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天空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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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危险实验,先用动物,确保安全性以后才用人,这样的道理,哪怕放到古代也不至于说不通。
孟回风稍加解释,沈其音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说到底,沈其音做这个热气球,是给人用的。要展示,就得展示载人升天。若是用猪,就等同于还未完成。虽然成功了同样会引起轰动,但终究不如载人飞空产生的影响大。
用猪试飞可以,也是必要的。那就提前都试好了。腊月二十六那天,众目睽睽之下,必须用人!
孟回风就是孟回风,这份胆气和魄力的确配得上狂士之名。他甚至放出话来,要是没人敢坐那个热气球的话,他可以上!
孟回风敢上,沈其音可不敢让啊!热气球这东西,就和《东云旬报》一样,都是赶制出来的。做工不细致,远称不上牢靠。就算真要载人,也最好挑个会武功的,再背个降落伞,才好让人放心。
摆在沈其音面前的人选依然只有两个:肖锦和宋知璃。
“不行啊!说什么都不行!”肖锦拒绝的干净彻底,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小爷是来打工的,不是来玩命的!别拿家法吓唬我,我爹知道了也绝不会同意的!”
“怎么回事?你之前不是很喜欢这个热气球来着的吗?”
“我现在也喜欢,喜欢在地上看着,而不是在上头坐着!”肖锦梗着脖子,毫不动摇。
“还是我来吧。”宋知璃自告奋勇的同时,还鄙夷地看了肖锦一眼。
“……知璃,你真的行吗?”
沈其音不免有些担心。她心底里还是觉得肖锦更合适,因为他更机灵,也更皮实。
“放心吧,沈姑娘。就算真的出了什么意外,我也会随机应变的。而且,沈姑娘你也一定会想办法护佑我的,对吧?”
叫了几天其音之后,宋知璃又默默地把称呼改了回来。因为其他的一切都没改变,而只有称呼变得亲密了,感觉多少有些……可悲。
看着宋知璃那张阳光满溢的笑脸,沈其音心里沉甸甸的,既有感动,又有责任。
“窦先生!我之前说的那个降落伞和滑翔翼,到底做好了没有?”
沈其音高喊着冲入了窦静阁的工坊,一时间鸡飞狗跳。
腊月二十六,晴天,微风,天公作美。
看热闹的人群涌入了涂山,有文人雅士,也有市井小民。这里不久之前还是一块荒地,大概从未迎来过这么多的客人吧。
飞天这么稀奇的事情,当然是万众瞩目了。
常宁县为了维持秩序,特意派了五十个衙役过来,可谓重视。因为王鹤也在今日抵达常宁,还带着朝廷要犯,闻怀远需去迎接,所以无法亲至涂山。但他派了周处指挥衙役,县丞王希文也代表县衙到场。
孟回风也没有到涂山来,他和晚晴一起在青牛山的一处山崖上观望。热气球顺利升空的话,他从那里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而按照计划,那片突出的山崖平坦空旷,也没有多少树木,是热气球降落的理想场所。
试飞的场地放在了西雨书院给二期工程留出的空地上。没有座位,上千人都是站着观望。有衙役拿着水火棍拦在最前面,确保实验的场地不被外界干扰。
沈其音搞出的热闹,自然少不了蒋成济。他也带了亲兵过来,以防意外。蒋成济跟沈其音打过招呼,说了几句鼓励的话,就跟肖锦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似乎在探讨热气球若是证实可用,能不能配备军中的问题。
宋思珞和沈其羽也给自己放了半天假,来涂山给宋知璃助威。
亲哥哥要上天,宋思珞非但一点都不担心,反而还十分羡慕。也许是演出时从三楼降下去的次数太多了,宋思珞现在一点都不怕高。而阿羽还是一如既往,依然不会主动表达什么。即便成了侯爵,他也还是佝偻着身体,似乎想要隐藏在人群之中。
真正让沈其音意想不到的看客有两位。
一是宋世清,他由魏良和几位羽林军陪同,也来到了涂山。这应该是他第一次主动离开小院,不知是在担心独子的安危,还是对登天一事想入非非。
另一人则是向喻舟,虽然穿的是便服,但沈其音还是在人群中发现了他。这位遥州知府不好好在家装病,鬼鬼祟祟地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然而由不得沈其音多想,人群中一阵喧哗,热气球的框体和干瘪的球布已经被抬了出来。窦静阁带着九个学生熟练地操作着,最后检查了一遍球面的状况,便把火炉点起来,开始给球体加热了。
随着热气上升,球体越膨越大,越胀越圆。热气球的完整样貌,也终于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我当是什么飞天神物呢?这不就是个大号的祈天灯吗?”
“你别说,还真是!把祈天灯往大了做,下头吊个篮子放头猪进去?无趣,真是无趣!”
人群之中,路秀才连连摇头,就要转身离去。
“哎?路兄你不看啦?祈天灯可是真能飞的!把一头猪送上天去也是个奇事啊!”
“上天以后呢?再摔下来?你见哪家的祈天灯能完完好好地落回地上的?”
“摔下来就吃猪肉呗,正好是腊月廿六。二十六,割猪肉嘛……这摔死的猪,味道说不定更好呢?”
这俩人正说着话,人群中又响起一片惊呼。
“哎!怎么回事?上去个人嘿!”
“又是个工匠吧?”
“不对不对,你瞧工匠都散开了,就只有那个人还在筐子里!”
“真要载人啊!之前不是说送猪上天吗?”
跟路秀才站在一起的是侯秀才,他最爱戏谑,便接口说道:
“说不定这个人就是个属猪的呢?恐怕是买来赌命的仆役吧?若是能熬过这一劫,正好过本命年。你说是不是呀路兄?”
路秀才没有答话,而是眯起眼睛,看着蠢蠢欲动,几乎离地的吊篮里站着的那个人。他自小就目力极佳,又是东云楼的常客,所以一眼就把宋知璃认了出来——这不是思珞姑娘初登台时的俊朗护卫吗?
那可不是什么仆役,有小道消息说,他是思珞姑娘的亲兄长!而路秀才看得清楚,那两人在眉宇间也确实有几分相似。
好个西雨书院!好个沈县主!这一次,竟然是要赌把大的!
路秀才再也没了离去的念头,他要看看,这场豪赌究竟会如何收场。
就这样,在上千双眼睛的注视下,拴住吊篮的绳索被一一解开了。失去了束缚的热气球开始上升。这也标志着这个时代的人类,第一次踏上了探索天空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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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危险实验,先用动物,确保安全性以后才用人,这样的道理,哪怕放到古代也不至于说不通。
孟回风稍加解释,沈其音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说到底,沈其音做这个热气球,是给人用的。要展示,就得展示载人升天。若是用猪,就等同于还未完成。虽然成功了同样会引起轰动,但终究不如载人飞空产生的影响大。
用猪试飞可以,也是必要的。那就提前都试好了。腊月二十六那天,众目睽睽之下,必须用人!
孟回风就是孟回风,这份胆气和魄力的确配得上狂士之名。他甚至放出话来,要是没人敢坐那个热气球的话,他可以上!
孟回风敢上,沈其音可不敢让啊!热气球这东西,就和《东云旬报》一样,都是赶制出来的。做工不细致,远称不上牢靠。就算真要载人,也最好挑个会武功的,再背个降落伞,才好让人放心。
摆在沈其音面前的人选依然只有两个:肖锦和宋知璃。
“不行啊!说什么都不行!”肖锦拒绝的干净彻底,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小爷是来打工的,不是来玩命的!别拿家法吓唬我,我爹知道了也绝不会同意的!”
“怎么回事?你之前不是很喜欢这个热气球来着的吗?”
“我现在也喜欢,喜欢在地上看着,而不是在上头坐着!”肖锦梗着脖子,毫不动摇。
“还是我来吧。”宋知璃自告奋勇的同时,还鄙夷地看了肖锦一眼。
“……知璃,你真的行吗?”
沈其音不免有些担心。她心底里还是觉得肖锦更合适,因为他更机灵,也更皮实。
“放心吧,沈姑娘。就算真的出了什么意外,我也会随机应变的。而且,沈姑娘你也一定会想办法护佑我的,对吧?”
叫了几天其音之后,宋知璃又默默地把称呼改了回来。因为其他的一切都没改变,而只有称呼变得亲密了,感觉多少有些……可悲。
看着宋知璃那张阳光满溢的笑脸,沈其音心里沉甸甸的,既有感动,又有责任。
“窦先生!我之前说的那个降落伞和滑翔翼,到底做好了没有?”
沈其音高喊着冲入了窦静阁的工坊,一时间鸡飞狗跳。
腊月二十六,晴天,微风,天公作美。
看热闹的人群涌入了涂山,有文人雅士,也有市井小民。这里不久之前还是一块荒地,大概从未迎来过这么多的客人吧。
飞天这么稀奇的事情,当然是万众瞩目了。
常宁县为了维持秩序,特意派了五十个衙役过来,可谓重视。因为王鹤也在今日抵达常宁,还带着朝廷要犯,闻怀远需去迎接,所以无法亲至涂山。但他派了周处指挥衙役,县丞王希文也代表县衙到场。
孟回风也没有到涂山来,他和晚晴一起在青牛山的一处山崖上观望。热气球顺利升空的话,他从那里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而按照计划,那片突出的山崖平坦空旷,也没有多少树木,是热气球降落的理想场所。
试飞的场地放在了西雨书院给二期工程留出的空地上。没有座位,上千人都是站着观望。有衙役拿着水火棍拦在最前面,确保实验的场地不被外界干扰。
沈其音搞出的热闹,自然少不了蒋成济。他也带了亲兵过来,以防意外。蒋成济跟沈其音打过招呼,说了几句鼓励的话,就跟肖锦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似乎在探讨热气球若是证实可用,能不能配备军中的问题。
宋思珞和沈其羽也给自己放了半天假,来涂山给宋知璃助威。
亲哥哥要上天,宋思珞非但一点都不担心,反而还十分羡慕。也许是演出时从三楼降下去的次数太多了,宋思珞现在一点都不怕高。而阿羽还是一如既往,依然不会主动表达什么。即便成了侯爵,他也还是佝偻着身体,似乎想要隐藏在人群之中。
真正让沈其音意想不到的看客有两位。
一是宋世清,他由魏良和几位羽林军陪同,也来到了涂山。这应该是他第一次主动离开小院,不知是在担心独子的安危,还是对登天一事想入非非。
另一人则是向喻舟,虽然穿的是便服,但沈其音还是在人群中发现了他。这位遥州知府不好好在家装病,鬼鬼祟祟地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然而由不得沈其音多想,人群中一阵喧哗,热气球的框体和干瘪的球布已经被抬了出来。窦静阁带着九个学生熟练地操作着,最后检查了一遍球面的状况,便把火炉点起来,开始给球体加热了。
随着热气上升,球体越膨越大,越胀越圆。热气球的完整样貌,也终于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我当是什么飞天神物呢?这不就是个大号的祈天灯吗?”
“你别说,还真是!把祈天灯往大了做,下头吊个篮子放头猪进去?无趣,真是无趣!”
人群之中,路秀才连连摇头,就要转身离去。
“哎?路兄你不看啦?祈天灯可是真能飞的!把一头猪送上天去也是个奇事啊!”
“上天以后呢?再摔下来?你见哪家的祈天灯能完完好好地落回地上的?”
“摔下来就吃猪肉呗,正好是腊月廿六。二十六,割猪肉嘛……这摔死的猪,味道说不定更好呢?”
这俩人正说着话,人群中又响起一片惊呼。
“哎!怎么回事?上去个人嘿!”
“又是个工匠吧?”
“不对不对,你瞧工匠都散开了,就只有那个人还在筐子里!”
“真要载人啊!之前不是说送猪上天吗?”
跟路秀才站在一起的是侯秀才,他最爱戏谑,便接口说道:
“说不定这个人就是个属猪的呢?恐怕是买来赌命的仆役吧?若是能熬过这一劫,正好过本命年。你说是不是呀路兄?”
路秀才没有答话,而是眯起眼睛,看着蠢蠢欲动,几乎离地的吊篮里站着的那个人。他自小就目力极佳,又是东云楼的常客,所以一眼就把宋知璃认了出来——这不是思珞姑娘初登台时的俊朗护卫吗?
那可不是什么仆役,有小道消息说,他是思珞姑娘的亲兄长!而路秀才看得清楚,那两人在眉宇间也确实有几分相似。
好个西雨书院!好个沈县主!这一次,竟然是要赌把大的!
路秀才再也没了离去的念头,他要看看,这场豪赌究竟会如何收场。
就这样,在上千双眼睛的注视下,拴住吊篮的绳索被一一解开了。失去了束缚的热气球开始上升。这也标志着这个时代的人类,第一次踏上了探索天空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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