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贰拾贰—南辕北辙
贰拾贰
第二天,向皓焺坐着路博煜的车来,一路上,路博煜不说话,向皓焺也就不说话,甚至趁他去停车,先一步跑回店里 ,之后向皓焺去后厨,路博煜上楼扫地。
偶尔向皓焺去仓库,也碰不上路博煜,除了中饭,但两个人愣是连目光交流都没有,即使小七南情都看出两个人一定发生了点什么,然而两个人就是没有交流。
如此五天,对小七来说,简直是折磨,南情早早就告了假,留下小七一个玩笑不能开,天不能聊,这莫名压抑的氛围,除了路博煜向皓焺还不自知之外,几乎影响着整个店的环境。
向皓焺很郁闷,他其实很愿意和向皓焺面对面坦诚一些的,可是路博煜一见到他就退避三丈,他也没法。
而关于偶尔浮现在纠结里,对林初的“非分之想”,他几乎淡忘
其实早在遇到方森,看到林初望着他的时候,他大概就明白,林初是他坚持在此的目的,也是他漫长岁月里孤注一掷要去的海湾,如今,路博煜是一场风暴也好,海市蜃楼也罢,总之,他的出现,生生扰乱了他的方向,在于他来说反方向的地方,洒满了一个岛的灿烂,因为路博煜这个突然闯入的人,才使他快速改变了扬帆的角度。
可他所不知道的但又在此画地为牢的是,方森到底是他的过去,还是现在
这样一来,五天里,他已经在心里把方森怼到语言匮乏,这个男人,无论是以前的单暗恋还是现在的单恋,这个男人都是个阻碍!
林初和方森回来的时候,路博煜提前一天就走了,林初本来想,工资一定要给的,无奈自己没有路博煜的联系方式,让方森去联系,可方森又说路博煜不肯要,最后还是林初固执的要请他吃饭,路博煜推辞了好久,方森去说了声,他总算答应才作罢。
当然,如果提前知道向皓焺会来,路博煜是宁可收下那笔于他而言并无意义的钱。
林初选了一家装潢很幽美古风的中餐厅,方森怕林初乱吃东西,也跟来了,路博煜向来准时,在门口就刚好遇上了林初和方森,向皓焺跟在两个人后面,表情很是复杂。
他留意到,向皓焺穿着淡粉色的上衣,胸口写着一串黑色笔记体的英文句子:
“一rld is resplendent i l一ve,cae there is thg like y一u”
好合心意的句子,他想。
粉色貌似真的很适合他,他又想。
“我听南情说,这几天,向皓焺和你相处很好,所以就破例给他一次员工福利。”四人坐定后,林初才向路博煜解释,言语之间,方森给他递了一杯牛奶。
向皓焺觉得这话略有偏差,他们明明胶着了五天,雨琴和小七一定看出了些什么。
“确实关系不错。”路博煜笑。
向皓焺本来懒懒散散的靠在椅子上玩手机,听他磁性的声音承认着刚刚的话题,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可是他对他完全不负责任的表现,仍然表示生气。
路博煜转而看向桌上那杯牛奶,听到方森说:“牛奶养胃,你等会儿不许吃辣的。”
然后又听到林初回应了一句好。
心中仍是不快。
方森的头发扎的很高,但他故意扒拉了两缕须子挂在耳边,轻盈无风自动,那双狭长的眼睛,清泉一样倾泻着清凉的是夏天特有的晚间悠风,果然好看,他忽然想起来,方森从来是不会扎头发的,于是便看到了林初修长的手,以及手腕上和他头上同款的橡皮筋。
“林初以前和方森是高中同学吧。”
“嗯,是。”林初刚放下盛满牛奶的杯子。
“真羡慕,我从一开始认识他,就对方森的未成年时期充满好奇。”路博煜把一份菜单递到向皓焺面前。
“其实很普通啊,方森那个时候,成绩一般,天天上课睡觉,除了一张脸,没啥优点,真白瞎了一群小迷妹的倾慕。”林初说完还瞥了方森一眼,眼神里满满嫌弃,看得方森心里可不踏实了。
“还有小迷妹?”路博煜没听过他高中时期的事,表现出了莫大的兴致,看在向皓焺眼里,一阵一阵的“心肌梗塞”,路博煜完全没留意。
“还不少呐。”林初笑的暖光四溢,又看了眼方森,竟有些洋洋得意的样子。
“那岂不是校草。”路博煜坐的端正,直到看见路博煜直直的目光。
“校草不敢,那是林初的。”方森插嘴,笑眯眯的看着林初,好一副故作谄媚的样子。
路博煜点头,再次打量了一番林初,星眸月眉,单是看着就觉得春暖花开,“群众的眼睛果然雪亮。”
“明明是油光锃亮。”方森感觉自己的颜值被评了新低,很是抗拒的白了路博煜一眼。
“吃不着虾,说虾壳硬。”路博煜看到菜上桌了,用筷子远远的点了点靠方森较近的盘子里粉红的基围虾。
“呀,我想起个事儿!林初,林初,林初,林初”
“我还不聋。”,听到方森嚷嚷,林初白了他一眼。
“咱家里还养着半篮子虾呢吧!”
林初若有所思的看向对面,向皓焺正把三个剥好的虾肉整齐摆在一起,“是的吧,皓焺,你们吃了吗?”
向皓焺刚把满嘴的虾肉吞下去,含含糊糊的摇着头说:“没,南情海鲜过敏哪吃的了这个,那一筐子虾小七都给养肥了。”
“哦对,那咱回家了吃。”方森恍然大悟,冲林初笑。
向皓焺下意识想反驳,那不算是他的家,又不是真的当上老板娘来的,然后看到路博煜,停下了。
路博煜本来就一直用余光瞥着他,看到他的欲言又止和他眼中的影子,莫名其妙的看了一眼林初。
他忽然想起,以前他问向皓焺,明明有米其林三星餐厅的邀请,为什么留在中国,留在木林森,那时他解释说是不喜欢把甜品变成作品的地方,现在看来缘由大概有所保留。
这饭吃的可真不怎么愉快,路博煜想。
向皓焺也觉得如此。
“路博煜?”
“”
“一起回家。”
“好。”
出门之后,方森林初去买单,向皓焺路博煜站在门口等他们回来作道别,林初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本该和林初方森一路的向皓焺却上了路博煜的车。
二人一愣,方森笑出了声,“林初,向皓焺是个能人!”
果真能人,路博煜这个人看起来温柔礼貌,却不是个容易亲近的男人,这才短短几日
林初很多不解,却也没问,他现在只想回家,码字不能再耽误了,存稿要是用完了,怕是会被款款那个三藏转世的女人念成罪人。
“开车。”
“我刚刚喝酒了吗?”方森有喝酒的习惯,可是刚刚他守着林初的杯子,他也记不着了。
“没。”
回去的时候,林初先开了门,方森把车停好后,却跑到了后厨,林初缓步跟过去,掀开帘子的时候,看到方森翻翻找找,最后把角落里的水盆从柜子后面拖了出来,水盆里几十只肥美的基围虾,灰黑色虾肉,黑色的须子在水里上下起伏,虾子游在一处,杂乱极了,旁边是一小碗生紫菜。
“虾子吃这个?”方森问林初,握着小小的碗,头仰起来看他,林初目光所及之处,是他亮晶晶的眸子。
“嗯,面粉他都吃。”
“真是一群吃货。”虾子本来缓缓挪动,方森洒了一些紫菜下去,都活跃了起来,“再养一天吧。”
“好。”林初有一种冲动,想在店里养点动物。
“明天中午就吃!”
“”林初冷静了一下,作罢。
方森还在玩虾子,林初看不下去了,自行上楼。
哼,这群虾子可能都觉得自己已脱虎口了吧!
林初在医院都是敷衍一样的擦身体,可算回来了,觉得总算可以洗个澡,可伤口没好,所以林初也不打算大洗,打了满满一盆热水,用毛巾蘸着水,往身上擦,淋浴间没有占地儿的东西,他坐在马桶盖上,旁边就是凳子上的水盆,冒着层层热气。
林初的衣服已经褪去了一半,只在腰上挂着一条遮不到半条腿的毛巾,以前楼上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也没养成什么锁门的习惯,以致方森一把推开门时,他差点吓得叫出声。
“用这个。”
方森闯入的时候,手上握着保鲜膜,直直的看着他,却也不见他脸颊变红,林初愣愣的盯着他,看着方森倒是很尽心尽责的帮他把伤口裹上了一圈。
“看不出来啊,一个作家,身材还挺好”
林初觉得被他打量着,哪哪儿不对劲,还是回了一句:“怎么?你有非分之想了。”
方森蓦然笑了,散落的头发显得脸型柔美,狐狸一样的眼里呈着老酒一样,醉到心里去。
林初看得有些闷热,干咳了两声。
方森道:“对老板没有非分之想,怎么当的上老板娘。”
“你怎么”林初深觉这人十分会破坏气氛,恶狠狠反唇,“一个即将月收入过万的人,怎么就老惦记着我这小小一个庙啊。”
“因为庙里有你这尊大佛啊!”方森笑得更加开怀,眼睛里满满狡黠的光。
“”林初无言,默默给自己裹上浴巾。
“你这个样子超级滑稽。”方森靠在门边儿上,看他笨拙的往身上擦水,“像个低龄儿童。”
“滚出去。”
于是方森还是乐呵呵在衣柜里帮他挑衣服,又把他平时穿的家居服叠好放到浴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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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向皓焺坐着路博煜的车来,一路上,路博煜不说话,向皓焺也就不说话,甚至趁他去停车,先一步跑回店里 ,之后向皓焺去后厨,路博煜上楼扫地。
偶尔向皓焺去仓库,也碰不上路博煜,除了中饭,但两个人愣是连目光交流都没有,即使小七南情都看出两个人一定发生了点什么,然而两个人就是没有交流。
如此五天,对小七来说,简直是折磨,南情早早就告了假,留下小七一个玩笑不能开,天不能聊,这莫名压抑的氛围,除了路博煜向皓焺还不自知之外,几乎影响着整个店的环境。
向皓焺很郁闷,他其实很愿意和向皓焺面对面坦诚一些的,可是路博煜一见到他就退避三丈,他也没法。
而关于偶尔浮现在纠结里,对林初的“非分之想”,他几乎淡忘
其实早在遇到方森,看到林初望着他的时候,他大概就明白,林初是他坚持在此的目的,也是他漫长岁月里孤注一掷要去的海湾,如今,路博煜是一场风暴也好,海市蜃楼也罢,总之,他的出现,生生扰乱了他的方向,在于他来说反方向的地方,洒满了一个岛的灿烂,因为路博煜这个突然闯入的人,才使他快速改变了扬帆的角度。
可他所不知道的但又在此画地为牢的是,方森到底是他的过去,还是现在
这样一来,五天里,他已经在心里把方森怼到语言匮乏,这个男人,无论是以前的单暗恋还是现在的单恋,这个男人都是个阻碍!
林初和方森回来的时候,路博煜提前一天就走了,林初本来想,工资一定要给的,无奈自己没有路博煜的联系方式,让方森去联系,可方森又说路博煜不肯要,最后还是林初固执的要请他吃饭,路博煜推辞了好久,方森去说了声,他总算答应才作罢。
当然,如果提前知道向皓焺会来,路博煜是宁可收下那笔于他而言并无意义的钱。
林初选了一家装潢很幽美古风的中餐厅,方森怕林初乱吃东西,也跟来了,路博煜向来准时,在门口就刚好遇上了林初和方森,向皓焺跟在两个人后面,表情很是复杂。
他留意到,向皓焺穿着淡粉色的上衣,胸口写着一串黑色笔记体的英文句子:
“一rld is resplendent i l一ve,cae there is thg like y一u”
好合心意的句子,他想。
粉色貌似真的很适合他,他又想。
“我听南情说,这几天,向皓焺和你相处很好,所以就破例给他一次员工福利。”四人坐定后,林初才向路博煜解释,言语之间,方森给他递了一杯牛奶。
向皓焺觉得这话略有偏差,他们明明胶着了五天,雨琴和小七一定看出了些什么。
“确实关系不错。”路博煜笑。
向皓焺本来懒懒散散的靠在椅子上玩手机,听他磁性的声音承认着刚刚的话题,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可是他对他完全不负责任的表现,仍然表示生气。
路博煜转而看向桌上那杯牛奶,听到方森说:“牛奶养胃,你等会儿不许吃辣的。”
然后又听到林初回应了一句好。
心中仍是不快。
方森的头发扎的很高,但他故意扒拉了两缕须子挂在耳边,轻盈无风自动,那双狭长的眼睛,清泉一样倾泻着清凉的是夏天特有的晚间悠风,果然好看,他忽然想起来,方森从来是不会扎头发的,于是便看到了林初修长的手,以及手腕上和他头上同款的橡皮筋。
“林初以前和方森是高中同学吧。”
“嗯,是。”林初刚放下盛满牛奶的杯子。
“真羡慕,我从一开始认识他,就对方森的未成年时期充满好奇。”路博煜把一份菜单递到向皓焺面前。
“其实很普通啊,方森那个时候,成绩一般,天天上课睡觉,除了一张脸,没啥优点,真白瞎了一群小迷妹的倾慕。”林初说完还瞥了方森一眼,眼神里满满嫌弃,看得方森心里可不踏实了。
“还有小迷妹?”路博煜没听过他高中时期的事,表现出了莫大的兴致,看在向皓焺眼里,一阵一阵的“心肌梗塞”,路博煜完全没留意。
“还不少呐。”林初笑的暖光四溢,又看了眼方森,竟有些洋洋得意的样子。
“那岂不是校草。”路博煜坐的端正,直到看见路博煜直直的目光。
“校草不敢,那是林初的。”方森插嘴,笑眯眯的看着林初,好一副故作谄媚的样子。
路博煜点头,再次打量了一番林初,星眸月眉,单是看着就觉得春暖花开,“群众的眼睛果然雪亮。”
“明明是油光锃亮。”方森感觉自己的颜值被评了新低,很是抗拒的白了路博煜一眼。
“吃不着虾,说虾壳硬。”路博煜看到菜上桌了,用筷子远远的点了点靠方森较近的盘子里粉红的基围虾。
“呀,我想起个事儿!林初,林初,林初,林初”
“我还不聋。”,听到方森嚷嚷,林初白了他一眼。
“咱家里还养着半篮子虾呢吧!”
林初若有所思的看向对面,向皓焺正把三个剥好的虾肉整齐摆在一起,“是的吧,皓焺,你们吃了吗?”
向皓焺刚把满嘴的虾肉吞下去,含含糊糊的摇着头说:“没,南情海鲜过敏哪吃的了这个,那一筐子虾小七都给养肥了。”
“哦对,那咱回家了吃。”方森恍然大悟,冲林初笑。
向皓焺下意识想反驳,那不算是他的家,又不是真的当上老板娘来的,然后看到路博煜,停下了。
路博煜本来就一直用余光瞥着他,看到他的欲言又止和他眼中的影子,莫名其妙的看了一眼林初。
他忽然想起,以前他问向皓焺,明明有米其林三星餐厅的邀请,为什么留在中国,留在木林森,那时他解释说是不喜欢把甜品变成作品的地方,现在看来缘由大概有所保留。
这饭吃的可真不怎么愉快,路博煜想。
向皓焺也觉得如此。
“路博煜?”
“”
“一起回家。”
“好。”
出门之后,方森林初去买单,向皓焺路博煜站在门口等他们回来作道别,林初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本该和林初方森一路的向皓焺却上了路博煜的车。
二人一愣,方森笑出了声,“林初,向皓焺是个能人!”
果真能人,路博煜这个人看起来温柔礼貌,却不是个容易亲近的男人,这才短短几日
林初很多不解,却也没问,他现在只想回家,码字不能再耽误了,存稿要是用完了,怕是会被款款那个三藏转世的女人念成罪人。
“开车。”
“我刚刚喝酒了吗?”方森有喝酒的习惯,可是刚刚他守着林初的杯子,他也记不着了。
“没。”
回去的时候,林初先开了门,方森把车停好后,却跑到了后厨,林初缓步跟过去,掀开帘子的时候,看到方森翻翻找找,最后把角落里的水盆从柜子后面拖了出来,水盆里几十只肥美的基围虾,灰黑色虾肉,黑色的须子在水里上下起伏,虾子游在一处,杂乱极了,旁边是一小碗生紫菜。
“虾子吃这个?”方森问林初,握着小小的碗,头仰起来看他,林初目光所及之处,是他亮晶晶的眸子。
“嗯,面粉他都吃。”
“真是一群吃货。”虾子本来缓缓挪动,方森洒了一些紫菜下去,都活跃了起来,“再养一天吧。”
“好。”林初有一种冲动,想在店里养点动物。
“明天中午就吃!”
“”林初冷静了一下,作罢。
方森还在玩虾子,林初看不下去了,自行上楼。
哼,这群虾子可能都觉得自己已脱虎口了吧!
林初在医院都是敷衍一样的擦身体,可算回来了,觉得总算可以洗个澡,可伤口没好,所以林初也不打算大洗,打了满满一盆热水,用毛巾蘸着水,往身上擦,淋浴间没有占地儿的东西,他坐在马桶盖上,旁边就是凳子上的水盆,冒着层层热气。
林初的衣服已经褪去了一半,只在腰上挂着一条遮不到半条腿的毛巾,以前楼上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也没养成什么锁门的习惯,以致方森一把推开门时,他差点吓得叫出声。
“用这个。”
方森闯入的时候,手上握着保鲜膜,直直的看着他,却也不见他脸颊变红,林初愣愣的盯着他,看着方森倒是很尽心尽责的帮他把伤口裹上了一圈。
“看不出来啊,一个作家,身材还挺好”
林初觉得被他打量着,哪哪儿不对劲,还是回了一句:“怎么?你有非分之想了。”
方森蓦然笑了,散落的头发显得脸型柔美,狐狸一样的眼里呈着老酒一样,醉到心里去。
林初看得有些闷热,干咳了两声。
方森道:“对老板没有非分之想,怎么当的上老板娘。”
“你怎么”林初深觉这人十分会破坏气氛,恶狠狠反唇,“一个即将月收入过万的人,怎么就老惦记着我这小小一个庙啊。”
“因为庙里有你这尊大佛啊!”方森笑得更加开怀,眼睛里满满狡黠的光。
“”林初无言,默默给自己裹上浴巾。
“你这个样子超级滑稽。”方森靠在门边儿上,看他笨拙的往身上擦水,“像个低龄儿童。”
“滚出去。”
于是方森还是乐呵呵在衣柜里帮他挑衣服,又把他平时穿的家居服叠好放到浴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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