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我来了! 第四十二章 走上法庭
小法庭只受理争议金额在七千加币以内的案子,小法庭不用律师,原被告自己为自己辩护。我们的争议金额是柒仟伍佰加币,多余的五百就不提了。
雁先到法院约了时间,一个星期后,我们在约定时间来到蒙特利尔法院。法院坐落在蒙特利尔老城区,在唐人街的对面,是蒙特利尔最雄伟的古典建筑。一进法院那沉重的旋转大门,我们就被内部的*和恢弘气势震住了,以前我们去过蒙特利尔市政府办事,所谓市政府办事处不过是租用一个老酒店的前台的一部分,我们来到政府时还以为走错了地方,连个保安也没有,只有酒店的门童兼做政府的入门接待。法院可大不一样,众多荷枪实弹的警察两人一组在四处巡逻,随处可见穿着黑色大袍的法官手提公文包匆匆走过。
我和雁在门口东张西望地转了几圈,有一对警员走过来问我们有什么事情。我们告诉警察我们要找小法庭,警察示意我们向右走。我们沿着警察示意的方向走了不远来到一个服务台。我走上前去问接待员:“这里是小法庭么?”接待员小姐微笑着说是,她让我们先去取一个号码等着叫号。
轮到我们了,电子显示牌显示出我们接待位置的号码,我和雁四处张望,没有看到房间,正迟疑着,看到服务台里有一个小姐在向我们招手,我们走过去,那个小姐笑着问候我们:“bonjour!parlefrancai(你好,说法语么?)”
“no,anglai.(不,英语)”我回答。
这位小姐就是法院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她大约三十来岁,穿着很随便,一件黑色简易西装,内穿一件绿色衬衫,领口敞开着,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温柔和蔼。
她先让我们讲述案情,我把故事的前前后后跟她简要地说了一遍,她认真地听着,一边把案情的关键点,按时间顺序整理好,作为案情简述,她写完案情简述递给我,让我复核签字。我发现她的头脑非常清晰,案情经过她整理,所有要点一目了然。
接着按照案情简述,帮我们把合同、还款协议等相关证据一份一份地整理好,编上号,并把所有的原始文件复印,让我在复印件上签字,作为法庭证据。最后她把所有文件、证据放入档案袋,立案就算结束了,总共用了不到二十分钟。
我惊讶地问:“立案结束了?”
她把身子靠向椅背,笑着回答:“是的,结束了。不过你们还要交一百六十八元的起诉费,如果你们胜诉了,这笔费用由被告返还。”
我们到法院二楼交了起诉费,回来把交款收据交给服务小姐,她给了我一张纸,上面写道:法院已经收到立案费,自今日起,将启动审理程序。看了这张纸,我问服务小姐:“你估计什么时候能够开庭?”
“不好说,半年到三年吧。”
我吃了一惊:“要这么长时间?”
她两手一摊,笑着耸耸肩:“你知道,这里是小法庭,人多,没办法。祝你好运!”
一晃半年过去了,时间进入二零一四年,雁因为父亲生病已经回国,我本人也准备近期回国,一日,忽然收到法院的来信,我心里一阵高兴,心里期盼能在我离开前开庭。信是用法文写的,大意是由于被告已经离开你们提供的地址,法院的送达令无法交给被告,请你尽快查清被告地址并报知本院。
看过信,我来到法院,找到上次接待我们的那个小姐,我问她:“这封信我不太明白,什么是送达令?法院为什么让我去找原告?”
法院小姐告诉我:“送达令是法院的对被告的一个正式起诉通知,这个通知有两个作用,一是通知被告,他已经被起诉;另一个是希望被告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主动解决问题,以免法律麻烦。至于为什么法院让你找原告,因为法院只能委托专门为法院送“送达令”的公司寻找被告,该公司已经正式派人到你所提供的被告的地址,该公司向法院证明,法院“送达令”已经送到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但被告已经搬离,至于如何寻找被告不是法院的义务。”
我很不满意:“在蒙特利尔的任何企业都会有工商登记,你们可以去查找,如果你们作为法院都找不到人,我上哪儿找他们?”
这个小姐又是无奈地两手一摊:“你们如果想早点开庭,就想办法尽快提供地址。”
离开法院,我意识到在我离开蒙特利尔前把官司打完是不可能的了。这场官司只能交给女儿,办成啥样是啥样。
回家后,我想了一想,决定到让-吉的办公室去看看,看能不能了解到他们公司总部搬到哪里了。
第二天下午,女儿没课,我请假回来,开车带女儿来到让-吉原来的办公室。从上次我们冲突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他办公室的门紧闭,敲了半天也没有人开。一个热心的过路人告诉我们,售楼办公室已经搬到对面的房子里去了。
我和女儿按照路人指的位置找到了让-吉新的办公室,这是一个民居一楼的一个房间。我一拉,门开了,看到让-吉穿着厚厚的棉衣坐在门厅的椅子上,旁边还站着一个高个儿白发的老男人。
我说:“还认识我么?”
让-吉微微点点头。
我又问:“又是一年了,什么时候还钱?”
让-吉看了看站在旁边的高个儿老头对我说:“他是老板,你跟他说吧。”
那老头一脸诚恳地说:“实在对不起,我们会尽快还钱的。”
我讥讽地说:“还尽快呢,我到你们总部去,你们总部连人影都没了。”
他告诉我现在这里就是他们的总部。
我告诉他们,我要离开加拿大回中国了,今后有事可以通知我女儿。他们俩听我这么说好像轻松了不少,让-吉还装模作样地要我在中国的银行账号。我心里一阵恶心,讥讽地问他:“你知道怎么向中国汇钱么?”他尴尬地咧了咧嘴。
“还是我找你们吧,给我两张名片,我回去后从中国打电话联系你们。”
他们两个各给了我一张名片,拿到名片,我们转身离开,接着驾车来到法院。我把让-吉和他老板的名片留给了法院,并在法院写了一个更改当事人委托书,正式委托我女儿为本案的当事人,全权代理起诉的一切事宜。
我回到中国半年后,一天,已经是后半夜两点多了,我和雁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惊醒。开灯,拿起电话,电话里传来女儿急促的声音:“爸爸,刚才接到让-吉的电话,他让我马上到他办公室去一趟。”
我警觉起来:“他叫你去干什么?”
“我问他,他说是重要的事,到他办公室才能告诉我。他地址变了,我查了一下,离我住的地方差不多有三十公里。”女儿让我记下地址。
我感觉非常紧张,让-吉又要搞什么鬼?什么事情电话里不能说,如果是还钱,他早说了,肯定不是还钱;不是还钱,还要女儿到他办公室去,一定是让女儿在什么文件上签字,或者还有更歹毒的阴谋,想到这里我对女儿说:“这么晚了,你赶到他办公室可能都要五六点,你还是不要去了。”
女儿想了想说:“我还是去吧,一旦是还钱呢?”
“那一定要小心,到了哪儿马上给我们来电话,让你签任何字都不要签,咱们商量了再做决定。”
女儿说好,就挂上了电话。我和雁无法入睡,焦急地等待女儿的电话。我打开电脑,把女儿刚才给的地址输进去,发现让-吉提供的新地址已经是蒙特利尔郊区,从电子地图上看,周围根本没有什么建筑物。雁埋怨我不该让女儿去,一旦让-吉心生歹意怎么办。我自己也后悔,为这么点钱如果让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就后悔终生了。
加拿大时间晚上六点左右,电话铃响了,是女儿。
女儿说:“见到让-吉了,只有让-吉一个人在等我。让-吉说他想为我们这些没拿到钱的中国人要钱,为我们讨回公道。他让我给他写个委托书,委托他为我们要回欠的钱。他说所有没拿到钱的中国人都签了,就差我们了。”
我考虑了一下,跟女儿讲:“让-吉这种做法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们公司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送达令,如果你现在给他写了这个委托,他等于拿到了我们已经同意法庭外双方自行解决的证明,相当于我们同意放弃起诉;第二种可能就是让-吉想利用我们的委托敲诈他们公司,自己得一笔钱。总之,情况已经很清楚了,你马上离开让-吉办公室。你不要挂死电话,装作信号不好,慢慢往门外移动,出门后赶快离开,不要慌,要快!”
女儿冷静地回答:“明白,放心吧,爸爸!”
女儿挂上电话,我的心揪得紧紧的:让-吉太可疑了,这么点事,他完全可以在电话里和女儿商量,完全没有必要让女儿赶三十多公里路,到他那个所谓的新办公室。再说,谁会把办公室选在荒郊野外呀?越想我心里越发慌,我无法掩饰自己的紧张,雁问我:“你怎么了,脸色不好?”
我不想让雁知道,随口搪塞道:“可能是晚上没睡觉吧。”
电话铃又响了,传来了女儿的声音:“爸爸,我已经坐上公共汽车了,放心吧!”
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不过直到今天我还是为那天的轻率后怕。
两周后,女儿代表我站到了蒙特利尔法院的原告席。女儿回来后告诉我:“爸爸,刚进法庭,我吓得两腿直哆嗦,我哪儿见过这个阵势呀,那么多人盯着我。不过,正式开庭我就不紧张了。”
我逗女儿:“对对,你叫不紧张。”
女儿骄傲地说:“爸爸,你别不相信,我开庭后真的没紧张,法官让我陈述案情,我觉得自己陈述的不错,法官对我很客气。总之,老爸,你交给我的任务顺利结束,不过被告没出庭,接下来,能不能要到钱就不是我的事了。”
我真心地感激女儿:“小萍,谢谢你,为爸爸出庭打官司,古代有花木兰替父从军,今有小萍代父打官司!”
女儿听了很得意,在电话里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
庭审结束后一个多月,大概是二零一四年的八月,女儿收到了法院的信,通知我们胜诉,法院已经判决被告偿还所欠原告的钱款及法庭费用。
又过去了五个月,现在已经是二零一四年底,法院的判决如同我手中咖啡杯中的糖块,消融的无影无踪了,没有人还钱,我们一家已经被这个案子折腾得筋疲力尽了。从前总认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明白了,既然是网,哪有不漏的?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雁先到法院约了时间,一个星期后,我们在约定时间来到蒙特利尔法院。法院坐落在蒙特利尔老城区,在唐人街的对面,是蒙特利尔最雄伟的古典建筑。一进法院那沉重的旋转大门,我们就被内部的*和恢弘气势震住了,以前我们去过蒙特利尔市政府办事,所谓市政府办事处不过是租用一个老酒店的前台的一部分,我们来到政府时还以为走错了地方,连个保安也没有,只有酒店的门童兼做政府的入门接待。法院可大不一样,众多荷枪实弹的警察两人一组在四处巡逻,随处可见穿着黑色大袍的法官手提公文包匆匆走过。
我和雁在门口东张西望地转了几圈,有一对警员走过来问我们有什么事情。我们告诉警察我们要找小法庭,警察示意我们向右走。我们沿着警察示意的方向走了不远来到一个服务台。我走上前去问接待员:“这里是小法庭么?”接待员小姐微笑着说是,她让我们先去取一个号码等着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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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小姐就是法院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她大约三十来岁,穿着很随便,一件黑色简易西装,内穿一件绿色衬衫,领口敞开着,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温柔和蔼。
她先让我们讲述案情,我把故事的前前后后跟她简要地说了一遍,她认真地听着,一边把案情的关键点,按时间顺序整理好,作为案情简述,她写完案情简述递给我,让我复核签字。我发现她的头脑非常清晰,案情经过她整理,所有要点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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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地问:“立案结束了?”
她把身子靠向椅背,笑着回答:“是的,结束了。不过你们还要交一百六十八元的起诉费,如果你们胜诉了,这笔费用由被告返还。”
我们到法院二楼交了起诉费,回来把交款收据交给服务小姐,她给了我一张纸,上面写道:法院已经收到立案费,自今日起,将启动审理程序。看了这张纸,我问服务小姐:“你估计什么时候能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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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信,我来到法院,找到上次接待我们的那个小姐,我问她:“这封信我不太明白,什么是送达令?法院为什么让我去找原告?”
法院小姐告诉我:“送达令是法院的对被告的一个正式起诉通知,这个通知有两个作用,一是通知被告,他已经被起诉;另一个是希望被告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主动解决问题,以免法律麻烦。至于为什么法院让你找原告,因为法院只能委托专门为法院送“送达令”的公司寻找被告,该公司已经正式派人到你所提供的被告的地址,该公司向法院证明,法院“送达令”已经送到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但被告已经搬离,至于如何寻找被告不是法院的义务。”
我很不满意:“在蒙特利尔的任何企业都会有工商登记,你们可以去查找,如果你们作为法院都找不到人,我上哪儿找他们?”
这个小姐又是无奈地两手一摊:“你们如果想早点开庭,就想办法尽快提供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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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儿按照路人指的位置找到了让-吉新的办公室,这是一个民居一楼的一个房间。我一拉,门开了,看到让-吉穿着厚厚的棉衣坐在门厅的椅子上,旁边还站着一个高个儿白发的老男人。
我说:“还认识我么?”
让-吉微微点点头。
我又问:“又是一年了,什么时候还钱?”
让-吉看了看站在旁边的高个儿老头对我说:“他是老板,你跟他说吧。”
那老头一脸诚恳地说:“实在对不起,我们会尽快还钱的。”
我讥讽地说:“还尽快呢,我到你们总部去,你们总部连人影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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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找你们吧,给我两张名片,我回去后从中国打电话联系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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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中国半年后,一天,已经是后半夜两点多了,我和雁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惊醒。开灯,拿起电话,电话里传来女儿急促的声音:“爸爸,刚才接到让-吉的电话,他让我马上到他办公室去一趟。”
我警觉起来:“他叫你去干什么?”
“我问他,他说是重要的事,到他办公室才能告诉我。他地址变了,我查了一下,离我住的地方差不多有三十公里。”女儿让我记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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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说好,就挂上了电话。我和雁无法入睡,焦急地等待女儿的电话。我打开电脑,把女儿刚才给的地址输进去,发现让-吉提供的新地址已经是蒙特利尔郊区,从电子地图上看,周围根本没有什么建筑物。雁埋怨我不该让女儿去,一旦让-吉心生歹意怎么办。我自己也后悔,为这么点钱如果让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就后悔终生了。
加拿大时间晚上六点左右,电话铃响了,是女儿。
女儿说:“见到让-吉了,只有让-吉一个人在等我。让-吉说他想为我们这些没拿到钱的中国人要钱,为我们讨回公道。他让我给他写个委托书,委托他为我们要回欠的钱。他说所有没拿到钱的中国人都签了,就差我们了。”
我考虑了一下,跟女儿讲:“让-吉这种做法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们公司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送达令,如果你现在给他写了这个委托,他等于拿到了我们已经同意法庭外双方自行解决的证明,相当于我们同意放弃起诉;第二种可能就是让-吉想利用我们的委托敲诈他们公司,自己得一笔钱。总之,情况已经很清楚了,你马上离开让-吉办公室。你不要挂死电话,装作信号不好,慢慢往门外移动,出门后赶快离开,不要慌,要快!”
女儿冷静地回答:“明白,放心吧,爸爸!”
女儿挂上电话,我的心揪得紧紧的:让-吉太可疑了,这么点事,他完全可以在电话里和女儿商量,完全没有必要让女儿赶三十多公里路,到他那个所谓的新办公室。再说,谁会把办公室选在荒郊野外呀?越想我心里越发慌,我无法掩饰自己的紧张,雁问我:“你怎么了,脸色不好?”
我不想让雁知道,随口搪塞道:“可能是晚上没睡觉吧。”
电话铃又响了,传来了女儿的声音:“爸爸,我已经坐上公共汽车了,放心吧!”
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不过直到今天我还是为那天的轻率后怕。
两周后,女儿代表我站到了蒙特利尔法院的原告席。女儿回来后告诉我:“爸爸,刚进法庭,我吓得两腿直哆嗦,我哪儿见过这个阵势呀,那么多人盯着我。不过,正式开庭我就不紧张了。”
我逗女儿:“对对,你叫不紧张。”
女儿骄傲地说:“爸爸,你别不相信,我开庭后真的没紧张,法官让我陈述案情,我觉得自己陈述的不错,法官对我很客气。总之,老爸,你交给我的任务顺利结束,不过被告没出庭,接下来,能不能要到钱就不是我的事了。”
我真心地感激女儿:“小萍,谢谢你,为爸爸出庭打官司,古代有花木兰替父从军,今有小萍代父打官司!”
女儿听了很得意,在电话里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
庭审结束后一个多月,大概是二零一四年的八月,女儿收到了法院的信,通知我们胜诉,法院已经判决被告偿还所欠原告的钱款及法庭费用。
又过去了五个月,现在已经是二零一四年底,法院的判决如同我手中咖啡杯中的糖块,消融的无影无踪了,没有人还钱,我们一家已经被这个案子折腾得筋疲力尽了。从前总认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明白了,既然是网,哪有不漏的?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