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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身世

  上了二楼以后,温云起并没有去他自己的房间,而是继续往上,走到了三楼的佛堂。

  佛堂里请了一座观世音的菩萨金身,面前摆着一个香案,地上放着一个蒲团,一侧矮榻的茶几上摆着几本经书和一串被盘得油亮的小叶紫檀的佛珠。

  温家举家移居香港后不到一年,周卫红就从主屋搬了出来,大半的时间都消磨在这里。温家对外的说法是身体不适,需要独居静养,同时也为家人修德祈福。但这话都是自欺欺人的,城里的社交圈里谁不知道,温庆邦很早就在香港养了一个落选的港姐作为固定情人,太太来了香港之后,他也没有多加顾忌,不久就闹出了好几起花边新闻。而这位太太据说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孤女,既然没人撑腰,又离不开这个男人,那就只能忍着,青灯古佛地避居一隅。

  那时候,温云起正在英国读大学,等他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尘埃落定。然而,他的愤怒、不忿,别人的冷眼、嘲笑,到了周卫红这里都像是落花入了泥潭,激不起半点儿水星。他如何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到最后也只是一场枉然。

  海风穿堂而入,搅动满室淡淡檀香,温云起在矮榻上坐下,随手拿起周卫红的佛珠串拨弄了一番,却仍然觉得心里诸多念头繁杂一时,于是将佛珠放回原地,信步走到了室外的露台上。

  佛堂外是一处空旷的露台,只摆着一桌一椅。露台正对着一片墨蓝色的海,黑漆漆地浮着一轮破碎的圆月,附和着单调的涛声。温云起负手而立,手指不经意地触碰着后腰上的旧伤痕,沉寂多年的记忆随着夜遇故人而纷纷跃上心头。

  遇到孙均的时候,他还不是香港温家的唯一继承人温云起,而是出身在东南沿海小城的一个叫做陈航的少年。十六岁的时候,因为在家乡差点儿闯了大祸,温庆邦托关系给他改了年龄把他送进了部队,后来他因体格好、反应快、脑子灵而被挑选进入特种大队,做了孙均手底下的兵。

  低空跳伞、徒手攀岩、负重30公斤奔袭200公里的定时越野温云起现在想来,依然恍若昨日,体能达到极限时那种麻木的感觉似乎下一秒就会出现。这种时刻处于高压下的生活方式,打破了他一直以来混沌的状态,也磨掉了他身上出身市井的浮躁气息,让他第一次觉得生命是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2年服役期满之后,因为表现突出,他被继续留在了大队,并且更加频繁地参与实战行动。那时候,温云起还一度以为自己也许一辈子都会是一个军人。

  然而,生命的玄妙和乐趣也许就在于根本无法预测。在一次多国联合的大型扫毒行动中,孙均带领他和其他十几名战友组成突击分队,他们的任务是为大部队清障,趁夜摸黑穿越无人区去捣毁毒贩的军队最大的一个军火库。

  本来任务进行得很顺利,但在撤退时,殿后的战友不慎踏中对方步下地雷,当即整个脚掌被炸飞,同时把正处于狂躁状态的大批敌人引了过来。

  孙均衡量了当时的局势之后,下令加速撤退,以免造成更大的伤亡。但温云起不同意,那个战友是和他朝夕相处了快四年的人,也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友善的人,他不愿意走,他还大骂孙均是“孬种”、“冷血动物”、“胆小鬼”。

  然而,在战场之上,一秒的延误,情势就大为不同。敌人并不是省油的灯,循着行迹很快就逼近了他们的退路。结果,又有两名战友牺牲,就连他也被从后腰的位置一枪贯穿,如果不是孙均把他扑下山坡,只怕他也会被拦腰打成两截。

  事后,虽然孙均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的责任,但温云起在病床上躺了两个月之后还是离开了部队,因为温庆邦这时候才发现儿子是在特种部队,从事着这样高危的职业,再加上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或许只会有这么一个儿子----这是他唯一的继承人,不容有失。

  如果只是温庆邦的要求,温云起根本不会理睬,因为15岁之前的那么多年,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父亲。但是,他敌不过周卫红的眼泪和哀求,当她泪眼滂沱地拉着自己的手,甚至下跪时,他再刚强也只能弯折。

  对这个柔弱却又好强的母亲,温云起恨过她,却也全心全意地保护着她,上一次看到她这样流泪还是入伍前的那一次闯祸。

  因为是私生子,他从小就被人叫做“偷生仔”、“杂种”、“野仔”,受了不少周围人的歧视和羞辱。又因为他母亲周卫红当年未婚生子的事情闹出了一条人命一场大火,旁人看他们母子的眼光就更为冰冷和复杂。

  周卫红的母亲死得早,她原本和父亲一同住在市中心临街的一栋老屋里,上面住人,下面开着一间杂货铺,算是周围人里最早富起来的人。一年初夏,周家来了个年轻人,据说是远房亲戚,在周家做了一段时间伙计,只是不久人就突然不见了。

  几天后的一个全城大停电的夜里,父女二人不知道为了什么起了争执,打翻了家里的煤油灯,一把火把整栋木头房子烧了个透,周父站在废墟上突然心脏病发,还没送到医院人就没了。

  而周卫红在亲戚家寄住了一段时间后,被人发现肚子渐渐大了起来。亲戚和街道上的人轮番劝她把这个孩子流掉,她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悄悄跑了出去。等回她再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手里已经抱着一个瘦小的男婴。

  没有了家,也没有了工作,周卫红在近郊的一个乡镇企业里做了流水线上的女工,因为带着孩子,不能住宿舍,便在附近租了两间统共十几平方大小的房子。

  因为有这样的身世,温云起的整个成长过程充满着各种各样可以想见的欺侮,导致他总是像一头戒备的幼兽护卫着自己的母亲和自尊,打起架来,就算只有最后一口气在也要反咬对方一口。

  初中毕业之后,温云起不愿意再读书,再说,周卫红也没有余钱,他便跟着当地人称作“盲哥”的流氓头子讨生活。一次械斗,双方都带着各种自制武器,场面一片混乱,不知道谁报了警,警察到的时候,对方一个17岁的少年已经被砍得奄奄一息。

  这件事其实和温云起没有直接关系,他打架从来只靠拳头,但那些平时和他称兄道弟的人这时候却把他推了出去做替罪羊。

  是温庆邦把他捞了出来。

  一年前,这个男人就曾经出现过,声称是他的父亲,但他连看都不愿意看对方一眼。这一次,即便是对方帮了自己,他依然一脸倔强地掉头便走。

  那时,周卫红也是同样流着泪,不见悲恸,却是满脸的决绝,拉着他的手轻柔地说:“我不想再过以前那样的生活。所以,你必须要认这个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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