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1章 屠杀
耳边忽远忽近的,响起了一阵阵的歌声,像是女声,十分悠远飘扬。
那声音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似来自天边,又好像就在耳边。
“特殊的频段,和那些禁曲一个套路,利用特殊的频段来干扰人的神经。初听时怪怪的,越听就越害怕,变的紧张兮兮,草木皆兵。这种歌曲,只要循环播放,哪怕是在自己家里都会被吓个半死。”
王峰满不在乎,他的恐惧感很淡,至少对许多常人害怕的东西来说,他是不恐惧的。
所以他的恐惧感放到多少,让他的神经敏锐多少,反而是利大于弊。
这种特殊体质的人,目前为止,他还没有遇到过。就连当初寄予厚望的时月银,面对鬼怪的时候还是跟普通人一样害怕。
他的底气在于,可以防住,可以攻击到的实体。僵尸、精怪之类的他不害怕,当宠物都可以。
但是鬼魂,即便是一个小鬼,都会让他恐惧。
这就好像是平日里风风火火的女警,打得过土匪斗得过流氓,面对持n歹徒都不怕,但是可能会怕老鼠和蟑螂。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峰也有怕的,他不怕鬼,不怕僵尸,不怕虫子,也不怕野兽。
他怕的,是一种比野兽和鬼怪还要恐怖一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女人。
他其实是个很害羞的人。
你们别不信,王峰直到现在还单身的原因,就是因为害羞,跟喜欢的女孩儿说话会紧张,不敢说话。
虽说之前也跟女人有过交流,甚至在医院的时候还调戏过小护士。
但那是他精神混乱,或者说处于兴奋中的状态。
若是平时的状态,他断断是不会那样轻浮的。
山路不好走,王峰又不会飞,自然也走不了多快。不过这样不慌不忙的,倒是也节省体力。
反正他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慢慢搜索。
他这边先不管,我们将视线转向方圆镇的官道上。
这条官道存在的年头很久了,久到没有人知道是哪个时代修建的。
许多人都说,这里本来不是赤沙千里,而是一片绿洲,这里有许多城市,十分繁华。
可是后来,天神降怒,降下天灾,让这方圆千里终日被砂砾淹没。唯有这方圆镇因为与世无争,才得以逃脱,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也留下了最后的一片绿洲,最后的净土。
当然也有人说,赤沙千里是妖魔作的怪,而方圆镇的安宁,则是因为那个妖魔居住在这里,利用茫茫沙海给自己做掩护,得以避世修炼。
反正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事情,民间总会有那么多的神鬼故事来将其解答。在你不了解的时候,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些神话色彩。
如果股市编的好了,还是挺有意思的。
民间的神鬼志怪自古有之,各类的传说多了,杂了。就会有一些爱好者,将其整理起来,重新编改。
流传的再广了,甚至有一些能在现实中发现,然后人们就会以为,那些故事都是真的,都是真实存在的。
方圆镇是在群山之中,从沙漠走过来,还要经过一片峡谷,一片树林,最后才能见到城门。
因为方圆镇现世也有一些日子了,所以各方势力零零散散的也都来了。
在以往年的岁月里,每当这个时候,都是开始慢慢热闹起来的时候。
可是今年,却是要冷清的多。
“驾!”
“驾!”
“驾!”
一阵马蹄声掀起尘土飞舞,马蹄踏着路面,身后跟着一溜烟的尾气。
这是一支十几人的小队,多是穿着麻布衣服,看起来有些厚实。
他们都是些强壮的汉子,面色黝黑,甚至黑到发红。
面皮是很干的,手掌也很粗糙粗大,应该是经常干重活,而且风吹日晒的样子。
他们是北方的草原人,听闻方圆镇开,也是赶来系上一下世外桃源。更是想要趁着这次现世,捞取一些好处。
这样想法的人不少,可是,今年许多都没能进去。
“吁!”领头的汉子一拉马缰绳,伴随着一阵马声嘶鸣,十几人前后停了下来。
“大哥,怎么了?”其中一名追随者赶着马上前问道。
领头的汉子左手拉着马缰绳,右手则是举了起来,示意对方停步,而他则是一脸严肃,看着空无一人的官道,大声喊道:“阁下既然来了,何不现身!”
汉子声音洪亮,壮如洪钟,离得近了都震得人耳膜生痛。
而随着他这一声叫喊,就连周围的灌木和树枝都摇晃起来。
那不是他的声音震的,而是吓坏了里面藏着小动物。
“老夫在此数日,能感受到老夫存在的,没有十数人。能在这个距离感知到老夫的,不足五人。”
这个声音听起来比较苍老,不过吐字清晰。那种声音不似大汉一样是从嘴里吼出来的,就是跟正常说话一样。但是却可以听的清清楚楚,你又听不明白来处,不知从何处来。
只能听到这个声音在周围回荡,像是来自四面方。
“前辈何许人也?”
见到这一手,大汉面色不改,却是已改变了称呼。
江湖就是如此,强者为尊。遇到实力年纪与你相仿的,多是以阁下、兄台、仁兄为称。
遇到年纪比你大,但是实力或与你相仿或比你弱的,多是称呼一声老伯。
但若是遇到实力超过你许多,年纪又大的,则是需尊称前辈了。
若是有同门之谊,或与为师者相识,总也要叫一声师叔。
江湖之中,最终规矩,礼数是到何时都不能乱的。
“名字吗?许多年没有人问过我,我都已经忘记了不过我倒是记得一个别人给起的绰号,好像是叫追魂判官。”
老头说话时有停顿,听语气也是在思考。
刚听到忘记名字那里时,队伍里有人立刻想到了无名这个人。
不过转念一想,无名在外界的形象,虽说不定,但从未是以老者的身份出现。
直到老头说道“追魂判官”四个字,队伍中数人的脸色直接就变了。其他人也是稍加思索,就露出了震惊之色。
人的名树的影,虽说过去几十年了,但是“追魂判官”的名头,过去实在是太响亮了。
人们常说,名声宏大,可与婴孩止啼。
毫无疑问,这些大汉的年纪,当年就是被止啼的那一帮。
作为自己的童年阴影,如今听到怎能不害怕?
甚至直到现在,一些年纪大的老人吓唬小孩子,还是用再胡闹就让追魂判官把你捉走这样的话。
追魂判官声名显赫,其功力自然是不必说,早已是一流上品。各大掌门不出世,江湖中鲜有敌手。
但比他的武功更可怕的,则是他的手段。
传闻,追魂判官身高三尺,身材瘦面相奇丑。虽先天不足,但力大无穷,喜食人肉人血。
据说当年被他吃掉的人,都得拿车拉着走。
人们崇拜英雄,畏惧强者。人们怕死,亦有不怕死。
但不论何时,也没有人说不怕被人吃掉。
死很简单,抹脖子就死了,可是被人当做猪狗一般宰杀烹饪,是任何人都会胆寒的。
人们说,神是公平的,为了阻止同类相残,当吃同类到一定数目,都会死于基因突变,以及自身的免疫系统紊乱。
当年追魂判官突然消失,人间蒸发。人们都说,是他遭了报应。
怎么想得,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不知前辈再次,后生冒犯,再次恕罪。”在领头的大汉带领下,身后的追随者自觉地一起抱拳拱手。
“我看你资质不错,也懂得礼貌,就此离去吧,我不为难你。”
“前辈!方圆镇六十年一出世,我等草原英雄,也想与天下豪杰一起,目睹世外桃源的风采。”大汉这话,虽说也客气,但也是掷地有声,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那就是,我虽然尊敬你,但是我还是要去,你,不能阻拦。
这样浅显的事情,一个年轻娃子都能听得,他一个江湖中混迹了一辈子的老狐狸,又怎么听不得?
“哦,那你们是不想走了。”
这话说的很平淡,其语气就跟是说:“哦,原来今天吃豆腐。”一般随意。
可这句话还未完全落下,林子里就莫名的刮起风来,树枝摇曳,灌木晃动。
盘旋在书上的毒蛇毒虫甚至都承受不住这股杀气,一一坠落下来,成了一具死尸。
唯有在天空中飞过的乌鸦还在盘旋,发出啊啊的叫声。
就连一行人身下的马,都开始慌乱不安起来,脚步纷乱,呼声阵阵。
杀机,毕现!
十分钟后,自官道上又传来了一道马蹄声。
声音很响,远远的就可以听到。若是趴在地上,隐隐的还能听到地面轻微的共颤。
马是枣红马,一身通红,如熟透了的大枣。肌肉强健,马鬃和马尾都很干净整洁,亦是棕红色的。
这马,是枣红色,亦是比血液更加鲜艳的红。
每一只马蹄子上,都还有一些一扎长的红毛倒翻下来。奔跑时一颤一颤的,就像是踩着火一样。
马是骏马,万中无一。
骑马的人,亦是英雄。
那是一个看样貌三十多岁的男子,身材匀称,一身宽松的白衣。面貌刚毅冷俊,一头黑发挽了一个发髻,剩下的在身后飘舞。
他的眼神很是忧郁,好像怀揣着天下。
他的腰间有一把配剑,那是他的剑,剑神的剑。
剑,为兵中之君。
侠客,君王,多爱此配件。
不说上阵杀敌,便是不用,文到儒士,五到飞将,都喜爱一把名剑傍身。
或轻或重,或长或短,或宽或窄,或硬或软。
根据自身喜好,总会有一把适合的。
帝王的剑,多要威武霸气,振臂一呼,天下齐鸣。
将军的剑,多要厚重沉稳,剑势所去,如千钧盖顶。
文士的剑,多轻盈俊逸,如杀机暗藏,隐露锋芒。
这人的剑,是一把木剑,一把枣木剑。
世人用剑,多用好钢,若有幸能得天外陨铁,便是一把神兵。
历代先贤,都欲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
可对某些人来说,剑鞘过处,便是骨肉横飞了。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个如骄阳般灿烂的人物。
各种剑道名士也从不稀缺,但称神者,寥寥无几。
此人,用情至深,专一置身,一生练剑,剑法出神入化。
他却从未说自己是剑神,永远以剑客自居。
人们称其为神,他却说:“剑锋所处,可断山,可填海,可斩云,可破水,可灭终生,可活万物。此,方为神。”
从那以后,人们不再称其为神,而是尊其剑术,修养,尊其为半神!
一甲子前,两大剑神在方圆镇打斗,从何次销声匿迹。
此次方圆镇重开,作为剑道痴人,自是快马前来。
此处,已经是到了峡谷,前方就是树林。
与此同时,树林中一队人快速的在林间穿梭者。
他们的马已经不行了,如此只有四五人还是苟延残喘,快速奔逃。
他们身上都没有伤,因为他们的敌人杀人,不会出第二招。
他们一边跑,一边紧张的往后看去。
他们的神情惊恐,呼吸急促,惶惶然如丧家之犬一般。
身后空无一人,却又好似有恶鬼追随,吓得他们肝胆具裂。
“呼!飒飒”
一阵风声,随之还有树枝抖动的声音。
身后一抹黑影似从一边的灌木窜到另一边的树丛,一眨眼都不到的功夫,看不真切,却听的真切。
初来时意气风发的草原汉子,欲与天下豪杰争锋的英雄,却已经被吓破了胆。
他们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离开这里。
即便从此再不问鼎中原,他们也只想离开这里。即便是永永远远,世世代代都困居草原,都只希望能够摆脱这个妖魔。
那个自孩童时代,就不断出现在他们梦中的妖魔。
“唰!”
忽然的,一阵风声迫近,一人倒地。数秒之后,又是一道疾风,再次倒下一人。
当再次回过神来,领头汉子的身边已空无一人,他的追随者们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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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声音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似来自天边,又好像就在耳边。
“特殊的频段,和那些禁曲一个套路,利用特殊的频段来干扰人的神经。初听时怪怪的,越听就越害怕,变的紧张兮兮,草木皆兵。这种歌曲,只要循环播放,哪怕是在自己家里都会被吓个半死。”
王峰满不在乎,他的恐惧感很淡,至少对许多常人害怕的东西来说,他是不恐惧的。
所以他的恐惧感放到多少,让他的神经敏锐多少,反而是利大于弊。
这种特殊体质的人,目前为止,他还没有遇到过。就连当初寄予厚望的时月银,面对鬼怪的时候还是跟普通人一样害怕。
他的底气在于,可以防住,可以攻击到的实体。僵尸、精怪之类的他不害怕,当宠物都可以。
但是鬼魂,即便是一个小鬼,都会让他恐惧。
这就好像是平日里风风火火的女警,打得过土匪斗得过流氓,面对持n歹徒都不怕,但是可能会怕老鼠和蟑螂。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峰也有怕的,他不怕鬼,不怕僵尸,不怕虫子,也不怕野兽。
他怕的,是一种比野兽和鬼怪还要恐怖一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女人。
他其实是个很害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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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之前也跟女人有过交流,甚至在医院的时候还调戏过小护士。
但那是他精神混乱,或者说处于兴奋中的状态。
若是平时的状态,他断断是不会那样轻浮的。
山路不好走,王峰又不会飞,自然也走不了多快。不过这样不慌不忙的,倒是也节省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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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官道存在的年头很久了,久到没有人知道是哪个时代修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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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人说,赤沙千里是妖魔作的怪,而方圆镇的安宁,则是因为那个妖魔居住在这里,利用茫茫沙海给自己做掩护,得以避世修炼。
反正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事情,民间总会有那么多的神鬼故事来将其解答。在你不了解的时候,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些神话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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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镇是在群山之中,从沙漠走过来,还要经过一片峡谷,一片树林,最后才能见到城门。
因为方圆镇现世也有一些日子了,所以各方势力零零散散的也都来了。
在以往年的岁月里,每当这个时候,都是开始慢慢热闹起来的时候。
可是今年,却是要冷清的多。
“驾!”
“驾!”
“驾!”
一阵马蹄声掀起尘土飞舞,马蹄踏着路面,身后跟着一溜烟的尾气。
这是一支十几人的小队,多是穿着麻布衣服,看起来有些厚实。
他们都是些强壮的汉子,面色黝黑,甚至黑到发红。
面皮是很干的,手掌也很粗糙粗大,应该是经常干重活,而且风吹日晒的样子。
他们是北方的草原人,听闻方圆镇开,也是赶来系上一下世外桃源。更是想要趁着这次现世,捞取一些好处。
这样想法的人不少,可是,今年许多都没能进去。
“吁!”领头的汉子一拉马缰绳,伴随着一阵马声嘶鸣,十几人前后停了下来。
“大哥,怎么了?”其中一名追随者赶着马上前问道。
领头的汉子左手拉着马缰绳,右手则是举了起来,示意对方停步,而他则是一脸严肃,看着空无一人的官道,大声喊道:“阁下既然来了,何不现身!”
汉子声音洪亮,壮如洪钟,离得近了都震得人耳膜生痛。
而随着他这一声叫喊,就连周围的灌木和树枝都摇晃起来。
那不是他的声音震的,而是吓坏了里面藏着小动物。
“老夫在此数日,能感受到老夫存在的,没有十数人。能在这个距离感知到老夫的,不足五人。”
这个声音听起来比较苍老,不过吐字清晰。那种声音不似大汉一样是从嘴里吼出来的,就是跟正常说话一样。但是却可以听的清清楚楚,你又听不明白来处,不知从何处来。
只能听到这个声音在周围回荡,像是来自四面方。
“前辈何许人也?”
见到这一手,大汉面色不改,却是已改变了称呼。
江湖就是如此,强者为尊。遇到实力年纪与你相仿的,多是以阁下、兄台、仁兄为称。
遇到年纪比你大,但是实力或与你相仿或比你弱的,多是称呼一声老伯。
但若是遇到实力超过你许多,年纪又大的,则是需尊称前辈了。
若是有同门之谊,或与为师者相识,总也要叫一声师叔。
江湖之中,最终规矩,礼数是到何时都不能乱的。
“名字吗?许多年没有人问过我,我都已经忘记了不过我倒是记得一个别人给起的绰号,好像是叫追魂判官。”
老头说话时有停顿,听语气也是在思考。
刚听到忘记名字那里时,队伍里有人立刻想到了无名这个人。
不过转念一想,无名在外界的形象,虽说不定,但从未是以老者的身份出现。
直到老头说道“追魂判官”四个字,队伍中数人的脸色直接就变了。其他人也是稍加思索,就露出了震惊之色。
人的名树的影,虽说过去几十年了,但是“追魂判官”的名头,过去实在是太响亮了。
人们常说,名声宏大,可与婴孩止啼。
毫无疑问,这些大汉的年纪,当年就是被止啼的那一帮。
作为自己的童年阴影,如今听到怎能不害怕?
甚至直到现在,一些年纪大的老人吓唬小孩子,还是用再胡闹就让追魂判官把你捉走这样的话。
追魂判官声名显赫,其功力自然是不必说,早已是一流上品。各大掌门不出世,江湖中鲜有敌手。
但比他的武功更可怕的,则是他的手段。
传闻,追魂判官身高三尺,身材瘦面相奇丑。虽先天不足,但力大无穷,喜食人肉人血。
据说当年被他吃掉的人,都得拿车拉着走。
人们崇拜英雄,畏惧强者。人们怕死,亦有不怕死。
但不论何时,也没有人说不怕被人吃掉。
死很简单,抹脖子就死了,可是被人当做猪狗一般宰杀烹饪,是任何人都会胆寒的。
人们说,神是公平的,为了阻止同类相残,当吃同类到一定数目,都会死于基因突变,以及自身的免疫系统紊乱。
当年追魂判官突然消失,人间蒸发。人们都说,是他遭了报应。
怎么想得,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不知前辈再次,后生冒犯,再次恕罪。”在领头的大汉带领下,身后的追随者自觉地一起抱拳拱手。
“我看你资质不错,也懂得礼貌,就此离去吧,我不为难你。”
“前辈!方圆镇六十年一出世,我等草原英雄,也想与天下豪杰一起,目睹世外桃源的风采。”大汉这话,虽说也客气,但也是掷地有声,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那就是,我虽然尊敬你,但是我还是要去,你,不能阻拦。
这样浅显的事情,一个年轻娃子都能听得,他一个江湖中混迹了一辈子的老狐狸,又怎么听不得?
“哦,那你们是不想走了。”
这话说的很平淡,其语气就跟是说:“哦,原来今天吃豆腐。”一般随意。
可这句话还未完全落下,林子里就莫名的刮起风来,树枝摇曳,灌木晃动。
盘旋在书上的毒蛇毒虫甚至都承受不住这股杀气,一一坠落下来,成了一具死尸。
唯有在天空中飞过的乌鸦还在盘旋,发出啊啊的叫声。
就连一行人身下的马,都开始慌乱不安起来,脚步纷乱,呼声阵阵。
杀机,毕现!
十分钟后,自官道上又传来了一道马蹄声。
声音很响,远远的就可以听到。若是趴在地上,隐隐的还能听到地面轻微的共颤。
马是枣红马,一身通红,如熟透了的大枣。肌肉强健,马鬃和马尾都很干净整洁,亦是棕红色的。
这马,是枣红色,亦是比血液更加鲜艳的红。
每一只马蹄子上,都还有一些一扎长的红毛倒翻下来。奔跑时一颤一颤的,就像是踩着火一样。
马是骏马,万中无一。
骑马的人,亦是英雄。
那是一个看样貌三十多岁的男子,身材匀称,一身宽松的白衣。面貌刚毅冷俊,一头黑发挽了一个发髻,剩下的在身后飘舞。
他的眼神很是忧郁,好像怀揣着天下。
他的腰间有一把配剑,那是他的剑,剑神的剑。
剑,为兵中之君。
侠客,君王,多爱此配件。
不说上阵杀敌,便是不用,文到儒士,五到飞将,都喜爱一把名剑傍身。
或轻或重,或长或短,或宽或窄,或硬或软。
根据自身喜好,总会有一把适合的。
帝王的剑,多要威武霸气,振臂一呼,天下齐鸣。
将军的剑,多要厚重沉稳,剑势所去,如千钧盖顶。
文士的剑,多轻盈俊逸,如杀机暗藏,隐露锋芒。
这人的剑,是一把木剑,一把枣木剑。
世人用剑,多用好钢,若有幸能得天外陨铁,便是一把神兵。
历代先贤,都欲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
可对某些人来说,剑鞘过处,便是骨肉横飞了。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个如骄阳般灿烂的人物。
各种剑道名士也从不稀缺,但称神者,寥寥无几。
此人,用情至深,专一置身,一生练剑,剑法出神入化。
他却从未说自己是剑神,永远以剑客自居。
人们称其为神,他却说:“剑锋所处,可断山,可填海,可斩云,可破水,可灭终生,可活万物。此,方为神。”
从那以后,人们不再称其为神,而是尊其剑术,修养,尊其为半神!
一甲子前,两大剑神在方圆镇打斗,从何次销声匿迹。
此次方圆镇重开,作为剑道痴人,自是快马前来。
此处,已经是到了峡谷,前方就是树林。
与此同时,树林中一队人快速的在林间穿梭者。
他们的马已经不行了,如此只有四五人还是苟延残喘,快速奔逃。
他们身上都没有伤,因为他们的敌人杀人,不会出第二招。
他们一边跑,一边紧张的往后看去。
他们的神情惊恐,呼吸急促,惶惶然如丧家之犬一般。
身后空无一人,却又好似有恶鬼追随,吓得他们肝胆具裂。
“呼!飒飒”
一阵风声,随之还有树枝抖动的声音。
身后一抹黑影似从一边的灌木窜到另一边的树丛,一眨眼都不到的功夫,看不真切,却听的真切。
初来时意气风发的草原汉子,欲与天下豪杰争锋的英雄,却已经被吓破了胆。
他们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离开这里。
即便从此再不问鼎中原,他们也只想离开这里。即便是永永远远,世世代代都困居草原,都只希望能够摆脱这个妖魔。
那个自孩童时代,就不断出现在他们梦中的妖魔。
“唰!”
忽然的,一阵风声迫近,一人倒地。数秒之后,又是一道疾风,再次倒下一人。
当再次回过神来,领头汉子的身边已空无一人,他的追随者们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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