的身上爆起,刷的一下窜了一人多高。金红色的烈焰不但吞噬了那只兔子,也顺便把崔濯的眉毛头发烧了个精光,把他从崔小九瞬间变成了崔小和尚。

  一颗光头的梁子就此结下。虽然多年后殷还羽诚恳地道歉说他那时候年纪太小控制不好燃烧的程度,但此前的无数惨烈教训已经让崔濯拒绝相信这个狗骗子。殷还羽和崔濯的来往不算多,但每一次都把他坑得满脸是血。可以说崔濯后来的处事圆滑有一半是被殷还羽打磨出来的,直到几年前崔濯的师父驾鹤西去c全家搬到了黄帝城,才终于脱离此人——不,此鸟的魔爪。

  然而这个魔头居然来到了朝歌!

  崔濯为全城百姓的命运感到担忧之余,还是更关心自己的未来。他抄起一双筷子护在身前,警惕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幸好这个位置靠窗,哪怕打不过,还可以跳窗逃跑。

  虽然他也不确定自己跑不跑得过一只能飞的鸟就是了。

  “来吃饭呀。”殷还羽笑笑地回答,却是对崔濯的白隼“麻糖”上看下看。朱雀身为羽族之王那是何等威势,麻糖被看得一动不敢动,简直要被吓尿了。而殷还羽看鸟崔濯则是盯着他,朱雀一族都是红色的羽毛,所以朱雀族人也拥有一头火红的长发,几千年来却唯独出了殷还羽这一只异类。他天生就是金色的,金色的羽毛金色的长发,此刻在灯光之下,那一头长发更是如同黄金般熠熠生辉。

  要是薅下来,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崔濯的脑子里满是这样的念头。

  这时充当店小二的郭大丫端了羊汤过来,分别放在二人面前。崔濯的目光顿时就被香喷喷的肉汤吸引了,他举箸纠结半晌,还是决定,虽然小命很重要,但美食同样不可辜负。

  “你为什么会来朝歌?”崔濯拖了板凳坐下,一边掰着白面馍馍,一边依然警惕着殷还羽的举动。这只死鸟身为帝子不可随意出境,所以一直蹲在赤帝城。怎地今日却跑来了黄帝的帝都?两边的帝王知道么?

  不知道如果向巡街的武侯举报说发现别国细作,有没有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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