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客栈
“那我们这次去的地方,是不是风水很好啊。 ”赵冬青询问了起来。
金不换却是笑骂了起来,“当然是风水宝地了,不然的话,段王会埋在那里。”
“不是。”
小丫摇了摇头,否认了金不换的话,见到金不换不解的看来,小丫解释了起来,“一般的人葬墓有两种,一种葬在风水宝地,一种葬在极恶之地,这次咱们要去的地方,就是一个极恶之地,山高地险,穷山恶水。”
“怎么会有人葬在穷山恶水这样的地方?”金不换皱起了眉头来了,这不合常理啊,有道是风水好,福荫子孙后代,要把自己给葬在穷山恶水的地方,岂不是祸害子孙?
“很简单啊,不想让人盗他的墓啊。”小丫的解释简单暴力,金不换却无法反驳,确实如此,人自私一点儿,也不是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段王墓里面埋的是哪个啊?”金不换想都不用想,在这个地方,能叫段王墓的,只有大理国的段氏一族了,就是不知道是哪一位了。
“我怎么知道,现在还没有进墓穴里,就算是进了墓穴里,也不一定知道是哪个段王,有些人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连自己的墓牌都不立,更不用说墓铭志了,更甚的人,陪葬里,不会出现任何有关身份线索的东西。”
奔波了大半天,天色渐渐的晚了下来,金不换跟赵冬青相视了一眼,熟悉的路,金不我跟赵冬青不止走了一次了,大白天还没有注意,这到了晚上了,这才发现这路况两人有种熟悉感,“这里是进无量山的路的。”
“你们知道?”
小丫张了张嘴,现在离无量山还早着呢,如今从普洱出来不久,想要到无量山,就算是连夜赶路都可能到不了,而且再往里面就山高路险了,不合适晚上赶路了,所以得在这里休息一晚。
“再往前一些,过了坡就有家客栈,今天晚上咱们在客栈休息。”
金不换看了看时间,肚子也有些饿了,正好今天晚上就在客栈休息了,明天再出发了。
“看来你们倒是熟门熟路啊。”小丫也记得有个客栈,可是她并不记得在哪个位置了,原本想让赵冬青一直开,看到客栈再叫停,没有想到金不换竟然知道前面有一家客栈。
“这条路,我们两个回回来来走了六趟了,别忘了我们半小时前路过的路口,就是咱们去玉局峰的路。”
金不换提醒着小丫,两人是在玉局峰认识小丫的,这条路金不换跟赵冬青走了这么多趟了,哪里能不熟啊。
很快就到了客栈了,客栈虽然不大,只有六间客房,但是金不换跟赵冬青已经在这里住了几次了,原本从普洱去无量山,不用半天的车程,可是这次来,是从滇南省市来的,所以浪费的时间太多了,这样一来才用住客栈,正常从普洱出发,谁会花钱住客栈啊,所以客栈的生意并没有想象当中那么好。
客栈全木结构,沿用了古时期的客栈风格,给人一种回归返祖的感觉。
刚进入客栈,就看到有一桌客人在吃饭,显然也是在住客栈的,不然的话这么晚了,没事儿谁跑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吃饭?
“老板,三间客房。”赵冬青去跟老板开房。
金不换跟小丫两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正好是食客的对面,这是一对奇怪的组和,一个年纪差不多七十来岁的小老头,带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两人都脏兮兮的,就像是乞丐一样,甚至还不如乞丐,当然他们比乞丐要干净,说他们脏兮兮的是说他们的衣服褴褛,并非说他的身上很脏。
看到金不换跟小丫坐下来了,小女孩大眼睛盯着两人好奇的看了起来,似乎她从来没有见过生人一般。
“老大,房开好了。”
赵冬青把两个门牌递给金不换,金不换分了一个门牌给小丫。
“老板。”金不换招了招手。
老板走了过来,这是家里经营,所以什么都直接,不会像是在外面的酒店服务员一样,态度显得很职业,“要点什么?”
“来三块羊排,再弄点烤串,给泡壶野茶。”
虽然金不换平常不怎么吃烤串,可是这种地道的地方特色食物,金不换还是挺喜欢的,这跟在城市的夜市吃的烤串可不一样。
“你倒是真会吃啊。”小丫惊讶的看着金不换,这家伙吃的都是地道的本地特色,要不是金不换操着一口混合口音,还真以为他就是本地人了。
“好歹也来了好几趟了,我这不比你们滇南人走的地方少。”金不换呵呵的笑了起来,甚至有些自得,滇南的大多数人,没有走动过这么多的地方,但是金不换在滇南走的范围属于比较广的一个人了。
“野树茶,烤串,羊排一会儿给你上。”老板把东西给送了上来。
三人有说有笑的聊着,谈着这烤串的地道味道,还有野树茶的香味。
“这野树茶配烤串,绝配。”
金不换忍不住的赞了起来,野树茶,其实就是一种树茶,与普通的茶叶吃嫩叶不同,树茶的叶子有点大,就像是桔子树的叶子一样,椭圆的心型,不需要炒制,直接烘干这可以泡茶喝了,清清爽爽的有点儿薄荷的味道。
“当然了,我们滇南劳动人民的智慧嘛,这野树茶喝了,可以清肝火,消暑排毒的,而且这种树茶也就这一片高山地区才有,其他的地方可长不出来。”
小丫也是个到处跑的人,滇南差不多她都走遍了,对于各种地方的特色,她倒是一清二楚。
“老大。”赵冬青用下巴示意了一下。
金不换跟小丫这才放下了探讨,发现对面桌的小女孩大眼睛盯着大家手中的烤串,似乎一副很馋的模样,金不换看了一眼爷俩的吃食,发现就是麦面饼就着泡菜。
“你们的羊排。”
老板端着羊排送了上来,金不换招了招手,小声的对老板道,“给他们上十个烤串,算我这里。”
老板看了一眼爷俩,微微的点了点头,“那我去准备了。”
金不换没有直接拿盘子里的送过去,而是让老板给重新做,这是考虑到人家的自尊,从盘子里送的不像话儿,更像是打发叫花子,让老板重新上,代表的是一种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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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换却是笑骂了起来,“当然是风水宝地了,不然的话,段王会埋在那里。”
“不是。”
小丫摇了摇头,否认了金不换的话,见到金不换不解的看来,小丫解释了起来,“一般的人葬墓有两种,一种葬在风水宝地,一种葬在极恶之地,这次咱们要去的地方,就是一个极恶之地,山高地险,穷山恶水。”
“怎么会有人葬在穷山恶水这样的地方?”金不换皱起了眉头来了,这不合常理啊,有道是风水好,福荫子孙后代,要把自己给葬在穷山恶水的地方,岂不是祸害子孙?
“很简单啊,不想让人盗他的墓啊。”小丫的解释简单暴力,金不换却无法反驳,确实如此,人自私一点儿,也不是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段王墓里面埋的是哪个啊?”金不换想都不用想,在这个地方,能叫段王墓的,只有大理国的段氏一族了,就是不知道是哪一位了。
“我怎么知道,现在还没有进墓穴里,就算是进了墓穴里,也不一定知道是哪个段王,有些人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连自己的墓牌都不立,更不用说墓铭志了,更甚的人,陪葬里,不会出现任何有关身份线索的东西。”
奔波了大半天,天色渐渐的晚了下来,金不换跟赵冬青相视了一眼,熟悉的路,金不我跟赵冬青不止走了一次了,大白天还没有注意,这到了晚上了,这才发现这路况两人有种熟悉感,“这里是进无量山的路的。”
“你们知道?”
小丫张了张嘴,现在离无量山还早着呢,如今从普洱出来不久,想要到无量山,就算是连夜赶路都可能到不了,而且再往里面就山高路险了,不合适晚上赶路了,所以得在这里休息一晚。
“再往前一些,过了坡就有家客栈,今天晚上咱们在客栈休息。”
金不换看了看时间,肚子也有些饿了,正好今天晚上就在客栈休息了,明天再出发了。
“看来你们倒是熟门熟路啊。”小丫也记得有个客栈,可是她并不记得在哪个位置了,原本想让赵冬青一直开,看到客栈再叫停,没有想到金不换竟然知道前面有一家客栈。
“这条路,我们两个回回来来走了六趟了,别忘了我们半小时前路过的路口,就是咱们去玉局峰的路。”
金不换提醒着小丫,两人是在玉局峰认识小丫的,这条路金不换跟赵冬青走了这么多趟了,哪里能不熟啊。
很快就到了客栈了,客栈虽然不大,只有六间客房,但是金不换跟赵冬青已经在这里住了几次了,原本从普洱去无量山,不用半天的车程,可是这次来,是从滇南省市来的,所以浪费的时间太多了,这样一来才用住客栈,正常从普洱出发,谁会花钱住客栈啊,所以客栈的生意并没有想象当中那么好。
客栈全木结构,沿用了古时期的客栈风格,给人一种回归返祖的感觉。
刚进入客栈,就看到有一桌客人在吃饭,显然也是在住客栈的,不然的话这么晚了,没事儿谁跑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吃饭?
“老板,三间客房。”赵冬青去跟老板开房。
金不换跟小丫两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正好是食客的对面,这是一对奇怪的组和,一个年纪差不多七十来岁的小老头,带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两人都脏兮兮的,就像是乞丐一样,甚至还不如乞丐,当然他们比乞丐要干净,说他们脏兮兮的是说他们的衣服褴褛,并非说他的身上很脏。
看到金不换跟小丫坐下来了,小女孩大眼睛盯着两人好奇的看了起来,似乎她从来没有见过生人一般。
“老大,房开好了。”
赵冬青把两个门牌递给金不换,金不换分了一个门牌给小丫。
“老板。”金不换招了招手。
老板走了过来,这是家里经营,所以什么都直接,不会像是在外面的酒店服务员一样,态度显得很职业,“要点什么?”
“来三块羊排,再弄点烤串,给泡壶野茶。”
虽然金不换平常不怎么吃烤串,可是这种地道的地方特色食物,金不换还是挺喜欢的,这跟在城市的夜市吃的烤串可不一样。
“你倒是真会吃啊。”小丫惊讶的看着金不换,这家伙吃的都是地道的本地特色,要不是金不换操着一口混合口音,还真以为他就是本地人了。
“好歹也来了好几趟了,我这不比你们滇南人走的地方少。”金不换呵呵的笑了起来,甚至有些自得,滇南的大多数人,没有走动过这么多的地方,但是金不换在滇南走的范围属于比较广的一个人了。
“野树茶,烤串,羊排一会儿给你上。”老板把东西给送了上来。
三人有说有笑的聊着,谈着这烤串的地道味道,还有野树茶的香味。
“这野树茶配烤串,绝配。”
金不换忍不住的赞了起来,野树茶,其实就是一种树茶,与普通的茶叶吃嫩叶不同,树茶的叶子有点大,就像是桔子树的叶子一样,椭圆的心型,不需要炒制,直接烘干这可以泡茶喝了,清清爽爽的有点儿薄荷的味道。
“当然了,我们滇南劳动人民的智慧嘛,这野树茶喝了,可以清肝火,消暑排毒的,而且这种树茶也就这一片高山地区才有,其他的地方可长不出来。”
小丫也是个到处跑的人,滇南差不多她都走遍了,对于各种地方的特色,她倒是一清二楚。
“老大。”赵冬青用下巴示意了一下。
金不换跟小丫这才放下了探讨,发现对面桌的小女孩大眼睛盯着大家手中的烤串,似乎一副很馋的模样,金不换看了一眼爷俩的吃食,发现就是麦面饼就着泡菜。
“你们的羊排。”
老板端着羊排送了上来,金不换招了招手,小声的对老板道,“给他们上十个烤串,算我这里。”
老板看了一眼爷俩,微微的点了点头,“那我去准备了。”
金不换没有直接拿盘子里的送过去,而是让老板给重新做,这是考虑到人家的自尊,从盘子里送的不像话儿,更像是打发叫花子,让老板重新上,代表的是一种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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