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路遇
第二天早晨,王建醒了个大早,睁眼看着天花板,感觉就跟做梦似的。看着外面白花花的日光,才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小丽早已经起床,换了一身鸭蛋蓝的连衣裙,头发学大人一样盘在头,正在一边吃零食,看见王建醒了急忙扑过来;“王建哥哥,我饿啦,给我弄点吃的呗。”
王建无奈摇头,但还是简单的洗刷过后。来到厨房里,鸡蛋,烤肠,热牛奶。半个小时功夫,为上官燕做了一顿简单的早餐,说是早餐,其实已经是快十点了。还没有开吃,他的手机就响了。
是一位初中同学打来的,告诉他今天中午在天府阁聚会的事,嘱托他一定准时到。晕!这几天忙晕了,竟然连周日的同学聚会都忘了。还好,他已经来到县城了,从这里出发,十多分钟就到了。
“王建哥哥,谁的电话啊?”小丽一边吮着手指一边问道。
王建把事情说了一遍,还没说完。小丽就坐不住了。“王建哥哥,带我去呗,我一个人在家里寂寞死了。”这丫头又开始腻歪了。
“那可不行,这次聚会会有很多同学见面,要求带着自己女朋友或是老婆,你去又算是怎么一回事?别人还以为是我诱拐少女呐。”王建笑着说道。
“且!我就是去玩玩,在家里闷得慌,要是他们问的话就说我是你的小女朋友。嘿嘿!行不?”小丽抱着王建的胳膊,来回晃荡着。
“不行,今天晚上让你表姐来陪你吧,同学聚会完我可就回家了啊。”王建把小丽的手扒开,转身来到阳台,看着自己的衣服干了,就到浴室里换上,然后把换下的衣服放在盆里洗了。
“且!你真够怪的,这衣服不用洗的,给你穿就是了,我哥哥在国外,不经常回来的。”小丽看着王建那认真的样子,皱着眉头说道。
“不用啊,我这衣服穿习惯了,偶尔换了还有些不适应。”的确,王建的衣服都是那些普通的质地与款型,在镇上逢大集的时候买的。而小丽哥哥的衣服都是名牌,款式和质地都要高档很多。王建穿在身上觉的别扭。其实就是不别扭,王建也不会穿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当然,王喜贵的10万钱是个例外。他搜刮老百姓的,王建暂时替他保管,等有机会再慢慢的还给这些村民。
看着王建的背影,小丽做了一个鬼脸;“且!破赤脚医生,牛什么牛?有什么了不起的。就不信你能逃出本小姐的手心?”
王建看时间才十一点,距离到聚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就慢慢的骑着个破旧的自行车慢腾腾晃悠着往前走,走到十步桥的时候,看见一辆红色的polo停在路边,一个美女正几分焦急的打着眼罩四处张望。正要默然的走过去,就听见一阵娇声传了过来。
“王建,王建,是你吗?”
闻声,王建急忙停下车,那美女看见王建,一脸欢欣的迎了上来。
“你是?”王建觉得这美女有些面熟,但是就是不曾记得在哪里见过,略带歉意的问道。
“晕!贵人多忘事,我是刘燕啊,初中同学。不记得我了。”
这么一说,王建自然就记起来了,初中的时候确实有个叫刘燕的女同学,个子不是很高,柔柔弱弱的,说话就脸红,脸上依稀散落着些雀斑,完全不是现在的模样。头发栗红的离子烫,尽管是夏天,脸上脂粉早就把曾经的雀斑遮的不见踪影。嘴唇殷红,衣着紧紧的裹在身上,时髦新潮。要是她不说话,在路上看见她的话,绝对认不出她来。
“哦!记得了,你这是在等人吗?”
“是的,今天同学们聚会,我在等我的男朋友。”王建这才觉得刘燕连口音都有些变了,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
“我这也是去天府阁的。”虽然两个人不是很熟,甚至在初中两个学年里都没有说过话,但毕竟是老朋友,也不能这么仓促的就走,边站着随意的聊了几句。
“王建,我看过你电视的报道了啊。死人都能救活,好厉害。”刘燕由衷的称赞。
“巧遇!也是偶然,现在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呢。”王建几分谦虚的说道。
“只是——————。”刘燕上下打量了王建一眼。
“怎么了?”王建被她的眼神看的有些别扭。
“只是你这样的神医也不能改变你的生活啊。还骑着自行车,还有这衣服————。”也许是刘燕天生直爽,毫无遮拦的就把这话说了出来。但是王建怎么听都觉得别扭,是的,现在的医生,哪怕是一个野医,也都是开着豪车。红包回扣不说,单是多开药乱开药一项就足够赚的了。可是他却从来不这样做。
“呵呵!我就是个乡村医生,那是什么名医啊。时间不早了,我的车跑的慢,就不等你了啊。”话不投机,王建跨上车就慢悠悠的走了。一边走一边郁闷;“管他呢!自己的路自己走,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别歪了,穷一点算什么?”
刘燕看着衣衫平常的王建,心里就搞不明白,有这样的医术竟然混的如此落魄,没理由啊!不自居觉的摇了摇头。
“老婆,看什么呢?”一个一脸络腮胡,穿着紧身t恤的男子痞里痞气的走过来,搂住刘燕狠狠的亲了一口,同时在她的屁股上捏了一把。
“去死!那个二手的lv包买回来了没有?还有干嘛把胳膊露出来,描龙画虎的,今天是去同学聚会,不是收保护费打架。”刘燕把那男子的手打在一边,脸色阴沉说道。
“嘿嘿!老婆的话我怎么敢不听呢?只是我去买包了,就没来得及换衣服。”那男的虽然高大勇猛,但是却显得奴性,点头哈腰的说道。
看见那个半旧的lv包,刘燕的那张脸顿时就变了。“这还差不多,上车走了啊。”
车子发动,走到王建的跟前的时候,刘燕按了一下喇叭,算是招呼,也算是炫耀。
“刚才就是伸着脖子看他啊。”她的男朋友嬉笑着问道,同时,一只手在她的大腿上摸来摸去的。
“是呀!怎么吃醋了么?”刘燕手握方向盘,看了自己的男人一眼。
“且!长得又不帅,又没钱。我才不怕————。”这小子果然够厉害,一语道破天机。只是刘燕听见他这话时脸顿时就阴了起来。“你长得帅,你有钱。”
“嘿嘿!比他强多了。”
王建不知道这两口在车里说什么?也不去介意,骑着车子晃晃悠悠的朝天府阁走,用了十多分钟就到了。果然是县城最好的酒店,六层楼高,偌大的门楼,旋转地大门,很是气派。两侧,排满了各式各样的车子。
门口已经站满了人,男男女女光鲜亮丽,最前面的正是刘海,大夏天里竟然穿着一身墨蓝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竟然还打着领带,给人一种很正式的感觉,在他的身边,正是林晓晓,今天的林晓晓也很漂亮,化了淡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如果不知道的话,还以为两个人正在举行婚宴呢。
刘海一脸的笑容,客气的和每一位过来的同学打招呼,林晓晓微笑跟在身后,绝对是天作之合的一对。看来,今天他俩才是真正的主角,当然,也是这次聚会的组织者。
王建下车,自行车还没有插好,旁边就过来一门卫人员;“哎————!哎————!这里不准泊自行车,没看见吗?自行车放在那边。”门卫人员指着远处的一个棚子说道。
王建坦然一笑,推着自行车朝远处走去。这一切,门口大厅的人都看在眼里,有人摇头,有人窃笑,各怀心思,都远远的站着。倒是一个男孩,一身休闲的装扮,短寸头,星眸剑眉,拨开人群,朝那车棚走了过去
“啪————。”
王建还没转身,一个巴掌轻轻的拍在她的肩膀上。回头时,发现那张久违了的脸。
“小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王建惊喜的问道。不是别人,正是他初中最要好的朋友————周小磊,高二的时候转学去了美国留学,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里见到他。
“王建,你小子行啊!连死人都能救的活,我回国的第一天就看到你的报道。本来想去找你的,想到今天的聚会就见面了,所以没去找你。”周小磊搂着王建的肩膀,亲昵的说道。
对于周小磊,王建没有半点虚假,笑着说道;“当时情势危急,就出手了,想不到就成了。”
“呵呵!这叫艺高人胆大,你的针灸技术该是炉火纯青了吧。”周小磊搂着好友的肩膀朝酒店那边走。
“还那样吧,不过比以前熟练多了。”
“嗯!很好,等聚会散了的时候我带你去看看我爷爷,老风湿病了。你再给针针,这些年了,只有你的针最管用了。”确实,在初中的时候,王建就用祖传的十三针给老爷子针灸过,虽不能除根,但是却有很好的治疗作用。
“小磊,怎么没把你国外的女朋友带过来呀?!”刘海笑意盈盈的迎了上来,笑脸看着周小磊,就感觉王建不存在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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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早已经起床,换了一身鸭蛋蓝的连衣裙,头发学大人一样盘在头,正在一边吃零食,看见王建醒了急忙扑过来;“王建哥哥,我饿啦,给我弄点吃的呗。”
王建无奈摇头,但还是简单的洗刷过后。来到厨房里,鸡蛋,烤肠,热牛奶。半个小时功夫,为上官燕做了一顿简单的早餐,说是早餐,其实已经是快十点了。还没有开吃,他的手机就响了。
是一位初中同学打来的,告诉他今天中午在天府阁聚会的事,嘱托他一定准时到。晕!这几天忙晕了,竟然连周日的同学聚会都忘了。还好,他已经来到县城了,从这里出发,十多分钟就到了。
“王建哥哥,谁的电话啊?”小丽一边吮着手指一边问道。
王建把事情说了一遍,还没说完。小丽就坐不住了。“王建哥哥,带我去呗,我一个人在家里寂寞死了。”这丫头又开始腻歪了。
“那可不行,这次聚会会有很多同学见面,要求带着自己女朋友或是老婆,你去又算是怎么一回事?别人还以为是我诱拐少女呐。”王建笑着说道。
“且!我就是去玩玩,在家里闷得慌,要是他们问的话就说我是你的小女朋友。嘿嘿!行不?”小丽抱着王建的胳膊,来回晃荡着。
“不行,今天晚上让你表姐来陪你吧,同学聚会完我可就回家了啊。”王建把小丽的手扒开,转身来到阳台,看着自己的衣服干了,就到浴室里换上,然后把换下的衣服放在盆里洗了。
“且!你真够怪的,这衣服不用洗的,给你穿就是了,我哥哥在国外,不经常回来的。”小丽看着王建那认真的样子,皱着眉头说道。
“不用啊,我这衣服穿习惯了,偶尔换了还有些不适应。”的确,王建的衣服都是那些普通的质地与款型,在镇上逢大集的时候买的。而小丽哥哥的衣服都是名牌,款式和质地都要高档很多。王建穿在身上觉的别扭。其实就是不别扭,王建也不会穿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当然,王喜贵的10万钱是个例外。他搜刮老百姓的,王建暂时替他保管,等有机会再慢慢的还给这些村民。
看着王建的背影,小丽做了一个鬼脸;“且!破赤脚医生,牛什么牛?有什么了不起的。就不信你能逃出本小姐的手心?”
王建看时间才十一点,距离到聚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就慢慢的骑着个破旧的自行车慢腾腾晃悠着往前走,走到十步桥的时候,看见一辆红色的polo停在路边,一个美女正几分焦急的打着眼罩四处张望。正要默然的走过去,就听见一阵娇声传了过来。
“王建,王建,是你吗?”
闻声,王建急忙停下车,那美女看见王建,一脸欢欣的迎了上来。
“你是?”王建觉得这美女有些面熟,但是就是不曾记得在哪里见过,略带歉意的问道。
“晕!贵人多忘事,我是刘燕啊,初中同学。不记得我了。”
这么一说,王建自然就记起来了,初中的时候确实有个叫刘燕的女同学,个子不是很高,柔柔弱弱的,说话就脸红,脸上依稀散落着些雀斑,完全不是现在的模样。头发栗红的离子烫,尽管是夏天,脸上脂粉早就把曾经的雀斑遮的不见踪影。嘴唇殷红,衣着紧紧的裹在身上,时髦新潮。要是她不说话,在路上看见她的话,绝对认不出她来。
“哦!记得了,你这是在等人吗?”
“是的,今天同学们聚会,我在等我的男朋友。”王建这才觉得刘燕连口音都有些变了,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
“我这也是去天府阁的。”虽然两个人不是很熟,甚至在初中两个学年里都没有说过话,但毕竟是老朋友,也不能这么仓促的就走,边站着随意的聊了几句。
“王建,我看过你电视的报道了啊。死人都能救活,好厉害。”刘燕由衷的称赞。
“巧遇!也是偶然,现在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呢。”王建几分谦虚的说道。
“只是——————。”刘燕上下打量了王建一眼。
“怎么了?”王建被她的眼神看的有些别扭。
“只是你这样的神医也不能改变你的生活啊。还骑着自行车,还有这衣服————。”也许是刘燕天生直爽,毫无遮拦的就把这话说了出来。但是王建怎么听都觉得别扭,是的,现在的医生,哪怕是一个野医,也都是开着豪车。红包回扣不说,单是多开药乱开药一项就足够赚的了。可是他却从来不这样做。
“呵呵!我就是个乡村医生,那是什么名医啊。时间不早了,我的车跑的慢,就不等你了啊。”话不投机,王建跨上车就慢悠悠的走了。一边走一边郁闷;“管他呢!自己的路自己走,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别歪了,穷一点算什么?”
刘燕看着衣衫平常的王建,心里就搞不明白,有这样的医术竟然混的如此落魄,没理由啊!不自居觉的摇了摇头。
“老婆,看什么呢?”一个一脸络腮胡,穿着紧身t恤的男子痞里痞气的走过来,搂住刘燕狠狠的亲了一口,同时在她的屁股上捏了一把。
“去死!那个二手的lv包买回来了没有?还有干嘛把胳膊露出来,描龙画虎的,今天是去同学聚会,不是收保护费打架。”刘燕把那男子的手打在一边,脸色阴沉说道。
“嘿嘿!老婆的话我怎么敢不听呢?只是我去买包了,就没来得及换衣服。”那男的虽然高大勇猛,但是却显得奴性,点头哈腰的说道。
看见那个半旧的lv包,刘燕的那张脸顿时就变了。“这还差不多,上车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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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就是伸着脖子看他啊。”她的男朋友嬉笑着问道,同时,一只手在她的大腿上摸来摸去的。
“是呀!怎么吃醋了么?”刘燕手握方向盘,看了自己的男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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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不知道这两口在车里说什么?也不去介意,骑着车子晃晃悠悠的朝天府阁走,用了十多分钟就到了。果然是县城最好的酒店,六层楼高,偌大的门楼,旋转地大门,很是气派。两侧,排满了各式各样的车子。
门口已经站满了人,男男女女光鲜亮丽,最前面的正是刘海,大夏天里竟然穿着一身墨蓝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竟然还打着领带,给人一种很正式的感觉,在他的身边,正是林晓晓,今天的林晓晓也很漂亮,化了淡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如果不知道的话,还以为两个人正在举行婚宴呢。
刘海一脸的笑容,客气的和每一位过来的同学打招呼,林晓晓微笑跟在身后,绝对是天作之合的一对。看来,今天他俩才是真正的主角,当然,也是这次聚会的组织者。
王建下车,自行车还没有插好,旁边就过来一门卫人员;“哎————!哎————!这里不准泊自行车,没看见吗?自行车放在那边。”门卫人员指着远处的一个棚子说道。
王建坦然一笑,推着自行车朝远处走去。这一切,门口大厅的人都看在眼里,有人摇头,有人窃笑,各怀心思,都远远的站着。倒是一个男孩,一身休闲的装扮,短寸头,星眸剑眉,拨开人群,朝那车棚走了过去
“啪————。”
王建还没转身,一个巴掌轻轻的拍在她的肩膀上。回头时,发现那张久违了的脸。
“小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王建惊喜的问道。不是别人,正是他初中最要好的朋友————周小磊,高二的时候转学去了美国留学,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里见到他。
“王建,你小子行啊!连死人都能救的活,我回国的第一天就看到你的报道。本来想去找你的,想到今天的聚会就见面了,所以没去找你。”周小磊搂着王建的肩膀,亲昵的说道。
对于周小磊,王建没有半点虚假,笑着说道;“当时情势危急,就出手了,想不到就成了。”
“呵呵!这叫艺高人胆大,你的针灸技术该是炉火纯青了吧。”周小磊搂着好友的肩膀朝酒店那边走。
“还那样吧,不过比以前熟练多了。”
“嗯!很好,等聚会散了的时候我带你去看看我爷爷,老风湿病了。你再给针针,这些年了,只有你的针最管用了。”确实,在初中的时候,王建就用祖传的十三针给老爷子针灸过,虽不能除根,但是却有很好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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