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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剑斩天,一剑斩地

  “真的给我?”玉笙问。

  “玉兄弟放心,我不是白给你的,我也是靠收些许利息过活,等玉兄弟手头宽裕时,再多还给我些也就是了。”王尊说道。

  “小小年纪就放高利贷?真是生财有道,放心,我过几天就还给你,不会赖你帐。”

  玉笙拿着一百两银子去了青楼,没错,就是去了青楼。

  她在青楼里吃吃喝喝,又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这一百两随手一挥,就没了。

  没了也无所谓,她有本事赚回来啊。

  青楼是什么地,是整座城的消息集散地,比如她在青楼就听说某个地主家有狐狸精作祟,不对,是狐狸精哄骗了地主家读书的傻儿子,把自己纳了个妾。

  呃,大概就是那个在她面前买了烧鸡,还当着她的面,吃的很嘚瑟的狐狸精,一看就不是什么好狐狸精。

  话说这个狐狸精小妾日日跟地主家傻儿子你侬我侬,风花雪月,有事没事就跟大老婆,搞些拈酸吃醋,狗屁倒灶的破事,活活把人家大老婆给气的上了吊。

  然后小狐狸精自己成功上位,成了地主家说一不二的少奶奶,吃香喝辣。

  这闹出了人命官司,可不是狐狸精三言两语的狡辩可以掩盖的过去的。

  大老婆的娘家是个大家族,就这么好欺负?

  狐狸精就这么一点破绽都不漏?

  狐狸精的尾巴自然会漏出来的,可惜地主家那个痴情的傻儿子不信啊。

  谁会相信他枕边那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是个妖精,就算是个妖精,他牡丹花下死,也认了。

  爱情这东西就是要你生要你死,要你生生死死才算海誓山盟,惊天动地。

  地主家傻儿子和狐狸精蜜里调油,两个人黏在一起,恨不得一刻也不想分开,自然是指望不得了,于是大老婆家就花五百俩银子请高人。

  请高人拽住那狐狸精的狐狸尾巴,剥皮抽筋。

  高人在哪里,高人就在眼前,高人就是玉笙啊。

  闹出人命的狐狸精已经沾染了尘世间的因果报应,合该被收了,以儆效尤。

  看她还敢不敢在自己面前吃香喝辣还嘚瑟。

  但就这么收了,地主家的傻儿子该不会跟着殉情吧?

  呃,也说不定。

  那她岂不也得沾染不好的因果?

  算了,还是想想办法,比如,闹个鬼?

  当然是真鬼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效果。

  这真鬼都是现成的,就是那个上吊死的大老婆的冤鬼呗。

  “还我命来,还我命来……”女鬼在玉笙的帮助下,实力强大起来,夜夜在狐狸精和地主家傻儿子的床头晃悠悠的晃来晃去,晃的那个女狐狸精如何能跟地主家傻儿子亲亲我我,你侬我侬?

  “有鬼啊……”小狐狸精趴在地主家傻儿子怀里,吓得号啕大哭。

  哎呦我去,这个小狐狸精是不是在人间混久了,就会耍点小心眼,享享荣华富贵,早忘了引天地灵气修行的重要性?居然连个女鬼都打不过?

  但是事实证明,玉笙还是太年轻太没见过世面了。

  人家那是小鸟依人,专门激起男人保护欲的,怎么是怕鬼呢,她个狐狸精会怕鬼,说出去让人笑话。

  等到地主家傻儿子睡着了,小狐狸精和女鬼足足斗了三百回合,也没斗出胜负。

  唉,这狐狸精从哪里学来的骗人把戏?

  怪不得会让地主家傻儿子深深地爱着她,死心塌地的爱着她?

  这可不行,小狐狸精打架前还把地主家全给弄晕了,也就没人知道她是狐狸精的身份了,可是玉笙给大老婆的亲哥开了天眼,让他见识了一下妖鬼大战场面,算是稳住了军心。

  接下来,她该让地主家的傻儿子一颗花心从狐狸精身上收回来了。

  相公,你身边那个女人是狐狸精,真的是狐狸精这样的话真的不能说,谁说谁死,更何况托梦这样低级趣味的事更没人相信。

  所以必须眼见为实。

  狐狸精夜里跟鬼打架打了两天,白日里自然精神不济。

  这一精神不济,就不能和地主家的傻儿子寸步不离,蜜里调油,所以此刻便该有美人登场,补上狐狸精的位置。

  这世间哪个男人甘于寂寞?又有哪个男人面对送上门来的美人不心动?

  男人的梦想岂不就是三妻四妾,左拥右抱?

  要不然怎么会家有贤妻,还和狐狸精勾搭成奸?

  狐狸精可以鸠占鹊巢,那么别人又如何不能占她的位置?

  玉笙建议大老婆的大哥,给地主家傻儿子找两个美人来离间狐狸精和地主家傻儿子的感情。

  这两个美人身负重任,自然要好生安排,大老婆家的大哥也不傻,直接去了青楼,挑了两个姑娘,直言只要她们能顺利让地主家傻儿子和狐狸精离心离德,就立刻给她们赎身。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这两美人与地主家的傻儿子相遇自然也得精心设计一下才好。

  这最打动人心的必须得是英雄救美,英雄救双美,才最满足傻书生心目中的英雄幻想。

  女人之间玩弄的手段,不是小狐狸精能够想象的了的,当然玉笙也是想象不来的。

  比如说哎呀,我不能吃花生,可姐姐偏要我吃花生,我若不吃岂不是愧对姐姐一番心意,我就是死也得吃,姐姐年轻貌美一枝花,我姐妹这般貌丑无疑,实在羞愧难当,不如死了算了……

  呵呵,一个美人吃了花生,皮肤上起满了红疙瘩,泪水涟涟的替狐狸精开脱,可这话里话外哪里是开脱?分明就是再说狐狸精看不惯她长得好看,要置她于死地。

  这可真是软刀子杀人不见血,受教了,受教了。

  嘤嘤嘤,少爷,我在河边看那莲花很好看,本想着给少爷做一道莲叶汤去去暑气,可是谁想到……姐姐若是想要奴家死,何必亲自动手脏了姐姐的手,奴家贱命一条,幸得少爷所救,奴家这就跟少爷道个别,少爷的救命之恩,奴家只能来世结草衔环,当牛做马的回报了……

  倒打一耙,倒打一耙这招可真厉害,狐狸精的脸色都白了。

  她是狐狸精,真正的狐狸精,可是眼前她的对手是什么?

  这娇滴滴妖魅子模样简直比狐狸精还狐狸精,这栽赃嫁祸的的手段比她还卑劣,还无耻。

  甘心,怎么可能甘心?

  若狐狸精现在看清地主家傻儿子真面目,及时收手,自己回山里继续修行,玉笙也就得饶人处且饶人,大方放她一码。

  可狐狸精若是肯收手,何必逼死大老婆。

  话说青楼里这两位姑娘本是官宦之家的庶女,家里面出了事,被抄没了,全家女眷全被卖进了青楼。

  青楼苦啊,青楼里面三教九流,她们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事没经历过?就争风吃醋的那些破事还不是手到擒来?

  所以宅斗是不怕的,她们也就剩宅斗这点本事了。

  于是地主家开始热闹起来,两个美人同仇敌忾,对狐狸精指桑骂槐不成就栽赃陷害,栽赃陷害不成就再来一招苦肉计,是要多热闹有多热闹。

  头疼啊,头疼,女人多了也头疼。

  地主家的傻儿子很惆怅,这边是如花似玉的美人,那边也是如花似玉的美人,别说撵了谁走,就是打一下也舍不得下手啊。

  狐狸精终于忍不住出手了。

  狐狸精的狐狸爪子一亮出来,地主家傻儿子直接吓晕过去了,玉笙自然也该出手了。

  五天时间抓了一只狐狸精,一只狐狸精收费五百两银子。

  嗯,这买卖很不错。

  “还你银子,多的不用找了,不必客气。”

  玉笙迈着得意的小步伐来到了茶馆,随手将五百两银子丢给那个暴发户王尊。

  “钱财乃身外之物,玉兄弟拿这么多钱来砸王某,真是折煞王某,看玉兄弟一表人才,绝非等闲之辈,不知道玉兄弟家住何方,高堂尚在?”

  王尊没有收下银子,反而推回玉笙面前,摇着扇子,饶有兴趣的问道。

  “无父无母,无家可归。”玉笙喝着茶,云淡风轻的回答。

  “可怜,玉兄弟和王某都是可怜人,不瞒玉兄弟,王某也是无父无母无家可归之人,玉兄弟,我们如此同命相怜,不如结拜为异性兄弟,以后同甘苦共患难,相互扶持如何?”王尊认真而诚恳的问。

  “同命相怜就要结拜吗?”玉笙好整以暇的看着王尊问。

  “玉兄弟一身本事看不上王某也是应该,但是王某从第一眼看到玉兄弟,便觉得和玉兄弟十分意气相投,王某孤身一人,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活在这世上实在有些孤单,若是哪一天出了意外不幸身死,一身钱财也无人享用,实在有点可惜。”

  “不如这样如何,我与玉兄弟签署下一份协议,如果我王某不幸身死,死后若再无家人,那我王某所有钱财房屋一切财产,尽归玉兄弟所有如何?”

  王尊诚恳,很诚恳的看着玉笙,问。

  “你就不怕我把你杀了?”玉笙笑,笑得瘆人。

  “不怕,只要玉兄弟你发个誓言即可。”王尊笑道。

  “你若不怕还需要我发誓吗?有人对我说,不要我随便发誓,容易被打脸,银子收好,我们两清。”

  一百两银子就想让她和他同甘苦,共患难?做梦。

  恐怕同甘苦是假,让她共患难是真。

  这样算来,王尊这货算是花一百两银子,打着结拜兄弟的名义,让她以后长久的岁月不计报酬的给他打下手。

  算计,真是会算计。

  玉笙撂下银子离开茶楼,可谁想到她还是想错了。

  她去了青楼让大老婆家的大哥给两个美人赎了身,理所当然过了一晚,然后准备离开此地。

  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大老婆的大哥就跑来告诉玉笙,地主家遭了报应。

  地主家傻儿子,遭了狐狸精同伙的报复给害死了,地主家全家都被狐狸精同伙害死了,所以他家田庄地契全归某茶楼老板了。

  这某茶楼老板就是那个想和她结拜的王尊。

  呵呵,这王尊也是地主家傻儿子得结义兄弟。

  两兄弟结拜时,王尊恐怕说道的事,肯定也是和玉笙说的一样,只要他们兄弟之间任何一方全家死绝,那么财产尽归兄弟继承。

  这么算来,她还是被人下了套,做了局,当了打手。

  奈何奈何,王尊做的局是一点破绽都没有,首先狐狸精不是他找来的,狐狸精也不是他找人抓得,没错,是她抓得。

  那报复地主家狐狸精同伙也抓住了,跟王尊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都没听过他的名字。

  王尊就是躺在床上,白得了一份家业,还双手干干净净,不沾染一点因果。

  这小小年纪就有算度人心的本事,说他身后无人那是不可能的。

  以前玉笙觉得王尊身后那个人肯定就是慕倾城。

  可是现在她不那么想了。

  如果所有的事情恰恰相反,如果慕倾城身后的人是王尊,如果一切事情都是王尊在背后一手策划的呢?

  “沉衡,什么是鬼?当年你说你叫玉海客,你不敢说自己叫沉衡,是不是就是心中有鬼?”王尊问道。

  “当年谁心中有鬼谁心里清楚,这么多年我没抓住你的把柄,并不代表你永远不会露出破绽。”

  玉笙忽然恍然,以前她抓住的全都是慕倾城的把柄,所以她先入为主的认为王尊是慕倾城忠诚的狗腿。

  可是王尊的把柄,亦或者说王尊的破绽,任她从踏入楚国开始谋划,也从来没有抓住过,所以……

  他用同一种套路,灭人全家还不留把柄的事,除了鬼王谁能干得出来?

  “沉衡,你从来没有走进过我的世界,如何能抓住我的把柄?”王尊笑道。

  “当年那孩子为了救自己的妹妹,是不是召唤了你,鬼王?”

  玉笙想起王尊面对思解语说过的话。

  一个母亲抱着一个孩子,带着另外一个孩子跪在人家门前祈求一条活路。

  可是哪里有活路?

  妹妹死了,母亲死了,这个孤独的留在世上的少年,该有多么绝望?

  人在绝望的时候,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所以他献祭了自己的身体,召唤来了魔鬼,也许不是为了报复思屠城,而是为了报复这个冷漠无情的人间。

  所以那八个嗷嗷乱叫的鬼王都是假的,真正的鬼王就在眼前。

  玉笙出手了,遮天剑出。

  一剑斩天,一剑斩地的遮天剑劈向王尊。

  “鬼王之所以存在在这个世界,不过是因为人们心中有鬼,心中有的鬼多了,便形成了鬼王,所以只要有人,鬼王是无法消灭的,是永远也消灭不了的,沉衡,我们之间的战争开始了……”

  王尊手中折扇打开,轻易的挡住了遮天剑。

  玉笙同时也看清楚了,那把折扇上画的是山河印。

  扇子上的山河印活了,不,可以说那把扇子就是山河印。

  一座座山,一条条河,在玉笙眼前清晰的现出,然后渐渐的放大,倾倒了下来。

  山河印,气吞山河,一个可以借助天下山河强大无匹的力量,镇压妖魔的上古神器。

  区区一把剑,如何能跟那一座座山磅礴气势相比,更何况那一座座山会跟着你的力量一点点变大,一直将你压的死死的,永世不得翻身。

  没想到失踪了那么久,久到仿佛是一个传说上古神器山河印,竟然在最大的妖魔鬼王的手中。

  她的遮天剑劈不开天,劈不开地,也劈不开这座大山,她甚至挥不出手中的剑。

  王尊那张脸在黑夜中变得异常冷峻而妖美,他的黑发披散在肩,随着一阵阵寒风,轻轻的飘舞,如魔如神。

  山河印从扇中倾倒了出来,玉笙被压在了一座大山之下,再一次陷入黑暗之间。

  黑暗曾经是她最害怕的东西,因为她经九道雷劫就是被打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万劫不复。

  而现在她再一次经历了黑暗。

  她不再挣扎,也不再害怕,因为你越害怕的东西越会吞噬你。

  阴暗的东西一直都是靠人们的恐惧而存在的。

  就好像鬼王所说,只要人的心中有鬼,那么鬼王就会永远存在。

  一直以来都是人造就了鬼,是人心中的鬼成就了鬼王。

  倘若我心中坦坦荡荡又何惧鬼王,何惧山河印?

  玉笙闭上了眼睛,任由那山河印将自己吞噬。

  她跌进了一片黑暗的深渊,身上是万万千斤重的大山。

  那一座大山压的她喘不上气来,她仿佛听到了那座大山压的她,浑身的骨头碎裂的声音。

  眼前是一片虚无,什么都没有,没有风,没有雨,没有声音,甚至连一丝空气都没有。

  可是她不再害怕,不再迷茫。

  她不再是没有知觉的行尸走肉,不再是飘飘荡荡的游魂,她的灵魄已经回来了,她的心回来了,她的仙骨回来了。

  她是天下间最强最强的人,慕小五打败不了她,慕小七打败不了她,那么这个世间就再也没有人,可以打败她。

  这世间能够打败她的人只有她自己。

  千年暗室,一灯即明,那一盏灯就在她的心中。

  暴风骤雨又如何,万丈深渊,大山压顶又如何?

  她就是要一剑斩天,一剑斩地,一剑斩万丈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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